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一如既往,音乐洋溢在酒吧的各个角落里,瑟雷穿着那身开叉到肚脐的花衣,一边调酒一边舞弄着身姿,博德哼着歌,擦拭着桌椅,薇儿找个舒服的地方一窝,它通常一睡能睡上一整天。
对了,那时赛宗还没有离开,他在博德的身旁蹦跶個没完,希望博德能陪他玩丢球游戏。
伯洛戈将杯中的橙汁一饮而尽,对着身旁微醺的帕尔默问道。
“说来,帕尔默,老是听你提及你的未婚妻,你还从未讲过关于你未婚妻的事。”
帕尔默问,“你是指什么事?”
“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伯洛戈很是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居然会被帕尔默这个神经病所喜爱,又是什么样的人,居然会接受帕尔默的爱意。
帕尔默沉默了几秒,盯着酒杯中自己的倒影,半天憋出来一句话。
“很棒的一个人,”他接着强调道,“棒极了!”
“你对喜欢的东西都是这样评价的,”伯洛戈说,“再具体些。”
伯洛戈通常不会问帕尔默这种私人的问题,但他今天就是突然想到了,紧接着这股求知欲变得越发强烈了起来。
在伯洛戈认识的诸多人里,帕尔默算是极为有趣特殊的一位,为此他对于沃西琳产生了更大的好奇心。
很长时间里,伯洛戈一直觉得,所谓的“未婚妻”,只是帕尔默不愿承认自己人生失败的嘴硬借口。
帕尔默每周都在固定时间与他的未婚妻通话,伯洛戈没听过他们具体聊了些什么,但通话结束后,无论帕尔默之前是何等颓丧的模样,都会重新充满活力,就像加满了油箱的汽车。
久而久之,帕尔默口中“未婚妻”的形象,在伯洛戈的心底变得越发真实起来,伯洛戈觉得以帕尔默的脑子,他很难将一个谎言圆的这么完美,那么只剩下一个可能了。
这家伙真的有位未婚妻。
伯洛戈不禁感叹,究竟是何等的奇女子,才能降伏帕尔默这头怪胎。
“沃西琳吗……”
帕尔默犹犹豫豫,不知道从何讲起。
伯洛戈引导着帕尔默,“你们俩是怎么认识的?”
“我们结识的经过很简单,家族之间互有来往,她在风源高地常住,就从小认识了。”
“然后呢?”
“然后……其实最开始我一直把她当做好兄弟看待的。”
“为什么是好兄弟?”
帕尔默喝上头了,“因为她无论是看起来,还是做起事情来真的很像好兄弟啊!”
“举个例子?”
伯洛戈来了兴致,他觉得帕尔默与沃西琳的故事,一定比自己想象的还要有趣。
“比如她有个奇怪的爱好,喜欢格斗、拳击、摔跤等等一切技击性运动,当然这部分应该和她的家族传统有关,但全部落在一个小女孩的身上,还是太奇怪了。”
帕尔默聊到这,突然打了个冷颤,似乎想起了某些糟糕的事。
“最开始,我和她就是打架认识的,得益于她这个见鬼的爱好,结局可想而知,我被按着打。”
帕尔默猛拍吧台,连带着酒杯也被震出了阵阵的清鸣。
“我当时是谁啊,克莱克斯家的继承人啊,除了我老爹老妈,谁敢这么动手揍我啊!
但又因为我是克莱克斯家的继承人,直接叫别人帮我打架,未免太垮了,我就开始训练我自己,希望有一日能赢回来!”
伯洛戈问,“结果呢?”
帕尔默燃起来的气势萎靡了下去,“输了……从未赢过。”
伯洛戈开始控制自己的表情,努力不露出笑容。
“既然打不过,我还躲不过嘛……自那之后我和沃西琳的关系就很僵,但又生活在同一个地方,经常会遇到,”帕尔默说,“虽然我打不过她,但我跑步还是蛮快的,沃西琳追不上我。”
“别看她打架很厉害,但她的耐力很差,基本跑两步就需要休息、喘两口气了,”帕尔默回忆着那欢乐、但又没那么欢乐的童年,“我找到了收拾沃西琳的办法,就是打一拳就跑,她还追不上我,只能站在原地无能狂怒。”
从打架里诞生的爱情,这很符合帕尔默的风格,伯洛戈继续聆听着。
“但这个计策也不是每次都能成功,有时候跑慢了,就会被沃西琳抓住衣角,然后抱摔在地上,又或者被她堵住,挨一顿拳打脚踢。
就这样,算是从小打到大了,渐渐的没那么敌视对方了,也会一起玩什么的,没事还会‘切磋’一下。”
帕尔默想起童年时的种种经历,自己还在睡觉,沃西琳用力地砸门把自己叫醒,兴奋地和自己说她又学会了什么摔跤技。
这时候帕尔默会非常敷衍地赞美几句,紧接着沃西琳就会一把抓住他,让帕尔默亲身体验一下这项新摔跤技。
“因恨生爱?”
“也不能这么说,”帕尔默仔细想了想,“实际上,很长时间里,我都没把沃西琳当做一位异性看待。”
“为什么?”
“你见过一个掌握数十种摔跤技的、一边摔你一边哈哈笑的小女孩吗?”帕尔默的手控制不住地抖了起来,没头没尾地补充了一句,“我这人很少哭的。”
“哦,对了,她这人打扮就很中性,一头短发,身子还高,”帕尔默说着在自己胸口划了一下,“而且还蛮贫瘠的。”
伯洛戈点点头,冷漠的表情已经有些控制不住了,嘴角时不时地抽搐一下,他只能攥紧拳头,控制自己听下去,而不是现在放声大笑。
“那你们的转变是从何开始?我是指,你开始将她视作异性,并且产生好感的转机。”
“这个嘛?起因我倒和你讲过,我有只叫莱卡的大狗,没事就骑它跑,有一天莱卡受伤了,医生检查后说,莱卡已经老了,它就快跑不动了,莪天天这么折腾它,它说不定会老的更快。
当时我难过极了,我觉得是自己的任性加速了莱卡的老去,自那之后我就不再骑莱卡了,为了补偿它,我还偷偷去厨房给它偷吃的。”
帕尔默把口袋里的车钥匙掏了出来,在伯洛戈的眼前晃了晃,那辆名为莱卡的边斗摩托,帕尔默心爱的不行。
“我老爹见我这副颓丧的模样,就给我弄了一辆摩托,我还是小孩子,操起起来有些难,但这不妨碍我继续在风源高地上跑个没完。
但有一天摩托车坏了,我又不会修,我老爹也不管,他早就看不惯我天天骑摩托了,他觉得我应该把时间放在学习上。那是成人礼后不久的事,我当时应该开始学习各种超凡知识了,而不是撒欢地到处跑。
沃西琳说她会修,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修这种东西,但反正也坏掉了,就让她试试了,后来……后来我都快把这件事忘记了。
有一天我意识到,自己很久没见到沃西琳了,就去找她……”
帕尔默的声音轻了起来,他眯起眼睛,仿佛过去的种种画面近在眼前,虽然自述里,他被沃西琳摔的遍体鳞伤,但此时嘴角还是忍不住地上扬。
“我清晰地记得,那是一个美好的午后,万里无云,灿烂的阳光毫无遮掩地落下,微风带着草野的香气,吹在身上,感觉很清凉,很舒服。
沃西琳坐在墙角的阴影里,她穿着黑色的背心,宽松的工装裤,手套上是漆黑的油污,有些油污还蹭到了脸上,和汗水混合在了一起。
她摆弄着那些零件,用力地拧动着扳手,裸露的手臂上,肌肉的线条清晰可见,力量与纤细感并存。
我当时觉得我并不是在看沃西琳,而是在看一头撕咬猎物的豹子……”
帕尔默顿了顿,眼中流露出困惑的情绪,即便过了这么多年,他依旧想不明白自己情绪的缘由,好在这并不能困扰帕尔默,他是个蛮简单的人,很多事情他懒得去想明白。
“我觉得我对沃西琳堆积的情绪,在那一刻得到了释放,就像爆破的桥梁,一节节地坍塌下去,不可阻挡。
我爱上了沃西琳,难以自拔。”
帕尔默将酒杯里的酒水一饮而尽,用力地砸在桌面上,深情的自述结束了,他带着几分骄傲与寻求认同的态度,对着伯洛戈大喊道。
“会修摩托车的女孩简直酷毙了,是吧!”
伯洛戈用力地点了点头,和帕尔默碰杯,一直在听故事的瑟雷也发出了欢呼声。
“敬这见鬼的爱情故事!”
瑟雷一脚踩在吧台上,用力地摇晃着酒瓶,白花花的泡沫洒的到处都是。
狂欢过后,回家的路上,伯洛戈扛着帕尔默的肩膀,踉踉跄跄。
“最后沃西琳把摩托车修好了吗?”
出于怪胎的思维,伯洛戈还是很在意那辆摩托车的命运。
帕尔默打了个嗝,抱怨道,“她会修个屁的摩托车,她只是觉得把它拆干净会很好玩。”
时间回到现在。
沃西琳单手抱住帕尔默的脖子,帕尔默像小鸡崽一样被迫依偎在她身旁。
可能是太久没见面了,帕尔默激动地红了脸,伸出手温柔地拍打着沃西琳的手臂,身体颤抖个不停。
“啊,你就是伯洛戈·拉撒路吧?帕尔默常在电话里提及你。”m.χIùmЬ.CǒM
沃西琳露出微笑,朝着伯洛戈伸出了手。
“沃西琳·菲尔拉德。”
伯洛戈友善地予以回应。
“你好,我也常听帕尔默提及你。”
上下审视了沃西琳一番,起初伯洛戈只觉得沃西琳是一个过于漂亮的男人,在确定沃西琳的性别后,一股难以描述的气质在沃西琳的身上萦绕着。
冰冷、优雅、从容,还有那么些许的……支配感?如同一位冰石的女王。
对比之下,伯洛戈并不觉得帕尔默是这位女王配偶,更像是她极为喜爱的男宠。
哦,对了,帕尔默。
伯洛戈看向沃西琳腋下的帕尔默,只见这家伙因为过于激动,眼睛已经翻白,整个人陷入幸福的晕厥中了。
“你比我想象的要特别许多,”伯洛戈补充道,“好在我开始习惯这种超出预料的特别了。”
风源高地的一切都不能以常理来看待,伯洛戈深刻地意识到了这一点。
“哈哈,你真幽默。”
沃西琳抬起手,微微遮掩嘴嘴唇,像位雍容的贵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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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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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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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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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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