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子扬喜欢宋诗涵!”
刚穿越过来的第一天,周煜文感觉的确挺麻烦宋诗涵的,给宋诗涵买了两瓶旺仔牛奶,却没想到会引起这么大的骚动,一群没事干的同学在那边起哄。
宋诗涵被说的脸蛋腾的一下就红了,生气的看着周子扬,却见周子扬脸上依然带着诚挚的笑脸:“真的谢谢你!”
“谁要你的感谢!以后少烦我!”
宋诗涵慌张的收拾好书包,转身就离开了教室,离得老远还能听见教室里那群无聊的同学在那边大喊:“宋诗涵害羞咯!”
“宋诗涵害羞咯!”
周子扬手里拿着旺仔牛奶,对于宋诗涵的表现很是没搞懂。
“不是,哥,你今天是不是发烧了?你不会真喜欢宋诗涵吧?!”刘硕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出现在周煜文的面前,一脸奇怪的看着周子扬。
“?”周煜文不解。
喜欢?
仔细想想,宋诗涵的确长得漂亮,学习又好,经常被老师夸奖,也被某些男孩子暗恋过,但是这里的确是不包括周煜文。
每个人高中时期可能都有一个白月光,但是实话实说,周煜文是真的没有白月光,甚至周煜文都没有把宋诗涵当做一个女人去看。
前世的周煜文觉得宋诗涵这个女孩特别没意思,什么事都一板一眼的,动不动就说我去告诉老师去!
有一次老师只是吼了她一下,她竟然哭了?
这明显是自我心态太优越了,脸皮薄。
周煜文这种大少爷,最不喜欢的就是这种女孩了,所以平时没少欺负她,在别的同学眼里,宋诗涵学习好,长得漂亮,有的男孩连和宋诗涵说句话都结结巴巴的。
周煜文只觉得搞笑。
没事就在后面揪一下她的辫子。
这个时候宋诗涵就会不满的回头:“干嘛?”
然后周煜文就说:“渴了,去给我倒杯水。”
“你自己没腿啊!”
至于要和宋诗涵谈恋爱...
周煜文似乎真的没想过。
印象中,貌似周煜文没有和比自己小的女生谈过恋爱,最小也是比自己大三岁的学姐,最大的一个是自己参加工作的时候,一个比大自己十岁的姐姐。
可能...
周煜文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对比自己年纪大的女孩特别有好感。
当然,这是一种不健康的思想。
前世,周煜文三十岁的时候,不想结婚,三十五岁想结婚的时候,突然又发现身边没有合适的人,人这一辈子,有条件,还是要找一个喜欢的人,相知相守的。
“是该谈一场恋爱了。”周煜文自言自语的说道。
前世的时候周煜文对男女之事懂得少,一直到大学的时候,还被一个学姐掐了尖,这一世都重活了一场,如果还这么被动的去接受,那未免也太没意思了。
“啥?周哥你说什么?”刘硕以为自己听错了。
“你不需要知道,”周煜文说着,把书包直接丢给了刘硕。
“不是,周哥,今天怎么带书包回家了?”刘硕十分的不解,但是还是老老实实的给周煜文背包。
别看刘硕在周煜文面前老老实实的听话,他父亲可是市里有名的小老板,手里有一家小酒厂,一个月能赚大几万呢。
此时是2002年,人均工资都不过1000块,刘硕一天的零花钱就是两百块,从小营养过剩,长得是五大三粗,剃了一个寸头,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都没了,简单的讲就是猥琐,因为对女生说荤笑话,不知道被老师骂过多少次。
初中毕业的时候就钻过小巷子。
就这么一个不学无术的烂人,若干年以后竟然摇身一变,成了实力最大的地产商之一,常年因为花边新闻占据了小城市论坛网的头条版面。
周子扬和刘硕是高中开学的时候认识的,那天大家都是新生谁也不认识谁,刘硕这人喜欢吹牛逼,一副谁也瞧不起的样子,说我家怎么怎么样,我爸怎么怎么厉害。
历史课老师讲雇佣关系。
刘硕便举一反三的表示,老师这个我知道,我和我家保姆就是雇佣关系。
刘硕这家伙,仗势欺人,喜欢嘲笑别人,身边也围着一群想要讨好他的小弟。
只有周煜文对他格外的冷淡,刘硕见了就很不开心。
两人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闹了矛盾,身边有同学提醒刘硕别招惹周煜文。
但是刘硕却是很不屑:“他有什么可牛的!能有我爸牛!你知道我爸是干嘛的么?”
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刘硕扬言要找人打周煜文。Χiυmъ.cοΜ
那个时候,县城的治安是真的乱,高中的时候,动不动学校门口就围了一拨人,动不动就打群架,同学之间稍微闹点矛盾就是:“放学别走!你等着瞧!”
周子扬当时听这话就觉得搞笑,冷笑一声,说:“我等着。”
然后第二天一早,刘硕顶着两个熊猫眼进来,看到周子扬双腿就打颤,一股脑的把自己所有的零食全部拿了出来:“哥!你吃!”
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刘硕一点都不含糊,当时可是给全班同学都笑喷了,可是刘硕压根没当回事,还是笑眯眯的对着周煜文。
周子扬的父亲,蛮横,粗鲁,自私,但是有一点非常好就是特别护短,他是从农村一点一点打拼上来的,所以封建思想特别严重,有能力以后,就连村里的一条狗都要安排到检察院去看大门。
所以当时但凡有亲戚找到周父,只要又条件,那就尽量给安排工作。
导致周煜文那些当过兵的表哥表弟们全部安排到了县城里,这些人也是乌烟瘴气的全部是坏毛病,横行霸道吃拿卡要,但是却也都有那种抱团的习性,尤其是对周煜文这个小表弟,宝贝得很。
所以周煜文虽然很讨厌这种江湖习性,但是在这个芝麻绿豆大的小县城,你敢动周煜文?我看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
什么?你爸爸是干嘛的?
给你个大逼兜子!
老子昨天吃饭还是叫你爹来买单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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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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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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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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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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