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榆蹲下来,想将自己的衣摆从它嘴下扯出来,衣摆被犬齿紧紧咬住,微微一扯,就发出了绸缎的撕裂声,清脆悦耳。wWW.ΧìǔΜЬ.CǒΜ

  就真虎口夺食。

  谁曾想,随着丝帛的撕裂将衣摆夺下,裤腿就又被阿默嗷呜一声咬住。

  总不能把衣服全部撕烂吧。

  陶榆看向莫子寒,眼神示意他让阿默松口。

  莫子寒冷着张酷脸,敷衍的喊了两声,阿默很不给面子的不听他的话。

  他耸了耸肩,双手抱胸,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

  顾墨上前一步蹲在阿默面前,眼睫垂下来挡住了眼底的厌烦,他烦透了这些人和畜生纠缠陶榆的样子,他厌恶一切觊觎陶榆的人和物。

  他从怀里拿出一个小木瓶放在阿默的鼻尖,让它闻一闻。

  阿默耸了耸鼻头,忍不住的松开了口,转头朝向顾墨的方向打了一个大大的喷嚏,顾墨早有预料,收起木瓶,早早躲开了。

  陶榆趁着它松口,赶忙离开了阿默的身边,可不能再让它咬住了。

  阿默看着眼前讨厌的男人,牙一呲,低吼着就要咬他,陶榆赶忙将顾墨伸手拉倒身后。

  顾墨的嘴角向上翘了翘,眼底晕染着深深的温柔,眼神看向陶榆柔的像水一样,之后挑衅的看向黑着脸的莫子寒。

  莫子寒眼里的冷意愈加深沉。

  陶榆瞪了一眼还在张嘴的阿默,阿默合上嘴巴,可怜兮兮的垂着头,陶榆朝向莫子寒行了一礼,搞了句告辞,抓着顾墨的手抬步离开。

  阿默在身后细弱的呜咽了几声,见陶榆一直不回头,还想跟上,却被莫子寒一把拉住耳朵。

  莫子寒揉着它柔软的半圆形的虎耳,低声喃喃道,“她不让你跟着,别再自讨没趣了,会让她厌烦的,我们还有机会见到她。”

  它委屈的趴在地上,脑袋偏了偏不让莫子寒**它的耳朵,表达对莫子寒不满,这个主人真没用。

  莫子寒看着前方相携而去的两道身影,冷冽的目光看向顾墨的背影。

  啧,什么东西也配站在陶榆身边,也不看自己够不够格,只有一张俊俏的脸蛋罢了,不过就这样骗到这么个娇娇大美人了,运气属实是过于好了,他也很想拥有这份运气。

  陶榆和顾墨紧赶慢赶终于来到了襄阳城歇脚的客栈,这里离莲花乡只有一天的行程,在这里歇一歇脚,明天傍晚就可以赶回去了。

  在未踏进襄阳城门时,他们就发现城门有许多官兵拿着画像,一个一个的对比查看。

  陶榆知道是在找自己,她穿着一身男装,脸上也贴了假胡子,躲过了排查。

  客栈中,顾墨和陶榆吃着饭,旁边的一桌的人正在谈论着城中沸沸扬扬的陶相国寻人排面。

  “要我说啊,这陶相国的嫡女可真是个大美人,看那画像,啧啧,不是凡人啊!”

  “可惜找了这么久还没找到,你说会不会被野兽分吃了啊?”

  “这陶相国可真是大手笔,连着半个月的排查,还出了三千两黄金,他可真是将这个嫡女捧在手心。”

  “据说相国嫡长子陶轩也赶来这里寻找,说是有了线索。”

  “那陶轩也是美男子吧,他妹妹美若天仙,他定是也不错到哪里去。”

  “怎么,你要将家中的女儿嫁去做妾不?哈哈。”

  ······

  顾墨看向安静吃饭的陶榆,见她听到陶轩时,陶榆的动作停顿了一秒,随后接着低头吃饭。

  陶轩,原主一母同胎的嫡亲哥哥,在记忆里,他自小就十分疼爱陶榆,陶榆就是想要天上的月亮,他也会上天去摘,原本的世界线就是陶轩亲自寻找,找到陶榆的。

  后来陶榆将男主得罪的死死的,陶相国不想得罪男主,将陶榆从家中赶了出去,陶轩也丢下了所有,护着自己的妹妹与妹妹一起吃苦,在陶榆最落魄狼狈的时候,还是将她护在手心,不让她吃一点苦,自己出去做苦工,也不让妹妹出去找活干。

  最后结果还是没有保住陶榆,陶榆在去寻哥哥回家吃饭的路上,遇上穿戴华丽,侍女成群的女主,被羞辱,气不过骂了她,结果就被男主命人打了一顿,丢在了荒郊野外,被野兽发现分食而亡。

  陶轩最后得知妹妹是顾墨命人扔进深山中,最后丧命兽口,拿着剑去找他拼命,最后被杀死。

  可以说,陶轩是这个世界上最爱陶榆的人了,拿了自己的全部去宠着陶榆。

  陶轩既然来找她了,那她肯定是要回去的,至于顾墨,攻略值已经百分之65了,应该会跟她一起回去,想到这,陶榆想着今一会就跟顾墨摊牌,带他去找陶轩。

  吃完饭,陶榆将顾墨带到自己屋子里,说有事跟他讲。

  顾墨其实在看见城中官兵比对的画像,就知道陶榆是他们要找的人,更别说今天吃饭的时候,那群人说的话,所以在陶榆告诉他,她哥哥来找她,要他跟她一起回去的时候一点也不惊讶。

  顾墨将陶榆抱着,感觉到陶榆的软软的待在自己的怀中,他的内心才稍稍安定。

  陶榆是相国千金,身份尊贵,而他现在只知道自己是一个乡野村医,身份的差距,让他十分不安,而且失去了全部的记忆,让他极度的不安,这段时间只有陶榆和他相依为命,可是现在陶榆要去找自己的亲人了。

  他们不再是彼此的全部,这让他内心的不安到达了顶峰,只有这样将陶榆紧紧抱在怀中,他才能让自己不安的心得到片刻的安宁。

  陶榆乖乖的待在他怀里,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用手轻轻的拍着他的背,给他一定的安全感。

  陶榆轻声问顾墨:“你想跟我一起回恒阳城吗?你若是想回莲花乡,我们就一起回去。”

  顾墨收紧了双臂,闭上眼睛,闻了闻鼻尖荡漾的玫瑰香,再睁眼,眼里是满满的坚定,“我跟你回恒阳城。”

  与此同时,系统通知,【恭喜宿主,攻略进度达到百分之75。】

  百分之75,那就是比喜欢要深一点,顾墨爱上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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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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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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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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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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