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青鸟>第十七章 郎琰和鬼医
  奇怪的是,在那男子的怀里,她心中的寒意似乎得到了一个出口,那疼痛倾泻而出,像是长了一双翅膀飞出了心口。她迷迷糊糊地扒住男子的肩膀,努力睁开眼,棕黑的眸子里倒映出一张属于男性的脸。她呆呆地伏在他怀里,而他不声不响地拔足而起,朝着峰顶掠去。

  他有一双极为漂亮的凤眼,浅色的眼眸彷佛无底深潭,清幽,带着一种洞悉的温柔。他眨眼的刹那,长长的睫毛上滚动着细小的水珠。俊挺的鼻子和干净的薄唇有着优美的轮廓。最重要的是,温厚的胸怀,似乎带着熨帖人心的温度。她伏在他怀里,胡思乱想一阵。到了峰顶,他停下来,耳畔的风声也跟着起了变化。

  迟梓胤后知后觉地脸红起来,他低下头望着她笑得有些明亮:“敢不敢和我一起飞下去?”

  “什,什么?”迟梓胤差点咬住自己的舌头。

  “哼——”他紧了紧怀抱,俊美的脸上流泻出极为魅惑人心的笑意:“既然这么呆,就不征求你的意见了,跟我一起下去吧。”

  风忽忽地吹,风声越来越大,他素净的衣袍在风中猎猎作响。眼前的景色像闪电一般往后掠去。连绵起伏的树冠像一片磅礴的海,她顺着树冠,迎着山风,飞快地朝山崖下掉落。

  准确地说,不是掉落,是类似于滑翔。

  “啊——”她后知后觉地闭上眼,闷闷地喊出声。那么高的峰顶,那么险峻的山崖,他竟然毫不顾忌她这个毫无轻功又体乏气虚的女人。不过,她来不及腹诽,下落的冲击太大,心脏似乎停止了跳动。

  风止云歇。像坐了一趟惊险的过山车,迟梓胤后怕地睁开眼睛,未料,他们停在一棵大树的树冠上,下方有一个碧绿色的湖泊。身后的男子抱着她一跃而入,湖水淹没了他们两人。迟梓胤是个旱鸭子,她急得双脚乱蹬,双手乱舞。

  男子仍旧紧紧抱住她,将她拖到水面上来。然后,他将她带到浅水滩,让她站在沙石上。浑身湿漉漉的迟梓胤吐出几口湖水,用手擦了擦满脸的水。男子忍俊不禁。

  迟梓胤掉头一看,浅水滩后面是一块空旷的田地,田地后面有几间简单雅致的木屋。看到土地的感觉真好,方才那两分多钟的飞翔耗费了她全部的精力和心神。她拖着湿重的衣裙重新踏上坚实的泥土,她满足地呼了口气。

  “去屋子里换衣服吧。”男子随后走上岸。

  他的声音忽然变得莫名耳熟起来。清冽,带着磁性。

  “是你!”她突然转身,指着他惊讶地嚷了一句。

  他大大方方地承认道:“嗯,是我。”

  “上次在诗会上,你点我的穴把我出卖给五公主,哼,我可是记得清楚。原来你戴了人皮面具,难怪手指划上去的感觉有点怪。”后面几句,她是喃喃自语的。

  他那张魅惑的脸上满是欢愉之色:“原来你记得我。”

  “想忘也难啊。”她瞥了他一眼,转身边走边说:“你倒是挺会玩刺激的,飞越山岭峡谷,真有创意。多谢你带上我,让我也体验了一把飞人的滋味……”

  “哈哈哈哈!”他在身后忍不住笑出声:“你真有意思,别的女子兴许早该给我一拳了。”

  “呵!你真实的长相比戴面具的时候好多了,我估计没几个女人肯动手。我说的是实话。”她跑进屋子里,随手咚地关上房门。男子站在门外,脸带笑意。

  “除了诗会那次,你还记得别的么?”

  迟梓胤在屋子里找到一套换洗衣裙和几块干净的软巾,用软巾擦干身子,然后换上簇新的烟绿罗裙,她打开门,看到男子倚在墙壁上。

  “我哪里记得那么多事。”她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说道:“这里是哪里,我怎么回去。”

  听了这个回答,他略有些失望地偏过头,她一袭对襟绣花罗裙,手上戴着银白镯子。他眼中竟然出现一抹惊艳:“不记得我了吗,我会叫你记住我的。”他身形一闪,已经到她跟前。m.χIùmЬ.CǒM

  “啊?”她刚刚张口,便发现他一手扶住自己的腰身、一手揽住自己的肩膀,然后,他轻轻地在她唇上落下一吻。

  她呆立在木屋门前。多么轻盈的一吻,多么郑重其事的一吻。她抬眼,正好撞进他深幽而纯澈的眸子里。

  他笑得依旧有些明亮,声音醇冽:“我叫郎琰,忘了么。那天你从天而降,我记住了你,后来便再也没有忘记过……”

  她想了片刻,说:“不就是从墙头摔落下去吗?”

  “对。”

  “那样你也记得住?你该不会……该不会……”她想说的是一见钟情,可是,她又不是没脸没皮的姑娘,这种话实在是不好意思说出口。

  他爽朗地笑道:“对,跟一见钟情差不多。”迟梓胤立即打了个抖索。这个消息太刺激了,比方才飞越山岭还要来得刺激。随后,他告诉她,这里是座隐秘的山谷,周围布有阵法,若是无人引路,恐怕无法破解阵法觅得出山的路。她自然是半信半疑。到了晚上,他点亮烛火,外出猎了两只野兔回来。

  食不知味地吃了烤兔肉,迟梓胤被这个叫郎琰的男子送到最里的一间屋子里休憩。郎琰一直表现得彬彬有礼,除了那一吻,还有,在峰顶上擅自作的决定。迟梓胤虽然大大咧咧,关键时候却不是个含糊的。

  这个郎琰的功夫如此之高,怎么会以平凡少年的扮相出现在诗会上?他有什么企图?他为什么会对自己“一见钟情”?

  第二日,迟梓胤经过一夜的辗转反侧,终于捱到了天明。她洗了把脸,梳了头发,在屋子里意外地找到一只梳妆匣,但是她不习惯盘头发,于是还是给自己扎了个简单的辫子。走出门外,昨夜匆匆一瞥没来得及细看的风景一下子跃入眼帘,是一片种满了红花的花田。迟梓胤不知道这种花叫什么名字,因为颜色红得耀眼,她决定叫它红花。她在花田里闲逛了一会儿。不多时,郎琰一身清爽地从附近的林子里踱步而出。

  “喂!今天可以带我回家了吗?”迟梓胤朝他摆了摆手,模样有些急切。

  他不满地纠正道:“叫我郎琰,不要叫喂。”

  “那,郎琰,我们什么时候离开此地?”

  “为什么急着走呢?你不喜欢这里吗?”郎琰有些疑惑:“我以为你会喜欢这些花的。”

  迟梓胤低头看了看脚边的花,奇怪的是,在阳光的照耀下,花的颜色近乎透明,还十分地润泽。她说:“这是什么花?可以做什么用?”

  “这个叫火莲。大成国的百姓极少种它,因为花很难养活。贵族也很少种,因为,此花曾经是被皇室禁种的。现在禁令已除,但他们还是不敢种。”他摘了一朵火莲花递给迟梓胤:“闻闻看,这种花捣碎去渣蒸干,可以混合一些石粉做成沐浴用的胰子。”

  胰子?迟梓胤眼睛一亮,看来这个火莲花是有用之物。

  “为什么会叫火莲?莲是长在水里的。”她摸着花瓣上细腻的纹路,轻声问道。

  他不语,半晌,伸手亲密地摸了摸她的发顶:“以后你会知道的。这是我心中的圣花,一般的人我也不会带来这里。”说着,他轻轻叹息一声。

  从郎琰那里得不到启程回城的确切时间,迟梓胤百无聊赖之下,只好研究那些火莲花。渐渐地,她研究得入迷,郎琰也拿她没办法,但,看到她一副入迷的样子,郎琰似乎觉得十分欣慰。两日后的晚上,她兴奋地冲进屋子里,对正在提笔写信的郎琰大呼道:“火莲花真是好东西呀,我刚刚提炼出花粉,可以做洗发液呢!”

  “洗发液?什么东西?”郎琰有些好奇。

  “嘿嘿,就是洗头发的东西啦,比胰子什么的高级多啦,加点别的材料,可以做出液状的洗发香波来。我试用了一下,很好用,真的很不错……”迟梓胤兴奋得喋喋不休。一旁的郎琰丝毫没有不耐烦,而是耐心地听着她嘴里冒出的那些陌生词汇。

  迟梓胤最后平静下来,又蹦又跳地去花田里继续她的研究了。工科女生就是这样,一旦开工,便全神贯注、执着不休。她那边玩得不亦乐乎,郎琰也认真地伏案处理自己的事情。

  迟梓胤是在第三天傍晚见到陌生来客鬼医的。甫一见面,鬼医便自称是江湖鬼医,老头子一身傲气加纯真的孩子气,迟梓胤笃定地认为他没有撒谎。彼此道过名姓,迟梓胤想和鬼医攀谈,身后的郎琰却一把拉住她的手将她带进屋子里。

  “老头,不许对梓胤耍小聪明,知道了?”郎琰发出一句警告,这警告立即引得迟梓胤不满,她脱开郎琰的手说:“哎呀,人家怎么耍小聪明是他的事,你管什么呀!”

  “你不知道,他很调皮。我已经吃了他不少苦头,自然不希望你步我的后尘。”

  迟梓胤额上冒出几滴冷汗:“少来,你堂堂男子汉,吃点亏怎么了,他是长辈,占你的便宜理所当然。”

  “可是……”

  “放心啦,他老人家不像是奸险之人,若有危险,你也在附近,我呼救的话,你早点来救我不就成了。”

  郎琰无语,只得沉默。

  一把年纪胡子花白的鬼医兴致勃勃地在一旁偷听他们的交谈。郎琰寻了个借口离开,留下迟梓胤和鬼医大眼瞪小眼。

  “小姑娘真是活泼性子,看来,我家少主是栽在你手里啦。”他凑到迟梓胤身边,做贼似地眯着眼笑起来,“看看,他把你亲自带到这里,还叫我来陪你,就为了让你开心。你别不信,你那什么表情,你不信是吧,不信我可以证明给你看的。我家少主第一次追女人,没什么经验,你不要因此怀疑他的良苦用心哦,我来就是为了帮你做那个洗发液,他昨日给我写信,让我务必今晚之前赶来,你看看,我轻功不高,马不停蹄地赶来,路上都累死两匹马啦,你还是不信么,喂,你那是什么表情,好歹尊重一下老头子,你可别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少主可不喜欢那种女人……”

  迟梓胤一直没有插嘴,因为,她插不上,原来,这个大名鼎鼎的鬼医也是个喋喋不休的,而且有点人来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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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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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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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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