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能混到三边总督这位子,自然不会是傻子,机会送到他面前去了,又岂会不接受。
只不过,如此多贼寇接受招抚,那接下来,就得考验他这个三边总督的手段了。
要是不能妥善解决,那招抚的这个大政绩,就得变成一口大黑锅了!
不过,最让李修意外的,莫过于在剿灭吴瑄一部够,杨鹤竟派人送来了一批粮草军械。
至于是何用意,李修也懒得猜,但送上门的肉,不吃白不吃。
李修自然是毫不客气的收入怀中。
对充实勇卫营的家底这件事,李修一向是乐在其中。
毕竟,家底越多,他所受的束缚,也就越少,待到家底庞大到一定程度,那就意味着,他会直接向这个时代,显露他的血腥一面。
他是武人,乱世的武人,可从来不会讲什么道理。
这个时代的糜烂,也让李修没什么讲道理的想法。
再者,他又何必用自己最不擅长的东西,去和他人最擅长之事争锋!
解决问题最简单最彻底的方法,那就是如朱元璋一般。
杀!
杀他个血流成河!
杀得人惊心胆颤!
杀他个天地换新颜!
朱元璋有能力也有威望,镇压杀得天翻地覆的反噬!
他李修,也有能力!
至于威望……
天下皆反又如何!
正好让他杀个彻底!
杀得新日换旧日!
给这大明王朝,再续两百载国运!
至于遥远的未来如何……
不管如何,总不至于比某清更烂……
……
延安贼乱已平,陕西其他各地,贼寇摇身一变,已成官军,放眼望去,一片太平之下,本还踌躇满志的勇卫营,面对这一片“友军”的情况下,也不得不收拢兵锋。
当然,收拢兵锋,只是停止了大规模的战争,小规模的剿灭余贼的战争,可从未停止。
既然来到了这陕西,哪怕明知未来还会再叛,但该做的,李修自然不会吝啬。
战争自然是亏本买卖,率军来这陕西,李修就做好了心理准备,但这一次剿灭这吴瑄一部的平贼之战,却是超出了他的预料。
或许是不同于其他贼寇劫掠流窜,而是将延安府当做老巢的原因,又或许是这吴瑄身为本地豪族的性质,一网打尽的情况下,缴获的粮草金银,亦不是一个小数目。wWW.ΧìǔΜЬ.CǒΜ
足够勇卫营两万多大军至少一年所需的粮草,还有金银珠宝粗略估计已然达到了三十万两白银之巨!
如此一笔恐怖的财富,当李修得知后,亦是差点一下子都没回过神来。
当反应过来后,数道军令,亦是以一种从未有过的速度,奔赴前线。
而后,由二娃子亲领大军,押送着这笔堪称意外之喜的恐怖财富,一路急行军赶回宜川。
数千大军护卫之下,自然无需担忧丝毫,沿途余贼,亦是避之不及。
耗费数天时间,这笔财富,才从前线抵达宜川县城。
只不过,这时,李修却是从宜川县城中撤了出来。
其中原因,自然是因朝廷派遣的宜川知县到了。
对这所谓的经营这大半个延安府,军政一手抓,经营一下根据地,李修自然是没有什么兴趣。
当然,就算有,他也不会选择陕西这天坑之地,要知道,在未来,这陕西,天灾可是没停过!
事实上,有时候李修也觉得自己挺愚蠢的。
明明有最畅快最简单的路可走,却非要选择一条受尽约束,满是无奈的道路。
就好比现在,率军出征在外,而且还是率领着一支他自信可彻底掌控的军队。
再者,勇卫营的家底虽算不上丰厚,但支撑大军数月作战,还是能够做到的,更别说还有这缴获的一笔丰厚至极的意外之财。
有精兵有钱粮,只要他想,来个听调不听宣,扩军备战,待后金肆掠归去,骤然起兵,不出一年,绝对就能掀翻大明北方这半壁江山!
再蓄力几载,横扫天下,不是虚幻。
到那时候,这天下,搓圆搓扁,还不是在他一念之间。
哪里用得着现在这么麻烦!
至于后金的话,李修也从不认为后金有多么可怕!
而事实上,后金也真的不可怕。
它那可怜至极的女真族群人数,就注定了,它的战争潜力,小得可怜。
之所以能够辉煌至今,只是因为他的对手,太蠢太烂!
但凡大明兵将聪明一点点,敢战之心多一点点!
用人堆都能彻底堆死后金!
这一切的想法很美好,也……很畅快!
可,李修自己都没发现,他自以为无情狠辣的心里,终究还是有几分虚无缥缈的情义存在。
天子不负,天子毫无保留之厚待与信任。
他若是做出决然背叛之事,自己心里的那道坎,都过不去。
来此世,求得就是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求得就是畅快一生,这一点,朱由检已经倾其所有了,又何必给自己添堵呢!
夜幕之下,军寨之中,望着眼前堆积如山的粮草,还有那一箱箱足以让人疯狂的金银,李修却是忍不住轻笑一声,笑声中,自嘲的意味,俨然很是浓郁。
“修哥,你咋了,这么多粮草金银,你咋还不开心啊?”
“开心,当然开心!”
李修缓缓转身,望向京城的方向,笑容无比之灿烂。
“你可千万莫负我啊!”
“啥?”
二娃子疑惑。
李修目光挪转:“听说你小子这几仗打得很厉害嘛?”
二娃子顿时咧嘴一笑:“哪里哪里……”
“一军主将,都冲到城头去了,这哪里还不厉害,这是要上天了!”
眼见李修神态变冷,二娃子立马苦着脸求饶:“修哥,俺错了,俺只是一时冲动,俺下次保证不会了!”
“还有下次?”
李修一脚踹出,二娃子也不敢躲,只是捂着脸不停的求饶着。
“老子就是这样教你带兵打仗的嘛!”
“刀剑无眼,非得找刺激,你是金刚不坏嘛?”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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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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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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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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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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