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第一缕光线透过窗户,洒入了房间里,淡淡微光投射在床榻之上安睡的人脸上,柔和了他棱角分明的线条。
“砰砰砰!”扰人清梦的敲门声小响起,伴随着急切的叫喊:“殿下!殿下!”
燕行歌自睡梦中睁开了眼睛,清冷锐利的眸子,无半点迷茫之色,根本不像是刚睡醒的人。
他迅速起身穿衣,走至门口,打开了房门,“何时?”
门外的羽七抬手敲门的姿势僵在了半空中,片刻后立刻放下,沉声道:“殿下,徐大志死了!”
“死了?”燕行歌眸色一沉,周身冷意蔓延,“什么时候的事?”
“昨天夜里,看似是自杀的,但是兄弟们在他后脑勺里发现了这个。”羽七将打开了一方锦帕,露出了里面的银针,“有人杀了他,制造了他自杀的假象。”
燕行歌到达牢房时,徐大志的尸体一经凉透了,他以一种诡异的姿态倒在石床边,脑门一大摊血,石床的一角,亦是一摊血渍。
若不是发现他后脑上的银针,看他这情形,定会被当作自杀定案。
他已经死了,燕行歌没有通天本领,回天乏力,只能处理后续事情,他与羽七道:“将银针收起来,不必宣布他的死因,越模糊越好。”
“是,殿下。”
徐大志一死,所有的线索都断了,其中获利最大的应该是八王爷,按理说,最有可能动手杀人灭口的,也应该是八王爷。
可燕行歌心中总觉得有些怪异,这几日,城门守着的,都是他的带来的护卫,不可能放不明身份的人进城。
而在花城内,想置徐大志于死地之人数不胜数,可有这执行能力的,却寥寥无几,甚至可以说没有。
“去查查,徐大志在被关入大牢之前,都和什么人接触过,务必要查仔细。”
羽七点头道:“是,殿下。”
徐大志的死,在花城内掀起了一片鼓掌叫好的声音,许多老百姓甚至喜极而泣,抱头痛哭,直言‘恶有恶报’!
燕子晟听了燕行歌的建议后,命人将城外患病的百姓都接了回来,让太医给他们治病,坚持施粥送药,还帮助一些行动不便的百姓修理房子,一时间,安南王宅心仁厚的名声在花城内传了开来。燕子晟借此在百姓心中树立了很好的形象。
“看到了吗?那就是安南王。”围在粥棚外的百姓窃窃私语道:“堂堂一个大王爷,竟然亲自为我们盛粥,真真是个体恤民情的好王爷!”
“是啊!他还亲自给我们送药,要不是安南王及时赶到,咱们可能就都没命了!”其中一个赞同地点了点头。
另一人亦是动容道:“多亏了安南王!他是咱们的救命恩人,是花城的救星!”
“可是,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叛国通敌的,不也是安南王么?”另一个奇怪道,“而且,听说,太医是太子殿下派人前往蓟都请来的,也是太子殿下将花城的情形禀告给皇上,皇上才会命安南王送粮食前来,你们忘了,安南王来之前,是太子殿下派人照料我们……”
此话一出,周围的百姓顿时都沉默了,他们看着燕子晟的目光几经变化,终是没了之前的热切。
人啊,总是容易记住那些高调出场为他们久旱的心灵洒下甘露的人,容易忘记那些在背后不求回报的默默付出者,所以,才需要有人来提醒他们,不是么?
琅月听着羽十三兴奋的说话声,淡淡勾了唇角,眉眼温和。
“姑娘真是太神了!”羽十三眉眼飞扬,“有几个也不知道是被人收买了还是怎么地,一直在为安南王造势,若不是姑娘提前让我派人混在其中,说不定百姓们被这些流言给蒙蔽,将所有的功劳都算在安南王头上!不过现在嘛……嘿嘿嘿……”
他狡黠地挑着眉梢,目光清亮,是少年清朗如风的模样。
琅月道:“安南王好不容易才从皇陵出来想要卷土重来,怎么可能会放过任何一丝挽回形象的机会?”
“还是姑娘厉害!”羽十三对琅月是由衷的佩服,从她染上瘟疫开始,她就一直保持着这种沉稳淡定的姿态,若是换了一般人,早就承受不住了。
可是,她除了有将生死置之度外的超脱之外,又有着顽强的生命力,不肯轻易放弃,向命运妥协,坚强得不像个弱质女流。这两种感觉,在她身上同时体现,非常的矛盾,却又恰到好处的与她这个人融合在了一起。
琅月倒是不知道羽十三内心的想法,如若她知道的话,也只会自嘲一笑,而后云淡风轻地说一句,看淡了生死并不代表不贪恋这个人世间。
或许这就是她身上的矛盾感。
休养了两日后,琅月已经可以下床了,她身上的疹子也消退了很多,没有之前那么吓人。
燕行歌知道她这些日子在屋子里闷坏了,便想带着她出去走走。
询问过太医之后,燕行歌便带着琅月出门了。
短短半月,花城与之前已然大不相同,街道上人来人往的,虽然大家脸上或多或少都带着伤疤,但脸上的笑容却是真实存在的。
百姓们大多认识燕行歌,见他前来,纷纷下跪行礼,“参见太子殿下。”他们看着他的目光,炽热而感激。
燕行歌的神色,依旧是漫不经心的,不过看着这一双双真挚的眼睛,他嘴角勾了一丝弧度,尽管很浅,却足以魅惑众生。
“不必多礼,都起来吧。”
“谢太子殿下!”众人齐齐欢呼的声音,响彻了整条街。
百姓们热切的目光直到燕行歌走了很远仍在跟随。
“殿下,看来你深得花城百姓喜爱,他们很崇敬你。”琅月带了淡淡揶揄道。
燕行歌眉梢微挑,脸上没什么多余的表情,“我只要你喜爱就够了。”
这傲娇的……
琅月偷瞄了他一眼,其实心里还是很开心吧?
“仙……仙……神……仙仙……”稚嫩的童音突然响起。
琅月还在想在什么地方听到过,就看到一个小小的红色肉球从一旁‘滚’过来,一把扑倒在燕行歌脚边,顺势抱住了他小腿。
琅月感觉到燕行歌身体紧绷了,他费了很大的力气克制住自己的脚,才没有将这个‘肉球’踢飞出去。
那红色‘肉球’抬起了肉,圆溜溜的脸,干净白皙,没了那日的脏污。而他眼睛一是圆溜溜地,此刻笑得眯成了一条缝,嘴边……一串晶莹剔透的口水,缓缓流了下来,滴在了燕行歌的锦缎鞋面上。
琅月眼角一抽,强忍住没让自己笑出来,肩膀却有些绷不住,抖个不停。
“仙……仙……抱抱……”那小‘肉球’朝燕行歌伸出了手,期待地看着他。
其实,他手指很小,根本没有肉感,不过是脸圆了点,加之衣服穿得多,又是红色的,才会感觉像个红色的肉球,现在仔细一看,更像是个年画娃娃。
“噗——”琅月看着燕行歌抽搐的眼角,非常不厚道地笑了出来。
他和这个孩子,还真是有缘……
燕行歌深吸了一口气,极力压制着一脚将他踹开的冲动,沉下脸,故意冷声冷气地说:“起开。”
然而小娃娃迷迷糊糊,根本没有‘看脸色’这一说,估计他沉着脸,依旧俊美夺目,所以,那小‘肉球’笑得更欢了,咧嘴大笑,稀稀落落的几颗牙齿,又萌又可爱。
琅月忍不住蹲了下去,与小‘肉球’道:“小娃娃,你在这儿做什么?你娘亲呢?”
她话音刚落,就听得人群中女人惊慌的喊声:“虎子!虎子!你在哪儿啊?!虎子!”
琅月循声望了过去,就见小‘肉球’的母亲惊慌失措地在人群中奔跑,目光四下搜索。
她索性将小娃娃抱了起来,对着那个女人道:“在这儿呢!”
那女人听到声音,看了过来,面色顿时一喜,眼角涌上了泪意。
她冲了过来,一把抱住小娃娃,死死抱着,哑着嗓子道:“虎子!你怎么能乱跑呢!你吓死娘了!”
许是听出了自家娘亲声音里的哭意,小娃娃也不笑了,摸了摸她的头发,又轻轻地拍了拍,口齿不清地喊着:“娘……娘……”
琅月看着这一幕,只觉得格外的暖心……
“啊……你……是你们!太……太殿下!”那女人看到琅月燕行歌,先是震惊了一下,下一刻似是想起了什么,神色大变,立即跪了下去:“民妇参见太子殿下!”
“不必多礼,起来吧。”燕行歌淡淡道。
女人受宠若惊地站了起来,而她怀中的孩子,此刻注意力又转向了燕行歌,朝他伸出手,“仙……仙……”
许是想起了虎子曾对燕行歌做过的事,那女人脸上浮现了惊慌之色,慌忙低头道:“小儿不懂事,冒犯了太子殿下,还望太子殿下恕罪!”
“无碍。”燕行歌说出这句话时,目光不自觉看了眼鞋面上的口水,眼角又是一抽。
琅月憋着笑,说:“虎子很可爱,殿下很喜欢小孩子,不会怪罪的。”琇書蛧
感觉到手掌被用力握住,琅月回过头,就见某太子正用一种不赞同的神色看着她,眼中表达的意思是:我什么时候喜欢小孩子了?
“多谢太子殿下,多谢姑娘!”那女人感激地鞠躬,“殿下和姑娘对我一家的恩惠,民妇谨记于心!只要殿下和姑娘有需要,民妇做牛做马也会报答你们!”
某太子此刻正处于和琅月闹别扭的当口,并不愿答话,琅月无奈,只好接话道:“不用不用。不需要你做牛做马,你只需要好好教导小虎子,让他长大成材,为大燕效力,这就是对殿下最好的报答了,殿下,您说是吗?”
燕行歌勉为其难地点了点头。
那女人离开后,琅月蹲下身去,掏出锦帕,将燕行歌鞋面上的口水给擦干净了。
燕行歌看着她这一系列动作,愣住了,没反应过来。
琅月抬头看他,笑着说:“知道你爱干净,但也只能这样了……”
燕行歌眸色顿时复杂,他伸手将她拥入了怀里,沉沉一叹,所有的话,都隐匿在了这一声叹息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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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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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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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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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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