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不,这不合适。”童双即刻拒绝。
老太太却将那条保养很好的旗袍塞进了童双的手中,又强硬的把她推进了换衣间里:“废话什么?我备了好些年呢,快换上。”
童双只顾着拒绝老太太,倒是没有把这句话听进去,进了换衣间,又珍惜的看着这件旗袍,不敢乱动。
她一向大手大脚,也不太在乎自身的形象,如果前世不是因为有荀修明这个一个顶流男朋友,她甚至连保养都不会保养。
更遑论这种女人味十足的衣服了。xǐυmь.℃òm
可内心再强大,外表再飒爽的女孩,也会希望自己有女人妩媚的一面。
更何况,童双在上一世,又曾经是一个略微精致的女孩,如果不是上一世结果太惨烈,她也未必会在这一世,形成如此鲜明的性格对立。
童双小心翼翼,又略带几分缱绻的抚摸着这一条质地细腻的旗袍。
这种旗袍用得是好料子,可惜童双所知不多,却也知道这一条的价格足以和那个一人高的海豚抱枕媲美。
但与之不同的是,这条旗袍是实打实的手工制作,从布料的剪裁到丹凤的绣图,一针一线皆是人工缝制。
海豚抱枕同样选料上乘,但与之相比,无论是技艺还是所耗费的心血,都不能相提并论。
童双小心地换上了这一个旗袍,别别扭扭地不敢出去。
换衣间里面没有镜子,她也不知道自己穿起来究竟好看还是不好看。
她推开了门,从门缝里探出头去,想着偷偷地在镜子面前转一圈,如果好看,她就穿出去给荀影帝看,惊艳死他。
如果不好看,她就灰溜溜地回来,换了自己的衣服。
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老太太和荀修明都在房间里,这个房间不大,靠墙的位置有一张一米二的床,床与墙之间还有空余,这片小小的空地上便放了一个收纳箱。
在收纳箱的左侧放了一张桌子和一条凳子,荀修明正坐在凳子上,面前的桌上摆着一个碗,碗里是黄橙橙的鸡汤,老太太温柔地抚摸着荀修明的头顶,垂下的眼角里满是柔情与疼惜。
童双上半身带头一起探出来的时候,他们两人同时看过来。
荀修明着实被惊艳了一下,眼睛微微的瞪大了一些,目光黏在童双的身上,一时移不开,清清冷冷的影帝也流露出了几分痴汉的形态。
痴!
童双在心里笑着骂了一句。
老太太还没有见到童双全身的模样,但单单只有上半身已经让她觉得惊艳了,她笑呵呵地对童双招手:“往外面走一走。”
童双于是不再那么扭捏,大步地向外面跨步,来到了落地镜前。
这个颜色真的很出挑,衬得童双很白,旗袍格外的合适,让童双也拥有了玲珑的曲线,她左右转了转,除了一头狼尾短发显得十分硬气外,身上倒是很有女人味。
唯独令她不满的就是这一头短发了,反而让她穿着旗袍,显得非常古怪,就像是一个男孩偷穿了自己女朋友的连衣裙一样引人不适。
“好看。”老太太却眼瞎了似的,一直在夸童双,“我就觉得你合适。”
童双也没好意思反驳老太太,毕竟这么贵重的礼物,就算不合适,童双也不可能开口驳了人家的好意。
“嗯,好看。”荀修明也站了起来,他倚着桌边,一只手整理了一下他的碎发,好像是有点不满碎发遮住了眼睛似的。
童双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虽然仍旧不明白老太太与荀修明之间的关系,可这种被人宠爱又纵容的氛围下,很难再疏冷得与人保持距离。
“真的好看?”童双有些苦恼的扒拉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她当初留短发也不是想要反串,主要是长发打理起来太麻烦了。
更何况,因为一些隐秘的情况,她的头发大把大把的掉,再加上她作息颠倒,做得也是秃头指数极高的行业,最后就选择了一头短发来保护脆弱的头发。
蜈蚣说她不掉头发是不对的,她天生发量厚,发质稍软,十分的蓬松,截至目前为止,其实已经掉了很多。
和她年轻时相比,现在的发量只是当时的一半罢了。
“长发确实更性感一点,但你现在这个头发也不是不可以扎起来。”荀修明站在她的身侧,与她并肩而战,两人一起看向了镜子里面。
荀修明显得格外的长身玉立,而童双不去看那颗头的话,和他还真的十分般配。
可惜,那一头野性的狼尾短发。
荀修明抬手轻轻地将童双的头发拢在手心,然后从手腕上褪下小皮筋,手法温柔得帮童双把头发扎了起来,仍有不少碎发散了下来,却意外的有一种凌乱的美感。
“好漂亮的小女娃。”老太太笑了声。
童双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感觉有点陌生,她大概以中性穿着示人太久,早就已经忘记了这种女性的妩媚竟然会出现在她的身上。
与中性装扮的她相比,此刻的她,宛若另外一个人。
娇小玲珑的身体,不太精致,却让人眼前一亮的妆发,只是耳朵上缺了点缀。
“你有耳孔吗?”荀修明侧头凑到她的耳边仔细地看。
童双许久未曾与人如此亲密,倒是有点不太适应,不过她确实没有耳孔,与她经常留给人的印象不同。
她其实很怕疼,尤其是打耳孔的这种痛。
上一世打了耳孔的那种疼,她到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的,哪怕错乱了时间,哪怕这具身体还没有造成伤痕,可在精神上弥留的伤害与痛苦已经扎根。
不会随着换了躯体,不会随着一切被打乱重来就能够彻底的愈合。
“小双没打耳孔……”荀修明轻笑了一声,不知是满意还是不满意,“幸好我准备了耳夹。”
这种耳夹其实戴的时间久了很疼,有些廉价一些的甚至刚戴上去就很疼,童双自己偷偷试过,她也纠结过要不要再打一次耳孔。
可最后还是放弃了。
童双不喜欢被束缚。
荀修明没有留时间让童双反驳,而是转身拿了一个包装精美的首饰盒出来,打开里面就是一对耳饰,很漂亮的枫叶形状,叶片的地方镶着几枚小巧精致的钻石。
与童双常见的耳夹不同,这种是挂耳式,只要不太重,不会对耳朵造成太大的负担。
荀修明拿出来,亲自给童双戴上。
“和你约会,还要你来亲自准备,显得我……”童双顿了顿,“特别不诚心。”
虽然在今早的时候,她确实是不走心的状态。
“你不是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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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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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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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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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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