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神话版三国八一中文网>第三千七百二十三章 捡了个锅
  马超的速度很快,虽说后面不敢乱飞了,但也就是中亚那片地方马超不敢飞,过了中亚之后,马超又浪了起来。

  “等我回头,一定要带兵将中亚给平了。”马超双眼冒火的往东边跑,他在中亚遇到了三次意外,两次是因为在天上飞,被下面的贼匪当做了鸟或者间谍一类的东西给打下来了。

  说实话,马超作为一个正规军,完全无法理解,像他这样的破界级强者往过飞的时候,下面的军团为什么会不知死活的进行攻击。

  当然这也就是马超嘴硬,虽说马超是一个破界,但两次被打落下来,马超都狼狈的可以,尤其是第二次,还是杀了十几个人冲出来的,要是被围住了,要么从贼,要么完蛋。

  可以说,也不是里飞沙是匹神驹,就中亚那群已经杀疯了的贼匪,就算马超是个顶级破界,估计也会被锤的满地爬。

  毕竟经历了整整一年的乱战,当然这里面还有罗马的锅,罗马拿下两河流域之后,依靠着人类自古以来最肥沃的几块冲积平原,积累了大量的粮食产出,然后顺水送到波斯湾卖给贵霜。

  总之罗马人这两年真的是脑子有病,没事就在给中亚添堵,也正因为这规模庞大的粮草,导致中亚的贼匪和中亚的世家干了整整一年,打的那叫一个欢乐,最后要不是折腾了一年,贵霜也有些疲了,回家休整,打算明年再来,恐怕到现在中亚还在打。

  不过经历了这么一年的战争之后,不说那些天生的军头,就是普通的贼匪,现在作战都有些章法了,以至于马超这么嚣张的家伙,真被一群有章法的悍匪围住,就算能杀出去,也讨不得好。

  过了葱岭之后就好了很多,西域这边司马朗管理的很不错,这货的能力超级强,心态又稳,天天带着新州人种树。

  路既然还没修通,那就给准备修路的路两旁先种树,一边规划,一边探路,整天就是兴修水利,将北部新州那边搞得很不错,反倒是南部新州,怎么说呢,司马朗表示我手短,我先把这边解决。

  当然最主要的是那边靠近雪区,陈曦当初为了省事,将一群能在高原生存的羌人弄上去,这实际上就是为了从根子上统治那片区域,毕竟羌人的战斗力在世界范围属于二档。

  打汉室当然是有多少送多少,自从被段颎切菜,被西凉铁骑锤爆之后,羌人整体就废了,可就算是这么废的羌人,在世界范围也属于二线地方霸主级别,所以陈曦划拉了两下之后,送了一批能在高原生活的羌人去了青藏高原。

  当时说好了,去那边就不收税了,你们每年记得上贡牛羊,不多要耗牛两万,羊二十万,然后派人按时来朝贡就行了。

  这个条件其实是比较过分的,但是由于汉朝很强,外加陈曦很讲理的表示,现在没有可以先白条,以后慢慢还,年率十分之一,而且你们愿意过去,我们给你们支持,让你们武统那边。

  西羌之中的发羌、青羌什么的本来就在青藏延边地区混日子,再加上汉室拳头实在是太大,而且是给真货,几个羌族大部落合计合计,也就表示,行,我们上去。

  陈曦逐个让人录了籍,按照扩土有功,将这群人全部列入了汉家子民,毕竟近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要让这些人看守,好处自然是给的。

  所以每年陈曦这边给中原百姓发什么,给那边也发什么,但由于太高,派发年赐的人员根本上不去,都是让发羌他们下来自己接受,这几年真金白银的砸下来,发羌和青羌也没什么野心了,也就当自己是汉民,从陈曦那边领牛犊和羊羔养大了平均平均,也就交税了。

  这就属于顺民了,而且青藏距离长安真要说并不远,从那边下来就是汉中,现在走长安到汉中的郡道,根本用不了多久就下来了,所以发羌每年也就派点头领过来朝贡。

  毕竟这几个部族,当年都半拉子窝到青藏高原了,野心也真没多少,而现在汉室也不打他们,还给条活路,也就紧跟着干,但时间稍微一长,就跟当初交州那些人一样了。

  你说交州那些宗族真的有推翻汉室的野心吗?其实么有,刘备说要搞谁,那些宗老就差拍着胸脯保证家里的年轻人活都不干来帮刘备打人,青羌和发羌其实也是这么一个情况,他们也没啥和汉室动手的野心,但他们也想过好日子啊。

  于是青羌和发羌没事就从青藏高原跑下来,让司马朗给自己修路

  ——给俺们也修一条路吧,俺们每次下个高原都好困难的,修条路吧,尊敬的新州刺史,给俺们也修条路吧。

  看在青羌和发羌特别归顺的份上,司马朗去了一趟,然后司马朗就回去了,谁有能耐谁去修吧,这技术我没有啊。

  后面青羌和发羌自己学着集村并寨,自己把自己搞成两千人一堆的部落,扎在一起,继续叫隔壁的司马朗来给他们修路,而且还不止是修上高原的路,还要修他们村子之间的路。

  因为按照陈曦的规定,两千人以上的村寨,需要有完备的配套设施,青羌和发羌自己搞了四十多个两千人的村寨,然后给新州刺史司马朗发通知说是,我们集村并寨搞好了,给我们修路,配发兽医,还有国营供销社赶紧给我们搞起来。

  司马朗直接人间蒸发了,这不是懒政不懒政的问题,是司马朗压根上不去,而且就算能上去,他从哪里给这群人找一批能在高原修路,搞这些的专业人士,这不是扯淡吗?

  所以司马朗将新州南部那边先行放弃了,羌人最近连告状的地方都找不到,除了骂司马狗贼不是东西以外,已经不知道搞啥了。

  “还有这种懒政的官僚!”马超很是不服气的说道,他在路上遇到了十几个因为紫外线显得有些发黑的羌人头领,听闻此事表示很是不爽,司马朗不是个贤臣吗?干的这都是什么事情。

  马超是有权力节制羌人的,准确的,羌人属于马超这个大将军的名下,神位天将军嘛,好歹也算个人。

  虽说被背刺了好几次,马超也有些懒得搭理羌人了,但二哈的优势就在于忘得快,尤其是这群羌人看着干瘦干瘦,又一副被晒黑很可怜的样子,马超觉得自己确实是得拉一把。

  当场羌人就给跪了,顺带一提发羌的部落主是能认识马超的,所以才会拦住马超,求马超帮忙。

  发羌的部落主是真的觉得司马朗是故意的,没错,发羌部落主没觉得是汉室针对的原因,只觉得是司马朗的问题,因为长安直接下达的命令,全都抵达,并且执行。ωωω.χΙυΜЬ.Cǒm

  比方说发肉,发点心,发高原种植的良种,但凡是长安直接下发的,都一个不少的拿到了,可能会因为那些押送的人上不去,需要他们过来拿,可不管怎么着,就算晚点,但都一个不少。

  就算是买盐,也是一百五十文一石,除了人还是上不去以外,其他的都很好,所以去了高原的羌人,没觉得是汉室坑害他们,他们就觉得司马朗是个奸臣。

  精神天赋再如沐春风,也顶不住没有进出的路,没有随时能购买常用物资的供销社,没有兽医什么的……

  总之司马朗对于这群人来说就是个大大的奸臣。

  然而对于司马朗来说,他冤枉的很,这破路他是修不出来,谁能修让谁上,他都上不去。

  马超不懂这个,只觉得好你个司马朗,你个浓眉大眼的家伙,也还是和司马家其他人一样,一肚子的坏水,让你修条路,就这么困难,实际上比司马朗想的还要困难。

  于是马超大包大揽,表示他到长安就帮忙摆平这事,没说的,先告司马朗一状,天下都是你们这群人给败坏的。

  发羌和青羌的人当然是千恩万谢,毕竟他们没资格去参加朝会,就算是去大鸿胪那边告状,大鸿胪处理起来也蔫吧的很,可换成马超那就不同了,马超能将这事捅到大朝会上去进行廷议。

  “包在我的身上。”马超拍着胸脯说道,表示这事就交给他就行了,然后骑上里飞沙就跑了。

  “族长,天将军靠谱吗?”一个脸色有些黝黑得年轻人询问道。

  “管他靠谱不靠谱,遇到了刚好帮帮忙。”发羌的部落主很是任性的回答道,他哪里知道马超靠不靠谱,按照经验而言是不靠谱的,但无所谓,这本身就是有枣没枣,打三竿的操作啊。

  过了三辅,马超直接放出了气势,灼灼金辉如骄阳一般爆裂,直扑长安而去,兴奋的就跟牵绳断了的二哈一样,直扑朱雀门而去,准备一路冲到他们家去找自己老婆。

  “我……”进入长安的一瞬间,马超就准备大声欢呼,然而后面的话还没有吼出来,朱雀门上面就出现了一柄方天画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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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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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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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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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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