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住嘴吧,魏老将军就剩下一个独女,其他旁支都通敌叛国,陛下看在老将军面上不仅没追究魏小姐,还允许她掌管魏家,皇上慈爱,不愧是一代明君啊!
那也不能让女人当家啊!女人怎么可能有这个本事,将来估计要被吃绝户的。
可怜的魏老将军为国鞠躬尽瘁,到头来没有一个儿子,还要靠个便宜货继承家产,我就说嘛,儿子最重要,幸好我生了儿子哈哈哈。
呵呵,人家生儿子要继承家产,你呢?继承锅碗瓢盆?别逗了兄弟,皇上都认可魏小姐继承魏家,那以后有儿子没儿子又有什么区别?
对,皇上果然有先见之明,谁说女子不如男?在经商上,我那大女儿比小儿子明显更有天赋,之前我一直可惜她不是儿子,如今皇上这么一做,反倒让我想明白了!是男是女不重要,大不了入赘呗。
民间涌起大大小小的纷争声,因为魏欢宜以女子身份拥有继承权,让无数人颠覆了以往的认知。
有人痛骂,看好戏,而有些文人,商人感叹皇帝此举为他们开了见识,一定可以为后世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民间言论迅速发酵的时候,魏欢宜确实忙得脚不着地。
她阅历不足,很多事情还需要自己去学习,好在有父亲留在她身边的老师指导一二。
每当沉浸着忙碌之中,她不但不觉得累,反而还很感激当时面见皇上时,太子殿下的善举。
时光流逝,江弥声已经无所事事在京中待了一年。
而今天,是祁远纪离开京都的日子。
他要去边疆了。
边境不太平,周边小国又开始骚扰城池,想来祁远纪也在京都待了一年时间。
走的时候,恰好是腊月过后,北风往脸上吹得让人生疼,一出屋门就冻得手脚冰凉。
江弥声本来是想要去送送的,只是祁远纪一大早就走了,他不习惯这种煽情的场面,保家卫国是他的责任,用不了几年他又会重新回到家乡。
只是有一句话说得好,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驻守边疆的战兵每回家一次是珍贵无比的。
他差人给江弥声送来信封,等送到她手上的时候,信封还残留着刺骨的寒冷。
来到这里越久,太子这个身份,带给她上位者本身该有的责任压力更多,根本没有所谓的优越感。
所有人寄予希望的太子,他的任务就是带领所有臣民吃得饱,穿的暖,以及扩大领土版图等等,所以江弥声才很不能理解原主所谓的纨绔嚣张。
她在这个位置上,向下俯瞰,看到的是黎民百姓的疾苦。
比起她原先的21世纪,古代没有高科技,人人农耕,以及人人吃不饱穿不暖。
手上的信封,是祁远纪对她的寄望。
成为一位明君么。
在注定被她败光的王朝,改变历史谈何容易。
江弥声只能摇头叹气,这任务做得真难过,魏欢宜现在天天忙哪里有时间和男主谈恋爱啊,这一条线不妥妥崩了吗?
算算日期,也快到南渐玉回国的时间点了。
因太子长大,林长风当初主要就是被皇帝请来给太子当太傅的,如今一年已过,他被任命为钦差,掌管监督职权。
另外,他主动请缨去赈灾,倒是让满朝野都震惊了。
好好一个一品官员,放着京都大好的府邸不住,跑去鸟不拉屎的地方赈灾,那些难民可是穷凶极恶。
皇帝大喜,批准了。
林长风的为人他当然最清楚,不然也不会特意让他来给皇子当太傅。
如今各地天灾四起,而外面又有豺狼虎视眈眈,他老了,还不知道还能为江朝鞠躬尽瘁几年。
一年时间物是人非,走的走,还没走的也快了。
临走前,几个皇子听说了林长风要走,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纷纷赶来送别。
江弥声也早早起床,骑马从宫里一路往城门跑去,是的,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如果不来相送,那得寒了林长风的心。
一路畅通无阻,只是他握着缰绳的手早就被冻得通红。
“太傅。”
城门处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林长风身后带着一队人,骑在高头大马上回头看去。
刺骨的寒风卷起身上的狐裘,少年策马而来,仅仅一息之间就出现在他面前,呼出的热气结为白雾飘散在空气中。
他有点惊讶,唇角浮现一抹笑意,没想到这小子还有点良心,这些年的教导,不知道费了他多少心血,太子纨绔,世人皆知。
现在算是掰回来一点了。
“见过殿下。”
“太傅不必多礼。”江弥声赶紧罢手,眼前是一车车赈灾粮,在如此寒冬护送条件异常艰辛,她对林长风的敬佩之情更深了。
“此去过程艰辛,还望太傅保重身体,一路顺风!”
林长风朝她笑了笑,这是她第一次这个见死板不苟言笑的男人笑。
“多谢殿下,愿殿下得偿所愿,如今外邦动荡,您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他看着少年,尽管之前不赞同江笙当太子,到如今心态已经变了。
大皇子空有文人风骨,却失了帝王该有的凶性,震慑不住底下的人。
而江笙,曾经以为他纨绔,横行霸道,但现在他却有些看不懂了。
罢了罢了,凭心做事,少年站在那,不需要做什么,身上便有着令人想要追随的信服力。
江弥声一愣,没想到林长风对自己态度这么好。
想起自己曾经做过的坏事,课堂上惹得他生气等等,不由得心虚摸了摸鼻梁。
“本宫记下了。”
林长风临走时塞给他一块玉佩,“太子有疑惑时,可去青云寺找主持,他自会帮助你,这算是师父我留给你的礼物吧。”
江弥声看着男人抛下玉佩后,转身策马离去。
古代通讯落后,这一次分开,估计要一年后才能相见了。
将玉佩塞进怀里,江弥声赶紧骑马回宫补觉。
这天太冷了,都要冻死人了。
一想到过几天还要参加什么冬猎活动,他就头疼(`皿´)
——
冬猎篇疯批太子要登场了【偷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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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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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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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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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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