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铜镜里自己的倒影,李修也难得有些自得起来。
正所谓飞鱼绣春,人鬼之分,在天子脚下,这俗语可是流传甚广。
意思就是穿了飞鱼服,佩着绣春刀,即使再丑陋之人,都会是一表人才。
当然,李修觉得,更大可能应该是亿表人才。
这个亿,不仅仅是财,更多的也应该是权。
能穿飞鱼服,佩绣春刀,本就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也难怪这句俗语的出现。
“这衣裳,不是飞鱼服嘛,怎么俺感觉上面绣的是龙啊?”
二娃子瞪大了眼睛盯着李修这一身飞鱼服,满眼羡慕。
“瞎说什么,这是飞鱼!”
转身看向早已换好青绿绣袍的二娃子一行人,解释道:
“龙首,鱼身,有翼!在山海经海外西经有记载,龙鱼陵居在其北,状如狸,因能飞,所以名曰飞鱼,头如龙,鱼身一角!”
“别瞎嚷嚷,到时候让人听到了可是要砍头的。”
听着李修这云里雾里的一番话,二娃子几人亦是一脸懵,他们几个,字都识不全,哪里会懂这个!
“走吧,你们先回去,我去一趟藏经阁。”
李修摆了摆手,便出了这经历司衙门,飞鱼服虽好,但在这时代,作为赐服,虽说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平日里穿着赐服。
但所谓赐服,重在赐之一字。
天子所赐,做臣子的那还不得毕恭毕敬,弄坏了一点,那岂不是大不敬。
故而,也早就形成了潜规则,这等赐服,大都只在重大祭祀典礼,以及皇宫内廷执守时穿着。
从那溶洞养蛊场里爬出来,李修不用想都知道,自己估计难入皇宫半步,至于重大祭祀典礼,那也有专门负责此事的锦衣卫负责,也轮不到他这种人。
说起来,根正苗红,这四个字,在这个时代,也好用得很。
这样一来,他这身飞鱼服,除了这一次能借着赏赐之名自得一下,以后恐怕还真没什么机会穿了。
藏经阁倒也颇为明显,高达三层的建筑,在这普遍都是一两层建筑的皇城之外,亦是颇为显眼。琇書網
进藏经阁的规矩李修也已打听清楚,小旗是一个分界线,官至小旗便可入藏经阁一层,到了百户便可入第二层,千户之上,才能入第三层。
按照规定,除了千户之上这些锦衣卫高层,其他人入藏经阁,每年也只有一次机会,每次只允许外借两本武功。
其他诸如禁制私相相授的限制,自然也不在少数。
有着飞鱼服绣春刀的存在,没有耗费什么功夫,便通过了藏经阁守卫的检查,走入了藏经阁之中。
“黑虎爪……”
“鸳鸯刀!”
“长风剑……”
“一字长拳!”
望着书架上摆放得整整齐齐的武功秘籍,李修眼中也不禁闪过一丝火热。
抬手拿起一本翻看片刻,耳边不时传来的默念声却是让李修皱起了眉头。
转头一看,只见一名锦衣卫正拿着一本书册默背,那专注的模样明显是想把那一整本武功秘籍都背下来。
瞥了一眼,李修也不禁摇了摇头,仅仅看锦衣卫对这藏经阁的管理制度,就只锦衣卫对武学的管理,完全算不上严格。
一年一次进入藏经阁机会,一次可抄写两册武功秘籍。
对绝大部分人而言,一门武功,都需要一生去钻研,去掌握,更别说一年两门了,由此可见,对内部人员的武功修炼,锦衣卫还是极为开明的。
如此开明环境下,还这般行径……
显然不会有什么好事。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李修自然懒得管闲事。
在这藏经阁一层转悠一圈,也翻看了一圈,李修心中便已了然。
一层藏经阁,武学种类虽多,但大都是一些粗浅功夫,其中绝大部分,甚至连破虏刀法都比不上。
抬头看了一眼通向二层的楼梯,李修皱了皱,心中也不禁腹诽起来,二层藏经阁可别也都是这些破烂玩意。
随手将手中这一册乱七八糟的刀法秘籍放下,李修没有丝毫停留,便朝藏经阁二层迈步而去。
踏踏上最后一阶楼梯,二层藏经阁彻底映入视野后,看着大概只有七八个书架的房间,李修皱了皱眉,走上前翻看圈,嘴角亦是随之浮现出了一抹笑容。
二层藏经阁所藏的武功秘籍质量,明显比之一层要高出了一个档次。
“嗯?”
当看到书架上的一册破虏刀法之时,李修也不禁眉头一挑,随手拿上,翻看几页,眉宇之间,一抹凝重便随之浮现。
这一册破虏刀法,竟比他所学的破虏刀,要明显精妙且复杂许多。
看上去,似乎就是简化与原版的区别。
当这一册翻阅完毕,有着之前修习破虏刀的经验不在,现如今两两对照,李修亦是感悟极多,闭眼感悟片刻,正欲再拿起这一册破虏刀法好好琢磨一下之时。
系统面板上突然的异动,顿时吸引了李修的注意力,当看到破虏刀法之后若隐若现的+号后,李修顿时一怔。
目光在手中这一册破虏刀与那+号流转,很快,随着心念一动,那若隐若现的+号便已消失,与此同时,随着那时空变换之感的出现,破虏刀法的感悟,亦是再次灌入身躯之中,如本能一般深刻。
“倒也省了一次机会。”
随手将这一册破虏刀放下,已经感悟透彻,自然没必要留下。
步子迈开,李修在这几个书架前转悠一圈,没有纠结太久,便选了一门名为游龙步的轻身功夫,还有一门名为神门针的暗器功夫。
目的达到,李修也没在这藏经阁久待,二层藏经阁武学虽算得上精妙,但在李修看来,也算不上顶尖。
别的不说,至少整个二层藏经阁,没一门武功能够比得上蛮牛劲这门武功。
三层藏经阁应该是有的,但距离李修还是太过遥远。
千户之上,那就是彻彻底底的锦衣卫高层了,哪怕是其中最低的镇抚使,距离自己也太过遥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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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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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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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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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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