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终宋精校版txt>第1273章 墙头草
  抵达了元大都之后,爱不花跑马围着这座新建的都城绕了一圈,为它的雄伟而感慨不已。

  「比哈拉和林还要大,这是当今世上最壮观的城池!」随在他身边的月乃合抬头看了看,反而是叹了一口气。

  九月的天气已经开始冷了,这一口气叹得能够很明显地看到口中冒出的白气。

  爱不花道:「记得昔木土脑儿一战吗?阿里不哥差点就要攻到开平城,但大汗还是击败了他。这次也是一样的。你看,能建造这样一座巨城的大汗,什么敌人不能战胜?」

  「大王,你忘了贺兰山之战了吗?」「别说了,我是黄金家族的人。」

  爱不花转过头,有些严厉地警告了月乃合一句。「是。」

  「进城吧。」

  马蹄踏过结着霜的草地,月乃合转过头,向南望了一眼。他没有看到唐军,但已经能够感受到兵临城下的气氛。而就在城楼上,忽必烈正亲自在看爱不花带来的兵马。望筒将画面拉近,一名骑兵映入眼帘。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模样的孩子,两边的头发扎成了辫子,作牧民打扮,并没有披甲,只有背上挂着一把小弓。

  忽必烈稍稍移动望筒,确定没有看到马上有挂着弯刀。

  又看了一会只见爱不花带来的兵马里有很多这样的孩子,除此之外,也有不少年老的牧民。

  「本汗听说,李瑕那边征兵,盔甲武器甚至粮饷,都是统一发放的。」

  随侍在一边的刘秉忠应道:「以前中原施行府兵制时,武器马匹亦是自备,能节省大量军费,但前提在于府兵有田地家财。眼下大元的难处在于连年战乱、百姓贫困。」

  「你觉得本汗该怎么办?」

  「重用汉军。」刘秉忠道:「如今蒙古兵马卖掉牛羊、妻子,自备武器前来参战,打了胜仗却得不到战利品,自然不再像以前那样有战意。但陛下可以用土地作为战利品奖赏汉军。故而说,行汉法才能让陛下战胜李瑕..

  忽必烈也不知有没有在听,过了一会,挥了挥手,示意刘秉忠退下。

  过了一会,那木罕赶了过来。

  「父汗,我已经把爱不花安排好了,告诉他晚些来赴宴。」

  说到这里,那木罕流露出了一丝冷笑之意,又道:「还有一件事,爱不花麾下有个怯薛说,月乃合时常劝爱不花投降李瑕

  夜幕降下。

  篝火照得帐篷里暖洋洋的,马奶酒被斟满,那木罕一饮而尽,打着酒嗝道:「谁说唐军胜了?胡说!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

  他站起身向南面一指,道:「那些汉人世侯,信不过!爱不花抬着头等了一会儿,却没听到后面的话。

  「就这么简单。」那木罕道:「眼前的局面,就只是因为汉人世侯背叛了。而大蒙古国的铁骑还没开始让他们知道什么才是强大。」

  「我知道是这样,进城前我还说,大汗会像击败阿里不哥一样击败李瑕。」

  那木罕笑道:「但不能再信任汉人了。」

  爱不花举起酒杯,道:「只有我们黄金家族才可以信任。」

  那木罕微微愣了一下,大笑着点头,又道:「父汗说了,就在这个月底让你与月烈完婚,到时我们就是一家人。」

  「我们原本就是一家人。」

  「对,对。」那木罕再次点头,道:「既然是一家人,你就安心准备婚礼,汪古部的兵马就交给我来指挥。」

  这次换作是爱不花一愣,道:「我希望能与唐军再打一仗,洗刷在贺兰山的耻辱,为大汗立下功劳。」

  那木罕脸上的笑意收敛了些,捧着酒走到爱不花身边,拍了拍他的肩,道:「放

  心吧,我不是要夺你的权,都说了,是想让你能安心成婚。」

  ......

  酒宴过后,爱不花终于感受到了一丝不悦。他离开了帐篷,翻身上马,与月乃合并辔而行,道:「那木罕好像没有那么信任我了。」

  既然到了大都,月乃合反而不再劝什么,安慰道:「也许是汉人世侯们的倒戈,让大汗有些警惕了。」

  「可我不是世候!」

  前方忽然一队骑兵举着火把跑过。

  爱不花连忙一拉缰绳,止住战马。

  「咴!」

  一声马嘶,月乃合跨下的战马不知为何却是忽然发了疯,猛地向前窜去。

  「拉住他!」

  刹那间,月乃合便已被那疯马带得不见了人影。

  爱不花连忙带人追上去,追了一会,远远便听「嘭」的一声巨响,其后便是一声惨叫。

  他吓了一跳,赶上前一看,只见月乃合已摔在地上。

  「月乃合!」

  拿火把一照,赫然见到地上一滩鲜血,却是从月乃合后脑勺流出来的,而其整张脸也被撞烂了,整个鼻梁骨都已碎裂,半张脸都凹陷进去血肉模糊。

  爱不花转过头,侧耳倾听,像是还能听到那远走的马蹄声。

  「哒哒哒哒……」

  两名骑士牵着一匹空马绕过空旷的大都城,把带血的狼牙棒往地上

  一丢,重新回到那木罕的帐篷中。

  「大王,办好了。」

  那木罕点点头,喃喃道:「你们说,汪古部的阿剌忽失归附成吉思汗,却还保留着自己的领地、权力…………那和汉人世侯有什么区别?」

  「汪古部不是汉人。」

  「我看他们比汉人还像汉人,你看中原有几个农夫会吟诗?会给自己起个字号的?额秀特。」

  「大王,那样要不要把爱不花也杀了?」

  古部。」

  「杀他做什么?」那木罕摇头,「等月烈嫁过去了,父汗自然能控制汪古部。「说到这里,他忽然想到爱不花称自己是黄金家族,只觉得十分可笑。

  阿刺海别吉收养的孩子,也敢自称成吉思汗的外孙?一

  雁门关以南,唐军大营。

  天下有小雪粒飘落,营中显得有些安静。

  因天气突然转冷,唐军士卒大多都在帐篷里待着。「大帅!」

  有士卒匆匆赶到望楼,向刘元礼禀道:「祝将军来了,带了辎重来了!「

  「好,棉甲带了没有?!」「这还不知。」

  刘元礼道:「我去迎一迎他。」「刘元帅,我已经到了!」

  只听得望楼下一声大喊,之后脚步声传来,祝成已跑上了望楼。

  他行了个军礼,高声道:「刘元帅辎重已在卸了,让末将看看雁门关吧。」

  「别把我这望楼踩塌了就行,棉甲有没有?」

  「有!没等刘元帅催,陛下已经命人把棉甲送到太原了。」刘元礼大喜,道:「好!太好了!」

  祝成眺望着远山,道:「娘的,元军也会守关。」「就是以前守雁门关的金军。」

  「金国都亡了三十多年了。」

  「也算是世侯。」刘元礼抬手一指,道:「野孤岭一战之前,三州和周边的豪强联络金军主帅完颜承裕,说愿为前驱和耳目,完颜承裕却只顾盘问退路怎么走。诸豪强失望而归,遂转投了蒙军,成了草原上最早的一批世侯,多是汪古部人。之后便是云、朔的豪帅附蒙。」

  祝成道:「金国也是废物。」

  刘元礼道:「我大军进军仓促,

  未带辎重,抵达雁门关时天气忽然转冷。如今棉甲到了,后面的仗就好打了。」

  「刘帅可有把握,可需要太原再派些援兵?」

  刘元礼抬了抬手,道:「易公兵力本就不多,还要镇守山西诸城,不必调了。」

  说着,他微微有些感慨,道:「元军守雁门关的主将叫刘恩,其父原本是金军将军,后领部降于蒙军,刘恩这人与我同祖,我已派人联络他。」

  「能劝降他?」

  「蒙古灭金时,其父能款附蒙古,如今大唐灭元,他为何不能归附大唐?「

  刘元礼性格沉稳,因此攻山西这一路而来虽未有大战,但取山西的速度并不慢,且伤亡最小,缴获最多。

  他认为刘恩只要能看得清天下形势,就该放弃继续当世侯的妄想。「不过都是些墙头草,风向变了,该倒了。」

  「大帅,雁门关上有动静!」

  刘元礼抬起望筒,只见有元军士卒正在向这边挥动旗帜。他身子往前倾了些,希望看清是不是刘恩要投降。

  然而,那些元军却是将一颗头颅挂了起来,向这边摇晃着,示威。看那头颅,正是刘元礼派去的使节。

  「娘的!有眼无珠,找死!」刘元礼大怒,转身便下了望楼。

  「传令下去,既然棉甲到了,明日攻城!」~

  转眼便到了九月底。

  雁门关上空已下了纷纷扬扬的大雪。然而,关城上却没有多少积雪。

  只有不停流出的滚烫鲜血,以及一具具战死的尸体。「轰!」

  城墙忽然响起剧烈的颠动。「怎么回事?!」

  「唐军用火药炸塌了东面一段「堵上去!」ωωω.χΙυΜЬ.Cǒm

  刘恩大怒,连忙又把兵马堵过去。结果却听得士卒们的喊声越来越慌。

  「唐军攻上城头了!」

  「把他们赶下去!」刘恩下令道:「放火!」「放火!」

  东段城头上突然窜窜起了一道火墙,将那些登上城头的唐军士卒裹入火中燃烧,却也将元军来不及逃的伤者袭卷其中。

  正此时,却有士卒匆匆找到刘恩。「元帅,元帅,援军到了!」

  「援军到了?」刘恩大喜,问道:「谁来了?」「看旗号,是大同总管元帅。」

  「我亲自去迎,给我守好城!」

  刘恩匆匆赶到北城,望了好一会,果然见大同元帅按竺迩率骑兵赶到城下。

  双方吆喝了几句,刘恩便下令道:「快,打开北面城门!」

  他知道按竺迩之前奉命从延安偷袭关中,如今能赶回来支援,显然是因为攻关中失败了。

  于他而言却不是坏事。

  只要能守住雁门关,大不了就是重演辽、宋的旧事,他依旧能在关外当小诸侯。

  「刘元帅。」

  随着城门打开,一列列骑兵策马而入,其后便是白发白须的汪古部元帅按竺迩。

  刘恩连忙迎上,道:「大帅来得正好,唐军攻城正急,还请大帅出城击之。」

  「出城可以。」按竺迩道:「但得向刘元帅借样东西。」「借什么?不如等打完仗再说?」

  「现在就借。」

  随着按竺迩这一句话,已有骑兵赶到刘恩面前,忽然抽刀便砍。「噗!」

  血柱激射而出,刘恩的一颗头颅已落在地上。

  按竺迩抬头向城南看去,隐隐见到了城头上有眼熟的盔甲,不由心道:「还好来得早,若再晚些,唐军就要破城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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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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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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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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