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个道理吧?伯洛戈。
人一旦倒霉起来是这样的啊,我也不想,可‘恩赐’这东西一发动,就不是我能控制的了啊。”
嘈杂的雨声里,帕尔默不断地辩解着,这家伙就像被挟持的人质,费劲口舌想从悍匪的手中得到些许的怜悯。
伯洛戈没有理他,他坐在台阶上望着远方,注视着那道只有他自己能看到的光柱。
那光芒正在远去,每一分每一秒,伯洛戈与它的距离都在被拉远,直到彻底无法触及,但在这时间紧迫的情况下,伯洛戈与帕尔默居然坐在加油站里,等那个才睡醒的工作人员,为他们的摩托加油。
“我之前都有记得加油的,就今天这次忘了啊。”帕尔默大声哭诉着。
伯洛戈这一身致命的装备,被鲜血浸透成暗红色的衣物,还有累累的伤痕……鬼知道这家伙的私人恩怨,到底是与多少人有仇,以帕尔默的工作经验来看,这短短的一夜里,伯洛戈估摸着能砍了一条街的人了。
可砍了这么多,这家伙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伯洛戈就像清晰地知道自己仇人在哪,一路追击,永不停歇。
帕尔默甚至觉得,伯洛戈一旦砍的不高兴了,比如现在,他说不定能连带着自己一起剁了。
是啊,他的搭档是个神经病,帕尔默一开始就知道的啊。
现在这个神经病正望着天,沾染血迹的脸庞带着深沉的意味,像是在思考人生,又如哲学家般,思索着人生的终极。
说实话,这种不确定的感觉,真是令人感到不安。
“你给我快一点!”
帕尔默转过身对着忙碌的工作人员大喊道,气势汹汹,帕尔默把伯洛戈给他的压力,全部转嫁到了这个倒霉鬼的身上。
倒霉鬼发出一阵惨叫,加快了工作的速度。
对于这个普通人而言,今天也是个倒了血霉的一天,这么糟糕的冷雨夜,他被安排在这值班,本来这个天气极少有人来加油,结果等来了这么一对灾神。
当帕尔默把昏睡的他从值班室里拖出来时,他已经开始掏裤兜,把所有的零钱都抖出来,结果这两个灾神不是来抢劫的,只是来加油的——他们甚至还付了油钱。
吵吵闹闹、慌慌张张。
帕尔默坐到伯洛戈身边,拍着胸脯保证道,“好兄弟,你放心,我们一定能追上那個王八蛋的!”
他不知道伯洛戈要去杀谁,但这和帕尔默又有什么关系呢?他只是个骑车的骑手而已。
伯洛戈没有看他,而是继续望着雨幕,缓缓道。
“我……我最近总在思考一些事,帕尔默。”
帕尔默的心提了起来,这些神经病悟出来道理,通常都是些扯淡的歪理,但歪理归歪理,他很清楚,自己眼前的这位搭档,有能力把歪理变成现实。
“说来,我之前追逐恶人,猎杀他们,享受他们的苦痛,我觉得我是把我自己当成了一个制裁者,执行着正义。
但实际上,没有什么正义可言,我只是在利用他们释放那扭曲的欲望,来满足自己空虚的心灵。”
伯洛戈说着糟糕的话,一个神经病杀人狂的自我告解,这听起来总是让人觉得胆寒。
伸手触摸胸口,伯洛戈感受着那佩戴在脖颈下的十字项链,冷彻的雨夜下,其上传来阵阵的温暖。
“但我现在,又觉得不一样了。”
“哪里不一样?”帕尔默提心吊胆地问道。
“大概就是……这不再是我自己的私欲了,”伯洛戈想了想,用着极为认真的语气说道,“我不再是为了满足自己变态的欲望,才去猎杀这些恶人。”
回想着那些温暖的字迹,这世界上真的有人愿意为了这些付出一切,她仅仅是个普通人,却做的比任何人都要好,用尽一生的力量,也只是想让这一切传递下去。
“我想,我真的把这当做一种理想了吧。
杀光这些该死的恶人,创造一个更美好的世界,我知道这种事是遥不可及的,但幸运的是,我是不死者,我有着足够多的时间去做这一切,直到这个世界趋近于我所渴望的那样。”
“天啊,你这话听起来就像电影里的反派。”帕尔默评价道。
“反派?我还蛮喜欢反派的,”伯洛戈居然还认可地点了点头,“专注、坚韧、为了目的不择手段……这都是很棒的品性。”
帕尔默沉默,他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和伯洛戈一起望着天。
漆黑深邃的夜空,罩住了世间万物。
“大概每个人都有这么个时刻吧,突然意识到自己要追求的是什么。”帕尔默冷不丁地说道。
伯洛戈转过头,只见帕尔默收起了那份活跃,难得平静了下来。
“你知道为什么它叫‘莱卡’吗?”帕尔默指了指身后的摩托车。
“为什么?”
“我小时候养的一只狗叫莱卡,那是一只非常大的狗,我总怀疑我家里人是喂它吃了什么炼金药剂,小时候我经常骑在它的身上,让它驮着我跑。”
帕尔默絮絮叨叨地讲起了童年。
“我们克莱克斯家是个超凡家族,超凡家族自然而然有些奇怪的规矩,就比如我们的成人礼是定在十二岁,从那时起我们就要开始学习超凡知识了。
小时候的我根本不清楚这些,每天就和莱卡撒欢地玩,直到我十二岁成人礼时,我老爹一股脑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事都告诉了我,还说我是克莱克斯家的继承人,迈上荣光路径的第一人。”m.χIùmЬ.CǒM
帕尔默的表情奇妙了起来,满是抱怨与控诉。
“你能理解吗?伯洛戈,你只是个十二岁的小屁孩,你满脑子想的只是今天吃什么玩什么,突然间你老爹拍了拍你的肩膀跟你说这些。”
帕尔默学着深沉的语气,“帕尔默啊,以后有尸山血海等着你,你一定要像个男子汉一样撑过去啊!”
“靠!我当时差点崩溃了,我哭着问我老爹,问他懂不懂什么叫循序渐进,就不能一点点让我接受吗?
我老爹则说,他原本是这么想的,但他又觉得每个人的人生里,成人礼只有这一次,这是极为重要且神圣的。
所以为了让我永远记住这圣神的一刻,他决定把这些在成人礼这一天,当做惊喜告诉我。”
回忆里那个该死的老爹朝着自己张开双手,一脸欣喜地说道,“成人礼快乐,儿子。”
帕尔默深吸一口气。
“这已经不是惊喜了,是惊吓了啊!”
伯洛戈表情有些囧,帕尔默这个童年太见鬼了,他实在想不出用什么表情面对帕尔默了。
难怪这家伙总是如此乐观,他这是从小就生活在了水深火热里啊。
“在那之后我就有些叛逆了,准确说我不喜欢家里人的安排,我更想过自由的生活,所以我就让莱卡驮着我,在一望无际的绿野上狂奔,但风源高地实在是太大了,从天明跑到日落也跑不出去。
每到夜色降临时,我就会被抓回去,但次数多了,我和莱卡就跑的越来越远了,我心想,这样下去,终有一天,我能逃掉的。”
帕尔默的声音低了下来,带着几分惆怅。
“我一天天的长大,莱卡一天天的老去,有一天莱卡再也动不了了,而我则走出了风源高地,在臭老头们的吩咐下去上学……我就这么简单地离开风源高地。
可我真的离开了吗?”
“你想要自由吗?”伯洛戈问。
“谁知道呢?我现在就蛮自由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但我真的自由吗?”帕尔默没有继续说下去,转而聊起了摩托车,“然后我就把它取名为‘莱卡’,每天撒欢的跑。”
“油加好了!”
谈话间,倒霉鬼已经完成了工作,油箱加满。
“谢了!”帕尔默对倒霉鬼招手,引擎轰鸣,摩托车冲上街道。
迎着暴雨狂风,无人的街道里钢铁的嘶吼声响起。
“伯洛戈,我在欧泊斯飙车这么久,从来都没被人抓到过,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帕尔默大喊道。
“为什么?”伯洛戈接着他的话。
“因为我够快,只要你够快你就能跑过雷霆与暴雨,跑过那些妄图抓住你的东西。”
璀璨的光芒在帕尔默的体表泛起,他握紧了把手,将油门拧到底。
“抓紧了,伯洛戈!”
顷刻间摩托车的四周狂风大作,随后伯洛戈感到了一阵窒息,仿佛有把无形的尖刀出现在了摩托车的前方,它轻易地劈开了所有阻碍的气流,它们沿着摩托车的边沿划过。
一层模糊的气罩包裹住了摩托车,在秘能的驱动下,风阻被降到了最低,万千的雨丝也被尽数隔离,它们沿着边缘划过,勾勒出优美的弧形。
帕尔默发出一阵欢呼,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放肆过了,伯洛戈也因这急速而失神,然后和帕尔默发出同样的欢呼。
“让我们追上那群王八蛋!”
帕尔默将秘能·风源完全展开,身下的摩托仿佛变成了某种怪物,它咆哮着、轻易地割开所有试着阻碍它的气流。
两人就像乘着风雷前行,从这一刻起,这世间没有什么东西能追上他们,无论光阴,还是生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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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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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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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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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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