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我也不明白,那日我遇到的究竟是真还是假。世间上有很多东西,后来的科学都是解释不了的,也许是我们对自己生存的家园了解太少,但是我相信,未来某些时候,这些神乎其神的东西,都一定会有相应的解释,而我现在只是作为一个对亲眼所见事实的陈述者。
出了村庄,一直向南走,我们周围的山脉渐渐少了,视野也慢慢开阔了起来,地上的青草已经没过了膝盖,到后来我们几乎都只能推着车子上路了。只有在一些平缓的地方,我才自己驾驭着自行车,在坑坑洼洼地草原生行走着。而十爷,却总是悠哉悠哉地在后面跟着我,但是每当我偏离正确方向的时候,十爷却会喊我重新改原来的道路上。
我们越来越深入草原了,最后我终于把心底的疑问说了出来。在这片几乎辨别不出方向的草原,十爷根本没有去看罗盘,那他又是如何辨别方向的呢?
最终,在十爷的一番耐心的解说下我才恍然大悟起来。原来我们不远处都有一个个高高的石头堆,当地蒙古族称之为敖包,而敖包其中的一个作用便是指路,只要跟着敖包走,那么你绝对不会迷路,即使是在眼前荒无人烟的原野中。
听十爷说,在这里,最忌讳的就是用手指敖包。这就要提到它最重要的作用了,就是当地人要用它来最为祭祀山神、路神和祈祷丰收、家人幸福的象征。
也幸亏十爷提醒了我,不然凭我这个愣头青的模样,绝对会让当地人民生厌。
此时正是秋天,在四周没有山脉阻挡,广垠的草原上晚上的气温难免有些低,如此,我们只好放弃赶夜路。可我们的警惕感却丝毫都没有放松,尤其是晚上。
因为每当天黑的时候,我都能看到不远处,数百米处不计其数闪闪的亮光在不停地游走着。十爷说,那是草原狼,而我们的运气好,刚好是秋天,它们不会主动攻击人类;如果到了食物缺少的冬季,那我们的下场可能就悲剧了。这也就有了,在北方冬天的时候,很少有人会出远门,一来是害怕迷路被冻死在外;二来就是害怕成为野兽的食物。
我不清楚自己是如何坚持这么久的,我只记得那天我几乎对眼前的青草麻木了一般,继续赶着路,可突然以前一道亮光引起了我的注意。
天啊!一条看不到尽头的银河把整个碧绿色的地毯剪断开来,整个蓝色的天空倒影在水中,在银河的另一岸便是一座座数不尽的蒙古包。
十爷告诉我,我们穿过眼前这条——召河,便算是到了第一个目的地。这时我才长舒了一口气,我们昼夜兼程、风餐露宿,这样几乎将近一个星期,而且时刻要集中精力提防野兽的袭击,如果再不到,我真的可能要精神崩溃了。
“辰儿,先随我去见一位故人!”刚从召河的桥上下来,十爷便有意提醒到我。wWW.ΧìǔΜЬ.CǒΜ
我从没有听十爷说过他来过此地,但是我却跟着他七拐八拐来到一个蒙古包前面。似乎这边的主人早知道我们要过来一样,他们都齐齐地在蒙古包前面站着看我们,待我们来到他们面前,每人双手捧着一条长长的哈达挂在了我们的脖子上。
十爷笑眯眯地默认了这样的举动,接下来他却转身来到了蒙古包对面唯一的敖包前。这个敖包比我们在草原上见到的小了许多,但是它的顶端却插满了彩旗,彩旗上被颜料染了各种各样的标志,但我看的最清楚的就是在一枚黄色的彩旗上面,清晰地写着一个“姜”字。
我紧跟在十爷身后,因为在来之前,十爷已经交代,只要我跟着他做,那么就不会触碰到他们的禁忌。最终,十爷顺时针绕了敖包三圈终于停了下来。
最后,在十爷的一再要求下,我只好同他一样,往敖包上放了三块石头。不是我不情愿,只是敖包的高度实在太高了,我放上去特别的困难。
但在我最后完成十爷交代的任务后,我却发现,这里的所有人对我的目光有了改变。如果说之前是因为十爷他们才对我礼貌,那么此刻他们才是正真发自内心的对我感谢。
后来我才知道,敖包对于本地的人们来说,是无比神圣的,他们所尊崇的敖包神便是宗族保护神。而来客必须要亲自为主人的敖包上献上三块石头,寓意着主人家吉祥如意、风调雨顺。
接下来,一顿酒酣饭饱之后,我才从他们的谈话中了解到。原来当年这里的主人,因为族内某些利益的争斗受了重伤,后逃亡至关外被十爷所救...之后十爷便是他们家族的大恩人,而当此地的主人再次回归故土的时候,便把十爷的族旗插在了自己的宗族敖包上面,至此,便把十爷尊为宗族最高贵的客人。
“十爷,你来这里应该不全是为了拜访故人吧?”晚上睡觉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发出了疑问。
“赶快休息吧,明天就知道我究竟带你来这里是要做什么了!”十爷仍然是那副高深莫测的回答。
看着我憋出一脸郁闷的表情,十爷才乐呵呵地做了一番解释。
“之前我所说的古井,便是在这达茂旗的普会寺里。但是如果没有熟人引荐的话,一个外人,你休想进去,更别提接触到古井。而那口古井,更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机缘,传说只要喝得古井里的一口水,便万邪不侵。不过这个我倒是不太奢求,而我带你来的原因,就是想让你去看一眼古井,因为井水里倒映的便是你的未来!”
“你是说它可以预支未来?”
“没错!这次我就是想让你看一下你的未来究竟是什么样!这样我们也可以更加周详地计划一下接下来的行动。凭着我的关系,我相信此地的主人会破例把你引荐给普会寺大喇嘛的,到时候你务必要抓住机会!”
十爷的交代让我明白,明天对于我来说究竟是有多么重要。夜深了,我却依然为明日如何行事而久久未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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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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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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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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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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