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又在山谷中玩了半日,四爷带着李恬进了林子打了许多小猎物,就跟玩似的。

  可是就算这样也让没摸过弓箭的李恬高兴坏了。

  “爷,让我自己来,我想自己试试”。

  自信心膨胀的李恬觉得凭自己看也看会了,于是张弓搭箭。

  “咦?”

  李恬就不明白了,怎么连弓都拉不开。她自己明明力气挺大的呀!

  “呵呵呵”四爷忍不住笑了起来。

  “给你换一把轻点的弓,你那点力气也就挠爷的时候有用,想拉开这么大的弓可不行”。

  以前看电视还以为拉弓射箭很容易呢,不是挺多瘦不拉几的明星也能轻松拉开的吗?琇書蛧

  四爷看她疑惑不解又大受打击的样子,笑呵呵给她解释了。

  “我们兄弟练习骑射,都是从十岁开始每天不间断练了好些年的。先从小力弓逐渐加大到重弓也就是硬弓的。光是练习把弓拉开这一个动作就练了一个月。我们大清的弓箭手,没有五到六年的练习是根本不合格的。射箭很考验臂力和眼力,还有天赋”。

  李恬一听也就放弃了,自己这是眼睛看会了手也看会了,实际一通操作根本不行。

  “弘昐就要开始学习射箭了吧”?李恬想起来大儿子屋子里挂的弓箭。

  四爷把李恬满头乱糟糟的头发拨到耳后,“他们兄弟几个天赋极高,搬到前院没多久就开始学骑射了。弘昐现在马上功夫和射箭的水平都超过同龄的孩子许多了”!

  自己儿子这么优秀当额娘的自然高兴,“我都没听弘昐说,这孩子还瞒着我不成”。

  儿子去了前院读书后,都有自己的小秘密不愿意和额娘分享了。

  李恬叹气。

  难怪说儿大不由娘。

  四爷想到儿子说的话,额娘总是当我是小孩子就笑了。“咱们儿子是怕告诉你的话,你成天担心他受伤。儿子不小了,不吃点苦头怎么学本事。”

  李恬也点点头,“儿子是苍鹰,我不能把他当麻雀养!”

  这一天过得充实又新鲜,先是学着打猎后又跟着捕鱼的。

  李恬自己尝试了一下,打猎没戏,捕鱼自己也是菜鸟。“爷,要是没进关,我这渔猎水平可能只有饿死的份了”。

  四爷看着她,汗打湿了头发,一缕缕散乱的黏在颈子和脸上,头上的发髻早被树枝够散了,被她随手绑了个像马尾一样的发型,这会儿也早成鸟窝一样了。

  身上的衣裳也被勾花了,看起来不体面极了。

  可即使如此狼狈也还是难掩她天生丽质。

  要是她这样的还没进关,很可能就被家长送去联姻了。即使不联姻最后也是纳进了那个部落首领家后院,还想自由自在的打猎捕鱼,她自己就是别人的猎物了。

  等回到帐篷由几个丫头伺候着梳洗,全部收拾好后,李恬又从那个打渔婆恢复成仪态万方的侧福晋了。

  四爷也换好了衣裳,手下人都在拔营准备回去了。

  “这两天玩的开心吗”?

  李恬用力的点了点头,“太开心了,可惜时间太短,要是能在这里多待些时间就好了。”!

  四爷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山谷,“还是太简陋了些。住一天半天当个新鲜还行,时间长了毕竟不方便。”

  李恬也点点头,确实远离人烟的地方采购生活物资都麻烦,住这里真的成了与世隔绝了,当野人差不多。

  回到别院,两人先去看几个孩子。

  “孩子们,额娘回来啦”!李恬走的飞快,分开才不到两天,可是心里牵着根线一样,牵肠挂肚的。

  “额娘,你去哪里了,都不带弘昭去玩”?

  弘昭崛起个小嘴讨伐额娘。

  李恬笑着抱起弘昭,“额娘和阿玛去一个山谷打猎了,猎了很多野味回来。阿玛还抓了一只很漂亮的小鸟给你们玩呢”。

  弘昭立马眉开眼笑,不跟额娘计较了。

  四爷一手提着个精致的鸟笼子,大踏步进来那样儿,还真有点儿提笼养鸟的纨绔气质了。

  弘昭几兄妹一见就喜欢上了。“阿玛,这是只什么鸟”?

  四爷也不瞒着他们,“是只两个月大的鹰”。

  “鹰”?李恬还以为他们遇上的就是只普通的鸟呢。

  “这个估计是受伤了,这会儿已经飞不起来了,要是能养好伤就给你们养着玩吧”四爷给孩子们讲解鹰的形态和习性,几个孩子听得很超级入迷。

  赵府医临时被抓来充当兽医,把这只鹰当人一样给开了外伤药,还给他包扎了翅膀。

  几个孩子心疼的围着鹰转圈,“阿玛,这只鹰我们带去京城的话,他的阿玛额娘会不会想他啊”!弘昭神奇的思路让人都没想到。

  “鹰长大后就离开爸爸妈妈了,会飞之后就要自己捕食生存了。”

  “哇!这么小”?几个孩子把鹰的的生存时间和自己对比了一下,发现鹰比自己厉害多了。

  呵呵,荼毒了李恬多年的老鹰训练小鹰飞翔的鸡汤文学,如今又可以来荼毒几个孩子了。

  她在那胡说八道老鹰怎么折断小鹰的翅膀,把小鹰推出巢穴推下山崖练习飞翔……

  四爷听得想笑,也不纠正他。

  李恬看四爷那洞悉一切的神色,有点儿尴尬。不过四爷没反驳她,还给她留了面子。

  也许他也赞同这样的鸡汤文学比较适合给小孩子们当励志故事?

  回到别院后没几天,四爷就一天天的忙起来,好几天都见不到人。

  原来围猎结束后还要让满蒙八旗士兵比试骑射,这也是军事演习的一部分。

  李恬就待在后院陪孩子们养受伤的小鹰,每天拿鸡仔和各种鸟雀给它吃,这鹰也不抗拒人类喂食。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李恬用了灵泉水来养它,并没有经历漫长艰辛的熬鹰这个过程,这只鹰似乎就认主了。

  这个时候的鹰还很小,比只鸡没大多少,李恬都没办法称之为老鹰。

  弘昭还抢到了这只鹰的命名权,于是这只鹰就拥有了一个孩子们都认可的名字,“金鹰”。

  李恬被这个名字震得外焦里嫩,也只能少数人服从多数人。

  因为“爱新”在满语中的意思是黄金,所以这只鹰就被孩子们赐了汉姓“金”。

  四爷偶尔回一次后院,就经常看到李恬带着孩子们在玩“老鹰捉小鸡的游戏”。

  于是在金鹰还没长成老鹰的过程中,几个孩子总认为鹰喜欢吃鸡。

  所以回京后,庄子上养鸡的规模是越来越大,此乃后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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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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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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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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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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