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羊背到马背上的草原游牧,就如同草原上的风一样,永远没有定所。
强敌来,则退之。
敌退,则归。
而在长城之外,茫茫无垠的大漠草原,便是熟悉的人也能走错路,贰师将军前车之鉴,自古都被将军们牢记心中。
辽阔的草原,漫长的补给线,才是中原军队所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
自洪武二十四年开始,张志远投身北平都司,入围燕王府,久在关外领兵征讨。
他的军略核心很简单,以少量的军马征讨草原,就食于敌。兵马少,则可以在征讨如星辰一般散布草原上的部落之后,将敌人的物资化为自己的补给。
张志远麾下的兵马,是十人到百人,再到千人。
而如今他已经是北平都司的指挥佥事,燕王府护卫都司指挥,以他的权位以及燕王对他的信任和器重,足以在北平调动万余兵马出关征讨。
然而,张志远依旧保持着最多不过三千人的兵马,为大明出关打扫草原。
小杀神的威名是蒙古鞑靼部的人传出来的。
当张志远以小杀神的名头纵横在长城东侧草原上后,蒙古鞑靼部终于是摸清了他的用兵之法。
鞑靼部的上层甚至是有意借张志远的手,去推动散落草原上的族群聚集,如此才好更有效的统治长城东侧的势力。
在草原上,人们始终相信,中原人来了终究还是会走的。草原上的土地只能长出牧草,却永远都不可能长出庄稼。
“收兵!各队召回!”
“收兵!各队召回!”
“收兵!各队召回!”
当传令兵驾马穿梭在弥漫着的硝烟里,天边已然擦亮,空气中飘散的硝烟伴随着血腥味,一整夜难以散去。
一顶顶的帐篷化为乌有。
碧绿却因为季节而开始泛黄的草甸上,被鲜血染红。
惊慌的牛羊践踏出无数的印记,离着远远的,在高岗上,在沟壑间,惊惧的望着被中原人来回践踏的家园。
“收集牛羊,收集干肉,收集尸骸。”
新的传令兵接到了新的军令,开始御马策动在结束后的战场上。
正在严格执行不留活口的军令的明军将士,开始在各自的小旗官、总旗官、百户们的召集下聚拢起来。
随后开始执行新的军令。
收集牛羊,是为了带回关内,作为功劳。
收集干肉,则是为了保证大军班师路上能有充足的粮草补给。
至于收集尸骸,这是为了不让敌人的尸骸暴露在草原上,引发可能会出现的瘟疫。
唐可可站在一堆牧民们收集的牧草堆上,看向四周:“老子的刀呢!”
在他身边的草堆上,插着一根不知从哪里捡来的长枪,红缨因为沾染了太多的鲜血而紧紧的贴在枪杆上,鲜血狰狞的从枪头一直蔓延生长到了草堆里面。
唐可可的呼喊声没有人在意。
当一个鞑靼部族群彻底消亡后,作为征讨者,还能站着喊话已经是一件充满运气的事情了。
“杀不了了,往后只能是长城后面的大军尽出,才有可能取得战功了。”
面甲向着里面凹陷的张志远提着已经卷了刃的刀,从远处走上草堆,有些疲倦的说着话,杵着刀坐在了草堆上。
张志远两腿撑在草堆上,双手搭在膝盖上,只是少顷的功夫,土地的力量便开始牵引着浸透进他衣袍中的血水,一滴滴的滴落下来,融入草堆里面。
唐可可吐了一口血沫,恹恹的冷哼一声坐在了张志远的身边:“杀了一整夜,你还在想着杀人的事情?当真是将自己当成小杀神了?”
“不杀不行!”张志远摇摇头,干涩的笑着:“朝廷这几年,南征、东征先后灭国,朝廷屡屡增设新道。交趾道、占城道北运粮草物资,瀛洲一地每年供应数百万金银。可是盛世却还没有到来,因为我朝最大的敌人还在这里!”
唐可可转头,白了张志远一眼:“这不是你该想的事情,自有朝廷去思量定夺。”
缓过气的张志远还带着些脱力的撑起双手,艰难的取下头上的头盔,露出满是血渍的脸,散落的发梢上亦是开始不断的滴落着血珠。
“瓦剌部派出使臣前往应天了。”张志远低着头说了一句,随后又道:“你我都清楚,如今鞑靼部的势力已经经由我等之手,集中在了几处。朝廷只要等新政带来的影响消化掉,开始出现效果,南征、东征那边投入的兵马就会调集到九边。到时候就是我大明真正走向盛世的最终一战!”
唐可可双眼定定的看着张志远,冷笑了两声:“举国之战,岂是你我能够置喙的?届时数十万大军,你都没资格领军一路,最多为一军前锋罢了。你该想的是,什么时候能回应天城,能和嫂夫人还有儿女们过上真正安生的日子。”
“此非我等可想之事。”
张志远伸手冲着脸上抹了一把,试图擦去那些开始变得黏糊糊的血渍。
唐可可长叹一声,双手撑到身后,抬头看向逐渐泛蓝的天空:“朝廷这些年做的事情,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让像你这样的人,可以和家人团聚。”
“吾辈献生,后世绵延,这是我张志远的期望!”
“和你说不通!”
唐可可骂了一声,站起身拍拍屁股,目光向着四周张望了一圈。
“老子要去找老子的刀了!”
……
“刀……”
“取……老夫的……刀来”
大明。
中都。
凤阳城。
信国公府。
前院主屋里间,信国公府汤家男女子嗣,从屋里一路站到了屋外。
四下里,仆役们垂手顿足,不敢有半点的动静。
前院外头,管事们已经开始派出一路路的信使,往中都各处功勋家中送信,更有一队人马直出凤阳城,往京师应天城而去。ωωω.χΙυΜЬ.Cǒm
大明开国功勋、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荣禄大夫、柱国、俸禄三千石,信国公汤和,已到药石难医,油尽灯枯之日。
“取老夫的刀来!”
里屋,满脸斑斑,头发苍白,却忽然双目透亮,面上涨红的汤和,挺起上半身,冲着床榻旁的妻儿怒吼了一声。
“取刀!”
“取公爷的刀来!”
“快将父亲的刀取来!”
床榻旁,汤和的妻儿冲着屋外悲怆的嘶吼着。
原本在床榻上挺起身子的汤和,听到妻儿的嘶吼,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容,缓缓的躺回到床上。
“要老夫洪武五年追随徐王爷征讨关外的那把刀!”
洪武五年,汤和以右副将军的身份,追随当时的大将军徐达北伐,在断头山遭遇敌军,不利战败,指挥使张存道不幸阵亡。
皇帝并没有对此予以追究,而让汤和与李善长一同驻扎中都宫阙。随后又北上镇守北平,修筑章德城。
随后,汤和继续跟随大将军徐达征讨草原,在定西将扩廓击败,平定宁夏,向北追击至察罕脑儿,擒获蒙古猛将虎陈,缴获马牛羊十数万头。而后继续用兵,功克东胜、大同、宣府。
洪武五年接连大战之后,汤和因功获封,赐爵中山侯。
那是汤和成为大明信国公最重要的一年,在六年之后,也就是洪武十一年的春天里,汤和晋封信国公,参商军国大事,操练地方军马。
“取洪武五年,封侯佩刀!”
屋里,再也不用汤和催促,自有儿女冲着外面呼喊了起来。
汤和躺在床榻之上,早些年南征北战留下的道道伤痕,如今像是一并重新苏醒,折磨着他的肉体和灵魂,而他的脸上却只有那一缕淡淡的笑容。
一如当年,大明的国号,第一次在应天城里响起时一样。
“还要什么?”
信国夫人谢氏带着红透了的双眼,靠坐在床边,深情的望着床榻上的丈夫。
“好想再回一次应天……”
汤和脸上的笑容透出了一丝苦涩。
“已经让人去应天报信了。”
汤和艰难的转动着脑袋,看向屋里拥挤的人群,笑了笑:“徐王爷走了,常王爷走了,老夫也要走了,可我大明的盛世就要来了……”
最后几个字,汤和说的很用力。
屋里再一次响起了悲鸣声。
“刀呢?”
汤和的声音越发的低了,望不见自己的佩刀,他的眼底终于是多了一些害怕,不是对死亡的害怕,而是谁也分不清的畏惧。
“披甲……”
“去前厅……”
汤和静静的说出了自己的要求,而后便缓缓的闭上了双眼,鼻间只剩下最后那一缕久久都不肯断掉的呼吸。
谢氏迟疑了一下。
“为公爷披甲!去前厅!”
一名汤和的子女,低吼了一声。
人们终于反应了过来,纷纷开始忙碌起来。
屋里拥挤的人群被驱赶走,汤和的儿女们亲自搭手抬来了软榻,将汤和挪到了榻上,随后又驱赶走想要上前的仆役们,亲自抬着软榻往前厅赶去。
被尘封在信国公府多年的甲胄,被人们找出来,擦拭干净。
人们走的很慢,却又显得很快。
所有人都清楚汤和此刻的心愿,大抵就剩下看着自己着甲的模样,再去一遭应天城。
应天城是去不成了,着甲的遗愿却要落实。
少顷,汤家众人终于是抬着汤和到了前厅。
一直闭眼躺在软榻上,已经开始进气少出气多的汤和,似是心有所感的睁开双眼。
“灌药吧……”
汤和的声音虚弱的开始发颤。
而他刚一说完,赶到前厅里的所有人,终于是开始嚎啕大哭了起来。
灌药。
那药饮下之后,所能灌入力气,可盏茶的功夫便会再无生机。
药很快就被送来。
一同送来的还有汤和的战甲和佩刀。
药下肚,脸色苍白的汤和,终于是让人觉得多了一丝生机,脸上也散发着怪异的绯红之色。
在众目睽睽之下,汤和竟然是撑着手在软榻上坐了起来。
“着甲!”
汤和声音苍劲有力的低喝了一声,亦如当年他在军中,号令亲兵为自己披甲一般。
谢氏与儿女带着满脸的不舍和痛惜,将汤和从软榻上搀扶起来。
汤和张开双臂,架在儿女的肩膀上。
谢氏领着儿女,开始一件一件的为汤和穿上明军军袍,系上一件件的战甲,批上那一袭殷红的披风。
堂前厅外,汤府的人已经跪了满地。
终于,谢氏与儿女们终于是为汤和批上了左右的甲胄。
将军椅被放在堂上,汤和张推虎坐,双手杵着长刀挺直腰板,端视前方。
坐北望南。
那南。
是应天。
“老夫壮否?”
“公爷壮哉!”
“老夫雄否?”
“公爷雄哉!”
“老夫愿为大明再战四十载!”
“公爷勇传三军兮……”
四十年前,至正十二年,汤和带着十多名壮士投身郭子兴的红巾军,因功获封千户。信与朱元璋,邀来参加义军。
大明的开场,就是这般。
四十载,而今姑息,功勋将逝。
“老夫雄哉兮!”
“老夫壮哉兮!”
“老夫勇传三军……”
接连三声豪迈之言而出,却有一字落下。
声已歇。
余音绕梁。
将军持刀端坐,不动如山,如中流砥柱!
谢氏慌张的抬起头,眼中带着悲怆,泪如雨下。
“大明信国公,薨!”
管事双目落泪,大声的朝天悲鸣着。
“大明信国公,薨!”
仆役们开始向外哀嚎着。
堂前厅外,管事仆役们早有筹备,素缟伴着余音缠绕上梁。
哒哒哒。
马蹄踩在凤阳城的街巷中,显得有些凌乱。
“快!”
“再快一点!”
朱允炆掀开幕帘,望着前路,冲着车夫嘶哑的叫喊着。
晃动的幕帘后,马车里,端坐着一名新妇。
马车乃至信国公府前。
尚未停稳,朱允炆已经是跌跌撞撞的跳下马车。
“老公爷!”
“老公爷!”
冲入信国公府,朱允炆站在堂前,望着堂下端坐不动如山,披甲持刀的汤和,双眼顿时一红。
……
应天城开始下雨了。
在这个深秋里,掀起了几分凄凉。
雾气从泥土中泛滥而出,让人早早的围炉取暖歇息。
一场秋雨一场寒。
似乎,洪武二十八年的冬天,要比往常来的更早一些。
一队身着素服的人,从龙湾码头登岸,牵马而出,驾马冲入外金川门。
没人敢于阻拦,即便是守城官兵。
那素服,插着大明信国公府的旗号。
这是报丧!
大明第一个荣养在家的开国功勋,薨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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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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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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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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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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