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阵怯战者!死!”
硝烟滚滚之间,李自成满脸血污,面色狰狞的将身前怯战的一名士卒砍杀,环视四方,李自成暴喝一声,杀气滚滚。
纵使心中彷徨惊惧,但此时此地,李自成没有选择!
要想活下去,就只能先挡住官军进攻,至于之后,是突围,还是死守,就不是他能够决定的了。
攻城先登,虽看似已然白热化,但事实上,目前为止,勇卫营也不过是动用了一些辅兵而已,其中攻城主力,则是大军一路大胜而来,所俘虏的贼兵而已。
城楼之下,一批接一批的贼兵俘虏,在严阵以待的战兵督阵之下,被强迫着爬上高大的攻城梯,然后冲上城头,与昔日的袍泽厮杀。
这中紧急关头,面对这些被勇卫营逼着冲上城楼的昔日袍泽,城墙上的守军将士,也只没有其他选择,只能将刀锋,对准了这些昔日袍泽,狠劈下去。
短短片刻时间,城头上,便已是血色淤积,尸横遍野。
高迎祥那一身标志性的白袍,俨然已经染成血色,可战争,从来就不是个人孤勇能够影响战局的。
随着战争的持续,登上城头的就不在是那些衣衫褴褛的贼军俘虏,而是慢慢出现成建制的勇卫兵将。
事实上,勇卫营将士的待遇,是大明其他军队无法企及的。
且不说每月从不拖欠丝毫的军饷与那敞开供应的吃食,就光是全军将士尽皆披甲,这一点,就足以让大明任何一支军队为之惭愧。
纵使不论其他任何因素,一披甲之士,与一无甲之卒厮杀,披甲之士显然占据了绝对上风。
而眼下的先登之战,便是如此。
成建制的勇卫兵将,皆是一身甲胄,摆出阵型,而且还是在城头这狭窄之地,足以轻易的占据局部优势。
一处处优势汇聚,那对城中守军而言,那就是不可挽回的劣势!ωωω.χΙυΜЬ.Cǒm
高迎祥虽勇,其麾下兵将虽奋力抵抗,但面对着质与量的差距,败势,已然愈发明显。
“把预备队都带上来!”
高迎祥双眼赤红,厉声高喝。
仗打到现在,已然完全超出了他的预料,按他所想,怎么也能撑个十来天,这时间,也足够他判断清楚形势,给自己找条后路了。
可现如今,不过是官军的第一波进攻,俨然就已支撑不住,败势尽显。
纵使将这一波官军进攻打退,但第二波,第三波呢?
他可是看得清楚,城外的官军主力,还一直未有动作!
现如今这波进攻,或许称之为试探性进攻更符合一些!
至于献城投降,高迎祥自始至终就没有过这个念头。
投降,普通的士卒兵将或许有条活路,但他这种贼首,是绝对少不了斩首示众的下场。
况且,光是看这支官军对待俘虏的态度,他就完全生不起投降的念头。
破城之战打得如此之顺利,倒也出乎了二娃子的预料,要知道,对这所谓的贼军头号大将,他可是极为上心的。
没想到,他还有大把手段没使出来,贼军就俨然已经有些撑不住了。
如此,那自然是痛打落水狗!
“再派一营步军上去,让骑兵那边做好准备,防止贼军弃城逃跑!”
将令下达,当又一营步军登上城楼,战争的天平,亦是彻底倾斜起来。
而高迎祥,则还在做着最后的挣扎。
率领着一众心腹手下,以及城中仅有的一支预备队,以决然之势,朝已经占据小半面城墙的勇卫营反攻而来。
“那高迎祥还在城楼上?”
当得知前方战事消息后,二娃子亦是眉头一挑,种种神态,已然与李修极为神似。
“贼首亲自率一众贼寇朝我军先登将士发起反攻,气势很是猖獗,我军先锋将士死伤惨重。”
“高迎祥……李自成……”
望着城头那清晰可见的厮杀之景,二娃子眉头一皱,心中却是再次浮现这两个名字。
他对这两个名字倒也没有什么特殊感受,无非就是这延安贼军中两个贼将而已,之所以被他牢记,只是因为临行前修哥曾经提过这两个名字,这才让他对这两人颇为上心。
“让亲卫营准备,随本将登城,本将到要看看,这高迎祥如何个搏命反攻!”
话音落下,二娃子便驭马上前,身旁一众亲卫,亦是随之而动。
如今城头已被勇卫营占据小半,如此情况之下,战争,对城中贼军而言,已经是从守城,转变到了对城楼的争夺之上。
登城,已然没了太多阻碍。
只不过,城头狭窄,容纳不了太多兵力,故而,在未曾夺取城门之前,破城,只能在这焦灼之中一点一点的推进。
所谓将乃兵之胆,城中贼军之所以在如此颓势还能顽强抵抗,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自然是高迎祥这主将奋勇之因。
而随着二娃子亲临城头,将旗高举,本就占据优势的勇卫兵将,士气顿时再增几分。
要知道,登城之战,对先登将士而言,不仅仅是登城过程的生死危险,最危险的,便是城头争夺不利,不得已鸣金收兵。
对城下的将士而言,收兵,那是直接撤退即可,但对踏上城楼的先登将士而言,撤退,那就是意味要么成为俘虏,要么死战,至于撤退的可能,太小太小。
可现如今,主将亲临城头,这个最让人担忧的可能,自然不存在,如此对士气的提升可想而知。
战争的天平,亦是在这一刻,彻底倾斜!
“好胆!”
看到突然竖起的将旗,还有那在众将簇拥下极为显眼的二娃子,高迎祥哪里还不知道,官军主将亲临城头了!
局势未定,且还处在城头争夺之时,竟敢亲临城楼,如此胆气,高迎祥也不禁赞叹一句。
但赞叹过后,那就是浓浓的无力感涌上心头。
城墙已失去小半,官军源源不断的支援下,败势已然愈发明显。
甚至,都可以说,败势已定!
“将军,突围吧!”
有将领劝诫。
高迎祥亦是纠结,但当目光再次看到那被诸将簇拥的二娃子之时,纠结之意尽去。
还有希望!
只要能斩将夺旗,官军定是大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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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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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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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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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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