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轩朝窗外看了看,凑近陶榆身边,语气认真且严肃,“小榆儿,你愿意与顾墨在一起,是不是他拿权势压你?”

  陶榆见陶轩这幅样子,就好像只要她点头,他就立马将她带走,再让凌浩捅顾墨一剑。

  凌浩:大可不必,我不想再被顾墨捅一刀,很痛的啊,主子。

  陶榆将戴在手上的金珠手链伸到陶轩面前,“哥哥,你看,这是我和顾墨的定情信物,他一直留着,可见他对我的喜欢,而且其实最开始,我也是喜欢他的,只是出于你对他的不喜,我才放手的,现在嫁给他其实我还是很开心的。”

  陶轩见陶榆手上的手链,一根红绳上穿着五粒金晃晃圆滚滚的金珠,简直嫌弃到要死,要不是妹妹的手生的白皙漂亮,骨肉均匀的,那这条手链简直就是丑到爆炸还俗气。

  “这样丑的手链,他也送的出来,而且这样的金珠平时就是你赏给下人的,上不得台面。”陶轩看着那条手链说。

  陶榆拨动了手链上的金珠,金珠相互碰撞发出清郎的声响,陶榆眼神温柔的看着这条手链:“这些金珠其实就是我送给他的,当初他救我的时候,我给他的房费。”

  陶轩到是没想到这竟然是陶榆给顾墨的,他微微一哽,“这样一看,其实这些金珠还是挺贵气的,让人一看就眼前一亮,还是很好看的,就是这红绳太过简朴,配不上这些珠子。”

  陶榆见陶轩一会就换了两套说辞,不由的揶揄的笑了,“哥哥,好了,你就不要再担心我了,我真的是真心想跟顾墨好好生活的,他很喜欢我,不会伤害我的,就这次你看不也是他护住了我们大家,你不要对他成见太深了。”

  陶轩心里明白其实顾墨是做了很多,可是他就是担心,顾墨对陶榆以前放弃他的事情耿耿于怀,害怕他隐瞒自己的内心,他真的害怕妹妹受到伤害。

  但是经过这次的事件,他也明白了顾墨是真的爱自己的妹妹,不仅救了陶榆,还不计前嫌的救下了自己,可见他所求真的是自己的妹妹。

  陶轩看着自己娇美可人的妹妹,他觉得世间应该无人不爱她,顾墨这小子还是有眼光的,他自己的眼光不好没看出周洲不是一个好归宿差点将妹妹推入火坑,还是妹妹选的比较好。

  兄妹俩在房间里聊了很久,最后还是顾墨来敲门,让终止了他漫长的等待。

  陶轩见顾墨来敲门,不由的翻了一个白眼,这样着急,怎么?是怕我把我妹拐回家吗?

  陶轩出门的时候,还故意撞了顾墨一下,顾墨微微一笑表示大舅哥就算撞废他也没关系,小问题。

  陶榆见哥哥这样幼稚不由的笑了起来,顾墨见她笑眼弯弯,内心也轻快高兴起来,他握住陶榆的手,牵着她走到正厅用饭。

  只是这样简单的牵着陶榆,顾墨就感觉自己的人生完美了,他一生所求不多,年少时只求能够活着,现在他只想这样握住陶榆的手,永远不分开,陶榆承载着他所有的欲求。

  初见时,她鲜活明亮的对他说话时,他也许就在心头悄悄种下了一粒名叫陶榆的种子,在他们遭遇悬崖遇险时,陶榆紧紧抓住他的手,看向他坚定不放弃的眼神,他知道心中的种子发芽了,他注定在劫难逃。

  之后的争吵和分离,让他心如刀割,那时的他还没意识到自己爱上了她,直到他神智不清时,完全依照自己的本能将她掳走,清醒之后他才明白自己真的爱上了陶榆,她就是他此生要守护的珍宝,所以他不顾一切的设计筹谋将她夺回来。

  周洲这个人必须死,若是他没有招惹陶榆,他可以放他一条命,但是敢碰陶榆,他必死无疑。

  不得不说幸好陶榆没有对于周洲的死表示出极大的伤心,要不可能周洲的尸身都会被顾墨挫骨扬灰。

  陶榆和顾墨度过了快乐舒适的四天,这四天里,顾墨对陶榆关怀备至,也恢复成当初那般谦谦公子温润如玉的样子,他用自己全部的爱意来爱陶榆。

  陶榆也回馈于她全部的欢喜,他们一起学习医术,一起出去免费看诊,一起去恒阳城的山野处采药,尝试所有顾墨没有吃过的小吃,两个人开心的度过了这四天。

  最后一天,陶榆和顾墨两人来到了顾墨神智不清时带她去的山谷,这一次陶榆不再害怕,顾墨带她跳悬崖时,她觉得特别刺激,还将头探出看悬崖下的风景。

  山谷依旧这样美丽,陶榆脱掉鞋子将脚泡在温热的温泉里,现在已经是深秋时节,正是泡温泉的好时间,陶榆让顾墨也脱掉鞋袜泡一泡,顾墨依她所言照做。

  陶榆的脚小巧玲珑,白皙透亮,脚趾圆润粉润,陶榆估计将脚踩在顾墨的脚背上,映衬她的脚更加娇小,让人不由的想放在怀中把玩。

  陶榆将头靠在顾墨的肩头,黑亮柔软的发丝散落在顾墨的肩头,柔声说:“顾墨,这些日子你开心吗?”

  顾墨将耳边调皮的碎发别在她的而后,温柔的回道:“是我这一生最开心的时光了,我未曾想过自己会这样满足。”

  陶榆抬起头,双手捧起他的脸,漂亮黑亮的眼睛看着他温润明亮的眼睛,认真的说:

  “如果今天是我与你在一起的最后一天,你想要干什么?我都可以答应你,任何事情。”

  顾墨也用双手捧住她的脸颊,认真的回答道:“那我想今天一天一直握住你的手不放开。”

  陶榆惊讶:“就这样简单的愿望吗?”她还以为顾墨想要亲她和她洞房,没想到是她多想了。

  顾墨笑着点点头,若这是她和他在一起的最后一天,他只想这样和她不分离,那样明天我也会死活不会放开你的手。

  于是陶榆用顾墨送给自己的定情信物将他与她的手腕套在一起,满足顾墨的愿望。

  陶榆这一天所有的事情都是跟顾墨牵着手完成的,她与他一起捉鱼,一起下厨,一起午休,最后她俩坐在榆树的枝丫上,像第一次那个晚上一起看星空,陶榆在顾墨的耳边轻轻的说:“顾墨,我喜欢你。”

  顾墨心尖发颤,他用没有绑住的手包住陶榆的腰身,双眼发亮,对着陶榆红润饱满的唇瓣吻了下去,陶榆微微张开唇瓣,柔顺的回应着他。

  他们吻了很久,顾墨最后珍重的吻在陶榆的额头上,喟叹的说:“我爱你如生命,阿榆。”

m.xiumb.co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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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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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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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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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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