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的男主角万变不离宗,全都是清一色的乌发白衣、任谁也捂不热的冰疙瘩,平生一把剑,惩奸除恶,匡扶正义。
她当时还纳闷,就这种没情趣的男人怎会值得那些个姑娘小姐们牵肠挂肚?
可当真正见到这种人时,她才知道“白衣似雪”这四个字的杀伤力有多大。
那是六百年前的一次初春,她因偷偷下山被师父发现,在山后罚站。
彼时的墨怀还只是天界一个普普通通的天兵将领,正为着村镇上一起狐妖伤人事件奔波劳碌,摸着线索寻到了涂山。
她从山头跑下来时,刚好和他撞了个满怀。
当时的她对美丑并没什么清晰的概念,毕竟涂山的风水养人,狐妖又格外擅长魅术,无论男女,出落的一个比一个水灵。
但对方的那抹白衣还是把她惊艳的移不开眼。
她顿时就想到了说书先生那常挂在嘴边的一句——
“......但见这少年玉树临风,白衣似雪,剑光四溢,所到之处,片甲不留,当即斩了那为非作歹的妖魔,惹得被俘的千金小姐一阵春心荡漾.....”
她并不是什么娇滴滴的千金小姐,相反,她就是那死于少年侠客剑下的妖魔,但她的春心却荡漾了万丈高。
于是她当即主动请缨陪着这光风霁月的少年谪仙一同处理狐妖案。
和话本子里写的一样,他不爱说话,常年板着一张脸,最喜欢的莫过于身上背着的那把黑黢黢的剑。
可越是这般无趣,她越是心痒难耐,想着自己一定能成为那捂热这块冰疙瘩的女主角。
她或是学着那些狐妖前辈的样子,用最魅惑的手段勾引着他,或是在他伤重之时,端茶递水,嘘寒问暖,又或是故意和其他男子亲近,只为让他生生醋意。
可全都无果。
在少年郎的眼里,除了那把剑和大道外,似乎所有人都是一个样。
连她也不例外。
但她并没有放弃,她陪着他跨越三界,降伏了一个又一个妖魔,看着他一步步登峰造极,直至统领万万天兵的战神,名扬千里。
而天界战神身边总是跟着一个涂山出来的兔妖这件事也逐渐传遍了四海。
可即便这些都没能唤来冷面郎君的回眸。
但她也心甘情愿。
前半辈子,溜下山听戏是她唯一的乐趣。
那之后,陪着墨怀降妖除魔成了她唯一的乐趣。
即便陪伴的途中并不是一帆风顺。
墨怀的剑大杀四方,令妖魔闻风丧胆,可她自幼就爱偷懒耍滑,小妖小怪还行,一旦碰到了什么硬骨头,遍体鳞伤都是小事,重则伤及根本。
为了更好的跟上墨怀的脚步,她找来大量的功法,不惜一切代价的提高自己的修为。
也就是从那时起,她的灵脉因过度虚耗而逐渐受损。
从始至终,墨怀都未曾关心过一句话,对她说的最多的也就是“别跟着我”。
她知道,他生性如此,所以便也不祈求他有多么深情,只求在亘古的未来,他能回头看她那么一眼。Χiυmъ.cοΜ
一眼就足够了。
可这个微小的愿望还是被摧毁了。
墨怀四处征战、几乎杀尽妖魔的行为触怒了魔域的帝主,他炼化出了可以激发人内心邪念的魔灵魁魃,散放人间,掀起了一股腥风血雨。
她受魁魃袭击,坠入了魔域当中,被帝主捉了去。
那帝主心肠歹毒,知道她是墨怀身边的人,也不杀她,用着万般手段折磨她泄愤。
还企图用魁魃引诱她,蛊她堕魔。
但她却始终坚持了下来。
她爱的人胸怀大义,一心追求正道,此生惟愿荡尽天下妖魔,她自然不能成了他厌弃的存在,拖了他的后腿。
她爱他,爱他的白衣胜雪,也爱他所坚持的道义。
帝主却无情嘲讽她的痴心。
“别妄想了,那战神是不会来救你的!”
“你一片真心待他,在他身边受累了三百年,寻常人早就感动的哭天撼地了,他却依旧面冷如铁,你可曾想过其中缘由?”
“那是因为他修的是绝情道,身上的那把太苍剑更是断情灭爱的存在,会不断的抽走他的情丝,他越是强大,情义就会越淡薄!”
“可怜你跟了他三百多年,他竟没将此事告知于你,当真是无情啊。”
一时间,三百年来的所有委屈与不甘都涌了上来。
就好像一直以来追求的东西其实一早就不存在。
可她还痴心妄想了三百年。
被三界人耻笑、被误会、被凌辱,她都不在乎。
可他竟一直冷眼旁观着她种种痴心,任由她沦为笑柄。
他怜悯天下苍生,却连怜悯她的资格都没有。
万念俱灰之下,她斩断三千情丝,透支灵脉,欲和帝主同归于尽。
后来的事情她记不太清了。
只记得自己当时一时冲动斩断了情丝,导致七情紊乱,差点堕魔。
再次恢复意识后她就被师父带回了涂山。
清风把她骂了个狗血淋头,寻遍了三界奇珍,这才助她稳住了灵脉,保住了性命。
但被她断毁的情丝难复,清风也是想尽办法,才将将补回了一些。
却被她拒绝了。
情丝缺失挺好的,最起码她再也不会爱上任何人,不会为之伤心流泪,肝肠寸断。
身体又好了一些后,她就开始游历山川。
期间也遇到了不少白衣少年郎,可她都再难有那般翻山倒海的萌动。
她开心时,便会同玉面郎君调调情,遍赏人间风月。
不开心了,就弃他们离去,回到涂山清静一段时间。
她这才发现,原来不是所有的情爱都像话本里说的那样轰轰烈烈、惊天动地。
但也有可能是因为她渐趋淡漠的心性。
渐渐的,那段随墨怀流浪的三百年时光也没那么不堪回首了。
而就像帝主说的那样,没有她的陪伴,他依旧是那个大杀四方的战神。
凭着悟出的剑道,他一剑绞杀了所有的魁魃,踏平魔域,成了三界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帝君。
听到这一消息时,她正在和天界的那位水神和渊谈恋爱。
和渊也爱颜色寡淡的衣服,但性情极为温柔细腻,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对她也是关怀备至。
可她还是提不起兴趣。
提了分手后,她又只身一人下了山,开始了新一轮的流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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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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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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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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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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