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蒙蒙亮,陈今和风轻言,弦乐三人便启程了。
上剑村的村民们如果知道他们走,一定会有感谢的仙银或是礼物。上一次在天乐派边境村庄的时候,他们觉得哪怕能分个十两、八两也是好的,而现在却一分都不想要了。
“你们说,村里的人会不会送我们什么神兵利器感谢啊?”风轻言对钱的事情不操心,因为她们现在有钱,她和陈今在北风城把两把金勺子套现,身上银票一叠,她好奇的只是钱也不容易换到的东西。对于仙银,缺少的时候她没安全感,那时一两都稀罕;不愁基本的时候,她就会神经大条,少赚钱也无所谓了。
“应该不可能。铸剑的村里不愁铁匠,但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他们接的铸造订单没有什么高级仙兵,毕竟那些需要的材料稀有又昂贵,铸造师傅们造剑也没有多少利润,谁有闲钱买一些死贵又难弄的稀有材料造神兵利器玩呀?”弦乐不抱期望,而且她心气高,并不觉得多可惜的说:“真正能伴随一生的仙兵都得是好异宝为剑心的,寻常更不会有。他们真要送仙兵的话,卖了又不舍得,不卖嘛将来有好的又没使用的价值。”
她们俩聊着,却发现陈今没有做声,就奇怪的问他:“你怎么没声音呀?”
“我觉得可惜,少收了该收的钱。我没你们大气,还是在乎那些感谢的好处,只是觉得不好再面对小泉,又不想被香缭绕纠缠不休。”陈今没拥有过现在风轻言怀里装的那么多银票,但暴富并没有让他改变对仙银特别认真对待的观念,因此他真的肉疼。
弦乐忍不住笑,风轻言想了想说:“开心点,我们找个地方买百刃马吧!一人一匹,从此赶路代步就自在了!”
“百刃马啊!养起来很贵,合适吗?”陈今瞬间就激动了,从小流浪时就特羡慕那些骑着百刃马,身上带剑的仙人。如今他们的钱是够了,但想到过去听说的百刃马平均每天养护需要花费十两的恐怖,又下意识的缺乏自信。m.χIùmЬ.CǒM
“想那么多干嘛?现在养得起就用,将来真倒霉养不起了就卖。”弦乐没有陈今那种想法,对她来说,寻常仙兵也好,百刃马也好,仙派装备也好,都是易耗品,不需要时随时可弃,值得在意的只有如她耳环那般的仙兵宝器。
“嗯……虽然有点小奢侈,但咱们现在有钱还不买百刃马,仍然靠腿走路也确实过分了点。买,我支持!”风轻言也觉得那能方便很多,而且陈今体魄衰弱,体力、耐力都差,靠脚赶路比较慢,又不可能平时闲着没事就燃烧仙气使用小御气浮空术。
再说了,百刃马本来就是陈今特别渴望拥有的,身有巨财时不买,难道等哪天钱花光了再后悔?
“好吧!”陈今就不再说反对的话,他本来就有一颗跃跃欲试之心。只是突然买得起了,他还适应不过来目前拥有财富的转变。
这就像是弦乐即使落难了,仍然对金钱习惯性不以为然,以至于大手大脚,也不过是没能转变过来。
至于风轻言,很显然,没钱的时候会计较着用,手头宽裕了也很容易就回归落难前的习惯……
陈今打量着路边客店二楼的情况,原来每张桌子周围都有透气的竹编屏风隔出相对私密的空间,但朝着大厅中央的方向,都有可以打开的活动板,说书人的表情可以看的一清二楚。
清香四溢的茶水,是用没有梗的叶子泡出来的,即使如此,弦乐仍然一脸嫌弃的喝着说:“这种路边店也找不出好茶水了。”
陈今没有共鸣,他觉得奇香无比,才知道过去在客栈外面喝的那些,除了名字都叫茶,无论颜色还是味道都不相同。
这么泡了三水,弦乐就叫店小二说要换茶。
一换,那就是五两银子没了!
陈今急忙说:“还很香啊!”
“哪里还香了?就这茶,三水之后味已淡,好东西也全泡出来了。”弦乐随口答罢,听见说书人故事好,高兴的拍案称赞道:“好!说的好!赏他壶茶!”
陈今的心在颤抖,一壶茶?这又是五两去了!
天啊!
陈今看着风轻言,这钱是她们管,准备任由弦乐这么挥霍下去吗?
风轻言这时倒显得有些不舍得,但没拂了弦乐的面子,看陈今一脸肉疼的模样,理解却又忍不住好笑的说:“就今天,来都来了,好好轻松轻松嘛。”
陈今默默摇头,轻声道:“不懂。”
“哎,我理解弦乐。那天被围攻的时候,什么恐怖的结果都想过了,就像是死过无数次那样。现在就会觉得,能活着真好,想要百刃马就买,想吃好喝好就花,命在还怕什么没钱?”风轻言感叹罢了,又说:“我觉得弦乐也就是一个过程,回头我会劝她,肯定不会总这样啦。暂时你就把这些花费看作是帮助她和我走出心理阴影,好吧?”
陈今想了想,笑着点头说:“这么一说,我觉得一点都不心疼了。”
风轻言赞许的眨了下眼,抛了个媚眼说:“咱们陈今啊,绝世好伙伴,来,吃鸡。”
弦乐听说书入神,突然看见风轻言手撕鸡肉喂陈今,就笑说:“这会又没人看,怎么还演上了?”
“嘉许绝世好伙伴。”风轻言努嘴说:“你也来?”
弦乐夹起块牛肉,喂给陈今,嘴里说:“好像是我第一次喂人吃菜……哎!”她突然想起母亲,还有别的亲人。
陈今故意抱拳作礼,学说书人用词道:“多谢两位仙子青睐,在下真是三生有幸,奈何已有家室,恐怕委屈了仙子!”
风轻言便配合的、声音温软的说:“大仙若不嫌弃,我又如何会在意?”
弦乐听的噗哧失笑,也不去想那些伤心事情,也故作一脸娇羞之态说:“我听姐姐的,姐姐愿意,我便愿意。”
陈今想起在玄剑山时大家伙对于这类话都视为‘傻透’,禁不住笑着说:“至今不懂这样的傻话为何会有人喜欢说,又喜欢听。”
“傻话?”弦乐很意外会听见这样的评价,风轻言正待解释说明,隔着屏风的旁边桌却响起把明显压着愤怒的声音。
“大千世界还真是无奇不有,得是何等无心无肺无情无义之人,才会把山盟海誓视作愚蠢!”
挑衅,这就是挑衅?
许多说书故事里,这样的情况就是一言不合大打一场,要么打赢了痛快的扬长而去;要么打的不分胜负,再惺惺相惜的握手言和。
反正,不能忍!故事里的主角都是不忍的啊,那些当配角的老江湖,才会在旁边旁边劝同桌而作的年轻人小不忍则乱大谋。
但是,这种萍水相逢,哪来的大谋可乱?
弦乐瞬间冒火,正要挖苦几句,看见风轻言竖指唇前示意别理会,她想了想,万一打起来,陈今这几天刚积攒的一点点仙气修为又得耗个干净,就深呼吸,深呼吸,强行压下火气,不搭理。
她刚调整好情绪,就看见陈今悠悠然拿着茶杯,看着说书人,开口说了句:“大千世界的确是无奇不有,才会有人仅凭隔帘的几句话就随便给人定义,还自以为判断力高明。”
风轻言无语掩面,没想到陈今竟会搭理。
屏风那边,刚才那男人的声音又叫响:“小二,屏风烂了!”
说话间,阻隔两张桌之间的那面屏风突然被震碎,却没有四面八方的爆散开去,而是化作粉尘,簌簌然落下,成了一堆。
一个面容刚毅的男人,面色愠怒的打量陈今他们,嘴里说:“既然说只听三言两语片面,那我就好好看看是何等无耻的男女才会在这种地方污人耳目!”
这男人嘴里说的难听,但目光落在风轻言脸上时,不由自主的一亮,显是为之动容,却又在下一瞬,想到如此美丽的女人却偏那般自贱,于是又加倍的嫌恶看不起。他的目光又经过弦乐脸上,看她面上即使还有未好的伤痕,不仅没觉得丑陋,陪着她那神情里的傲气和略冷的脸色,煞气十足。
那人不由暗暗惊奇于陈今的艳福,目光随之落他身上,仔细打量着,见他长的不错,稍觉明白,却还是奇怪有什么过人之处。
这男子的同桌而坐的还有五个男人,一个女人,清一色奉剑派的衣袍,却都很沉默,这是既没有说打圆场的话,也没有气势汹汹助阵的意思。只有那个女人,脸色愠怒的看着他们,显然是怒那男人之所怒。
弦乐离奇的没有发作,反而对陈今说:“算了,别理他了,菜都凉了。”
风轻言觉得古怪,疑心这群人大有来头,就笑着给陈今夹菜。
可是,那男的却不依不饶的微微仰着脸,嚣张的挑衅说:“怎么?怕了?就你也算男人?”
弦乐本来就强压着火气,因为她看出对方的来历,天乐派长年与之不和,一旦知道她是天乐派出身,今天没事都变有事,小事都得变麻烦事,所以她才忍让,那人又跟了这句,她顿时忍无可忍的冷笑道:“怕你?以为使了招冷火劲,亮了奉剑派少掌门的身份,谁都该被你吓住了么?就你们奉剑派,五湖四海的弟子都留不住,也有脸耀武扬威?我只是怕稍微用力就把你给打死!”
那男人非常愤怒的站起来,冲弦乐道:“认得冷火劲还敢口出狂言!本派有没有五湖四海的弟子,你倒是自己过来试试!”
陈今心想刚才那人用的原来叫冷火劲?的确有点意思,他琢磨着刚才看见的,屏风上的仙气属性变化的情形,一时入迷。
弦乐先是异常的隐忍克制,又突然爆发的不流转圜余地,风轻言只能无语凝咽……但既然话到这份上,分明已经不会善了了,她自然也不会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只是那男人一个人站起来,同桌的其他人都没有出手打算,她也只好暂时按捺。
弦乐一脸轻蔑的看着那男人说:“就你一个五湖四海的渣渣也配跟我动手?”
风轻言心情复杂……她好想说:弦乐啊,能不能照顾一下她和陈今的心情?他们也是五湖四海的修为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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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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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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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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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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