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晚唐浮生主角势力图>第四十四章 铎鞘
  郑仁旻是个有雄心的人,同时也是个没什么逼数的人。

  或许是一开始的顺利让他昏了头,当前方传来消息,杨诏顿兵于雅州城下的时候,他就很不满意了。

  五月二十四日,他在黎州召开了朝议,商讨下一步的行止。

  参会的都是重臣大将,以及外藩节度使、蛮部大首领。

  辰时,鼓乐齐鸣之后,一队手持铎鞘的宫廷侍卫入场列定,身着龙袍的郑仁旻在宫人的簇拥下,坐到了龙椅之上。

  “拜见骠信。”群臣纷纷拜倒于地。

  “起身,赐坐。”郑仁旻手中也拿了一柄铎鞘,让人看着有些不安。

  铎鞘是南诏时代的宝物。

  阁罗凤攻越析诏,得此神兵。从此以后,铎鞘便作为南诏的“天降神兵”,是天命的象征,“王出军必双执之”——铎鞘是一种有长柄,外形似刀戟、残月的武器,与郁刀、浪剑一样,是南诏军队常用的制式长兵器。

  不同文化、不同环境、不同审美的国家,其兵器自然也与中原不一样。

  自阁罗凤在战场上缴获铎鞘后,此兵器一直是南诏王室重宝,代代相传。

  异牟寻时代,因为与唐朝会盟修好,其宰相尹辅酋入使中原,奉表谢恩,将铎鞘作为国礼献给唐室——这是阁罗凤所得正版铎鞘,并非工匠打制,据传闻乃“天降”,生来就是一副神兵利器的样子……

  遗憾的是,正版铎鞘那么神奇,“所击无不洞,夷人尤宝,月以血祭之”,长安却找不到了,或许已经遗失在战乱之中,就像南诏的国运一样。

  郑仁旻手中的这柄铎鞘虽然看着华丽,但却是在西京大理寻名家打制的猴版,没有那种强烈的天命象征意义了。

  “杨昶,黎州旬日便攻破了,为何雅州迟迟难下?”郑仁旻坐于上位,轻声问道。

  这是一个不过二十五岁的年轻人,脸色苍白,双眉稀疏,颧骨高耸,从面相上来说,一股刻薄之相——对普通百姓而言,二十五岁不小了,但对天子来说,着实十分年轻。

  郑仁旻的眼神也不是很锐利,似乎还带着几分畏怯。但仔细观察的话,又可以看出几分残忍乃至癫狂的底色,这是一个被逼到墙角后,有着很强烈毁灭欲望的人,毁人,也毁己。

  杨干贞不是很看得起他,甚至有些想杀了这厮,自己到龙椅上坐一坐。但他又是个十分谨慎的人,没有完全把握的话,绝对不会轻动。

  “骠信,夏国邵氏宗亲燕王坐镇城内,鼓舞士气,还带了援兵,急切间难以攻克也是寻常。”杨干贞说道。

  郑仁旻下意识握了握手里的铎鞘,长久没有声音。

  清平官(布燮、宰相)段义宗抬头看了看郑仁旻,突然说道:“骠信,此番出兵,拓地已然不少,如果攻不下雅州,也没必要硬来,或许……”

  “段昶!”郑仁旻仿佛突然被惊醒,立刻反驳了起来,他的语气又急又快,道:“如果就此退兵,黎州可能守住?”

  “难。”段义宗不太喜欢说假话,如实回答道。

  “如果退到大渡河以南,一定能守住嶲州吗?”郑仁旻问道。

  “或可试试。大渡河水势湍急,只可以小船、皮筏济渡,防守起来的话比较简单。嶲州又地势艰险,或许……”

  “一定能守住吗?”郑仁旻追问道。

  段义宗果然是老实人,只见他摇了摇头,道:“不一定。”

  郑仁旻又看向丽水、银生等节度使,问道:“出兵以来,你们掳掠到的人口、财货,都足以弥补开销吗?都满足了吗?”

  几位外藩节帅面面相觑,皆不能对。

  “元知道,国中很多人在等着看笑话呢。”郑仁旻冷笑一声,又道:“甚至就在这座城池之内,都有人心怀叵测。但诸位可别忘了,先帝在位期间,是如何对待有谋逆之心的人的?元登临大宝数年,尚未行此激烈之事,莫不是都以为元好说话?”

  “骠信息怒。”众臣纷纷解劝。

  你别说,郑仁旻这番话还真有那么几分作用。

  今上不怎么样,先帝郑买嗣可是个狠人。郑氏宗族数百人在各地为官,尤其是大理、鄯阐两京重地,尤多郑氏子弟,这都是郑买嗣时代布的局。

  大长和国与南诏一样,只要京师大理和陪都鄯阐府不乱,外藩节度使、蛮部首领就很难有机会,除非他们联合起来。

  但那么零散的部落,联合起来又谈何容易?唯一的机会,只有实在民不聊生的时候,才会出现诸如前唐黄巢起义那种事情,才会有野心家的舞台。

  杨干贞暂时还不敢当这个出头鸟。不是真的怕了郑氏,而是担心为王前驱,当他与郑氏拼得两败俱伤的时候,被别人捡了便宜。

  “十万大军北伐,耗费何其之多!”见众人都不说话了,郑仁旻有些满意,继续说道:“嶲州残破,夺了区区三个县,所获极少。黎、雅二州也不是很富裕,诸位想想,跟着咱们一起来的部落,黎、雅间响应咱们的洞主、首领,他们愿不愿意现在就退兵?如果什么都没得到就走了,下次再出兵的时候,还能那么容易使唤他们吗?”

  这话说得也是正理,段义宗听了又是长叹。

  洞主首领们提着脑袋跟你上阵,是来抢钱抢粮抢人口的。如今才得了多少钱粮人口?自己都不够分的,又怎么可能给洞主们?伱现在退了,下次就别想使唤他们了,大家都不是小孩子,要算账的!

  “杨昶!”郑仁旻看向杨干贞,道:“拿着元的铎鞘,带上你的兵马,夺下雅州城。若夏人攻来,你就与他战。用郁刀斩下他们的头颅,用浪剑刺穿他们的心脏,用马蹄践踏他们的躯体,用鲜血祭祀这柄铎鞘。不要怜悯他们,他们既然敢于抵抗,就要做好死的觉悟。去吧,一路打到成都,元就在你的身后,十万大军就在你的身后。剑南是大长和国的福地,攻下来之后,可以让你当真正的东川节度使。”

  “末将遵命。”杨干贞稍稍犹豫了一下,应道。

  ******

  从黎州到雅州接近三百里,杨干贞将部队交给子侄辈统带,自己轻车简从,数日即到。

  “雅州是铜墙铁壁吗?打了十天了,居然拿不下来。”甫一见到弟弟杨诏,杨干贞便拿着马鞭劈头盖脸打了下去,丝毫不顾忌有外人在场。xiumb.com

  杨诏硬挺着不说话,等兄长打完后,才说道:“地势如此,我能有什么办法?”

  杨干贞冷哼一声,看向西边。

  今天起了大雾,对进攻是有利的。事实上这几天一直有雾,不然的话,他们也不可能在两天前攻破山腰处的夏军营垒,进抵城下。

  此时浓雾之中鼓声阵阵,厮杀之声不绝于耳,显然惨烈的攻城战仍在继续。

  “死多少人了?”杨干贞问道。

  “六千七百多。”杨诏说道:“咱们自己的人只有两千。”

  听起来似乎不多,但这只是死的人,伤的人呢?

  杨干贞目光一扫前方浓雾之中,已经有排着长龙的夫子抬着伤兵下来了。

  伤者或哀嚎,或咒骂,或哭喊,让杨干贞直皱眉头,太影响士气了。

  伤兵营地边缘,还有许多人在唉声叹气。

  他们身披毡皮,头发撮在一起,总为一髻,用头囊包裹在一起。

  这发饰其实与南诏差不多。

  唐代很多人去过南诏,回来后介绍了当地的风俗。

  就衣服而言,“丈夫一切披毡,其余衣服略与汉同”。因为南诏畜牧业的比重很大,养殖牲畜较多,因此盛产皮毛,自然要物尽其用,毡皮是他们重要的衣物原料。

  就发髻而言与唐人戴幞头一样,他们也会把头发包起来,但又有不同,差异主要在发髻样式上。

  他们很可能继承了古滇国人的椎髻风格,头发整体撮在一起。如果是有身份的人,在发髻边缘还会撮出角来,用红色绫缎制成的头囊包裹。如果是下级官员或普通百姓,不许撮角头囊也是白色绫绢。

  女人的发式则又有不同。她们的头发不是直接盘在一起,而是分编后再盘绕。

  髻上多缀饰品。如果是贵妇人,则以珍珠、琥珀、金贝为发髻饰品,耳金环,象牙缠臂,衣裙衫。

  蛮地无桑,但正如辽东有柞蚕一样,南诏有柘蚕,同样可以织锦,纺织技术相当不错。发展到现在,又大量种植棉花,贵族早就不披毡皮了,改穿棉布衣服。

  杨干贞见到的这些人头上有囊角,显然不是普通人,但又身披毡皮,那就不是大长和国的贵族了,至少不是两京贵族。

  事实上他们是沿途征召的部落首领,杨干贞早看出来了。

  “骠信发怒了,不能继续拖延。”杨干贞理了理思绪,道:“过几日援军便可大至,骠信也会亲自北上,督促各部奋战。雅州是必须要夺下来的,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否则,便只有退兵一途。”

  “退兵,怕是不甘心啊。”杨诏叹道。

  “你知道就好。”杨干贞瞟了他一眼,问道:“雅州城里还有多少夏兵?弄清楚了吗?”

  “可能有一万人之多。”谈及此事,方才被打时都没露出丝毫情绪的杨诏,眼神之中竟然满是愤恨乃至恐惧。

  杨干贞皱眉。

  一万人守城,如果一触即溃便罢了,但看起来意志坚定,物资不缺,这就很难打了。

  杨诏也注意着他的表情。

  如此攻城,继续耗费自家本钱,显然是不合适的。真把人打光了,以后还不是任郑氏揉捏?兄长当不至于这么傻。

  “先驱使那些洞主们进攻,如果他们不愿,就杀几个人立威。”杨干贞说道:“等到骠信北来,我再想办法让其他人也来攻城。这种苦活,总不能一直让我们来。”

  “好。”杨诏放下了心,说道:“我这就让人加紧攻势。我们疲累,夏人也累,如今就是争一口气的时候。”

  “别一味强攻,有时候可以适当诈败一下,将夏人骗出城来,那样就容易多了。”杨干贞听着浓雾中渐渐偃旗息鼓的动静,说道:“也可以派人绕道,趁着这股子雾气,想办法奇袭一下。”

  “试过了,夏人在后山有伏兵,没得手。”杨诏叹道:“夏国的那位燕王挺小心的,守得滴水不漏。”

  “没成功就算了,但不要放弃,多试几次总无妨的。”杨干贞又道:“注意河北岸。夏人不可能没援军过来,别让人摸到眼前都不自知。”

  “我晓得,早安排了人。”杨诏说道:“夏人大军一来,咱们立刻就退后结阵,等待骠信的主力部队抵达,再做计较。”

  二人商议一毕,自然开始调兵遣将。残酷的攻城战,竟然一刻没有停歇。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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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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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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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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