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关的守军情绪低迷,因为今日清晨兽人王已经派遣了特使,给了最后通牒。
如果到今天日落时,还没有见到人族的使团,他们就要攻城了。
在他们眼中,兽人族是很耿直的,所以这个信息给了他们巨大的压力。
兽人说要打,那就不是唬人,而是真要打。
这种突如其来通告,让夕阳关的守军精神紧绷到了极点。
甚至上午已经出现了不少逃兵,有些被监战官发现捉住,军法处置,还有些幸运的逃走并没有被抓到。
到了正午,夕阳关原本的十万大军,已经只剩九万五了……
而恐慌的情绪还在蔓延,毕竟没人想等死。
城内的议事厅内,一名中年男人身披盔甲,面色阴沉。
他是夕阳关镇西团的军团长,也是这里的最高统领,布留斯.坎贝尔伯爵。
“帝国的使团还未到吗?”
布留斯询问自己的副官,其实他并不抱希望。
因为西境距离王都,以一般使团的行进速度,至少要半个月才能到,毕竟使团注重仪仗,而此时距离使团出发,才过了三天。
听说这次是哥斯拉公爵前来,他原本觉得库斯拉王这次玩的妙,作为早期投靠库斯拉王上位的他来说,对哥斯拉公爵揽上这么个差事有些幸灾乐祸。
但此时这种心情也不存在了,随着兽人王突然的通告,他们一下被逼到了刀锋前,他现在只希望哥斯拉公爵能快点,希望有奇迹发生,今天对方就能赶到。
若是对方不能即时赶到,他就笑不出来了,兽人大军攻城,他作为军团长总不可能逃跑,唯有战死一途。
主要他也没想到,兽人族会忽然下最后通牒,明明之前还说是入冬前帝国给答复。
时间一分一秒的推移,换防的守军都已擦亮自己的佩剑,做好了心理准备,望向兽人开始集结的大军。
曾经夕阳关的落日在他们眼中看来是那么美,可如今他们见到太阳西斜,心中却渴求着它晚一点下落。
五百年的深渊战争文化影响下,即使是西境少有战争的士兵们,也并非都是孬种,他们有着死战的准备,但怕自己死的没价值。
因为他们十万大军根本挡不住兽人攻城,一旦夕阳关被攻破,西境的几个省将遭到兽人的全面劫掠,那将是血流成河,损失不可估计。
已经有军人对库斯拉王的优柔寡断感到不满,认为眼下的紧张局势完全是王的不作为引起的。
如果要打,那就应该提前增派兵力,如果和谈,也应该早派人来。
可你一直没动静,真当兽人会一直老实等着吗?
而有些头脑灵活的士兵,更是产生了不好的猜想。
他们忽然意识到,就算哥斯拉公爵能急行军赶到,他也完全可以……不来。
随便一个有脑子的都能看出来,帝国这次派哥斯拉公爵出使谈判,就是推他出来背锅的。
这种来背锅找骂的事看似无解,但其实是有解的。
那就是……他根本没赶上!
以王都和西境的距离,哥斯拉公爵出发三天没到,这是很正常的事,这个时候兽人大军破城,和哥斯拉公爵可就一点关系都没了。
而夕阳关被破,西境三省被劫掠,这个责任,就又回到了库斯拉王头上,有损的不是哥斯拉公爵的声望,而是王的!
当那名士兵将此消息和同伴说了后,很快就在军中传开,士兵们惴惴不安。
是啊,哥斯拉公爵接到消息就算有能力及时赶到,他也完全没必要来。
不如说这才是对哥斯拉公爵最好的局势,一旦西境被破,库斯拉王背上骂名,而在帝国危机之下,无人可用,哥斯拉公爵站出来振臂一呼,就连曾经那些忠心于王的大臣,也会心思变换吧?
若是兽人大军再贪婪一些,往内地打,内地的军队又接连失利,那哥斯拉公爵的复出几乎就会成为必然的。
想通了这一点,镇西军团的士兵们纷纷有些绝望。
“特么的,老子今天要是死在这儿,做鬼也要诅咒……”
一名老兵吐了口涂抹,看着逐渐滑落的夕阳,以及开始进发的兽人大军唾骂道。
他的话没骂完,被同僚捂住了嘴,“老古伦,慎言,有些话不能乱说。”
他也想骂那个昏君,但万一事情有转机,他们今天没死,这话又被别人听了传出去,他们不会有好下场。
“呵,要我说,王室的内斗完全没必要,公爵大人一向守信,反正他不会弑君,你说王有什么可怕的?”
老兵冷笑道,觉得王都的内斗实在愚蠢。
“上头的事咱也不懂,不过咱们这一战恐怕无可避免了。”
年轻些的士兵看着远方那缓缓推进的兽人军团,握紧了手中的剑。
“看来哥斯拉公爵是不会来了,也是,特么的换我也不来,凭什么要出来背锅?”
有不远处的士兵听到跟着附和,“在理,估计没人会放过重夺权力的机会吧……”
“唉……可还是希望公爵大人能来,这样起码我们能不死。”
也有士兵叹息。
这时布留斯军团长走上城头,神情严肃,“都特么给老子打起精神?等人来救?你们都是孬种吗!?”
布留斯一只脚踩在城墙弓箭口上,吐了口吐沫,面色凶狠,看向身后的守军们,“都留到现在没跑,好样儿的。”
他拍着自己的胸脯,“也不怕兄弟们笑话,我就是库斯拉王的一条狗,靠着攀附权贵得来了现在的地位,我知道有些兄弟心里不服。”
他话音一转,“可咱为什么攀附权贵?还不是为了能混个军团长当当?当军团长是为了什么?还不是特娘的为了打仗。”
他提起手中尚未出鞘的骑士重剑,“我是库斯拉王的狗,别笑,你们也特么是,可我们还是帝国的狗,是帝国西境的看门儿狗,今天这一仗,老子不是替他库斯拉王打的,而是为了西境的百姓打的。”
他声音中仿佛带着血气,目光凌厉扫视全军,“长城的守军总看不起咱们,今天我们恐怕也都要死在这儿了,没法再去和他们较量,可我们要让帝国的人明白,让长城的人明白,让天下人明白。”
他拔出骑士重剑,“就算是狗,也想守好自家的门!”
布留斯军团长剑指已经进入峡谷的兽人军团,咆哮道:“特娘的,敢不敢跟老子今天一起死在这儿!”
“长官,今天咋看你这么顺眼呢?”
一名千骑长笑着开口,取下背后的重弓。
“皮克斯,你特么今天能耐了啊,你有种今天别死,等我以后收拾你的。”
布留斯军团长笑骂道,随后抬手,“弓箭手就位,弩兵开始上膛!”
镇西军团的将士们,一个个神情肃然起来,心中的血在沸腾。
从参军的那一天,就该做好战死的准备。
就在兽人大军逼近十里处,战斗一触即发时,一道洪亮的男声响起。
“布留斯,你还算是个军人。”
声音中气十足,回荡在整座夕阳关中。
布留斯感觉这个声音有些熟悉,立马回头冲向城墙后方,看到一个男人徒步而行,那漆黑的大氅迎风飘扬。
“哥斯拉公爵!”
他此时也不知是该惊喜,还是该感到别扭。
明明他刚刚才做好了战死的准备,心中也认为对方作为聪明人,应该不会过来了。
可对方……来了。
陆晨徒步而行,走到城门前,对那些神情紧张的士兵道:“开城门。”
“可……兽人已经要攻城了。”
负责城门防御工事的士兵犹豫道。
“太阳还没落山,我是去谈判的。”
陆晨亲自抬手,拍开了那根抵住城门的重木,城门开启,他不急不缓的走了出去。
这时城墙上前方的守军也看到了他的身影,纷纷露出惊喜和不解的神情。
他们万万没想到,哥斯拉公爵居然真的来了,明明这对于他个人来说是最坏的处理方式。
陆晨是在半日前通过魔法晶石接到消息的,当时就明白这其实是个很好的机会。
正如那些士兵们所想的,他没赶到不是罪过,毕竟他才刚出发没多久,这是库斯拉王优柔寡断拖延的失职。
而如果西境被破,兽人大军长驱直入,局势糜烂下,他的确是很容易逼迫库斯拉王为他恢复军权。
皇城的禁卫军是唯一能临时调集的大军,而禁卫军的首领其实并没有大规模和军队作战的经验,在同等兵力下,根本拦不住兽人族的军队。
这时候就需要有威望,有能力的传奇将领力挽狂澜,就算是王都的大臣也会谏言,因为他们……怕死。
谁能保证,兽人王打进来,尝到了甜头后,不会直接攻向王都,让兽人族占领更多的丰饶土地?
人族在守卫边境?
用这种筹码来考验外族的品德?
就连陆晨都知道这种事不靠谱,毕竟在他所熟知的历史上,这种事又不是没发生过。
就像殷商的大军在外抵御东夷蛮族,周武王还不是带着大军长驱直入,直取朝哥,在利益和天下面前,谁跟你讲这些道义?
至于蛮族(深渊),等我安定下来,自己去打就好了。wWW.ΧìǔΜЬ.CǒΜ
所以这的确是个陆晨恢复兵权的好机会,但他权衡再三,还是选择来了。
而且是抛弃坐骑,以自身实力急行军而来。
始终,还是过不了心中的那道坎儿。
他昨晚已经进入西境,没有在驿站停歇,因为赶路急,最终落脚在一个村落。
他还记得那里孩子天真的笑容,还记得老人对自己的恭敬和期望。
老百姓懂得不多,他们以为哥斯拉公爵就是来救他们的,只要哥斯拉公爵去谈判稳住局势,西境就会安全。
所以当地的村民,尽管自己都吃不太饱,还是很豪华的招待了自己。
朴实的村民在他清晨临走前,还说希望像哥斯拉公爵这样的好贵族能重新掌握帝国的权力。
村里羞涩的小女孩儿还给自己送了花环,老婆婆给自己包了早起烙好的饼。
他可以不来,不来就有机会最快的恢复军权。
但……他如果不来,就不再是曾经为了守护国家人民抛头颅洒热血的那个陆晨了。
他为自己刚来这个世界时,抱着游戏的心态感到罪恶。
这些……都是活生生的人啊!
他们会哭会笑,他们会喜会哀,他们只是想在这苦日子中……活下去。
于是他赶到了夕阳关,听到了布留斯军团长的那一番话。
在守军们没看到的时候,他也笑了。
原来无论立场,在家国存亡之际,军人始终是军人。
留在夕阳关,那些手握武器的人,都不是孬种,都是响当当的好汉子。
他们不应该死的这么没意义,而这种大陆内耗的战争也不应该兴起。
他要终结……这场闹剧。
残阳如血,自两侧的山峰滑落,洒在男人的肩上。
风起云涌,男人身上的大氅瑟瑟作响。
他就这么一个人,走向了兽人的三十万大军。
可他一个人,那一往无前的意志,却像是一支军队。
太阳终于完全滑落,黑夜降临。
城墙上的镇西军士兵一时间有些看呆了,为对方的气魄和胸襟所折服。
男人的气息充塞在两山之间,他站在黑夜之中,就像是初升的朝阳!
“这就是哥斯拉公爵……人类守护者。”
一名士兵喃喃的开口,他恐怕一辈子都忘不了这一幕了。
他终于明白长城的守军为何那么死心塌地的跟着这个男人,原来有一种人,你能让他踩着自己的肩膀腾飞,会是自己的荣幸。
能战死在他身边,是男人毕生的荣耀。
最终的最终,这位公爵违反了常理,放弃了他个人的前路和利益,只为救西境的黎民百姓。
山间的平地上,成千上万的火光逐渐升起,就像是燎原之势,照亮了兽人军团,也照亮了骑在龙鳞虎身上的壮硕身影。
兽人王看着前方不远处的男人,咧开嘴,大笑起来。
这就是哥斯拉公爵吗! 蓝星,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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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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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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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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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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