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在路边打了辆车,于淼淼跟司机说了目的地,等出租车停下来后,韩昀看出去,旁边有个串店,规模并不大,牌匾上写着的是“衡山乡串吧”,门前有个烤串炉子,有个男人,看样子岁数已经很大了,正站在炉子旁。下车后,于淼淼说:“这就是侯林堂姐的老公。”
屋内一楼有四五桌客人,男男女女,明显有些顾客已经喝多了,指手画脚地吹嘘着什么。进屋后,两人直接上楼,找了个小包间。韩昀坐下,于淼淼则直接出去,差不多将近十分钟才回来,然后说:“我都点好了,也跟侯林堂姐打好招呼了,她忙完就会过来。”m.xiumb.com
“他堂姐叫什么?”韩昀问。
“侯采之。”于淼淼答:“这店除了他们夫妻俩,还有个女服务员。”
“看样子生意还不错。”韩昀说。
“像这样的小店儿,能干成这样,靠的是口碑。”于淼淼拿起水壶给韩昀倒了杯,接着说:“先温温肚子,一会儿最低要陪我喝两瓶。”
“我怎么感觉你不像是第一次来这儿。”韩昀端起水杯抿了口,看向于淼淼。
“让你猜着了,从这条街直走,拐弯,有一所学校,我在那上的高中。那时候母亲在这附近租的房子陪我,我们俩偶尔会在这改善伙食。”于淼淼也喝了口水说:“所以这里也算有我儿时的味道了。”
“这样说来这个店的确开得有年头了。”韩昀若有所思地说:“当年侯林跟谭珠从村里搬出来,选择了在北都落脚,跟侯采之应该也有一定关系吧?毕竟有个亲戚在这里,凡事有个依靠。”
“应该是。”于淼淼答。
很快串被服务员送来了,随后于淼淼要了四瓶酒,起酒之前,她递给韩昀一串肥瘦,说:“尝尝。”
韩昀接过来吃了口,味道果然有些特别,但对于他来说,也仅仅是特别而已。不过对于面前的于淼淼,应该是会勾起些对于往事的回忆。
起开酒,给韩昀倒满,然后于淼淼提杯:“今天一下午都是在审问中,先放松放松,晚上回去好好睡一觉。”
谭珠的口供翻来覆去,记忆也不断交叉,从下午到晚上,都呆在审讯室内,韩昀的确也感觉到了疲惫,脑袋也昏昏沉沉的。他也拿起杯,跟于淼淼的杯碰了下,然后说:“希望这个案子能尽快结束,能尽快将凶手绳之於法。”
“其实我真是没想到,侯林一家隐藏了这么多的秘密。”于淼淼说了句,然后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放下杯后,随手拿起串吃了起来,边吃边说:“还是那个味道,没变。你知道我是从什么时候,有了当警察的志向么?”
“什么时候?”韩昀也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就是在高中的时候,也是在这家店内,当时是在楼下,我跟母亲。店内有差不多三桌客人,后来又来了一桌,我记得特别清楚,两个男人,差不多三十岁左右的样子,他们坐下身,点了东西,突然一个人瞟了眼旁边的桌子。那个桌子有两个男的,两个女的,女的穿着性感,两个男的,一个膀大腰圆,一个十分消瘦,胳膊上纹着纹身。后来的那两个男的,一个起身,走到店门口抽烟,边抽烟边打电话,一根烟结束,抽烟的男人对屋里的男人使了个眼色,随后屋里的男人站起身,直接走到旁边桌,按下了那个胳膊上有纹身的瘦子。紧接着在门口堵着的人也跑进来。瘦子旁边的那个膀大腰圆的男人,起身想反抗,也被撂倒了。”于淼淼一边吃着一边回忆着:“那两个警察,其实也是过来吃饭的,不过正好瞟到隔壁桌的瘦子是在逃人犯,一个出去打电话确认,一个等候消息时刻准备行动。我感觉帅呆了。”
“然后你就励志要当警察了?”韩昀给于淼淼倒上了酒。
“当时我就回去看了好多跟警察相关题材的影视剧以及小说,就越来越向往了。在店里发生的那件事,是个开始,让我突然觉得警察很酷,后来才真正想要报考的。”于淼淼微微一笑,然后又端起酒杯喝了口:“我的记忆只有一条,特别清晰,就算是有些相对久远的,比较模糊的记忆,也可以记个大概。像谭珠,和你……似乎是一个脑袋储存了多条记忆,应该会很痛苦吧?”
“我跟谭珠不同,最起码我能够分清哪些梦是不属于我的经历,这源于秦响,他帮我区分开了。可是谭珠却无法分清哪些记忆是真正经历过的,哪些是假的记忆。脑瘤的干扰,让她的记忆系统彻底混乱了,不知道侯林跟侯尧军察觉出这点没有。”韩昀叹了口气说:“在得知谭珠患有脑瘤后,其实我还挺同情这个女人的,虽然她双手沾满了鲜血。”
“她不知道自己是谁,当年为什么会被囚禁在谭家,被一个恶魔所救,她也就成了恶魔。不管是思维方式,还是为人处世,她都不会跟正常人相同。没上过学,也没人教过她这些,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她自己根本没有一个概念,这就是为什么她不认为侯林对儿子的家暴有问题。她从谭家父母跟孩子的相处模式中,了解到,孩子嘛,哄哄就好了。所以每次家暴,谭珠就去给侯尧军买他喜欢的东西,跟他拍照留念。她觉得记录的是美好的时刻,可是那些相片或许对于侯尧军来说,张张都是划开他伤疤的刀子。”于淼淼视线看着酒杯,若有所思地说:“而且当年她似乎也不觉得婚内出轨是违反道德的,所以她用自己的方式补偿了刘狗剩。包括结婚夜那个唐飞事件。”
“唐飞是靠揭开她的过去来威胁她。”韩昀拿起杯,示意于淼淼喝一口。放下杯子后说:“这个唐飞,如果在那时认出谭珠后选择报警,很多事情就不会发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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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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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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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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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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