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周子扬才五岁,父亲尚未升职,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一线工作者,每天忙的脚不沾地,偶尔还要全国乱跑。
最忙的一次,一个半月才回家一次。
母亲没结婚之前也是个千金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可是自从嫁给父亲以后,柴米油盐各种事情都要操持。wWW.ΧìǔΜЬ.CǒΜ
终于,母亲受不了了,为此大发雷霆。
而父亲却是有些大男子主义的,恶狠狠的说:“你要支持我的工作!”
终于,两人婚姻破灭,母亲一气之下远走大城市。
而父亲依然是我行我素,没了母亲的束缚,父亲变本加厉,直接将周子扬丢给了农村的父母,而自己则是以单位为家,吃住都在单位。
周父年轻的时候在检察院有一个拼命三郎的外号,意思是只要能立功,基本上是连命都不要,工作二十年勤勤恳恳,别人阖家欢乐的时候他一个人在荒郊野外的草地上蹲守了四十八小时。
为了抓捕老赖,胸口直接被捅了三刀,眼皮都不眨一下。
就连老赖都吓了一跳:“兄弟!你不要命了!?”
也就因此,周父很得领导的赏识,职位也像是坐火箭一样一路往上,年仅四十岁就已经爬到了检察院一把手的位置。
在别人眼里,他是政治新星,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勤勤恳恳二十年,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可是在亲戚朋友眼里,周父却不是一个好丈夫,一个好父亲。
周子扬自小随爷爷奶奶在农村长大,稍微大一些的时候便被父亲接到城里,读最好的学校,享受最好的教育。
周父自以为这样就算是个好父亲,其实周子扬儿时缺失的父爱和母爱是永远回不来的,更何况即使周子扬被接到了周父身边,周父依然是我行我素的吃住在单位,一有案子说走就走,甚至连交代都不交代一声,顶多就是打个电话给周子扬:“晚饭自己解决!哭什么哭!?男子汉大丈夫的,有什么好哭的?没有我你能饿死!?”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周子扬自小便培养出一种独立自主的意识,九岁的时候就可以踩着小板凳烧一手的好菜。
不过在这种成长环境下,周子扬潜意识里也觉得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谁也靠不住,再加上母亲很早就离开了自己。周子扬感觉,这个世界最可笑的事情,就是爱情,但凡把爱情当做全部的男人,没有一个会有好下场。
童年的周子扬也曾期待过有一天,自己的母亲会突然回到自己的身边,父亲会突然抱住自己说好儿子!
这种想法一直到高中的时候还会存在,尽管周父从来没有关心过周子扬的学习,但是为了得到父亲的认可,周子扬在学习上却一直没有懈怠过,每次都考第一名,就为了父亲能够在喝酒的时候大喝一声:“好儿子!不愧是我的种!”
直到那一天,父亲把沈美茹母女接到家里来。
那一年周子扬十六岁,沈美茹33岁,身材丰腴,穿着一件素雅的连衣裙,一头乌黑的长发,在小城市算是顶尖的美女。
不过沈美茹的经历并不美好,十七岁的时候未婚先孕,生下了沈佩佩,男友不知所踪,沈美茹一个人含辛茹苦的把沈佩佩拉扯长大,终于在33岁的时候遇到了周父。
前世的周子扬对着突如其来的母女俩充满了恨意,有时候他甚至觉得,父亲对待这母女比对自己都好。
父亲让自己对这母女俩好一点。
而周子扬却听都没听,动不动就冷暴力。
“子扬好像不太喜欢我?”
“别管他!小孩子脾气!”
...
“怎么跟你沈姨说话呢!你知不知道你沈姨为你做了一大桌子的菜!”
“呵!她是做给她女儿吃的吧!瞧她那穷酸样!估计一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多菜!”
“小兔崽子!我给你脸了是吧!”
“你打吧!老子叫一下不是你的种!”
周子扬愤恨的瞪着父亲,周父的手抬在空中微微一僵。
良久,周父突然反应过来:“小兔崽子!以后老子的财产全部给佩佩!你他妈的一分也别想要!”
“不要就不要!你以后让这娘俩给你养老吧!”周子扬摔门而出。
周父气的肝疼,沈美茹帮忙抚着胸口,劝说道:“他还是个孩子,你跟孩子置什么气!”
记忆这东西真的很奇怪,原本以为这些事情已经全部忘完了,可是当想起来的时候,那么这些事情就像是抽丝剥茧一样,一件一件,完完整整的浮现在了自己的眼前。
回想起前半生,周子扬觉得自己真的挺幼稚的,周子扬以前为了得到父亲的认可,自幼刻苦学习,初中的时候就已经把高中的知识学的差不多了。
但是自从沈美茹来了以后,周子扬为了气自己的老爹,直接控分,巧妙的避过所有正确答案,每一科都考三十分。
父亲铁了心要自己考国防科技大学,而自己却是硬要给他对着干,报考了一个离自己家乡最远的地方,而且随便报了一个垃圾专业。
周父气的肝疼,不止一次的说:“老子没你这个儿子!”
“老子以后房子车子都是佩佩的!”
“我稀罕你那些东西?”
自从周子扬考上大学以后,与家里的联系越发的少了,有时候父亲也会打电话过来,但是没聊两句就吵了起来。
父亲的白头发多了,而说的话却是少了,动不动就是那句,以后老子一分钱都不给你!
渐渐地,周子扬也烦了,再后来,半年都不曾打过两个电话。
偶尔,沈美茹也会给周子扬打去电话:“回家看看吧,你爸想你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其实小时候不懂的事情周子扬也已经慢慢的懂了,周父之所以把沈美茹接回家,只不过是想弥补一下周子扬丢失的母爱,而自从沈美茹来了以后,周父也经常回家只是为了和儿子多交流。
只是周父强势惯了,动不动就喜欢呵斥别人,而周子扬当时却也是叛逆期,两人一言不合就吵了起来。
如此,这么一吵,便是一辈子。
三十五岁,周子扬回顾自己的前半生。
后悔过,懊恼过,只可惜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若水向东流,岁月不回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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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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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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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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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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