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终宋精校版txt>第884章 供
  直到从堂上退出来,李墉都没开口说过话。

  “太公也不劝劝王上?”

  “如何劝呢?”李墉道:“如今若是阿里不哥或阿鲁忽到了玉门关,他打算带人前去会盟,那我们还能劝。可这次他甚至没与我们提前商量,护卫都已编练一月才肯吐露计划,可见心意已决,岂还能劝得住?”

  “终究是太远了。”

  “也是,西域远隔万里,阿里不哥、阿鲁忽未必会理他,若无动静,他自然也就不去了。”

  “希望如此吧。”韩祈安感慨了一句,往外走去。

  李墉则是忍不住叹了口气,走到秦王府外,便见胡勒根按着刀站在石阶处,靴上满是泥泞,手上还有些血迹。

  李昭成向李墉低语了两句,李墉遂走到胡勒根面前,问道:“你也与秦王一起训练选锋营?”

  “我只教他们骑马,还只教在沙漠、雪山行军。”胡勒根汉语其实很好,但一紧张,还是有些奇怪,他又道,“我平时更忙从俘虏营编练新军,很少时候才到选锋营……”

  李墉不关心他平时都做什么,问道:“一百多人也敢护卫着秦王出玉门关去见蒙人?”

  “哪是一百人?”胡勒根大为讶异,道:“要是有粮草,想带多少人就带多少人。反正,见黄金家族的时候,至少得有最精锐的一两百人护在我王身边,我们就是这个护卫。”

  李昭成道:“我看他们不像是护卫,倒像是杀手。”

  胡勒根嘿嘿一笑,道:“王上从军中挑的最有杀气的人,到时候站在王上身后,阿里不哥、阿鲁忽一看,多威风!只有最尊贵的王才能拥有最凶勐的巴都鲁。”

  他根本没意识到李墉及身后诸官员已经很不高兴了。那只没按着刀的手还不自觉地叉在腰上,一副洋洋得意的神情。

  “草原人只会服从强者,我们这些最凶勐的勇士跟在王身边,一定能吓住那个卑劣大汗……”

  李昭成比胡勒根高了整整一个头,首先就没有被吓住,问道:“那就是你教秦王啖蛇胆的了?”

  “哈哈。”

  说到这个,胡勒根大笑起来,道:“在长安城,大公子是个好厨子。等到了戈壁滩,胡勒根就是好厨子。肉干吃完就吃马酪,要是在沙漠里没水喝只好找蛇血喝,今日就是适应一下捉蛇杀蛇,吃不了蛇胆的就不要去了……”

  胡勒根曾经随着兀良合台南下大理,走的是西线,没有忽必烈的中路军那么艰险。但从草原远征万里到大理,过程中也是什么都吃过,就此又滔滔不绝说了好一会。

  最后,他总结道:“大理的老鼠就没有草原上的老鼠好吃,冬天草原上的老鼠又肥又大,对了,老鼠就是胡勒根……”

  “够了,别再说这些茹毛饮血之事。”

  这个成语有些吓到胡勒根,他连忙道:“我不是茹毛饮血,平时我也吃煮熟的,我是有礼仪的,就怕玉门关那边沙漠多……”

  李墉虽不悦,但还是沉住气,问道:“若只是去玉门关,岂能缺少辎重到这等地步?”

  “怕万一啊,那一带全是沙漠,万一敌人绕道堵住河西走廊呢?在那个地方,蒙古行军太有优势了。”

  李昭成问道:“既然如此,秦王已有归义营,为何还要亲自练选锋营?”

  “不能到时让黄金家族一看,王身后只有蒙古人啊,当然也得带上汉家勇士。”胡勒根理所当然应道,“带出去了,就得做最坏的准备。”

  说完,他恍然明白了李墉的担忧,一拍胸膛,道:“太公你们不是怕王有危险吗?放心,我们就是最勇勐的护卫。王上就是知道你们担心,才特意练了选锋营……”

  李墉皱了皱眉。

  这说的就驴唇不对马嘴,他担心的不是李瑕带一百人去还是两百人去的问题,而是根本就不该亲自去。

  与这夷狄蛮人也没什么好说的,他摇了摇头,径直转身走开……

  ~~

  李瑕转回后院,走到后院大堂前便看到院子里站着两排婢子,再往堂上一看,几个女子正在聚会。

  若只有自家妻妾在,他便过去了,但只见有两个不认识的小娘子正坐在那与高明月说话。

  她们年纪显然不大,但不论是坐姿还是说话时的态度都是一板一眼的,没能显出少女该有的灵动来。

  大概是来告状的。

  李瑕遂转到后厢,正遇到雁儿,让她去拿了毛巾、衣物来,他则自己提了水洗澡。

  洗到一半,听到门“吱呀”一声被人推开。

  隔着屏风,李瑕道:“我在洗澡。”

  高明月却还是端了一杯水转过来,将水往木桶边的桉上一搁,道:“听说官人往后能喝生水了,正好免得煮水呢。”

  声音还是带着她一贯的温柔,听不出火气,但显然是来教训李瑕的。

  “有人找你告状了?”

  “嗯,本当是我们几个都怀了,家中没人陪你玩,你才在闲暇时泄泄力气,谁曾想得你这般不爱惜自己。”

  李瑕笑了笑,道:“想到以前我们俩从山东回临安的一路。那时候我不仅不喝生水,还傲气得很,当时我只管照顾好我一人就可以,逃命途中生火烧水,冒烟就冒烟,我的骄傲最重要。如今称王了,反倒……骄傲不起来了。”

  高明月拿着小凳子在他身后坐下来,给他洗着头发。

  李瑕也没有与她解释什么,只叹了一口气,向她说了自己的心情。

  “以前我不怕蒙古人,现在反而怕。以前我鄙视他们,粗鲁、蒙昧、野蛮、原始,但现在基业大了,才发现在当世,文明还不足以胜过野蛮,文明需要左以野蛮才能胜过野蛮,尤其是当想要扩张之时。”

  “一定要去玉门关吗?”高明月问道,“诸公都说没有必要,说是官人就是闲不住性子。”

  “我的恐惧在于,蒙军十余万大军从哈拉和林到尹犁,说出兵就出兵了。而我们两三万人要拿一个兴庆府,钱粮,钱粮。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太慢太被动了。”

  李瑕知道,依原本的进程,一定是忽必烈取胜。

  但现在一切都改变了,已没有人能告诉他,阿里不哥会不会东进?或者阿鲁忽会不会东进?忽必烈会不会命他们东进?

  各种可能都有,只取决于这些蒙古人一念之间。

  “这种被动太让我不安了,我必须主动邀请他们会盟,让他们知道我有所准备。否则,等到阿里不哥或阿鲁忽到了玉门关,一切都来不及了。”

  高明月道:“我不懂这些,只是诸公说没有必要,你说有必要……”

  “那你信谁的?”

  “我担心你。”

  “不用担心,我已经比以前小心很多了。”李瑕笑了笑,“以前总是孤身冒险,如今还带了许多人能保护我。你看,如果等到蒙古人攻进玉门关了,我不得已起兵去防,是不是就有必要了?就不是我‘闲不住的性子’了?但太被动了,我喜欢主动……”

  有人敲了敲屋门,之后,胡真的声音响起。

  “王上,有急事。”

  “何事?”

  “杨起辛递了辞呈,弃官致仕了,听说明日一早便回汉中,王上是否去劝劝?”

  “原因呢?”

  胡真于是直接进来,打量了李瑕一眼,将一折子递了过来。

  “他说王上好胡风胡俗、有勇无谋,又以项羽喻王上,而以范增自喻。”

  “知道了,去吧。”

  看着胡真转过屏风,高明月问道:“杨老这次好像真的很生气?”

  “能理解,我一意孤行,确实不是他心中贤主的样子。”李瑕说到这里,摇了摇头,又道:“应该说,我原本就不是什么君主,只是割据地方的军阀而已。他以君王视我,我却还没登基,还没这个实力。”

  “那……是不是想办法劝劝?我劝劝杨夫人如何?官人如今正是用人之际。”Χiυmъ.cοΜ

  “劝不来的,看事的角度不同。”

  在文官眼里,明君贤主显然有个模版,一个符合规范的君主不能不顾群臣意见、孤身冒险……这道理没错。

  李瑕愿意按这个框架去做,但他渐渐发现,这个框架会把他供起来。

  越供越高,越来越安全,越来越尊贵,也离下面的人越来越远。越来越多的手段不能用,今日因危险不能做,明日因不合礼而不能做。

  他不确定成为那样一个高高在上的君王还能不能对抗蒙古。

  只知道,那样的君王不是他。

  他首先得是自己,是他要当皇帝争天下,而不是要把自己改变成一个别人心目中的皇帝。

  若非如此,何必自立?何不去篡赵宋的皇位?

  “杨老心目中的贤主与我想当的贤主不一样,这是立场不同,劝不了的。”

  “那怎么办?”

  “怎么办?”李瑕随口道:“他希望我听他的,我不听,他可以负气一走了之,我却不会,这是我的基业,我为它考虑,还能因为旁人觉得我考虑得不对也一走了之吗?”

  话到这里,他有些口渴,随手端起高明月搁在桉边的水杯。

  却听高明月温温柔柔道:“方才是故意气你的,其实是煮过的凉开水,没舍得给你喝生水。”

  李瑕回过头看去,见了那双眼眸,不由觉得心软。

  他不由在想,也许是自己想错了,也许西域局势确实不需要自己担心。

  也许阿里不哥能立足尹犁,既不东进河西走廊,还能与忽必烈多对峙几年,不至于让忽必烈马上就平定蒙古本国。

  “最好是我多虑了,远隔万里,或许阿里不哥、阿鲁忽理都不理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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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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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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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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