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晚唐浮生主角势力图>谈谈骑马行军的问题
  (一)马的耐力

  1、人类毛发相对稀疏,汗腺发达,散热好。

  2、呼吸系统发达,不光鼻子可以呼吸,嘴也能呼吸。

  3、奔跑时内脏不受挤压。

  4、消化系统发达,进食时间少。

  以前有书友提过黑人跑死羚羊、豹子的事情,这是真的。这些动物短时间爆发力比人类强,但因为上述几种原因,耐力远远不如人类。

  马的耐力当然也不如人。

  古代骑兵,如果不与步兵混编,而是单独行动的话,那么你至少需要两匹马。

  一匹是战马,平时万万不能骑,古代军中将领也会狠抓骑战马代步赶路的事情。马的耐力很差,一定要让战马保持体力。

  另外一匹是驮马,驮载各类物资,比如马料、口粮、饮水、武器装备及其他各类物件,重量其实不轻。如果没有驮马,也需要马车替代,比如美国西进殖民的时候,骑兵只拥有战马,其他各类行李全用马车拉着。

  请注意:在这样一人双马的情况下,骑兵还是不能骑马,只能步行,速度还不如步兵。那么怎么办呢?后来出现了辅兵,辅兵也带两匹马,一匹赶路时乘着,一匹驮载行李。但这样其实还是只有一匹马能骑乘,速度仍然不够快,因为马不能一直骑,马的耐力很差,骑大概3-4小时你就得让它休息,一天中骑着赶路两次就不行了,当天就不能再走。

  到这里我小总结一下:

  (1)只有一匹马的骑兵是不合格的,平时都是牵马赶路,如果骑战马代步,要被责罚的,他们的行李器械依赖步兵帮带着,平时也离不开大部队,谈不上机动性。

  (2)一人双马的骑兵有了一定机动性,但每天行进距离依然十分有限,他们有骑乘马代步,战马空跑,维持着体力。但他们不能离辅兵太远,而辅兵的速度又很慢,他们的马要骑乘,要驮载行礼,快不到哪去。Χiυmъ.cοΜ

  (3)一人三匹马,才真正有了相对不错的机动性。一匹战马空跑,如果军情紧急,在军官允许下也可以骑乘,一匹驮载行李武器,一匹骑乘马。这样的部队一天可以行军100里左右。

  下面有个问题,蒙古人、契丹人一天急行军二百里甚至更快是怎么做到的呢?

  三个办法:

  (1)往死里骑,充分压榨马的生命潜能,跑死跑废拉倒,不惜损耗大量马匹。

  马的无损负重是马体重的15%,超过15%,走一段必须要休息。超过30%,只能短时间冲刺,时间长了马必然口吐白沫暴毙。

  假设一匹马的体重是300公斤,那么无损负重是45公斤,差不多是行李的重量,其实我感觉大部分时候食水、器械、行李是超过45公斤的。“暴毙线”是90公斤,骑兵不着甲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超过这个重量,如果超过,胯下马儿的状况不对,立刻停下,或者在行进中换马骑乘。

  (2)提前在各地准备大量马,到地头就更换全部马匹,全程换马不换人,和驿站有些类似,唐代在安西就大量使用这种模式。唐军多骑马步兵,步兵集结后,骑马至下一个地点更换马匹,然后再机动,曾经多次连续机动一千多里、两千多里。不然的话,以唐军在西域有点的兵力,无法控制那么大的地盘。

  (3)带比平均一人三匹更多的马。《黑鞑事略》就记载蒙古人有至少五六匹马,事实上蒙古人作战,很少有低于一人五马的,一人十马的极端情况都有过,当然如果路不好走,会适当降低,但不会低于一人三马。甚至在第一波人走后,后面还会有人带着大量空载马匹跟上,给他们更换。

  行进过程中换马骑乘,若要保持高速,就要在战马、驮马、骑乘马之外,有更多的备用马,可以是驮马,也可以是骑乘马,当然也可以是战马,但骑战马赶路太奢侈了。

  (二)一人多马的情况下如何行军

  其实很简单,分批次。

  假设一人五匹马,战马空跑,这是铁律,不能变。

  一匹骑乘马骑着,另有一匹骑乘马可以在行军途中换着骑。

  把行李分散到两匹驮马身上,让它们处于无损负重状态,能跟上节奏。

  这样一来,五匹马的状态不一样,可能有快有慢。

  走得快的,到休息时间了,就在路边喂马料、盐、水,等待后面人赶上。后面人赶上来了,换休息好的状态相对不错的马骑着,继续赶路,状态不好的马停下来休息。

  大群骑兵长途行军,其实队伍是拉得很长的,队伍里每个人的状态也不一样,有人在赶路,有人在休息,有人的喂养马匹。其实是一种波次前进的方式。

  马越多,速度越快,当然消耗也越大。

  (三)個人观点。

  一人单马的骑兵,其实是“乞丐版”骑兵,不具备机动性,他们甚至都没法远离步兵主力行动。

  一人双马的骑兵,个人认为是“青春版”骑兵,其实速度也不算快。

  一人三马的骑兵,个人认为是标准配置。战马空跑,骑乘马代步,驮马载行礼。但因为马的负重问题,休息时间比较长,速度比一人双马快多了,但仍然达不到蒙古人、契丹人那种一两千里、两三千里大迂回急行军的速度。

  蒙古人经常带五六匹马急行军,你以为是什么?带着空耗粮食吗?一个是维持高速前进的态势,速度不降,一个是长途行军过程中,即便再爱惜马,再注意休息,也会有损耗,必须补充。

  书评区有人提到了耶律休哥六天机动1400里的事情,其实是接近1500里,平均一天250里。一人三马做不到这个速度,除非他抱着马匹大量倒毙的心理准备。事实上契丹不缺马,没必要这么做,一人带五六匹马就解决了。

  就先写这么多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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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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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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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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