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他从荆棘中走来>第九十五章 信仰何在
  “哥,你说你再晚两天走不行吗?等爸的忌日过了再走,非要急在今天。”秋玟带着抱怨的声音传到了林瑞耳朵里。

  在时间的汪洋中,秋玟的声音比起三年前要嘶哑了一些。

  但林瑞还是觉得亲切地快要热泪盈眶。

  她摸着胸口按压住强烈跳动的心脏,继续在一旁做着偷听者。

  “也不差这几天,我这研究上的事情还多着,今天必须回去。”林瑞舅舅有些不耐烦地说道。

  林瑞在一旁看着舅舅,还是一如既往的陌生。

  “哎,好好的一个家,怎么就成了这个样子?景琰这孩子,也不知道在想什么,瑞瑞都离开了那么久,还是固执的可怕。”秋玟叹息不已。

  早些时候的天伦之乐,如今看来却跟赏赐一样,当时觉得理所当然,现在想想却觉得难得。

  “也算他有点心,我们秋家可没有这个外孙女婿,想到他我就来气,可怜我们瑞瑞不明不白地就早早地和她妈团聚了,还有那个未出世的孩子……”林瑞舅舅顿在原地,扭头皱着眉望着秋玟,“你别再给那小子说话,我是不会原谅他的。”

  “你就以为他容易吗?爸出了事,瑞瑞出了事,最心痛的除了他还有谁?一下子没了母亲,又没了妻子和孩子,这也就搁他能受得了,搁在一般人谁受得了?”

  “行行行,我说不过你,每年一到这个时候你就要跟我争,你们女人就是感性,他怎么不想想这些这些后果都是谁造成的?这个世道就是这样,你做了什么,该得不该得老天自然会有分晓。”

  林瑞舅舅的一席话让秋玟闭嘴不谈,两人继续往前走。

  秋老爷子的死,还有林瑞的死,连带着秋玟自己都不敢说和江景琰没有关系。

  这也是她的一个心结,纵然她心中百般的去放下,可哪里真的能放下?

  可是林瑞却被这谈话的内容惊地瘫坐在原地。

  是啊,她在榕城人的眼里已经死了。

  是个故人。

  一个可以美化成为上了天堂的人。

  林瑞已经成可过去式,她甚至还没来得及成为影坛上让人铭记念念不忘的人,就急促地离去。

  除了满心的伤痕,她也什么都没有带走。

  林瑞花了好长时间才从这种突然的意识里回到现实,而这时,秋玟两人已经走远。

  但是她立马又陷入了另外一个疑惑的漩涡里。

  江景琰的母亲也去世了?

  他不是把人救回来了吗?

  这种疑惑很快林瑞把它藏在了心底。

  那个人的事情,她是一点一滴如今都不想知道。

  林瑞是恨他的,但是却也无法对他做出什么报复的事情来。

  深深爱过的人,纵然他伤你遍体鳞伤,纵然你恨他入骨,也不忍心伤他一分一毫。

  这一趟墓园行,林瑞仿佛用尽了力气去消化,等走出去,站在门口的时候她还是恍恍惚惚。

  看了下时间,林瑞联系柳涵,回到了柳涵找的公寓。

  柳涵选的地点离榕大还是比较近的,走上二十分钟就到了榕大,路上的店子也很多,这种带着浓厚生活气息的地方,让林瑞觉得很安心。

  这是她为什么会选择这里的原因。

  从今以后她将会以另外一个身份生活——特邀讲师。

  她早在国外就已经联系了自己的老师,回国之后会在榕大担任特别邀请讲师,带一些表演系和编剧系的学生。

  之所以选择榕大,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灿灿在这所学校学习。

  当初那个天真无邪的女孩,如今又会是什么模样?

  会不会变得稍微稳重一些?又是不是会变成大姑娘,带着大姑娘的气质?琇書網

  “姐,你接下来要去那里工作啊?要回家吗?”柳涵见林瑞又走了神轻轻用胳膊肘撞了她一下。

  林瑞回过神才发现自己手中的行李箱的锁还挂在锁扣上,中间隔着一圈两指宽的缝隙。

  手指一掰,行李箱像被切开的大西瓜一样分成两瓣,里面的东西已经在经过重重关卡之后凌乱地没有一点起初条理分明的模样。

  林瑞微微皱眉,很快又舒展开来,“接下来我会去榕大做特邀讲师,你呢?还是做造型师吗?”

  柳涵是一个天赋极高的造型师,人物在她的手下有着神笔马良一样的惊喜。

  这几年在西班牙她早就见怪不怪了,若不早些时候,她还没有整容修复脸上的疤痕前早就被夏洛给逮住了。

  “对啊,你知道的,当年和天娱签了合约,中间因为事情中止了,现在要回去履行合约了,也不知道我会成为谁的御用造型师。”柳涵满怀憧憬地期待着。

  林瑞心里其实对柳涵也感到愧疚,后来因为她的原因柳涵才这么晚回到榕城。

  虽然柳涵能力是有,但是缺少的是机会,娱乐圈是个名利场,如果你的才华不展现出来,哪怕你是一颗珍珠,在别人眼里也只是鱼目。

  “柳涵,加油。”林瑞想着自己也只能说出这么一句力量薄弱的话。

  如今她对外只是一个归国的特邀讲师而已,一无所有,自然不能帮到她什么。

  “姐,你放心,我会的。”柳涵一直很自信,即使过了三年,这种自信也是与日俱增,就跟现在一样,底气十足。

  林瑞又随便跟柳涵说了几句,有气无力地整理着自己的衣衫,等柳涵离开房间,林瑞什么也没有整理出来,衣服还是一件叠着一件,有两件倒是叠好了,但是却不是衣袖没整理好就是领子没有翻。

  林瑞丧气地把衣服往床上一扔,开始收拾其他的东西。

  当目光触及行李箱夹层角落里的那根项链时,林瑞清晰地感受到自己胸口闷胀闷胀地,跟即将要爆炸地气球一样,有一种叫做痛的知觉反应从脚底板上升到头皮,直接猝不及防地蹿到头发丝,最后她无力地坐在地上,手里还握着那根链子已经断掉的项链。

  这个定情之物,江景琰给她的定情之物,在整容前的一晚上她亲手从脖子上扯了下来。

  无可奈何地告别了过去的面容,也强迫性无可奈何地拽下了过去的感情。

  现在林瑞看着这条项链,竟然心中有些埋怨当时的海水为什么不够汹涌澎湃直接把项链也掀走,这样她就不会这样一次一次感到痛苦和悲伤。

  林瑞更是生气自己,为什么要一直留着这条项链,把它扔了不是更好?或者为什么要把它带回榕城,让它在西班牙孤独地躺在抽屉的角落里不是也可以?

  想到这里,林瑞赌气把项链一扔,但却没有用力,项链和门碰撞出尖锐的声音,躺在门脚下一动不动。

  林瑞远远地望着项链,最后还是跪着走过去把项链握在了手里。

  她真没出息,没出息地还记挂着江景琰,没出息地舍不下那段感情。

  再次把项链装进一个小小的刺绣锦袋里放在衣柜最下层的抽屉里,还特地压在了衣服下面,林瑞恢复如常正式整理自己的东西。

  这一弄就弄到了晚上,晚饭也没有吃,一个人来到了大街上。

  耳边响起的是熟悉不能熟悉的榕城方言,小广场的喷泉池边小孩子调皮地拿手去堵水流,结果被淋一身的水,然后咯咯咯地笑的十分开怀。

  这样的场景,才是林瑞生活的模样。

  西班牙于她而言还是泰国浪漫和热情奔放。

  “林瑞……你是林瑞吗?”突然林瑞被一个女孩子拉住,她顺着惯性转回了头,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女孩子又失望地松开了她。

  “不是啊,对不起,认错人了,你跟我喜欢的一个明星很像。”女孩礼貌地为自己的唐突道了歉,就被男朋友拉着走了。

  远处还传来男朋友斥责的声音,大抵是在说女孩丢脸了吧。

  可是女孩却跟受了巨大地委屈一样,站着不走,委屈地喊道:“你懂什么?林瑞从出道开始我就喜欢她,可是她却突然失踪了,别人都说她死了,可是我就是觉得她没有,她只是厌倦了娱乐圈而已,说不定哪天又回来了。”

  越说到后面女孩声音越小,好像自己也不相信一样。

  最后男朋友又是道歉又是哄地把女孩拉走了。

  林瑞站在原地迟迟不肯动脚,她热泪盈眶地不知所措。

  她恍然觉悟,当年自私的决定伤害的还有喜欢她爱她的粉丝。

  那个女孩就像一个照妖镜,几句话就轻轻松松地照出了林瑞的自私。

  林瑞快步找到了一个角落坐了下来。

  如果在慢慢丢失粉丝和让粉丝记住自己最美的样子中选择一个,她宁愿选择后者。

  因为这样才足够刻骨铭心,这样才足够在这个圈子里留下。

  原本最不屑用脸去赢取粉丝的林瑞最后却选择用脸去留住自己的粉丝。

  林瑞往旁边挪了又挪,最后靠着墙她才平复下来,双眼无神地望着远方。

  当初整容的时候,她坚决不能动的太厉害,所以才有了夏洛的“超级像”和女孩的一声“林瑞”。

  她是带着期待的,期待被人认出,又期待不被人认出。

  怎么林瑞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连她自己也说不清了。

  夜幕加深,人流从熙熙攘攘变成三三两两,林瑞也不再停留,独自往回走。

  这人生的路,要么死,要么走,因为从没有退路。

  老天爷应该是听到了她内心的诉求,所以才留她一条命的吧。

  可是也毫不客气地收下了她腹中孩子的命,一命总要换一命,不,很多命,也许以后她再也无法享受到为人母亲的幸福。

  可是那又有什么大不了呢?这余生她一个人过也是可以的。

  以前,她不信命,不信神,不信佛,她的信仰只有一个人,可后来那信仰倒了,她便随便找了一个充当人生的信仰,可是后来又慢慢发现,一个不够,于是什么佛,什么道,什么该信的不该信的,她通通都信了,这才勉强感觉自己是个人。

  佛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可是林瑞胸腔中的隐忍不发的恨意怎么也放不下,所以她成不了佛,做不了救世救难的祖。

  道说:“天地之道,极则反,盈则损。”

  所以林瑞极端不了,对于那份信仰也不再强求,对于那份恨意也不再执着。

  于是才有了现在的林瑞,有血有肉,有思想,有爱有恨,但却都淡地犹如缥缈的烟雾,来点烈日头就都散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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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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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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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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