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卡车车头较小,只能容纳两个人,意料之内,车主把我们安排到了后面的车斗槽内。
车斗槽被分成了两部分,一半是用来关羊的,另一半可想而知就是我们的乘坐之地了。
“嘿!小兄弟,顺路啊?这下路上有伴了。俺叫余龙。余是剩下的那个余,龙是凤凰的那个龙,你叫啥捏?”一到车斗槽,上面就跳出一个不到三十的大汉,他身穿一件发黄的大马褂,皱巴巴的裤子下露出一双裂了口子的脚,而他乱蓬蓬的头发上似乎还沾着木头屑,此时他咧起嘴向我喊道。
“我叫风辰,这是...”
“十爷?天啊,真是十爷您啊!好久不见,您近来可好?”没等我介绍十爷,那个蓬头大哥就直勾勾望向了我的身后。
“咳!咳!!大兄弟,你认错人了!”上车后,十爷连忙扭过了脸。
难道他们是旧识,我不由地问道,“十爷,你们不会真认识吧?”
十爷猛然呛了一口烟,拍了拍胸脯才转过身笑眯眯地对身前的蓬头大哥说道,“呦,是老余啊!怎么?准备去城里?”
十爷脸上的笑容特别的假,可眼前的余龙似乎没发现一样,更近一步,坐在了十爷的旁边,抓起十爷的手,兴奋地道,“这几年,十爷您也知道的,年景不争气,听说城里那边有好活儿,俺琢磨着去干一档子。”
从他们的聊天中,我才明白,原来余龙与十爷之前果然就认识。余龙是一个木匠,因为现在这边人口越来越稀,他只好准备进城里混口饭吃。只是不懂因为什么,十爷似乎有意回避着余龙一样。
迫于空间狭小,十爷只好勉为其难一直和余龙断断续续地交谈着。而更多的时间,其实就是余龙在说,十爷在听。
“俺说风小兄弟,你也说话呀?这么娘干啥?”猛不防,余龙向咧起嘴我乐呵呵地喊了一声。
“余大哥说笑了,我只是担心打扰你与十爷叙旧。”我马上解释到。
“都是大老爷们,有啥好顾虑的!”也许是十爷不怎么搭理他,余龙主动找上了我。
我只好搬着树墩做的小板凳,坐到了十爷与余龙的对面。十爷的之前眯着的眼此刻却忽地睁了开来,我看到的却满是幸灾乐祸的味道。
“风小兄弟啊,今年多大了?”余龙少见地把目光从十爷的身上转到了我的身上认真地问道。
“十四刚过。”我回答到。
“风小兄弟啊,还没有老婆呢吧?”
“呃...还没有!”
“风小兄弟啊,你们准备去城里干啥啊?”
“风小兄弟,你怎么穿的比我还少呢!不冷吧?”
“风小兄弟啊,你说话啊?”
“小兄弟啊,你怎么睡着了...”
“诶,小兄弟,醒醒,醒醒啊...”
有句话说的好,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此时,我终于明白十爷为什么一直回避他了,原来是受不了余龙的那张嘴啊。
我想不明白,为何余龙会有那么多的问题。在他那无数问题的轰炸之下,我只好也选择了十爷的方法,闭眼装作睡着。
车已经走了一个半钟,再过不久就到了。想想就开心,毕竟对于我来说,城市是多么的遥不可及。而现在能有这么一个机会,我当然异常的兴奋。
凉嗖嗖的风从车的旁边吹了进来,把车内的羊骚味冲散了不少。我的脑袋比之前清醒了很多,可我不敢再去看对面的余龙,我担心他还会一如既往地问我问题。
我侧着身子向车外面望去,漫天遍野都是黄沙。我在想,太爷那个时候,他们究竟是怎么熬过来的。在如此荒凉的地方下,人类生存都是一个问题,更别说徒步穿越了。
风中夹杂的沙子打在车壳上,发成清脆的响声;大卡车一路狂吼,似乎要咆哮着要征服这片荒芜人烟的沙漠。我不由地佩服起人类来,居然能发明出这样的东西,难怪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主人。
突然,卡车慢了下来,接着整个车身晃动起来,随之卡车发动机的声音也停止了。
“抛锚了?”我的第一念头瞬间出现在了脑海里。也许是习惯了这样的半路抛锚,十爷与说累了的余龙依然闭着眼,我也只好静静地坐着。
不对!我发现车子还在动,而且车身越来越倾斜。
“十爷、余大哥,别睡了,车好像要翻了?”不知不觉,在十爷的朋友家已经住了将近一个多月。此时正值十月中旬,前几日阴雨绵绵,一直断断续续,今日天气才稍微好转。为了防止天气进一步恶化,我和十爷准备上路了。
在出发前夕,我与十爷就打定了主意。此番路上多坎坷,为了减少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我们决定按照过去老一辈走西口的路线逆向返回去,因为据十爷说说,当年我太爷带着十爷的父亲就是沿着这条线路才辗转来到关外的。
这样的话,一路上我们不仅可以多打听一下那位奇人的下落,还可以顺便寻找当年十爷的爷爷被血尸杀害的真正原因。
其实历史上走西口的路线分为好多条,但我太爷是从山西北上经过杀虎口,跨过蛮汉山,一举来到内蒙的达茂旗附近定居了下来。记得我爷爷也和我讲过,当年我太爷他们是一路跋山涉水,仅有的一匹马在半路也被累死了,最后他们几乎是爬着过来的。可以想象,四百多公里的路程,他们那个时候有多么的艰辛。
而此时我与十爷计划就是先从内蒙古达茂旗到达呼和浩特,然后从呼和浩特直达杀虎口。路线为直线,这样也使我们节省好多时间。
也许是命运使然,在拜别完十爷的蒙古族朋友后,我们居然遇到了一辆去往呼和浩特的绿皮大卡车,卡车上拉着的是给屠宰场送过去待宰的羔羊。
喜出望外的我,当然是赖在地上不走了,十爷无奈之下只好答应我搭这个顺风车。结果,自然是十爷花销了不菲的代价才说服车主拉我们一程。
由于卡车车头较小,只能容纳两个人,意料之内,车主把我们安排到了后面的车斗槽内。
车斗槽被分成了两部分,一半是用来关羊的,另一半可想而知就是我们的乘坐之地了。
“嘿!小兄弟,顺路啊?这下路上有伴了。俺叫余龙。余是剩下的那个余,龙是凤凰的那个龙,你叫啥捏?”一到车斗槽,上面就跳出一个不到三十的大汉,他身穿一件发黄的大马褂,皱巴巴的裤子下露出一双裂了口子的脚,而他乱蓬蓬的头发上似乎还沾着木头屑,此时他咧起嘴向我喊道。
“我叫风辰,这是...”
“十爷?天啊,真是十爷您啊!好久不见,您近来可好?”没等我介绍十爷,那个蓬头大哥就直勾勾望向了我的身后。
“咳!咳!!大兄弟,你认错人了!”上车后,十爷连忙扭过了脸。
难道他们是旧识,我不由地问道,“十爷,你们不会真认识吧?”
十爷猛然呛了一口烟,拍了拍胸脯才转过身笑眯眯地对身前的蓬头大哥说道,“呦,是老余啊!怎么?准备去城里?”
十爷脸上的笑容特别的假,可眼前的余龙似乎没发现一样,更近一步,坐在了十爷的旁边,抓起十爷的手,兴奋地道,“这几年,十爷您也知道的,年景不争气,听说城里那边有好活儿,俺琢磨着去干一档子。”
从他们的聊天中,我才明白,原来余龙与十爷之前果然就认识。余龙是一个木匠,因为现在这边人口越来越稀,他只好准备进城里混口饭吃。只是不懂因为什么,十爷似乎有意回避着余龙一样。
迫于空间狭小,十爷只好勉为其难一直和余龙断断续续地交谈着。而更多的时间,其实就是余龙在说,十爷在听。
“俺说风小兄弟,你也说话呀?这么娘干啥?”猛不防,余龙向咧起嘴我乐呵呵地喊了一声。
“余大哥说笑了,我只是担心打扰你与十爷叙旧。”我马上解释到。
“都是大老爷们,有啥好顾虑的!”也许是十爷不怎么搭理他,余龙主动找上了我。
我只好搬着树墩做的小板凳,坐到了十爷与余龙的对面。十爷的之前眯着的眼此刻却忽地睁了开来,我看到的却满是幸灾乐祸的味道。ωωω.χΙυΜЬ.Cǒm
“风小兄弟啊,今年多大了?”余龙少见地把目光从十爷的身上转到了我的身上认真地问道。
“十四刚过。”我回答到。
“风小兄弟啊,还没有老婆呢吧?”
“呃...还没有!”
“风小兄弟啊,你们准备去城里干啥啊?”
“风小兄弟,你怎么穿的比我还少呢!不冷吧?”
“风小兄弟啊,你说话啊?”
“小兄弟啊,你怎么睡着了...”
“诶,小兄弟,醒醒,醒醒啊...”
有句话说的好,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此时,我终于明白十爷为什么一直回避他了,原来是受不了余龙的那张嘴啊。
我想不明白,为何余龙会有那么多的问题。在他那无数问题的轰炸之下,我只好也选择了十爷的方法,闭眼装作睡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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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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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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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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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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