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越成年代文里的恶毒女配>第513章 513.拍婚纱照和摘星辰
  ……

  眼看结婚日子还早,没想到眨眼间试婚纱照的日子就到了。

  周博衍在拍婚纱照前把自己关在实验室,第二天就掏出来一个款式精致轻巧的照相机。

  有点像拍立得。

  “尽力了,希望能把结婚照拍的好看。”

  他之前没了解过照相机,只是在做手机的时候,为了拍照功能稍微研究过。

  这一次为了让两个人的婚纱照长久留存,他临阵磨枪弄出来一个快捷照相机。

  月颜拿着照相机:“这个相机有什么功能?”

  周博衍之前送过她相机,是外国进口的牌子,照相倒还可以,就是有点笨重。

  周博衍做的这个相机很轻,拿在手上是盛满水的水杯重量。

  周博衍:“可以不用洗照片,拍完直接出图。也可以放胶卷,看个人选择。”

  他说着随手拍了一张照片,不论是像素还是色彩都和人眼看不出差别,甚至色彩比肉眼看更饱满。

  月颜爱不释手:“就用这个拍立得拍婚纱照了!”

  周博衍失笑:“拍立得,这个名字不错。”

  月颜想说这个名字不是她想到的,而是随口一说,但是不重要。

  拍婚纱照的那天,周乖乖和云程跟着过来围观。

  周乖乖是伴娘,月颜的舍友们也是伴娘,舍友们白天要上班,月颜没让她们请假。

  她已经挑好了伴娘服,等她们下班后过来试穿。

  周乖乖是工作比较清闲,而试婚纱照的地方就在文红玉的工作室,云程下个楼就到了,所以这俩翘班来帮忙。

  文红玉给女儿准备了二十套婚纱,十几套敬酒服和礼服,一共五十套让她自己选择,月颜看得选择困难症都要犯了。

  周乖乖像只进入花园的蝴蝶,左飞飞右飞飞,发出的惊叹不绝于耳。

  她站在带着鱼骨收腰的婚纱前:“这个好看!肯定显腰细,嫂子你腰身细,穿上这个肯定腰身肯定比纸还薄。”

  月颜无奈失笑:“哪有那么夸张,谁的腰那么细很惊悚的。”

  周乖乖嘿嘿傻笑:“虽然形容的夸张了些,但是肯定很好看!”

  不料表哥否定了这一套。

  “这身拖尾很长不方便,下摆是鱼尾更不适合走路。”最关键的是大面积露肤,肩膀和锁骨周边都是露出来的,年纪大了容易风湿。

  对没错,不是占有欲,就是容易风湿。

  月颜认同道:“确实,这身就用来拍婚纱照吧,行动起来确实不便。”

  周乖乖瘪嘴,表哥欺负自己不了解,伴娘就是给新娘子提裙子的。

  她参加过邻居家的婚礼,新娘的婚纱拖尾可长了,据说是从外国带回来的定制款,找了六个伴娘帮忙从后面提裙子呢。

  周乖乖想揭穿表哥丑恶的嘴脸,不能让嫂子被瞒在鼓里。

  周博衍看出她的小心思,于是随手指了两件婚纱。

  “二十多套婚纱你嫂子换不完,那两套你拿去穿着玩吧。相机就在桌上,当场拍了就出照片,让云程给你拍去。”

  月颜笑眯眯道:“就当是在照相馆拍写真了,这两套送你,你就当一次性的裙子穿着玩玩,等你结婚让我妈给你定制独一无二的婚纱。”

  周乖乖瞬间把表哥的所作所为抛之脑后,什么表哥,这是她亲哥亲姐!

  她喜滋滋抱着刚进门就看上的两套婚纱,世界上找不到第三个比她还幸福的女孩子!

  第一和第二当然是她最最亲爱的嫂子!

  等着周小傻子乖乖和云程去隔壁拍照,月颜似笑非笑。

  “刚刚是不是有醋厂倒闭了。”

  周博衍表情莫名:“什么醋厂?”

  月颜继续挑下一身婚纱,突然被他从身后抱住。

  周博衍终于反应过来醋厂倒闭是什么意思。

  他从身后抱着月颜,声音闷闷不乐:“那身婚纱太暴露了,我只想你穿给我看。”

  他的头搭在月颜肩上,月颜终于能摸摸他的狗头。

  “没关系,那么冷的天我也不会想不开穿这个裙子。”

  她又不傻,结婚日期就在腊月初八之后,那可是冬天最寒冷的时候。

  她才不要美丽冻人,漂亮的婚纱出现在结婚照里就好了。

  比如这会儿的室内,因着暖气覆盖的缘故,换上婚纱都有点凉飕飕,更别提室外温度。

  虽然月颜不准备穿这个鱼尾裙大拖尾婚纱结婚,但用来拍婚纱照肯定很出片。

  月颜在试衣间面露难色,后背的收腰不是拉链而是丝带,一个人肯定没办法穿。

  可惜周乖乖被她哄去了隔壁拍写真,外面只有周博衍。

  尽管有些难为情,但总不能跑去隔壁找周乖乖。

  试衣间的门被拉开,月颜探出来半个脑袋:“我后背的带子系不上。”

  周博衍表面上拿着一张染色卡在等她,实则连上面几个颜色都没关注,早就心不在焉。

  见她可怜兮兮的小模样,她理了理衣服站起身帮忙。

  隔壁的周乖乖穿着婚纱乐颠乐颠跑来,却没看到人,她满脸疑惑。

  “嫂子和表哥都不见了,难道是回去了?”这么短的时间衣服都没试呢。

  云程沉思道:“按照他俩的黏糊程度,也有可能是一起去了厕所。”xiumb.com

  月颜跟周博衍再次出现已经是半小时后,周乖乖过来了两次都没找到人,第三次过来月颜已经换上了婚纱。

  表哥不在,那条被表哥说一般的的鱼尾拖地婚纱也不见了。

  周乖乖觉得自己猜到了原因。肯定是表哥哄骗嫂子把那条裙子收起来了,估计刚刚就是调虎离山之计把嫂子哄走,很有可能弄坏了婚纱。

  自以为识破诡计的周乖乖哼哼两声,没有揭穿表哥的计谋,谁让她拿人手短。

  “这条裙子也好看,还带披肩,肯定很暖和。”

  月颜把稍稍凌乱的头发拨到耳后:“给你们选的伴娘服都是带小披肩的,不用担心受冻,也不用怕露出皮肤。”

  周乖乖喜滋滋:“露脖子我不怕。”

  云程进门听到后大惊:“冬天穿得少会得风湿!”

  周乖乖无语:“你见谁家脖子得风湿啊。”

  云程说不出来所以然:“我外婆说的,反正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对不住了外婆,我这也是情非得已才让您老背锅。

  他献宝般凑到周乖乖面前:“你看,这是刚刚给你拍的照片,我觉得每张都好看,咱们再去多拍几张挂在卧室。”

  周乖乖小脸通红:“不许把我照片挂在卧室!”

  云程连忙改口:“那我挂书房,每次写论文都能想到你。”

  周乖乖害羞不理他了,这种亲密话私底下说就好了,怎么还当着嫂子的面说。

  她凑到月颜身边:“嫂子,我哥呢?”

  话音刚落,她看到嫂子锁骨上红了几块。

  “咦,冬天也有蚊子吗?”

  月颜想要捂住已经来不及,还好这傻姑娘以为吻痕是被虫子咬的,月颜连借口都不用想了。

  云程顺着说道:“你看,这么冷的天都有蚊子,所以冬天真的不能露脖子。”

  周乖乖生气跺脚:“你跟我表哥一样,都是老古董!”

  云程满头雾水,他怎么就成老古董了。

  周博衍从试衣间出来,他换好了一身裁剪精良的男士西装。

  在这个中山装盛行的年代,周博衍的西装款式可谓是独一无二。

  他身上的西装款式是西式风格的燕尾服,配上一双白手套,显得禁欲又优雅。

  他顺手关上了试衣间的门,地上堆着皱成一团的鱼尾婚纱。

  周乖乖猜的没错,这条裙子确实被弄坏了,肯定没法继续穿。

  月颜看他关门的动作心里一跳:“要是再给你配一个金丝边眼镜,我想到一个词用来形容你。”

  周博衍歪着头:“什么词?”

  月颜缓缓吐出几个字:“斯文败类。”

  周乖乖没有get到两个人话里有话,她看看表哥,又看看嫂子。

  最后只能看向云程:“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云程摸着脑袋:“大概是说咱哥看起来像坏人吧。”

  周乖乖半知半解:“嫂子才不会是这个意思呢!她肯定夸我表哥长得好看。”

  不得不说,还真让她歪打正着猜对了。

  “好了,你们两个勤劳的小蜜蜂该给我们拍照了。”

  云程和周乖乖的审美都不错,两个人都有美术功底,拍照构图信手拈来。

  最关键的是,相机好用。

  只要有手就能拍得不赖,修图就交给智脑。

  周乖乖拍了几张:“工作室内还是放不开,得去室外才有感觉。”

  这年代的影楼照都是室内拍摄,几乎家家户户都有一张站在楼梯口抱着花瓶的合影。

  公司外面有黄包车师傅,于是她们租借了师傅的黄包车拍照。

  月颜的头发临时做成了卷发,是那种留学回来的千金大小姐发型。

  周博衍则是穿着燕尾服西装被她搭着手上车,两个人在黄包车上拍出了民国剧的感觉。

  周乖乖活像是cp粉,越拍心情越激动,嘴角的弧度都没下去过。

  拍完几十套衣服,大约五百多张照片。

  月颜累得筋疲力尽,即便是身体素质不错的周博衍都脚步虚浮。

  太累了,摄影师越到最后状态越好,月颜和周博衍则累到假笑。

  不过出片率确实不错,月颜的妆发都是周乖乖帮忙,云程担任摄影师。

  但不是请不起专业的摄影师,只是这个拍立得相机不想让别人看到。

  其实不请都可以,有智脑在只需要摆姿势。

  但是在外人眼里就格外惊悚,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对新人脑子有问题,对着空气搔首弄姿。

  智脑的运算程序已经在拍照的时候把照片修成了最佳。

  月颜跟周博衍在妈妈办公室的电脑上浏览照片,这些全都是智脑拍摄。

  月颜完全选不出来,每一张都各有各的特色。

  她纠结地拧着眉头:“这么多照片,每张都好好看。”

  周博衍轻笑:“那就都打印出来,做成相册,以后留着看。”

  月颜只纠结了三秒,就答应了。

  于是最后婚纱照相册比字典还厚,洗了整整一千五百多张照片。

  月颜心有余悸,还好结婚只有一次,不然什么家庭经得起这么造啊。

  ...

  晚些时候,舍友们也过来了,月颜让周乖乖帮忙接待,她和周博衍开车出门。

  今天周博衍开车:“先去火车站吗?”

  月颜低头看着手机:“应该还有半小时,先去买些热奶茶吧,待会给大家带过去。”

  周博衍没有异议。

  此时周乖乖帮忙招待月颜的舍友。

  她跟这几个姑娘都认识,不过只是点头之交。

  聊了几句就熟了起来。

  得知周乖乖是周博衍的表妹,还跟月颜是好朋友,大家纷纷表示羡慕。

  唐小桃好奇道:“有这么厉害的表哥会不会有负担啊?”

  周乖乖表示并没有:“为什么会有负担,表哥的厉害是独一无二的。世上找不到第二个比我表哥厉害的人,我们全家都为他骄傲呢。”

  唐小桃再一次羡慕别人家的亲情。

  表兄妹关系都这么好。

  而自己和亲哥的关系还不如陌生人,她哥被嫂子煽动的一直想把自己嫁出去,生怕她以后顶替了爸爸的职位。

  几人说话间,谈到了周乖乖的男朋友。

  刘薇薇发出惊叹:“哇,你男朋友跟月月是高中同桌,你们是什么缘分啊!”

  周乖乖噙着嘴角,云程不好意思道:“我先跟月颜同班同学,跟乖乖认识是因为我俩家长在一个单位工作。”

  刘薇薇捧着脸:“这不就是《青梅恋竹马》的桥段吗,你们俩像小说里写的一样。”

  唐小桃敲她额头:“不要带坏乖乖女,董姣都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刘薇薇捂着脑门:“她怎么不知道,我偷偷给她看过呢,咱们一个寝室就该整整齐齐,我怎么会偷偷吃独食呢。”

  周乖乖跟不上她们的话题:“你们在说什么呀,《青梅恋竹马》是什么?”

  曹丹阳给她解释:“《青梅恋竹马》是去年书店最流行的小说,作者是摘星辰。表面上大家嫌弃是没营养的读物,实际连导员都在背地偷看。”

  周乖乖总觉得这个笔名有点耳熟。

  ...

  一道瘦小的身影拎着行李包在车站东张西望,视线所到之处都是黑压压的脑袋。

  终于,她在人海中找到了来接她的人。

  “月月!”陈星儿飞扑到月颜怀里。

  月颜伸开手臂回抱她:“大作家,你怎么去支教把自己折腾的又瘦又黑。”虽然消瘦倒是比之前看着更健康,精神状态也变好了。

  陈星儿傻乐:“在山里教书哪顾得了这些,满心满眼都是那些可怜的孩子。”

  月颜牵着她的手:“走,上车,先喝点奶茶垫垫,待会试完伴娘服带你去吃饭。”

  陈星儿摸了摸脸颊:“我晒得这么黑,会不会是你伴娘里面最丑的呀。”

  月颜失笑:“现在才想这些会不会有点太晚了?放心吧,我那里有美白的产品,保证你当伴娘那天漂漂亮亮。”

  陈星儿喜滋滋道:“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啦!”

  进门的时候,大家正在讨论摘星辰的新书。

  月颜调侃地对她笑了笑,陈星儿感受到了什么叫尴尬到脚底抠地的感觉。

  她只顾着埋头写小说,从来没想过自己会有读者,甚至还表示出对她下一本书的期待。

  怎么说呢,这种感觉蛮有成就感。

  不枉她翻山越岭就为了去邮局把稿件寄回来。

  手机在山区的作用很小,去了镇上都不一定能找到信号,得去县城才能打一通电话。

  她去的地方没通电,手机不能时刻开机,平时都在箱子里放着。后来她就不怎么拿出来了,反正都去县城了不如打公用电话。

  “呀,你们回来了。”

  月颜让大家自己分奶茶,顺便介绍了陈星儿。

  月颜的舍友们对陈星儿并不陌生,但知道她不是因为月颜,而是韩知礼。

  如果说周博衍是首都大学的颜值天花板,那么第二非韩知礼莫属。

  周博衍是高不可攀的存在,韩知礼则是人人都想摘走的高岭之花。

  他平日里对所有人彬彬有礼,但也就止步于此,不会让双方关系更进一步。

  相比较之下,周博衍其实更有人情味。只是周博衍智商碾压,一般人都不敢跟他接触。

  甚至因为周博衍太聪明,很多人认为周博衍会读心术。

  至于是怎么传成这样的,周博衍本人也不是很清楚。

  回到正题。

  首都大学人人想摘的高岭之花,突然有天身边多了一个女孩子。

  好事的人打听了一圈,高岭之花的女朋友竟然是师范学校的学生。

  倒不是看不起师范学校,只是大家想破脑袋都想不明白这俩人是怎么走到了一起。

  一个是华州排名第一的大学,另一个只是普通大学,他们会有共同话题吗?

  这也是首都大学不少姑娘们心里的未解之谜。

  其中就包括刘薇薇、唐小桃、严娟和曹丹阳。

  她们把韩知礼视为恋人的标准,倒不是真的对他有什么想法。

  这种心态类似于小迷妹突然得知偶像谈恋爱,理智的小迷妹们抱着尊重祝福的态度,却发现偶像的恋人看起来似乎很普通,她们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偶像到底是怎么跟她产生的联系。

  大家连忙把位置让开。

  “我认得你!你摘走了我们首都大学的高岭之花!”

  陈星儿满脸迷茫:“我没去首都大学摘过花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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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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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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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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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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