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珠(以下都称女主为金珠)闻声望过去,一个身穿黄色衣服的男子踩着一个小厮的背走下来,衣服上用金丝银线绣着四爪金龙,显得贵气十足,男子略胖,身材矮小敦厚。
当然,比起金珠来,他那也只是稍微有点胖,不过因为他的身份,这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皇兄。”
“参见太子殿下,太子殿下金安。”
金珠入乡随俗的跟着众人跪拜下去。
赫连枫很享受这众人朝拜的感觉,骄傲的抬起头耍够了威风,这才让大家起来。
其实除去他这太子的身份,论聪明才智论人情世故,他是样样不如赫连朗。
当年并列四妃的梅妃兰妃同时怀有身孕,两妃的娘家地位相当,为此没少在殿堂里争论立后的大事,无奈之下景文帝承诺谁先诞下皇子,就封谁为皇后其子为太子,梅妃为了争得皇后之位,竟狠心让自己早产,兰妃听闻情急之下也早产了,尽管如此,梅妃还是先一步于兰妃诞下皇嗣,梅妃风风光光的封为皇后,她的儿子成了太子,而兰妃被人嘲讽奚落,尽管她被封为兰贵妃,她儿子封了齐王,可是兰妃心里一直都不甘心。m.χIùmЬ.CǒM
不止是兰妃,赫连朗也不甘心,只因为比他晚出生一个时辰,两人的地位就天差地别,当时做了皇后的梅妃生怕有人跟他儿子争,三番四次对还是婴儿的赫连朗下毒手,所以为了活命从小赫连朗就在皇后的面前如履薄冰,小心翼翼做人,只为了有朝一日成为人上人。
“我还以为皇兄不爱参加这赏花大会呢,没想到今日也来了,皇兄先请。”赫连朗微笑着侧身让他先行,态度恭敬看起来对他很是尊重,只是低头的眼眸里飞快划过一丝不屑。
“嗯。”赫连枫没有看见,抬起头骄傲的像只鹅,目不斜视的挺胸向前。
路过金珠身旁的时候眉头皱紧,“我说赫连朗,你这都邀请的些什么玩意儿啊,这么丑的你也放进来?”
赫连枫话一落,就有人忍不住笑出了声。
金珠本来跪了半天就够憋屈了,可是没想到刚刚站起来,这草包太子居然还如此说她,一时间看向赫连枫的眼光充满了怒火,一旁的金枝拼命拉着她,着急的给她使眼色。
“小姐,别冲动,那是太子啊太子!”
去他的太子!金珠拳头握的紧紧的,很想直接砸过去,可是脑袋里仅存的那点理智告诉他,她要是冲动了,估计待会儿就得脑袋搬家。
虽然说她不是很满意现在的这颗脑袋,但是不得不说,她还是怕死的。
更何况,现在这个身份也不差啊,虽然不是什么官家小姐,可是不愁吃不愁穿不愁喝,要啥有啥,生活过的悠哉悠哉乐滋滋的,所以她一时半会儿还不想死啊。
“皇兄,这位是宁城第一首富之女金珠小姐。”赫连朗算是替金珠解围,在一旁提醒赫连枫。
赫连枫听完也不再说什么难听的了直接走了,相必他虽然笨了点,也不是个特别蠢的。
赫连朗抱歉的朝金珠笑笑,“金小姐你别生气,我皇兄这人就是这样心直口快。”
金珠摇摇头,“太子殿下说得是实话。”
赫连朗再次笑笑不语,然后追上赫连枫在一旁小心翼翼的伺候着。
千金小姐们纷纷进入山庄,一般都是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只有金珠跟慕芸芸两个人孤零零的没人陪同。
金珠不用说,她那体型那长相,别人不说难听的话就不错了,而慕芸芸呢,则是因为刚刚出风头的举动,被她们给讨厌了。
慕芸芸无法,只得跟着金珠,不过她那似有若无的眼神看向金珠满是仇恨,但更多的是往前面那群公子身上瞥。
金珠不想跟那群人走的太近,放慢脚步打算拉开距离,慕芸芸还在望前面的赫连朗,于是直接撞了上去。
“你发什么神经?干嘛突然停下来?”这一耽搁,前面那群本来就远的公子彻底看不见了,没有外人慕芸芸也不在装温柔大方了。
“我说慕芸芸,你能不能不要那么丢人,眼睛都黏在男人身上扯不下来了,怎么,生怕嫁不出去?”
“谁嫁不出去?我看嫁不出去的是你才对!”被人说中心思,慕芸芸犹如被踩了尾巴的猫,暴跳如雷。
金珠嗤笑,自从慕芸芸跟她撕破脸皮后,除了在金有财面前,除了有求于她能做做戏外,其他时候还真是毫无顾忌了。
“笑什么笑,你这么丑,我看你怎么嫁的出去!”看她笑慕芸芸就气不打一处来,厌恶的看了她一眼,甩袖离开,“都怪你这么胖,害得别人都不跟我说话了,哼,我才不要跟你走在一起!”
“什么人啊,真把自己当千金小姐了,也不想想是谁带她来的,忘恩负义狼心狗肺!”金玉不满的抱怨。
“好啦,咋们也进去吧,不然那群小姐又要说三道四了。”金珠这话不是瞎说,因为这聚贤山庄很大,而她们从来没有来过,所以根本不知道宴会举办在什么地方,若是去晚了,指不定那些本来对她就嫌弃的小姐们怎么说呢。
金玉不再多言,跟着金珠继续走。
只是没人领路,她们三人边走边看风景,以至于彻底迷路了。
“喂,胖子!”
就在金玉金枝跟着金珠绕圈圈的时候,前面走来一个穿绿衣服的女子,这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刚刚说了金珠坏话的那人。
金珠抬起头去,这才发现女子打扮极为清爽,跟一般千金小姐的水袖长裙不同,她一身窄袖紧衣,腰间别着一条长鞭,身材不算娇小,整个人明媚娇俏,显得灵气逼人,不过她那凶巴巴的样子给人的感觉却是——不好惹!
“胖子!我叫你呢,还不赶紧过来!”叫金珠没反应,她换了个称呼,“金珠!”
“你叫我?”金珠慢悠悠晃过去。
“不叫你叫谁?这儿除了你是个大胖子,还有谁是?”
“太子不也吗?”金珠脱口而出,然而这话一出口金珠就后悔了。
好吧,虽然她说的也是事实,可是……可是人家是太子呀!人家没她胖呀!
万一这妞告状去咋办?
“我说的是这儿,现在这儿!你跟我这儿!”三个这儿加上绿衣服女子忍不住的白眼,说明了她此刻无语的心情。
“哦。”金珠对此只是淡淡应了声。
“你这人胆子挺大啊,居然敢说当朝太子。”就在金珠以为她会去告状什么的,那女子突然变得很是兴奋,“不过你说得没错,太子他确实是个胖子!我还是第一次有人敢这么直接说他呢!哈哈哈,他就是个胖子,大胖子!”
金珠默,这妞是不是忘了,她面前还有一个更壮更肥更大的胖子?
“你,不去告状吗?”
“告啥状?就他那草包有啥可告的?”
“哦,那我谢谢你啊,你是个好人。”
“哈哈哈,你居然夸我?你居然说我是好人!”
金珠看着笑的开怀的女子,一脸黑线。
直到那女子笑够了,这才抬起头来,“胖子你挺有意思的,我喜欢你,咋们交个朋友吧,我叫柳鸯。”
“柳鸯?”金玉大吃一惊,“是那个传说中上了战场的女将军柳鸯吗?”
“哎呀,你知道我啊。”
“哇,柳小姐真是你啊,我老早就听过你的大名了,你是我一直敬仰的英雄啊,我一直在想……”
以下省略金玉滔滔不绝的花痴膜拜一千字。
柳鸯,柳大将军唯一的女儿,与金珠的娇养不同,柳鸯从小在军营长大,以至于养成了她这幅大大嘞嘞无拘无束直言直语的性子。
“哈哈,胖子,连你家丫鬟也这么有趣啊。”柳鸯自来熟的把手搭在金珠肩上,拥着她向前走,“来,我带你去宴会,咋们边走边说。”
宴会在池塘边,既然是赏花大会,炎炎夏日,最好看的莫过于荷花了。
接天莲叶无穷碧,映入荷花别样红。碧波荡漾,水光粼粼,空气中都能闻到荷花淡淡的清香,风一吹荷叶弯下腰肢,犹如少女起舞,婀娜多姿。
“我跟你讲啊,别看这宴会举办的热热闹闹的,其实啊这齐王根本不吃亏。”找了个地方坐下,柳鸯拉着金珠说闲话。
“齐王?”
“你不知道吗?这聚贤山庄的主人就是齐王啊。”柳鸯高兴的喝着酒,见金珠一脸无知的模样,把自己知道的倒豆子一般吐出来。
“哦,我忘了,这是秘密。其实很少有人知道,就连我也是听我爹说的,他说,别看齐王待人温和有礼的,其实是个笑面虎,野心大着呢,说不准也想要……唔。”
金珠赶紧捂住她的嘴巴,左右看看,“这话你也敢乱说,小心被人听了去。”
柳鸯也知道自己失言了,嘿嘿一笑。
金珠看着那边彬彬有礼恭谦温和的赫连朗,在众人面前谈笑风生,混的行云流水,而一旁的太子殿下早就被人灌得半醉不醉,忍不住打了一个寒战。
如果真如柳鸯所言,这人也太可怕了些。
金珠想起在山庄前的那一幕,整个人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为什么在刚刚那么多人中,他一开口就是跟她说话,太子殿下嘲讽,他还好心解围,而在他说出她的身份后,太子殿下都不再说了。
若说他没有企图,金珠是怎么也不肯相信的,毕竟她又丑又胖,他不可能对自己一见钟情啥的,这点自知自明她还是有的。
那么赫连朗,他究竟是有什么目的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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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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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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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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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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