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的,就有人敲开了门。
一共是四个人,领头的那个,一见孟绍原立刻一抱拳,说了几句。
孟绍原是真害怕这些江湖黑话。
一句都听不懂。
什么朝天九路香,这可不科学啊,点不起来啊。
天门?
怎么去?
打的去还是坐高铁去啊?
“孟爷!”
领头的那个也不管孟绍原有没有听懂了,一竖右手大拇指:“我们家三爷说了,今日正午,请孟爷喝茶!”
别说,这句大概意思能懂,就是要见面了是吧?
孟绍原板着脸:“在哪喝?什么茶?”
没想到,他居然蒙对了。
那人一听,行家啊!
又是一抱拳:“喝的是江湖茶,走的是江湖路。孟爷要问在哪喝,无锡荡口走一遭。”
这帮人,难道说话就不肯好好说吗?
“我知道了。”
孟绍原一本正经,板着脸冷冷说道:“四位请在外面等,我稍后就来。”
“我等在外恭候孟爷大架!”
孟绍原走回了院子里,郭瑞、邱兴昌、祝燕妮已经在那等着了。
“来了?”祝燕妮一看他回来,开口就问道。
“来了。”孟绍原默默的点了点头:“我先走,一会你和老曹一起,直奔荡口,按照计划行事。”
很难说郭瑞和邱兴昌现在的心情。
孟绍原精准的判断力,祝燕妮这些老人,很早就知道了。
可是在这两个新人眼里,那份敬佩就难以用语言来表达了。
本来对孟绍原判断薛三枪会选择在荡口见面,两个人还将信将疑,然而现在完全就证实了啊。
“这个,你带上。”
祝燕妮掏出了勃朗宁手枪。
没想到,孟绍原却摇了摇头:“不必了。”
自从到了江阴,孟绍原身上就一直没有带过枪。
很简单,一是薛三枪绑了自己,一定会搜身,第二,一把手枪可以杀了多少人?
这次,一样如此。
虽然这次搜身的可能性小,但一把枪,能起到什么作用?
“别忘记,这次我是带着大洋去的。”
孟绍原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拍了拍那口箱子。
说完,一挥手:“咱们走。”
郭瑞和邱兴昌一起抬起了那口箱子。
走到门口,身后忽然传来祝燕妮的声音:
“记得,好好的,别死了。”
……
这次,没有蒙眼。
薛三枪准备了几辆马车,估摸着赶马车的,也是他们的人,一点手脚都做不得。
从江阴到荡口,一路上,所有的休息点,早就有人在那接应了。
赶路并不匆忙,看起来负责带自己去的四个人,也在掐着时间点。
该休息的时候就休息,绝不匆忙。
孟绍原一句话都没说,就是躺在马车上,翘着二郎腿,嘴里还不时的哼着这个时代谁也听不懂的歌。
“太阳对我眨眼睛,鸟儿唱歌给我听……大王叫我来巡山,抓个和尚当晚餐……”
和他在一辆马车上,两个薛三枪的手下,听的是面面相觑。
这是什么戏啊,为什么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
可别说,还怪好听的。
赶了一个上午的路,看看快到荡口,马车在一家小饭店门口停下。
看看周围,荒郊野岭,除了这家店连个像样的人家都没有。
“孟爷,咱们就在这里用餐。”领头的毕恭毕敬:“凡是来荡口的,到了饭点,都在这里吃饭。不瞒您说,这也是我们家三爷的店。”
孟绍原立刻明白,这大概和当年梁山好汉的山下酒店一样,是用来监视过往客人的吧?
嗯,季一凡是个老特务的,一定会发现这点,更加小心谨慎,绝对不会暴露的。
否则,现在这些人就不会对自己那么客气了。
一进饭店,一桌饭菜早就安排好了,掌柜的也是懒洋洋的,冲着进来的人点了点头,就算是打过招呼了。
“请!“
领头的一挥手,请几个人坐了下来:“三爷说了,穷乡僻壤,招待不周,等到事情了了,三爷在无锡城里,大摆酒宴三天三夜,来给孟爷赔罪!”
“好,好。”
孟绍原随口敷衍着。
一会还有事,所以只有饭菜,没有酒。
孟绍原吃了几口菜,忽然问道:“朋友,贵姓大名?”
“不敢,小姓米,米子朗!”
名字蛮怪的。
其实这个米子朗,孟绍原认识。
那天,他被绑到船上,薛三枪让手下出去的时候,离薛三枪最近,但却第一个出去的,就是他!
孟绍原慢吞吞的说了一句:“米兄昨天和媳妇过的挺开心啊。”
米子朗一惊:“你,你怎么知道的?”
他是薛三枪的亲信,所以薛三枪特别给他娶了一个媳妇,平时里单独有一艘船当成自己的家。琇書網
问题是,这个姓孟的怎么会知道啊?
这还不容易?
孟绍原觉得心里好笑。
你看看你身边的人,一个个穿的肮里肮脏,邋里邋遢,浑身油污,一身的鱼腥气。
只有你,穿的干干净净的,就连袖口那块补丁,也明显是刚补上去的。
还有你的指甲。
水上讨生活的,个人卫生细节从不在乎,经常要杀鱼,因此指甲常不修剪不说,而且指甲缝里藏污纳后。
可再看看你,指甲刚刚修过,缝隙里一点肮脏东西都没有。
说明你是个很注重个人卫生的人。
当土匪,风里来雨里去,刀头舔血,谁会在乎这些?
衣服破了,还会细心补好?
说身边没个女人谁信啊?
当然,最最重要的是,你脖子右侧上部有个红印子……那是,女人用力嗅出来的……
这种印子,非要两三天才能消掉。
米子朗又哪里会想到这些。
孟绍原神神秘秘一笑:“我会看相,而且特别的准。”
米子朗恍然大悟,更无怀疑:“孟爷,得麻烦请您看看我的运势怎么样?”
孟绍原装模作样,上下看了好大一会,这才缓缓说道:“米兄,你这面相,虽然偶有小厄,然而日后必然是大富大贵,前途不可限量啊。”
米子朗听的喜不自胜。
孟绍原有句话还没有告诉他:
爱干净,有家室的男人,往往不是特别勇敢。再加上那天,薛三枪一说离开,你第一个就开溜,那说明你胆怯,不想惹事。
这样性格的人,其实并不适合当土匪。
孟绍原很好奇他是怎么当上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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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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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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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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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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