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神话版三国八一中文网>第三千四百九十二章 先帝晚上得给我托梦了
  陈曦说的其实是张春华,张春华这个大长秋詹事本来跑未央宫就只是为了避祸,司马家也没准备让张春华干什么,多半是为了开开眼,张春华自己想要学习宫斗,结果来了发现现实过于骨感。

  等刘桐封了未央宫,表示长安疫情愈演愈烈,张春华就去上林苑养蜜蜂了,上林苑覆盖范围之内有很多槐树,而且春天本身就是最好的产蜜时节,加之槐花蜜本身就是最好的蜂蜜。

  在搞定了蜂种之后,依靠着皇室的资源,外加姜岐刚好从北疆回来,再算上上林苑是自家顶头上司的园子,而且顶头上司对于自家园子根本不当回事,任由张春华随便使用。

  故而这才俩月过去,张春华就已经开始回笼资金了,大客户袁术和刘璋骑着滚滚回到长安之后,张春华的偏门生意,瞬间就有了销路。

  袁术这个人是自带公路,哦,是自带人脉的,所以张春华连销售都不需要考虑,转给袁术就行了。

  袁术作为两个超级豪门的爸爸,一方面看不上张春华这么一个小女孩勤劳致富赚的这点小钱钱,另一方面也觉得人家娃好不容易赚点零花钱,自己要是过把手实在丢人。

  于是就让张春华送点蜂蜜,其他的自己顺手给解决就是了。

  这世上对于目前的袁术来说有不少解决不了的事情,但是给张春华搞分销渠道,那是事?

  袁术自己能修路,自己有人脉,几下就给张春华搞定了,而蜂蜜这个玩意儿,在这个时代,第一个提出养殖的那位,之前才喝了人家张春华的拜师茶。

  虽说姜岐估摸着张春华这娃自己恐怕都不知道自己值多少,根本没有足够的社会实践确定自身的价值,可姜岐知道张春华值多少,不出意外这就是司马氏未来的主母。

  故而姜岐将张春华想学的都教了,甚至亲自带着张春华实践了一遍,等张春华学完,姜岐给张春华搞完春繁才离开的。

  简单来说,也就是目前除了姜岐和张春华,人工养殖蜜蜂还没上线呢,各大世家吃的蜂蜜也都是从野外获得的,量方面很有问题,价格也相当昂贵,所以张春华快乐的给这玩意儿挂上上林苑三个字就开始卖卖卖了。

  陈曦对于做蜂蜜的生意其实兴趣不大,因为这个生意的天花板太低,这也是为什么姜岐来了之后,陈曦将姜岐弄到北方去搞大牧场了,毕竟选择产业,上限越高越好,既然都是蓝海,自然选大的好啊。

  虽说大牧场也存在上限,比方说粮草和饲料的压力,但这些都可以随着扩张解决,就像现在粮食产量提高,陈粮增加之后,之前达到天花板的大牧场就可以继续扩大。

  都不往贝加尔湖以北说了,只说以南的那些地方,也是好几百万平方公里,陈曦的目标可是达到后世四分之一产出的程度,毕竟陈曦分出来的草原都有后世半个中国大小了,而后世内外蒙古每年牲口的存栏量都是按照亿计算的。

  说实话,陈曦现在的这点规模,也就是唬一唬贾诩等人,也就这些人没见过市面。

  所以姜岐回来一趟,闲着的时候帮张春华处理一下,顺带教一批养蜂人,之后就又回北方去了。

  毕竟这也是巨佬级别的人物,要不是陈曦因为农粮饲料布局,需要调整畜牧业,让这位有时间闲几个月,而且对方也愿意给司马氏和张春华卖个面子,否则对方现在还在北方养马鹿呢。

  不过话说回来,陈曦是不太喜欢养马鹿的,虽说北疆草原因为去年冬天下雪,以及青储草料爆仓,饲养员发现马鹿跟着他们迁徙,想要蹭吃蹭喝的时候没有拒绝,以至于到今年马鹿依旧在蹭吃蹭喝。

  可马鹿这种生物既不长肉,又不产奶,吃的多还不长膘,陈曦也很无奈啊,这就不是适合饲养的物种,老夫搞大农场是为了吃肉,粮食每一轮的增长,都意味着百姓能吃更多的肉。

  人类进化这么多年,可不是为了吃草,大家种草喂牲口,吃肉不好吗?以前做不到是因为粮食产量不够,现在老夫努力了十年,终于能有多余的饲料来喂牲口了。

  作为一个政治实体,将治下所有的人全部养起来,这也是一种态度,粮食永远都不会够的,再多的粮食也经不住各种造的,真以为粮食只是食物?所有的粮食都是能作为工业基础原料的。

  在这种前提条件下,陈曦自然不想养马鹿,陈曦目前需要的是牛羊猪那样,吃得快,长得快,出肉率高的牲口。

  至于其他的,吹得高端的马鹿,说实话,卖低了亏本,买高了,总产业的天花板就低,那挣扎啥啊。

  既不能让老夫吃肉,又不能给老夫赚钱,养你也养不出快乐,也就那对角能用来当做装饰,可现在还有大角鹿呢,那玩意儿的角可以长到一米多大小,比马鹿带感多了。

  这么一来马鹿被陈曦手动删号了,毫无经济价值……

  “我给你们说啊,这其实是观念的问题,看看人家大长秋詹事,这才多久,就卖了一千多罐蜂蜜了。”陈曦笑嘻嘻的看着贾诩等人,“上林苑出产的上好蜂蜜,一罐也就一斤,六百钱,还是八百钱。”

  蜂蜜的价格在古代属于奢侈品,而且很长一段时间属于贡品,尤其是糖没出现之前,蜂蜜几乎算是天然糖了。

  张春华卖的其实并不贵,这里面有很大一个原因在于,野生采蜜和养殖两个差距太大,前者的人力成本爆炸,还要靠天吃饭,后者只要保证好蜜源,基本就不是什么大问题了。琇書蛧

  故而张春华卖的价格对比同时代野生的蜂蜜,真的很便宜了,而且以槐花蜜的价格,本身就比正常的高一些,水白色的那种,说实话,陈曦见到的时候都有些吃惊。

  “听起来不多,可实际上也不少了,刨除人力的部分,几十万钱已经入账了啊,而这只是上林苑一个地方,实际上就以对方目前的规模,一年下来也有百多万钱的。”陈曦撇了撇嘴说道。

  贾诩突然觉得实打实做这些生意也挺好的,看起来不起眼,但基本不需要劳心劳肺,就能轻松拿到上百万的钱款,要知道这可是上百万啊,普通一个百姓一年到头也就万钱,就这还要一直有工作。

  “这样的话,要是推广到全国各地,莫名的觉得先帝更惨了。”刘晔都快不知道自己以后完蛋了,该怎么去九泉之下面对先帝了。

  想想自己以后到了九泉之下,和先祖们一扯,“哎呀,先祖你们当年真的错过了很多好东西,卖草知道不,草编啊,一年下来就能养的起中央军了,还是持续的。”

  “还有羊毛,毛纺啊,这个比丝绸赚的还多,椰子啊,鱼干啊,果酒啊,晒盐啊,蔗糖啊,棉花啊,茶叶啊……”

  光是想到这些东西,刘晔都觉得自己说完,先帝们就该自闭了。

  “这东西扩展到全国的话,确实是能赚一些的,不过你看我都懒得干就知道这东西赚不了多少的。”陈曦随口说道,“别看现在价格高,实际上这玩意儿很容易市场饱和,而且白糖要比这玩意儿更靠谱,而且是全方位的靠谱。”

  最简单的说法就是白糖属于大宗商品,蜂蜜属于零售商品,前者可以让几个国家因为定价权干一架,后者就无所谓了。

  顺带一提,大英帝国的贸易体系,就是黑奴,白糖,棉花构建起来的,18世纪世界经济组成很大一部分就是白糖,黑奴贸易最核心的一点就是低成本搞种植园,生产便于出口的白糖、棉花。

  所以陈曦搞得基本都是大宗商品,实际上以古代封建社会的情况,只要能搞起来一个大宗商品,死死的掌握住,中央财政就不会出太大问题,而封建社会最大的问题除了盐铁,连茶都握不住……

  陈曦搞了很多,其中大半的产业并没有完全铺开,产业链并没有闭环,而之后的计划,最核心的就是将这些产业封闭成环,保证自己倒下之后,只要后人不乱来,只要按部就班就能运转下去。

  当然这很难,搞不好到最后得出产业实地调查说明,以及产业布局调整,不过陈曦还有足够多的时间去搞这些。

  至于那些细枝末节的东西,陈曦已经逐渐开始开放了,但凡是天花板不高的东西,逐渐放开,像蜂蜜,香水,这些看着高的玩意儿,陈曦大多都给提供支持,但核心产业必须握在手中。

  “以目前的规模,利润大概在两三亿钱的样子。”陈曦想了想说道,这是指垄断,并且布局完美,没有其他人争抢的情况下,实际上看看椰子产业就知道了,张春华能做到亿钱的规模就到极限了。

  “这还不高啊。”刘晔大吃一惊,“三十年一个五大豪商的家产,也就你觉得不多了,先帝晚上怕是得给我托梦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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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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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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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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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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