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乔纳森坚信,要想成为一个优秀的特工,除了天资,勤奋也是必不可少的一环。
上帝总是垂青努力的人。
他特意费劲好大力气,才找到了一张纳德尔大街的地图然后,他将地图划分成了十几个部分他每天天不亮就出门,按照自己划分的地图,一個区域一个区域的仔细寻找到了天黑的时候,他才会拖着疲惫的身躯,在那个五大三粗房东怪异目光的注视下,回到自己的出租房内。
努力,一定会有回报的。
只要莫罗索还在这里,自己就一定有办法能够找到他。
乔纳森不怕辛苦,也不怕别人异样的眼神。
过程如何并不重要他要的,只是最终的结果乔纳森找了整整一天,但却毫无收获。”
负责监视乔纳森的尚恒一回来便汇报了一个大概的情况“哦。”孟绍原头都没有抬:“你怎么看?”
“我?”
尚恒怔了一下他在那里考虑了一会,才说道:“纳德尔大街本身就很大,由于在战争中并没有受到破坏,因此在战争结束后,来到这里定居的人逐渐多了起来,要想在这么多人中找到目标,的确有些困难。”xǐυmь.℃òm
说到这,尚恒忍不住问道:“哥,你为什么那么确定,莫罗索会躲在纳德尔大街,甚至还明确到了斯威克街,然后,又故意在莫罗索之前居住的地方留下了索?”
没错,那些字迹,都是孟绍原故意派人留下的。
然后,“恰巧”被乔纳森发现了“脑子!”孟绍原点了点自己的脑子:“很多事情,如果仔细思考的话,其实并不很难分析。莫罗索最早的藏身点,就选择在了马尼拉港,就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这很大胆,但却也很正确这不是我们平常说的简单的灯下黑,而是马尼拉港人口极多,每天进出非常繁忙。根本没有可能盘查每一个人。莫罗索选择的藏身地点也很巧妙,餐厅里当个厨师。如果他愿意的话,很难被人发现。只不过,他还缺乏一些经验。”
“经验?”尚恒不太明白。
孟绍原笑了笑说道:“逃亡也是需要经验的,理论并不能完全用在实践中。莫罗索很巧妙的选择了他的藏身处,但随后他因为经验不足犯了一个错误,他把自己的特长发挥的太出色了。
他做菜做的很好,在餐厅里自然很受欢迎。想要见到能做出这么出色菜的厨师的人自然也就多了。这样,莫罗索暴露的机会也多了起来。把自己的特长发挥到淋漓尽致,对一个企图长期潜伏的人来说绝对不是好事。
可等莫罗索发现这点的时候,已经太晚了。我当时想要抓他,易如反掌,但出现了一个乔纳森,让我暂时决定不动他。果然,他再次在乔纳森面前暴露了。你知道莫罗索为什么会这么做吗?”
尚恒摇了摇头。
孟绍原继续说道:“当初在麦克阿瑟身边潜伏的时候,莫罗索凭借一手厨艺征服了不可一世的麦克阿瑟,这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得意的事情。尽管他表面上不会说但内心深处总会把这当成是自己的荣耀他通过厨艺得到了莫大的好处,自然而然的就想充分利用这门手艺。这是人的惯性思维,却也是逃亡中人必须要绝对避免的,不知道有多少逃亡的人,都因为自己的特长,从而暴露了自己,尚恒听得非常仔细,生怕漏掉了一丁点孟绍原朝他看了一眼,说道:“第二次的逃亡,莫罗索显然会吸取教训的。怎么在一座被战争摧毁的城市里活下来,是非常有讲究的。被摧毁大半,或者几乎完全被摧毁的地方,是不适合生存的那里缺乏必要的生活资源,而且有太多在死亡线上挣扎的难民。一个和这些难民格格不入的人忽然出现,谁也不知道下一分钟会遇到什么巨大的危险。莫罗索深知这一点,也不可能这么冒险死在天知道哪个难民的手中。
在整个马尼拉,适合他深藏的地方,无非只有三个。第一个,他已经选择过了,马尼拉港,如果不是他犯了错误,他其实还可以继续深藏下去第二个,以马拉卡南宫为中心,那里在战争中没有受到破坏,而且次后周边的重建工作也是最快速的,不过,那是整个马尼拉的政治中心,监管的会更加严格,莫罗索同样不会冒险当时,我也从莫罗索的角度考虑,他的下一个落脚点会在哪里。然后,我注意到了纳德尔大街。这里和马拉卡南宫一样,在真正中被破坏得很少,也是战争之后,马尼拉最有活力的商业街。
同时,大量的美军都选择在了那里租住房子,包养情人,任何陌生面孔的出现,都绝对不会引起惊讶。同样,我们在那里也基本没有安排人手巡逻,毕竟大家都是美军,看到了未免有些尴尬。”
尚恒听到这里忍不住插嘴问道:“哥,那你为什么会判断莫罗索很有可能躲在斯威克街呢?”
孟绍原再一次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我去视察过纳德尔大街。这条大街很大,但主要只集中在几个方向。首先,就是其中心大街,人流量最大,店铺也最多附近的人要购买生活用品,一定会去中心大街。和在马尼拉港能够躲在餐厅后厨不一样,这就增加了莫罗索暴露的机会,毕竟,现在的莫罗索已经成为了惊弓之鸟,有了之前的教训,他大概率不会再选择厨师这份职业了。
而且,还有一个重要的理由,抓捕他的人一旦寻找到了纳德尔大街,同样会从中心大街开始找起的,莫罗索不会冒这样的危险,因此,中心大街可以暂时排除在外还有几条街,人丁稀少,那更不是藏身的地点。然后,我选定了两条街,一条是雷安街,一条是斯威克街。这两条都符合藏身的基本要求。只是对比之下,雷安街华人较多,相对来说并不理想。
不过,以莫罗索的性格,未必不会反其道而行之。只是,我最终还是把目标,确定在那斯威克街。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他也不需要尚恒回答:“因为我在视察的时候,去过斯威克街。我是谁?美军在马尼拉的最高指挥官,太上皇,遇到我的马尼拉人,要么痛恨我,要么对我阿谀奉承。
可是,在斯威克街,却非常的奇怪,每个人都异常的冷漠,看到我带着大队的官员来了,一个个都是熟视无睹,甚至我叫住了路上的人,他们也总以各种借口推脱就是不愿意和我多说话。
他们并不关心其它的事情,他们只在乎自己过得怎么样。别人的死活,和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所以,你说,还有比这更加好的藏身地点吗?”
听到这,尚恒完全的明白了:“哥,你就坐在这里,就能想到这么多?”
人的思维总是有一定线索可以捕捉的。”孟绍原淡淡说道:“你要找到一个人,必须先弄清楚他的心理,他的喜好,站在他的立场去分析问题。周边环境是什么,对人有什么影响。
绍原说了很多尚恒就生怕自己漏掉一个字在孟绍原的身边,尚恒学到了很多,领悟力也是最快的那一个孟绍原这时候问了一个问题:“你说,我与其这么复杂的分析一个人,为什么不直接派人跟踪监视莫罗索呢?”
因为那会暴露“尚恒毫不迟疑地说道:“莫罗索是个有经验的特工,他既然能够成功的在麦克阿瑟身边潜伏了那么久,他对危险的嗅觉比任何人都更加灵敏,再隐蔽的监视,也总会有蛛丝马迹会暴露的孟绍原很满意他的回答:“再过一段时候,我会把你撤回美国的,战略情报局随着战争的结束必然会重组,到那时候,你进入到美国新的情报组织,去协助田七吧。”
“哥。”尚恒犹豫了一下:“我不想在做特工了。”
“哦?”孟绍原倒是一怔:“那你想做什么?”
对于自己手下的未来选择,孟绍原从来都不强人所难比如之前的孟哲俊孟哲俊既然想要回国,那就随他去。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目标,何必一定要强留“我,我想要做警察。“尚恒看起来有些腼腆:“那时候,我还是个小孩子,家附近发生了一起命案,您也知道,那时候的警察,大多贪污腐败,就想着捞钱,可那次我却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警察。
那人我至今还记得,叫毕赛凤,听着好像是个女人名字,但却只是糟老头。他从北洋政府就开始做警察了。这人在命案现场转悠了几圈,很快便找到了大量的线索,当天下午就把凶手给抓到了。我顿时对他崇拜得不得了我是安徽人,我虽然小,但记得很清楚。那一年,安徽省省会警察厅改称叫AQ市公安局,废除了警正、警佐的官衔,毕赛凤混了那么多年,才终于混到了一个候警正,眼看着可以升警正了,结果这么一废除,他的候补警正没了,直接变成了一个北公安分局保安队的一个中队长,等于是一口气降了两级,我爸当时是营长,和他也是好朋友,那天请他喝酒,我在边上悄悄听着。我记得喝到一半,我爸要帮他打抱不平,可是,毕赛凤却阻止了。他说啊,我这人没啥别的本事,就会破案,人际关系处理得不好,不像别的人会走门路,所以上司一直看我不爽。这次啊,是秦副局长要为他的一个亲戚找位置,结果就把我调到了保安队了。
我爸问他,老毕,你都五十了,破了那么多的案子,难道你甘心吗?毕赛凤告诉我爸,说,小尚啊,尚营长,如果你总是被上级压着,可真的打仗了你会当缩头乌龟吗?我爸摇了摇头,告诉他,他是军人,军人,自当为国家死战到底!
毕赛凤笑了,说,你是军人,你有你的职责。我呢,是警察,我的职责是维护地方治安,所以不管上司怎么打压我,我还是要做好我分内的事情。大家都不破案了,都想着溜须拍马了,那老百姓怎么活下去啊?这世道,有良心的警察虽然吃亏,可老百姓,还是需要我们这些人的,小尚,你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他的目光看向了孟绍原:“哥,自从你救了我,我一直都崇拜你。可我心里最崇拜的,还是毕赛凤,我发誓,将来,我也要当一个和毕赛凤一样的警察!
他说的坦坦荡荡,丝毫没有掩饰这是他从小就有的梦想。
孟绍原听得也很出神,忍不住问了句:“后来这个叫毕赛凤的呢?”
死了。”尚恒神色黯淡下来:“武汉保卫战的时候,爸爸没了,毕赛凤也死了。我记得出征前的那个晚上,他和爸爸又喝了一顿酒,他说,我老了,和小日本拼命,让我们这些老家伙先上吧。
“好汉,好汉。”孟绍原一瞬间热血澎湃:“这是一条真的好汉,可惜,我不能认识他。好,好,既然你想当警察,我就安排你当警察。”
说着,他又苦笑了一声:“可惜,你大哥我的本事有限,只能安排你在美国当个警察,帮美国人破案。”
“哥,你还记得你和我们说过我们的任务吗?”尚恒微笑着说道:“我们虽然在美国但总有办法为国内做些事的。即便暂时不能帮到国内,但美国还有许多华人。我想,我这个未来的美国警察,总还有办法为华人做事的!”
你们这些人,是我这一辈子最大的骄傲。”孟绍原的声音里带着几分得意:“人各有志,可你的这份志向,我一定要帮你实现。尚恒,好好的去实现你的梦想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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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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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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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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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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