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由于宋韫要出席作家协会做采访,所以平日里极少穿高跟鞋的她,这天穿了一双八厘米高的黑色高跟鞋。
采访结束已经晚上9点多了,宋韫坐出租车回小屋,本来一切都很顺利,直到她下出租车回小屋时,在台阶崴到了右脚。
宋韫疼的额头冒汗,但好在马上到小屋,她强忍着疼痛一瘸一拐的往回走,但脚的疼痛让她难以忍受,根本没办法穿高跟鞋,所以她把高跟鞋脱下提着,光脚走回到小屋。
这个点,大家都已经回来了,正围坐在餐桌前吃夜宵。
“温温你回来了!快来,我们点了小龙虾。”夏芙看到宋韫进来,招呼着。
“诶,行,我先上趟楼。”宋韫应着,大家都在,她也不想就因为扭伤个脚显得太矫情,她把高跟鞋放下,换上了自己的拖鞋。
这些动作可能除了沈卿赐没有人会注意到,从宋韫一进门开始沈卿赐的目光就粘在她身上没有移开过,他看到她是光着脚,提着鞋进来的。他二话没说,直接起身。
“脚受伤了?”沈卿赐一把搀住宋韫,顺手就帮她拿过了她手中的包,“我扶你上去吧。”
他扶着宋韫慢慢往楼上走
【我靠沈教授真的绝了!我愿称之为神】
【从宋韫进屋的那一刻开始,他的眼神就再也没有从她身上挪过,就连她脚受伤了都那么快就察觉到了】
宋韫有些惊讶,但心底更多的是感动和甜蜜,她还是问了一句“你看到我脚受伤了?”
“你光着脚进来的,而且走路那么一瘸一拐的,我能看不到。”沈卿赐回答,“怎么弄的?这么不小心。”
“今天穿了高跟鞋,平时很少穿,可能是穿不习惯吧,刚才上台阶的时候崴了,好疼…”宋韫一直都很独立坚强,从来不会因为一点小伤矫情,但是不知怎么的,在沈卿赐面前,她就是忍不住想撒娇,想矫情。
“以后穿不了高跟鞋就别穿,何必为难自己呢?你看都肿了,你赶紧坐下,我给你处理一下。”沈卿赐焦急的说。
“这不是今天出席活动得穿高跟鞋嘛,要不然我才不穿呢!你看我平时穿的都是帆布鞋,平底鞋之类的。”宋韫委屈巴巴的说。
“那也可以穿平底鞋呀,再不然你一定要穿高跟鞋的话,也要穿个跟低一点的,你刚刚那个鞋最起码得八九厘米吧。”沈卿赐微微带着怒意的说道,“我真是服了你了这么不小心,你在这坐好了,我去给你拿冰块先敷敷。”
虽然被训斥了,但宋韫心里暖乎乎的,她嘴角含笑,“知道了。”
沈卿赐下楼拿了冰袋又上楼,“这里有冰袋,自己敷着,我出去一趟。”
“好。”
沈卿赐穿上外套,立刻从小屋出来,直接开车上街。
几分钟的车程后,他看到了路边的一家24小时便利药店,他下车前往药店。
“您好,请问崴脚后要用什么药?”沈卿赐问前台收银员。
“建议喷一点云南白药,我这里还有一种敷的药,这两种拿上,一天两次,很快就能好。”收银员友好的说道,说完就给沈卿赐拿了两种药。
“好。”沈卿赐回答,然后用手机付了钱,又开车赶回来。
【羡慕这个词我已经说倦了,宋韫真的会很幸福】
【沈卿赐简直就是模范男友,关键是这俩人还在节目里还没谈呢,感觉已经成了似的】
【去掉感觉吧,姐妹,他们俩就是成了,在我这里就是成了!!!】
【期待大结局的表白,反正不管怎么样,他们俩肯定是小屋里锁的最死的】
【支持!】
回到小屋,沈卿赐直奔二楼宋韫的房间,看到宋韫还乖乖的在椅子上坐着用冰块敷脚。
“把冰块放下,我给你喷药。”沈卿赐晃了晃手中的药袋子。
“你出去买药了?”宋韫抬头看了一眼。
“不然呢,你这个脚要是不用正经的药,明天早上起来就该紫了,到时候更严重。”沈卿赐低沉的声音中带有一丝紧张。
“好好好听你的,那上药吧。”
沈卿赐轻轻抬起了宋韫的脚,这是一双洁白光滑的脚,圆润润的五个脚趾头上涂着亮晶晶浅粉色的指甲油,漂亮极了。
他又拿起云南白药,在宋韫的脚上喷了几下,然后又用另一种药膏轻轻涂抹在宋韫脚上。m.xiumb.com
一股酥酥麻麻的带着凉意的感觉传来,宋韫轻轻抖了一下,这算是除了上次牵手爬山后和沈卿赐最亲密的一次接触了。
沈卿赐这边其实也并不好受,女孩身上独有的香气时不时传到自己鼻子中,若有似无,勾人心弦…
“好了,上好药了,明天早上起来应该会好点,但是我建议你明天先别出去了,最好就在小屋里静养一天。”沈卿赐站起身。
“刚巧我明天也不准备出去,没什么事就在小屋里码字吧。”宋韫乖巧的回答。
“好,马上就到写信时间了,我给你拿纸,你在这写写,完了我帮你投去,听信的话,一会儿我搀着你去。”沈卿赐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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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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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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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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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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