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这次来县城最主要的目标就是供销社和百货商店。
上次秀芝和许灵均来城里,只去了供销社,百货商店还真没去成。
刚刚在路上,她们几个就说好了,今天要去百货商店逛逛。
主要是董小燕快结婚了,李东旭给了她不少钱和票。
让她去百货商店看看,买身漂亮的衣服。
本来董小燕想着买点布做新衣服,这样也能省一些。
后来李东旭这位“财大气粗”的挣工资人士表示不差钱。
再说了买的衣服会更时尚漂亮一点。
同时他还让董小燕买件漂亮的羊毛衫啥的。
这可把董小燕美的一愣一愣的。
要知道在农村,结婚的时候能享受到这样待遇的可不多。
其实李东旭也是为了一个面子问题,怎么说他也是挣工资的。
就是在场部那也称得上是年轻有为了。
放到七队就更不用多说了说了,算是为数不多的鸡窝里飞出的金凤凰。
除了董大爷的儿子,也就是董小燕的表哥最为出息以外,那就算是他了。
所以他结婚必须得跟队上的人不一样,要显示出他李东旭的实力来。
董小燕之所以拉上秀芝等人,除了想着让她们帮着参谋一下以外。
还有一点就是满足她的虚荣心,说白了就是想着显摆一下。
毕竟哪个姑娘结婚不想让人家都羡慕自己嫁好了。
几人来到百货商店,这可是县里唯一的一栋二层楼。ωωω.χΙυΜЬ.Cǒm
一进屋,几人就别那琳琅满目的商品给震撼了。
货架上满满都是摆放整齐的各类商品,让人目不暇接。
董小燕杏儿和秀芝还算是稍微淡定一些。
那三位同来的姑娘,嘴巴都张大了,不住的四处打量。
她们这三位也是刚结婚不久的小媳妇。
七队本来就穷,能嫁过来的姑娘,家庭条件确实也不怎么样。
所以这些小媳妇去城里的次数不多也没啥见识。
杏儿和董小燕是因为有李东旭在,领她们来过几次。
秀芝就不用说了,许灵均每次出门回来给她的惊喜都很多。
又是钱又是东西的,见识上也就比别人强。
再说许灵均可是带她吃过馆子的(大车店),甚至她还请同来的小姐妹吃了一次。
还有就是平日里许灵均跟她闲聊,也会说到一些她不会知道的见识。
所以在秀芝看来,这些东西跟许灵均说的那些比根本就不算什么。
董小燕带着秀芝几人,轻车熟路的来到二楼。
这百货商店一楼要说是各种日常用品,那么二楼就是所谓的精品了。
各类男女衣服鞋帽,还有手表自行车收音机啥的高档品。
几个姑娘这转转那看看的,这么好的东西谁不想拥有啊。
尤其是那些女士的手表,自行车等贵重物品。
最让秀芝眼热的就是那台缝纫机了。
这东西她可没用过,但她见别人使用过。
脚下在底板上那么一瞪,机器就很轻松的运转起来了。
把布放到机器上慢慢一推,那针线缝的那叫一个细密。
还有收音机,他们队上好像就董大爷家里有一个,是那种装电池的。
平常董大爷根本就舍不得听。
除了怕损耗机器,更重要的是这东西是要耗费电池的啊!
为了省点,董大爷平日里电池都拿出来另放着。
只有过节的时候,心情好的时候或者是人多的时候,才会听听过过瘾。
几人在这些东西面前徘徊了许久,最后才依依不舍的去了衣服柜台。
“秀芝,你看这件怎么样。”
董小燕选了一件衣服在身上比比划划了一番问道。
她觉得秀芝不仅心灵手巧,眼光也很不错。
嫁给许灵均这个文化人以后,也算是一个有见识的。
所以她就先问了问秀芝的意见。
“小燕,这衣服好是好,不过我感觉这件衣服有点太艳了。”
“我和老许结婚的时候,他就给买的红色布料,让我做嫁衣。”
“是那件红色的衣服?那衣服不是挺好看吗?”
董小燕一下就想起那天秀芝穿的红色嫁衣了,很漂亮。
“对,就是那件,当时我还觉得那衣服挺好的。”
“可衣服那么艳,平时根本就没办法穿。衣服放到那里就有些浪费了。”
秀芝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把那件红色衣服的情况说了一下。
董小燕拿的这件衣服颜色和秀芝结婚是的一样,都是红色的。
这种颜色的衣服也就结婚的时候能穿一穿,平日里这么穿像什么话。
董小燕一听秀芝说的,又看了看手里这间衣服,还真是这么一个情况。
这个时代物资匮乏,好不容易买件衣服,就为了结婚穿一天,确实是不合算。
“可是,这结婚不是都想喜庆一点嘛!”杏儿有些犹豫的说了一句。
她其实也觉得秀芝说的有道理。
可她哥嘱咐过她,意思就是买的衣服能凸显一些,主要是有面子。
“嗯~这~”
董小燕有些拿不定主意了,结婚就这么一次,她当然也想着“气派”一点。
可买了这件衣服,只能结婚那天穿,确实是太浪费了。
“小燕,你不是还要买一件毛衣吗?”
“这个可以买个红色的,在屋里穿红毛衣也不冷,显得多喜庆。”
“可以在配一条红围巾,在外面的时候这么一围,头上配点红色的装饰品啥的,绝对喜庆。”
“外衣的话,要看李东旭穿什么颜色的,选个和他衣服差不多颜色的,站在一起也登对。”
秀芝见董小燕为难,想了想,给她出了一个主意。
这主意一出,董小燕眼睛立马就亮了。
是啊,这个时代都是以军人和工人为荣。
军人的绿色军装,工人的蓝色工装可是最时尚的颜色了。
就像李东旭准备的那身中山装就是深蓝色的。
她要是买上这么一身衣服,平时穿出去这不跟工人一样了。
今天拉着秀芝帮她选衣服还真是对了。
像其他人根本就没啥建议,只会说“好~好”的,根本就没这个见识。
董小燕和杏儿两人商量了一下,最后决定今天还是不买了,等问问李东旭的意见再说。
虽然这决定让人有点大喘气的感觉。
但这个时代就是这样,很多女人都没啥主意,都是男人做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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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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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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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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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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