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只鹅妖直奔城中最有名儿的风月场所,方菲负责在门口放风,卫东则利用性别优势独闯“喜翠楼”。
卫东穿着新置办的光鲜衣裳,踱着步子刚来到门口,就围上了一大群鹌鹑、杜鹃、麻雀崽子们,一口一个“鹅爷”,一口一个“鹅爷吉祥”,一口一个“瞅您头顶上这大财包儿,真真是泼天的富贵相啊~”……
这哪里还有一点唐风,完全就是清朝末年八大胡同的劲头儿。
卫东被这群莺莺燕燕请进了豪华包厢里。
“喜翠楼”的老鸨几乎就是飞过来的,还伴随着一阵阵欢天喜地的笑声:“什么风儿把您给吹过来了?”
卫东感觉这老鸨的袖子上还携着没落下的风头儿:“是你翅膀底下带的风吧?”
“哎呀哈,说的人家还怪臊的~”老鸨用袖子一遮自己的灰毛脸儿,扶了扶头上戴的花儿:“鹅爷,您今天真是来着了,我们这儿新来了一群黄莺戴胜,都是能歌善舞的~”
卫东直接从口袋里取出两件蟒蛇男赠的宝物,放在了桌上。
老鸨立刻双眼放光:“我的财神爷,我们这喜翠楼里的姑娘您尽管点!山鸡,孔雀,大老雕,呱呱友儿~应有尽有~咱们这儿可是鸟的天堂!”
卫东清了清嗓子,还没来及说话,老鸨一个眼神儿暼向几只跑堂的鹌鹑:“都下去候着,机灵着点儿,在外头听吩咐!”
几只鹌鹑急忙缩着脖子下去了。
真不愧是老鸨,太有眼力劲儿了。
卫东开门见山说道:“实不相瞒,我有个特殊的嗜好,就是喜欢……”
“公的也有!”老鸨满脸堆笑,“您就敞开了说喜欢什么风格吧,猛禽海冬青,病娇猫头鹰!您尽管点!”
“……”卫东尴尬地摸了摸自己的脑门儿,“我就是有点儿恋物癖……”
“何为恋物癖?”老鸨第一次发现还有自己不懂的风月名词儿,此刻一副洗耳恭听的谦虚学习状。
“就是,我不需要这些实体的鸟,我只喜欢收集它们的羽毛。”卫东尴尬地清了清嗓子,“嘎。”
老鸨眨了眨小眼睛,抖了抖褐底黑点的麻纱裙子:“这好办啊,就是……您肯出如此重金,就是花魁也任您点呢……就要一堆毛,您不是亏了么……”
鸟类比人类厚道啊。
如果是人类老鸨肯定说不出这样实在的话。
卫东诚恳地说道:“我就这点子爱好,嗜羽成癖,这辈子也改不了了。您既然觉得钱不少,那就下力气帮我好好准备准备,无论公母,只要种类颜色不同就行,每一种鸟按照每一种颜色只要一根羽毛就可以了。”
“成成成!”老鸨一叠声儿地笑道,然后轻轻一提裙子,也不知怎么就变出来一根褐色带着黑点儿的大羽毛,“这是我那根儿,您笑纳。”
卫东急忙双手接过来:“多谢多谢。”
老鸨向外走出两步,又含羞扭过头来,悄声问卫东:“鹅爷,您是拿着羽毛搔脚心儿还是怎么着呀?”
“那我直接买个痒痒挠儿不得了。”
“那您拿着羽毛都怎么玩儿啊?透露透露呗。”老鸨不愧是七十鸟,舍不得放过任何一个有可能获得快感的方式。
“无可奉告。”
老鸨嗔笑一声,扭扭哒哒地走出去,待一走出门去就立刻变了脸:“死变态。”
……
方菲再次见到卫东的时候,对方是扛着个大袋子走出的喜翠楼。
“看来你是得手了。”方菲走过来帮卫东一起提袋子。
“不用不用,轻得很,也就几件羽绒服的重量。”卫东轻轻松松扛着袋子,和方菲去了附近的客栈。
两个人下一步的任务就是挑羽毛。
“想不到,这老鸨还将这些羽毛分类放进了小袋子里。”方菲拿出里面的几个小锦袋,见上面分别写了字,有写着鹰的,有写着孔雀的,有写的山鸡的,有写着小雀儿的。
“我给了那么多钱,总得把活干漂亮不是?”卫东看了看其他的几个锦袋,“咱们先把这些羽毛过一遍,把白色羽毛先拿出来。”
“为什么?白色羽毛有什么特殊作用吗?”
“我小时候看的书不多,所以看过的就印象特别深刻。”卫东也没想到自己居然能从书本的方面找到有可能的突破口。
方菲看着卫东,想起每次入画的经历,基本上都是一次次“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悔恨经历,如果不是有牧老大和邵陵他们在,仅凭自己的学识,估计早就留在画里了。
这次来到狮驼国,托卫东的福,他看过很多遍全本的《西游记》;而自己,居然也因为读过武侠小说而提供了一些小知识。
如果这个世界是考知识面的,那么以方菲和卫东的学识,基本上就是炮灰。
所以,当卫东说自己看过什么书的时候,方菲的眼睛都在发亮,没想到这个人除了看《西游记》,还看过别的……
“我现在还记得那本书,那还是我表姐借给我读的,挺厚的一大本,不过里面全是小故事,好像是叫《神话传说三百篇》?要不就是《神话传说五百篇》?”
“说正事。”方菲提醒。
“这本书里有个传说故事,说是有一只白色的鸟受伤了,然后有个善良的人想帮它,那只白鸟就说自己是鸟仙,自己的伤只有人血才能救,这个善良的人就要以针刺血救它。
“结果白鸟说,我的伤只能用真正的人血才能治好,如果你真心想救我,我现在就给你一根我的睫毛,然后你拿着睫毛进城去,用睫毛照一照城里的人,看看哪个是真正的人,如果运气好能碰见的话,就求他用血来救我。”
方菲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古怪的故事:“这个善良的人,他难道不是真正的人吗?”
卫东继续讲:“这个人拿着睫毛离开后,就先用睫毛照了照自己,结果看到了一匹马。后来他拿着睫毛到了城里,眼看着都是城中的男女老少,但用睫毛一照,就变成了猪马牛羊狗等等动物……
“这个人找了很久很久,终于发现有一个骑驴的老翁,是一个真正的人,他对老翁说明了来意,老翁就取了些血给他,那位鸟仙才得救了。我记得鸟仙预言这个人会做到宰相,后来果真如此,这人还是个历史上有名有姓的宰相,但我忘了是谁了。
“后来我还从百度上查过这个鸟仙故事,但没查出来。”
方菲认真听着:“这个真正的人,大概和蟒蛇男所说的‘纯人’是一个意思,而且检验方式都和鸟有关,你这个故事里要用到鸟仙的睫毛,蟒蛇男让咱们找的是鸟的羽毛,难道这里的羽毛和睫毛可以通用?”
方菲说到这里,感觉卫东突然凑近了看着自己,一巴掌就推开了对方:“你离这么近干什么?”琇書網
“我我,我就是在看你的睫毛。”
“我的睫毛?”方菲正想着自己的睫毛根本就不长,却突然反应过来,自己现在还是鹅头,鹅眼睛,鹅睫毛。
“我就是想看看鸟类到底有没有睫毛?”
“……”方菲瞪了卫东一眼,把写着“鸽子”的那个锦袋打开,“这里面有居然有二十多根鸽子羽毛?那个喜翠楼里有这么多……”
“也有一部分是嫖客的。”
方菲把其中一根白鸽的羽毛拿了出来:“是不是蟒蛇男提出‘纯人’的时候,你就想到这个故事了?”
“是,因为这两件事太雷同了,”卫东看着方菲透过羽毛观察自己,“你不会看见了一个猪头吧?”
“没有任何变化。”方菲将羽毛收起来,又去打开第二个锦袋。
这个世界已经过去了5个小时,但找残片的事情依然没什么进展。
就在第6个小时的报时声响起之际,卫东突然激动地“嘎——”了一声:“就是这个了!就是这个!方菲,你不是鹅了!你也不是人!你居然不是人!”
虽然这话听着挺别扭,但方菲也跟着激动起来:“你看见什么了?”
“一条鱼,一条大鱼!”卫东拉方菲来到铜镜前,让她透过羽毛看镜中的自己。
方菲只觉得眼前打开了一个幻境,一片深邃的海域中,一条孤单的大鱼在缓缓游着。
方菲闭上眼睛,好半天才从那幻境中走出来。
方菲再次透过羽毛去看镜中的卫东,看到的却是一只街巷里的瘦狗,嘴里叼着食物放进了一只狗盆中,却并没有吃,而是回过头继续去觅食,好像它找到的这些食物是给自己的家人或同伴吃的。
方菲闭上眼睛,再次睁开,却还是没能离开幻境,耳中听到了那狗的犬吠,有些焦急,好像在叫自己的同伴回来……
方菲堵住耳朵,闭上眼睛过了很久,直到被卫东拉着离开了镜子,又移开了羽毛,才算彻底出来了。
“你是不是被困到你的海里了?”卫东问,“我也差点儿被困在那片海里,那条鱼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挺困惑的。”
“不是,我是被狗的叫声牵绊住了,也不知道它汪汪个什么。”方菲的语气里有些抱怨,也不知在抱怨谁。
卫东却不置可否:“它能汪汪什么,喊它的同伴回家吃饭呗,要不饭就凉了……”
过了半晌,方菲才想起来问:“这支白色的大羽毛到底是什么鸟的?”
卫东拿起一只织着联珠纹的锦缎袋子,上面用墨写了一个字:鹤。
“白色的鹤?是白鹤吗?”
“应该是吧。”
“原来白鹤就是鸟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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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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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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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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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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