崔大可走进后厨,接过南易手中的勺子,随后给他使了个眼色。
南易也是个老阴哔,经常坑人,秒懂这是什么意思。
从后厨拿出了一罐盐,往大勺上狠倒一大把。
“娄总,吃点什么?”崔大可道。
“来份炖萝卜,再来个土豆就行。”
娄振华内心忐忑。
前段时间女儿娄晓娥劝他跟崔大可赔礼道歉。
可他不服啊,自己当年什么身份什么地位,叱咤风云号称楼半城。
如今虎落平阳,要舔着脸跟一个小工人道歉?
这老脸往哪搁啊。
再说了,不道歉又如何,能把我怎么样,他崔大可又有没有我的把柄。
然而没想到,短短时间没见。
崔大可竟然成了六级钳工,还兼任食堂股长,成了领导。
这就不一样了,领导可是随时有机会打击报复的。
娄振华有点虚了,后悔没听娄晓娥的劝谏。
更后悔当时没下定决心把女儿嫁给崔大可。
“娄总果真低调啊。”
崔大可笑笑,这土豪吃的真少。
家里肯定藏着山珍海味,来这里装模装样体验民间疾苦吧。
用蘸了盐的大勺,给娄振华舀了满满一饭盒炖萝卜。
娄振华眼袋一抖,这也太多了。
食堂的寡淡猪食竟然要老夫吃这么多,崔大可你好狠毒啊。
“谢了,大可。”
娄振华拿着饭盒,就坐到了角落。
两个后厨的员工紧跟着站了过来,冷冷盯着他。
“这什么意思?”
娄振华皱眉,叨了一片大萝卜。
一口下去,差点磕掉大牙。
“咸,太咸了。”
娄振华想吐地上,发现旁边两个食堂员工,突然变得凶神恶煞,眼神凌厉。
心中一慌,将咸的发苦的萝卜硬吞了下去。
谁都能吐。
大资本家不能吐。
不然很容易让人误会,他大资本家在家里天天吃山珍海味。
可是菜这么咸,娄振华实在下不去口。
“娄总,饭菜不符合胃口吧。”一个员工笑道。
“那肯定,娄总家里山珍海味,怎么吃得惯我们食堂的饭菜。”另一个员工也笑道。
“不不不,你们误会了,这菜确实太咸了,不信你们尝尝?”娄振华无奈道。
一个员工尝了一口,“不咸啊,特好吃,天地下没有比这更好吃的东西了。”
另一个员工也尝了一口,“这么好吃的萝卜,娄总竟然还嫌弃?天哪,您在家过的是什么神仙日子啊。”
娄振华差点吐血。
这尼玛你们两个小崽子睁着眼睛说瞎话不担心被雷劈吗?
然而只能是敢怒不敢言,闷着头继续吃。
一口。
两口。
三口。
一顿饭下来,娄振华仿佛苍老了二十岁。
“水,给我点水。”
喉咙齁的说不出来话,声音都嘶哑了。
“玛德,大资本就是不一样,喝水还要人倒,这可是犯了严重的生活作风问题啊。”
“依我说,现在就给他弄出去,全厂批逗,再抄家,没准能抄出来几十箱金条。”
“这个咱俩说的不算,回去请示下领导。”
两个员工骂着,回去向崔大可邀功。
而娄振华只能苦笑,扶着墙回到自己办公室,拿起电话。
“晓娥,快来救救为父.......”
........
叮叮叮!
下班了。
崔大可在门口等媳妇儿丁秋楠。
肩膀被人拍了一下。
回过头,看见一个留着短发的俏皮女生。
“娄晓娥,你还敢来找我?”
崔大可目光一凝。
不久前她信誓旦旦地说会帮自己搞钱,然后这么久过去,特么毛线都没搞到。
废物!
还有脸来见朕?
“怎么不敢,你看这是什么?”
娄晓娥眼珠一转,拉开自己的裤兜。
嗬!
里面藏着一根金灿灿的小黄鱼。
“哎,你这人真是客气,来就来,带什么礼物啊。”
崔大可连忙将手伸进他裤兜,偷摸将金条拿了过来。
金条在这个年代也许换不了太多物资,但是等改革开放、或者在香江就大不一样,这都是起家的资本啊。
“对了,我爸说请你吃饭,你今晚可得赏脸。”娄晓娥道。
“好说好说,这老匹夫,终于开窍了。”
崔大可暗笑,准时白天给他吓着了。
“你这人说话怎么这么难听,再骂我爸就不理你了。”娄晓娥装作生气的样子。
“行行行,听你的。”
而这时,丁秋楠从厂里出来。
“大可,在干啥呢?”
崔大可走过去道,“媳妇儿,你先回家,我今晚陪个客户,洗白白在家等我。”
“哦,好吧。”
丁秋楠看了娄晓娥一眼,没有多想骑上车走了。
现在崔大可是食堂股长,经常往各地农村公社、肉联厂、二商局跑,免不了要应酬什么的。
作为领导的女人,可不能太善妒。
而这边,娄晓娥愣在原地,瞪着眼睛。
“媳妇儿?你结婚了?”
“是啊,还没来得及告诉你,不过还没摆酒席呢,到时候你要是愿意来,我喊你。”
崔大可笑着,这女人出手阔绰,给的份子钱肯定多,请她稳赚不赔。ωωω.χΙυΜЬ.Cǒm
“你你你........你无耻,把金条还给我。”
娄晓娥红了眼眶,伸手就来抢金条。
“嘘,小点声,踏马这么多人,你找死啊。”
崔大可黑着脸,一把按住她嘴。
“.......”
费了好半天,娄晓娥总算消停了。
两人骑自行车到了正阳门外的一个饭庄。
这是一个四进院落,青堂瓦舍、门面精饰、环境高雅、风格别致。
崔大可还是第一次在这个时代见到如此奢华的饭店,简直是天上人间。
餐厅座椅上铺着冬绒,台面四周镶嵌白银;
餐具是清一色的银器,有识货者,定然能从中找出康雍乾年间的彩花酒器。
不愧为当时最有名气的饭庄之一-----丰泽园。
只是这样的饭庄也经营不了多久,吃一顿少一顿。
到时候,这些名厨将去大街上烙大饼、蒸窝窝头、擀面条。
这是后话了。
娄振华夫妇早已等候在包间。
看到崔大可格外热情,“大可,快来坐,第一次来丰泽园吧。”
“这里葱烧海参,堪称海内外一绝,大可今晚必须好好尝尝啊。”
崔大可坐在铺着冬绒的靠椅上,双腿往上桌上一放。
掏出一根华子。
呲!
“来点实惠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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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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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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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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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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