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终宋精校版txt>第1069章 兼听则明
  “所有人的意见都听,就是没有主见。”

  上都河畔,忽必烈与察必说到真金,如此评你了一句。

  他刚刚打猎归来,身上还披着盔甲,显得十分高大威勐。已经五十一岁的年纪,一双眼睛却还显得无比锐利,就好像其中还燃着永不熄灭的野心之火。

  这样一个如勐虎般的男人,谈论起儿子,难免嫌弃其懦弱的性情。

  “没有主见,怎么能当好一个储君。”

  察必扶着忽必烈坐在河边的草地上,平平淡淡地道:“大汗正是春秋鼎盛,不急着培养真金这孩子。”

  “你惯会说好听话。”忽必烈指了指她,叹了一口气,问道:“让他到吐蕃去,你担心吗?”

  “草原上的古语说,母子分离,就像是树剥了皮。哪个母亲会不担心自己的儿子?”

  “也该历练历练了。”忽必烈道:“草原上的男儿,要像雄鹰一样翱翔在苍天上你要是害怕他会摔死,他怎么能长出坚硬的翅膀。”

  “我明白。可是大汗初次让他历练,就去往那么远,担那么凶险的差事。”

  “凶险吗?同样是经过吐蕃,我们当年南征大理趟过的是没有路的荒山野岭。他走的呢?是开辟好的平坦道路。”

  忽必烈的语气十分严厉。

  然而,因周围并没有别的臣子在,在面对妻子时,他难得也从严厉中透露出了一丝属于父亲的柔软。

  “他这一趟远没有看起来那么凶险。毕竟是我的儿子,我盼着他能够继承我的基业,把大蒙古国长长久久地传下去。”

  忽必烈确实是这么想的,当然这一切还早,如察必所说他正春秋鼎盛,之所以现在想要设立储君,最重要的目的还是改变蒙古旧制,在制度上将皇位确定在他这一系。

  在这一点上,他希望真金能够担负起责任,建立功勋,堵住那些蒙古旧贵族的嘴。

  当然,不一定是真金三个嫡子当中的某一个能达到就可以。

  凭心而论,忽必烈认为自己的嫡三子忙哥刺更像自己,反观真金则过于软弱了。

  他尤其不喜欢的是紧紧围绕在真金周围的那些臣子,一个个总喜欢对真金指手划脚,而真金又太容易被这些人干扰……

  察必感觉到了丈夫的不满情绪,于是转头看向了身后的帐篷。

  马上便有人奉了酒囊过来。

  忽必烈转头一看,见又是真金的妻子阔阔真亲自带着侍女来奉酒,不由皱了皱眉道:“本汗和你说过,你刚生过孩子,不必随在我们身边侍奉。”

  阔阔真在去年十月才为真金生下了第三个儿子,取名铁穆耳,此时却已从产后的虚弱中恢复过来,鞠了一躬,道:“我丈夫最是孝顺,现在他不在,我身为他的妻子应该为他侍奉好父母。”

  忽必烈闻言,不由赞赏地点了点头。

  这个儿媳妇便是他亲自挑的,自然是极为满意。

  “几年前他外出打猎,途中口渴,路过阔阔真家,派人去寻找马奶,阔阔真说:k马奶有,但我父母诸兄皆不在,我女子,不敢做主给你们。”

  忽必烈正要离开,她又说:“我独居此,你们自来自去,于礼不宜。我父母即归姑待之。”

  这几句应答看似简单,但蒙古女子当中这般知礼仪的其实不多,且阔阔真贤惠,遇到大汗还不怯场说话有条理,总之忽必烈很是满意,遂作主让她嫁给了真金。

  阔阔真没有辜负忽必烈的慧眼如炬,嫁给真金之后,连续三年每年生下一个儿子。

  不仅如此,她性情孝顺,言行谨慎,非常擅长服侍察必。

  她不离察必左右,无微不至,甚至连察必如厕所用手纸,阔阔真也会亲手揉软之后再呈进备用。

  忽必烈常常看到她每次都不由夸赞她是天下最贤惠的儿媳妇。

  此时,美酒从酒囊中被倒在杯子里,递在忽必烈手里,察必、阔阔真都没有再说什么。

  但方才那一句对真金孝顺的夸赞,继续巩固着真金在忽必烈心里的地位。

  “不要太担心了,本汗派他去吐蕃,是为了让他成为一个有主见的草原上顶天立地的男儿……”

  石堡城。

  石堡城修筑在石堡山上,吐蕃人称之为铁刃城。

  它距离日月山三十余里,处在从日月山返回西宁州的路途之中。

  日暮之前,一队五百余人的骑兵驰来,石堡城中的守卫是吐蕃元军,得到了旗令之后连忙放他们进来。

  高和尚走上土垣城墙上,凝视着来路。

  不一会儿,刘安中也走上了土垣,他是名士许衡的弟子、燕王的伴读。

  “方才有快马赶上来。”高和尚道:“在我们离开大营没多久之后,唐军偷袭了大营。”

  “是吗?”刘安中道:“幸好我们带走了燕王。”

  “崔斌就不该留在日月山寻找国师,这里虽是吐蕃境内,但离唐国太近了。”高和尚道:“居然能把国师弄丢了,真是无能。”

  “你现在知道说他不对了,在九原城时,却是你和崔斌执意不等董大帅,劝燕王进入吐蕃。”

  “因为时机来了。”

  “这就是你们的时机?让唐军劫走了国师就是你们要的时机?”刘安中提高了音量,道:“千金之子、坐不垂堂,一开始,燕王就该留在居延海。”

  高和尚亦不退让,道:“错在崔斌没有保护好国师,而不是燕王进入吐蕃。”

  “好了,不必争了。总之现在把燕王带回董大帅军中,让崔斌慢慢找国师吧。”

  高和尚大怒,方才先开口指责的人分明是刘安中,此时故作和气的又是刘安中,不由得人不生气。

  哪怕佛门戒贪戒嗔戒怒的教诲也没能让他平息怒火。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他其实是不甘心的,他骨子里还是想要冒险,想要做一番大事。

  但现在他太不信任崔斌了,而这些儒生又说服了燕王,要先回到黑水城以确保安全。他只好选择与儒生们合作。

  正在此时,土垣上有士卒伸长了脖子。

  “那是什么?”

  极目看去,只见日月山的方向,数百骑正在追逐。

  “那是是那支唐军?”

  “是他们!他们偷袭崔斌的大营之后逃窜到这里了。”高和尚很快有了推断,之后不由“呵”地一声笑了出来,道:“唐军没想到,我们正好在这里,可以堵住他们的去路。”

  刘安中马上警惕起来,问道:“你要做什么?”

  “国师就在其中。”高和尚道,“抢回国师,我们则可继续前往萨迦。”

  “不可!我们已经离开了崔斌的主力,而且·”

  “大元兵马就在后面追击唐军,我们只需要堵上一堵。”

  高和尚说着,径直转身就走。琇書網

  他不需要说服刘安中。

  有更容易说服的人。

  “你我争执无用,让燕王定夺吧。”

  石堡城中,披着狐裘的年轻人听着侍臣们的议论,眼神中泛起了为难的神色。

  他有很多侍臣,其中只算伴读就有十二人。

  之前听崔斌说,应该当断则断,直接进入吐蕃,唐国反应不过来。

  之后刘安中说崔斌错了,应该返回董文炳军中,士卒们才能心无旁骛地救国师。

  现在高和尚说,国师就在不远处,只要派兵拦一拦就可救回。

  让人感觉都有道理。

  “殿下,凡事当断则断,最怕反反复复,今日既下令转回,业已脱离大军,岂可又改弦易辙?”

  “殿下与国师交情至笃,岂有不救之理?!”

  一只原本虚握着放在膝头的手一撑。

  坐在那的年轻人站起身来,已下了决心,用温和而坚定的声音道:“不错,便是舍了性命,孤也必须救回国师……刀。”

  河湟之地上尘烟滚滚,马蹄来回奔走,让每个人都显得那样仓惶。

  崔斌冷静下来之后,仔细想了想,局势其实没有很糟糕。

  虽然唐军劫了国师,但吐蕃并不会马上就因此归附于李瑕。

  保护好燕王,努力找回国师,将情况回报给董文炳,还有很多机会挽回那一个小小的错误。

  真的,遇到事情只需要冷静下来,是能够有好的办法解决的。

  然而当他想明白了这些,已经是八思巴被劫之后的第四天。

  四天的时间,足以让局势有了更多的变化。

  “报!唐军到了,是凉州的唐军追上来了,至少有两千人,都是河西军精锐!”

  崔斌一惊,却是先向这赶回的探马问道:“找到燕王了吗?”

  “还没有找到,但可以确定他们往祁连山去了,应该没有遇到唐军主力……”

  “吁!”

  兵马在唐蕃道上停了下来。

  宋禾纵马跃上土坡,拿起望筒向日月山方向望去,自语道:“居然追上了。”

  他本以为这支元军已经在唐蕃道上走远了,没想到真让自己追上了。

  “报!”

  有探马赶了回来。

  “报将军,找到了李丙派出的信使,是两日前派出的。说是李效用劫得了蒙元国师八思巴,而元军中还有比八思巴更重要的人物……”

  “李丙人呢?使团呢?”

  “暂时不知,在战乱后逃奔而走,失去了音讯。”

  “继续散出探马,全力搜查。”

  宋禾下了命令,咀嚼着刚得到的消息,念叨道:“更重要的人物?”

  各方情报就这样一点点由唐军打探到,之后不计路途遥远,被以最快的速度递回长安。

  而有些人,只需要敌人露出一点点的破绽就够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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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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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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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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