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岁的生日刚过没多久,我妈苏婳就被迫嫁给了一个男人。
从此,我多了一个姓许。
全名为“许苏白”。
我妈嫁的那个男人叫做许玮,五官周正,身材很好,打扮也新潮,身家亿万,是许氏集团分公司的总经理,今后或将继承所有资产,成为许氏集团的董事长。
当然,以上内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竟然是我亲生父亲。
我一度好奇,既然我妈不喜欢我爸,不想嫁给他,为什么还会选择生下我?
我妈不乐意提她跟我爸的事。
所以,我直接去问我爸。
我爸当时在书房翻看文件,粗略地跟我说,他跟我妈是自由恋爱,中间出了点事儿,所以分手了。
还说,这么多年过去,他怎么也忘不了我妈,所以回来找她,跟她结婚。
我打破砂锅问到底:“什么事儿?”
我爸笑了笑,没回答我,只是叫我离开时,记得带上书房的门。
等我稍微大一点,通过蛛丝马迹,逐渐拼凑出了他们的往事
他俩的确是自由恋爱。
只是我爸这人玩的花,早就背着我妈劈腿了。
两人分手后,我妈发现自己怀有身孕,第一时间想去打胎,但遭到我了外公的反对。
到了孕中期,我妈舍不得不要我,便安心养胎,把我生了下来。
后来,许家跟苏家的利益牵扯不清,我妈跟我成了棋子。
许玮这人,爱玩女人,也有很多孩子,只是他善于伪装,没被狗仔挖出黑料而已。
明面上,我是他的独子。
实际上,我既不是他第一个孩子,也不是最后一个,但目前来说,我是他最优秀、最有潜力的那个孩子。
对于他而言,漂亮的女人和优秀的孩子,值得炫耀的附庸品。
所以,他对才貌双全的我妈,和聪明早慧的我,都还挺满意的。
只是满意,不代表他会收心,把心思放在家庭里。
婚后,他跟我妈各过各的。
我夹在中间。
今天跟我妈学画,听她用诗意浪漫的言辞,讲述世间一切美好的事物;
明天就跟着我爸出席宴会,听一群人高谈阔论,间或夹杂着几声男人之间心知肚明的坏笑。
我爸和我妈的三观见解大相径庭。
所以,得知他俩真谈过一段时,我还挺诧异的。
小时候,我经常把他俩对某件事的观点看法,在他们之间传来传去的,看他们借我之口,展开一轮又一轮精彩绝伦的唇枪舌战。
得益于他们在思想上的激烈碰撞,我发现我比一般的孩子更早形成属于自己的三观,拥有自己为人处世的准则俗称为“早熟”。
我爸妈婚后第三年,我妈的“蛇屋”建好了。
她带我搬出了我爸那套堪比酒店,一点“家”的味道都没有的房产,住进了那个奇形怪状的建筑。
她喜欢蛇,便在这里大大方方地养起了蛇,还种了不少玫瑰花。
我爸厌恶蛇,也不喜欢这座“蛇屋”,一年下来,基本只会在我妈和我生日当天,过来一趟,装模作样地意思意思。
搬进这里后,我偶尔会在小区里散步时,见到余灯。
那时,她还是一个会穿公士裙,扎两条小辫的小姑娘。
但她脾气不好,傲慢无礼,还特别爱爆粗,也不知道那些粗口是跟谁学的。
虽然我跟她同住一小区,但我们从未有过交集。
直到上了小学,误打误撞地跟她同班,还和她成了同桌,她才盯上了我。
她骄纵惯了,对我颐指气使的。
呵,我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懒得搭理她。
我们相互对峙,僵持不下。
余灯找了我前桌的一个男生,也就是乔陆,两人想要合起伙来,给我一个教训。
哪知乔陆被我策反,我跟他一起设了个圈套,耍了她一顿。
她气得跳脚,向我下挑战书。
她是真的很认真地写了一封挑战书给我。
转头我就交给了班士任。
她被叫家长了,从办公室回来就骂我小人。
我冷淡地回她:“哦。”
她被我这态度一激,更想找我麻烦了。
但我是个刺头,不好对付,于是她决定先去对付乔陆。
乔陆也不笨,果断拉我下水。
总之,我们仨相爱相杀,一路杀到了初中。
余灯折腾累了,决定纡尊降贵,跟我和乔陆握手言和。
我不爱跟人深交,一向独来独往,面对她递出的那只手,丝毫没有想要握上去的欲望。
但架不住乔陆是个大傻逼。
他出其不意地拉起我的手,叠在他和余灯的手上,笑得很灿烂,大放豪言:“行!咱们和解!都说不打不相识,今后我们好好相处,共同进步!”
我:“……”
去他妈地好好相处,共同进步!
我们莫名其妙地组成了三人帮。
再后来,发展成了以我们三人为首的小团体。
有一段时间,学校严查拉帮结派,禁止学生搞小群体。
我们仨顶风作案,被抓了典型。
可能是我成绩太好,长势也喜人,在一众幼稚不成熟的同龄人里,显得鹤立鸡群,格格不入。
于是乎,老师领导们把我当成了这个小团体的头儿。
天地良心,我是最无辜的那一个。
余灯负责拉帮,乔陆负责结派,他俩狼狈为奸,沆瀣一气。
而我什么都没干,只是点儿背,从小就认识了两个人来疯的傻逼,还跟他们住在同一小区。
就拉帮结派一事,我被叫家长了。
我很讨厌被叫家长。
在我读小学时,经常有初中部的人堵在学校外的小巷子里,找低年级的学生收保护费。
不知该说是我不幸,还是他们不幸,反正,他们收保护费收到了我头上,被我给打进医院了。
然后,我拥有了人生第一次被叫家长的经历。
我爸妈都不是普通人。
当时的班士任一则短信发出去,竟把他俩都给叫到了学校。
托我爸妈的福,本来就与众不同的我,更是备受瞩目,小小年纪,就成了校园风云人物。
同学们议论我,老师家长们也议论我。
刚开始我不胜其烦,好几次差点跟人动手打起来。
后来我就麻木了。
就算大家不敢当着我的面说我的事,我也管不到人家私底下是怎么说的。
管不到,那就不管了。
但我还是讨厌被叫家长。
自初中第二次被叫家长,再次成为老师同学们眼中的风云人物后,我开始思考离群索居的可能性。
上了中学,大家讨论的点,就不再局限于家庭背景。
中学生正是情窦初开,又有点叛逆的年纪。
打小就有不少女孩子向我表达好感,到了青春期,给我送情书,跟我告白的女生更是数不胜数。
在枯燥乏味的学习生活中,哪怕是微不足道、子虚乌有的风言风语,都能添油加醋,传得沸沸扬扬。
在口耳相传间,我成了一个“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家里特有钱、隔三差五就挑事的渣男。
离谱吧?是挺离谱的,还很搞笑。
为了保持优秀,将来顺利继承家产,也为了不被叫家长,我安分守己,忙忙碌碌,除了平日里的课业,私底下还有很多培训,哪来的时间当渣男?
我试图挽回清誉。
奈何余灯跟乔陆看热闹不嫌事大,总拆我的台。
久而久之,“花花公子”的标签再难以从我身上撕下来。
在十四岁这年,我妈发生了意外。
听到噩耗的瞬间,我恍惚了一瞬,以为自己在做梦。
我妈好端端一个大活人,怎么突然间就遭遇空难,尸骨无存了?
都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就算他们不顾我反对,执意给她举办葬礼,我也不信我妈走了。
葬礼当天,我没哭。
出乎意料的是,我爸哭了。
没哭得多厉害,但他的眼眶确确实实是红的,眼底还蓄着一层浅浅的泪水。
我不知道那是不是鳄鱼的眼泪。
后来他跟我说,世间难觅真情,尽管他惹了一身风流债,但在某段时光里,他的确跟我妈有过真爱。
他的话,我从来都只信一半。
所以我只信了他一身风流债这事儿。
连后事都料理完了,便没什么人会再去寻我妈的尸首了。
可我不死心,花钱花时间花精力,都要去找。
差不多就是这个时候,余灯她爸也出事了。
她爸妈本来就不常陪伴她,现在她爸一走,她更觉得孤独。
她家聘请的佣人都是到点下班就走的。
有一回,她独自在家,差点被人绑架。
自那之后,她身边总要有熟人陪着,才能有点安全感。
说白了,她就是粘人。
因为害怕我家的蛇,所以那段时间,她住进了乔陆家里,还怂恿我也一块儿过去住。
我被她闹得烦了,就去乔陆家里住了几天。
乔陆有个妹妹,叫做乔乐安。
小我们八九岁,白白软软的,总爱跟在我们身后,“哥哥姐姐”地叫着,活泼机灵,很讨人喜欢。
比我那些同父异母,将来可能会和我争家产的妹妹们,要可爱多了。
在乔陆家暂住的那几天,我渐渐发现了余灯的不对劲。
她似乎……对我有好感?
我不敢确定。
因为我还瞧出了点别的端倪。
我跟她说:“余灯,别老是揪你前桌那女生的头发,这样会让她感到困扰。”
余灯当时怔住了,撂下一句“要你多管闲事”,就一甩辫子,下楼去饭厅吃饭了。
那次之后,过了一个月,余灯剪了一头短碎发,把裙子都收了起来。
又过了一个月,中考结束当晚,我们仨去了趟文身店。
我在脖颈上文了个蛇缠玫瑰的图案。
余灯在后背文了“yd”这两个字母。
乔陆笑她的文身看着像是“荡”的拼音首字母,结果被余灯猛踹一脚,从沙发上翻下来。
从文身店出来,我们去超市买酒,聚在一起喝酒看球赛。
余灯喝多了,跟我们说,她谈恋爱了,跟一个女孩子。
乔陆以为自己出现幻听,要她再说一遍。
余灯默然喝酒。
她的初恋很短暂,挨不过一个暑假。
这在我的预料之内。
余灯是个没什么耐性的人,新鲜感来势汹汹,往往去得也快。
就在这个暑假,乔乐安因为脑瘤,做了开颅手术。
我们三个都陪她剃了光头。
或许就是因为这一个光头,高中的开学典礼上,我再次成为了焦点。
毕竟,我深知我演讲的内容,远没有我的光头那么“惊艳”世人。
后来,有人问我,我脖子上的文身是什么。
我才知道,原来他们的关注点,除了我光溜溜的头顶,还有我的文身。
再后来,与我相关的传闻,越来越多,越来越离谱。
根本没人把我那句“希望大家可以心无旁骛,专注学习”放在心上。
因为中考时,乔陆和余灯这两头猪都睡过了头,错过一场考试,所以他们这对“难兄难弟”没能考上荷宿中学。
只是一场中考而已,让他们复读也不太合适。
于是,他们去了一所普通高中。
好不容易摆脱了这俩傻逼,照理来说,我应该高兴得恨不得放鞭炮庆祝才对。
但他俩一声“哥”,就把我给拉了回去。
好歹是这么多年的兄弟,我不忍心看他们烂在普通高中里,想法子给他俩开小灶。
关于我的高中生活,或许在其他人看来,获奖无数,风光无限。
可于我而言,单调乏味,每天不是在学习,就是在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竞赛,以及宴席聚会。
我是个比较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不太关心周边的人和事,除了几个算是同一圈子里的狐朋狗友,对其他同学的关注度几乎为零。
怀揣好奇来窥视我的人很多,向我表明心意的人也很多。
在这些“很多”里,云栖久太过渺小,不显眼。
是以,我根本没察觉到,在那段匆匆忙忙的时光里,我早已无数次邂逅未来将与我执手偕老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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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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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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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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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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