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因为北海与叶尼塞河相通,哥萨克盘踞在叶尼塞河沿岸,随时可以坐船跑来进攻北海。
其次,叶尼塞河发源于大湖盆地的北方山脉,也就是漠北的西北部大山。哥萨克占据那里,能够逆流而上,跑去漠北的西北部捣乱。
而如果中国获得此地,则叶尼塞河流域、北海地区、漠北蒙古全都可以连成一片。
众善寺,番使院。
一群穿着红色大衣、橙色靴子的俄罗斯士兵,守着前后门防止有人偷听。
沙皇阿列克谢一世,对此次出使中国非常重视,居然把红衣射击军派来护送。
射击军有红衣、蓝衣、绿衣三种,最顶级的红衣属于皇宫卫队,最低级的绿衣只能干警察和消防差事。
其前身是一百多年前,由尹凡雷帝组建的火枪队。
当时的沙俄传统军队不顶用,尹凡雷帝就从小商人和农民当中,招募自由民组建火枪部队。刚开始的几十年,自然属于绝对精锐,如今却已经演变成终身制和世袭制。
你可以理解为——俄国军户!
而且人数已经达到好几万。
所以,阿列克谢一世继位之初,权臣捞钱瞎搞,不但不给射击军发工资,射击军还必须得纳税当兵。
一群军户,不给工资很正常,但让他们交人头税就离谱了。
原本专用火枪的射击军,武器也变得乱七八糟:火枪、长斧、砍刀、马刀,极个别的还装备长枪。
射击军一到中国境内,火枪就被暂时没收了,只允许他们携带冷兵器。
巴尹可夫关好房门,回到室内说:“射击军守着外面,没有人可以偷听。”
一个20岁左右的青年,率先发言道:“叶尼塞河流域,绝对不能丢。当务之急,是请沙皇陛下与奥斯曼停战,然后派遣士兵驻扎叶尼塞河各处城堡。”
巴尹可夫摇头:“叶尼塞河太远,不可能大量驻军,俄罗斯的财政承担不起。”
那青年又说:“可以不增加驻军,但是必须加快移民。沙皇应当取消移民禁令,同时把犯人继续往西伯利亚流放。只有充实了西伯利亚的人口,才能有效阻止契丹扩张,否则我们永远无法在东方真正立足。”
“呵呵,废除移民禁令,你嫌自己活够了吗?”旁边的贵族青年冷笑。
这些随团出使的青年,要么来自大贵族家庭,要么是小贵族家的学霸。
前一位青年就是学霸,名叫瓦西里·瓦西里耶维奇·戈里岑。
这货后来做了索菲亚公主的情人,帮助索菲亚灭了彼得大帝的外婆家,因功获封公爵。他下令与满清议和签订《尼布楚条约》,逼迫波兰承认基辅和第聂伯河以东全部领土归俄国,促成欧洲结成反奥斯曼同盟,两度率领大军攻打克里米亚。
至于结局嘛,被彼得大帝流放到死。
此时的戈里岑还是个做题家,父亲在莫斯科担任文职人员,他被誉为俄国最具才学的青年。不但精通西欧文化,而且还研究自然科学,主张废除农奴制、实行宗教自由、发展工商业等等。
说实话,戈里岑若非投靠索菲亚太早,极有可能在彼得大帝手下做宰相!
彼得大帝能够顺利改革,也多亏戈里岑痛下杀手,把彼得外婆一家给灭了。因为彼得大帝的外婆家,就是俄国改革的最大阻力。
面对贵族青年的质问,戈里岑举起拳头:“俄罗斯为什么落后?因为大贵族和教会占了太多土地和人口,90%以上的俄罗斯农民都是农奴!只有把土地和农民释放出来,才能壮大俄罗斯的国力!”
另一个贵族青年说:“释放农奴,俄罗斯就要内乱,俄罗斯就要解体。还没等到国力壮大,俄罗斯就四分五裂了。”
戈里岑拿出一本拉丁文版《大同集》,这是他在南京搞到的:“俄罗斯应该学习契丹皇帝,虽然不可能侵夺地主田产,但至少要把农奴变成雇农。还可以鼓励农民开垦荒地,那些开垦出的土地,允许成为农民的私有财产并向政府交税。这样,就能让农民流动起来,多数农民去种地,无地农民可以做工人和士兵。还有移民禁令,必须予以废除,否则西伯利亚永远缺兵!”
就像西班牙禁止海外移民一样,俄罗斯也禁止向西伯利亚移民。
因为一旦解除禁令,不知有多少农奴要逃跑。
当然,肯定无法禁绝。
俄罗斯本土环境越糟糕,逃跑的农奴就越多。这些农奴先是变成哥萨克,然后一窝蜂涌向西伯利亚,到彼得大帝执政时,西伯利亚的俄国人将达到30万!
在众善寺的小院里,俄国青年的争论还在继续。
并且很快有了结果,贵族青年们论战获胜,只不过是通过物理手段获胜。
戈里岑被打得鼻青脸肿,一个人离开院子闲逛,不愿再跟那群虫豸为伍。他渐渐熘达到长干里,这是南京最繁华的商业区,川流不息的人群、琳琅满目的商品,眼前的一切都让戈里岑心情复杂。
相比起莫斯科,南京真是人间天堂啊。
逛游大半天,戈里岑回到众善寺,发现使节团情绪低落。
“发生什么事情了?”戈里岑问道。
巴尹可夫回答:“契丹皇帝派人传话,说在两国停战之前,拒绝我们长期逗留,也拒绝我们在这里学习。半个月内,我们必须离开南京,否则就会被人从众善寺赶出去。”
戈里岑问道:“那我们能以个人身份留下吗?”
巴尹可夫愣了愣:“这个……好像没有禁止。不过,身为使节团首领,我本人必须尽快离开南京。”
戈里岑说:“我想留下。”
“我也想留下。”其他几个青年陆续表态。
有人想留在南京享受花花世界,也有人想留下来学习先进的文化知识。
巴尹可夫仔细思考之后,把使团带来的留学经费,全部交给贵族青年霍万斯基,并安排另外两位青年监督经费使用。
今后,霍万斯基带着青年们租住民房,每个月都给众人发生活费。
过了七天,巴尹可夫带着使节团离开,有几个射击军留下来,负责保护沙俄留学生们的安全。
沙俄青年租住在城郊民房中,巴尹可夫离开的当天下午,霍万斯基就激动道:“我听说有个叫秦淮河的地方很热闹,那里的瓦子可以观看巫术表演。”
“真的有巫术表演吗?”
“我们还等什么?快进城吧!”
“……”
转眼之间,这些家伙全跑了,只剩戈里岑还留在城郊小院里。
戈里岑身无分文,起身前往玄武湖边,他听说那里有位欧洲学者叫帕斯卡。在无法中文交流的情况下,他只能拜访欧洲学者,使用流利的拉丁语进行对话。
“啪啪啪!”
戈里岑拍打门环,耐心等待着。
一个仆人将大门打开,见戈里岑是番邦来的,居然用拉丁语说:“老爷不在家,钦天院坐班去了。”
“你会拉丁语?”戈里岑惊喜道。
仆人说道:“只会说几句。你后天再来吧,朝廷官员放假。”
戈里岑说道:“我可以在这里等。”
仆人却说:“老爷研究学问的时候,经常忘记回家,每个月有一半时间都在钦天院过夜。”
戈里岑只能道别,回到租住的小院,翻看那本拉丁文《大同集》。
直至傍晚,城门已经关闭,那些进城的沙俄青年还没回来,甚至连负责保护安全的射击军都不见人影。
戈里岑身无分文,饿得肚子咕咕叫,又没法跟邻居交流。
他只能再去拜访帕斯卡,敲了半天院门,仆人出来说:“老爷今天是不会回家了,或许在做什么实验。”ωωω.χΙυΜЬ.Cǒm
“打扰了。”戈里岑失望离去。
当天半夜被饿醒,戈里岑起床去院里,提了一桶井水狂饮。
该死的霍万斯基,负责管理留学经费,却忘了给戈里岑这个月的生活费。
一直挨到第二天中午,沙俄青年们还没回来,戈里岑闻着隔壁的饭菜香味,终于忍不住去敲门讨饭吃。
一个半大孩童开门,见到他立即后退几步,转身大喊道:“爹,娘,这里有个西洋鬼!”
屋里的大人慌忙跑出,一个妇人把孩童护在怀里。
戈里岑学着中国人作揖,然后揉了揉肚子,又指着自己嘴巴,咀嚼口水说:“饿……吃饭……”
这家男主人看得明白,顿时笑起来:“嘿,这可稀奇了,西洋鬼居然也有讨口子。你没钱是怎么来天朝的?”
戈里岑听不懂,只能报以微笑,继续指着自己嘴巴:“吃饭。”
男主人把妻儿父母都叫回堂屋,随即端来一碗饭菜,嘴里滴咕道:“放在以前,可没这般好讨饭,现在日子富余了,倒是很久没见到乞丐。吃吧,吃吧,就这么多,没吃饱我可不管。”
“多谢!”戈里岑总算说出个中文词汇。
男主人就站在旁边,看着戈里岑狼吞虎咽,一个劲儿吐槽:“这是饿死鬼投胎吧,别把我碗吞进肚里。”
总算湖弄了一顿,虽然没有吃饱,但不再饿得那么难受。
戈里岑回到院里继续苦等,没把沙俄青年等回来,却等来南京城内的警察,还有一个鸿胪寺的翻译。
“你就是戈里岑?”翻译问道。
“是。”戈里岑点头。
翻译说:“你的同伴都被抓了,涉嫌寻衅滋事,你也去官府一趟吧。”
“管饭吗?”戈里岑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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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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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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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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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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