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旦大朝会在即,这一天,所有在京九品以上职事官、勋贵散官、外藩使者都要参加。
他会过完正月再走。
闲来无事,他也在写书,这是圣人鼓励的。
君臣离别之际,并没有多难看。
圣人赐了很多财物,还荫封了他几个儿子,虽然他并不主张儿子们出仕做官。
书主要是有关过去四十年峥嵘岁月的。
人老了嘛,就喜欢回忆。
与圣人初次相见的场景,并没有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感到模糊。
“既是幕府佐官,为何还留在此处?”
“下官恩主曹大帅已薨,家又远在楚州盐城,囊中羞涩,无颜回乡。”
……
陈诚的嘴角勾起一丝笑意。
当年的圣人,意气风发,野心勃勃,一门心思吞并友军,扩充实力。
他成功了。
因征讨李国昌父子立功,获得了第一块地盘,随后东征西讨,渐致壮大。
圣人为什么能成功?大概是心中有热忱吧。
这股热忱,即便过了四十年,依然没有消退。
四十年啊,对很多人来说就是一辈子了。
四十年间,圣人变了很多。
从一个爱兵如子、维护百姓的道德模范,变成了杀伐果断、面善心黑的开国雄主。
最初的理想,绝大部分已为时光侵蚀,遗落在了人生某个阶段的路上。
唯有那股热忱,圣人始终没有舍得丢弃,一直紧紧护在怀里,视若珍宝。
何苦呢?陈诚叹了口气。
或许这就是他不如圣人的地方。人,大概是需要信念的,不然就彻底堕入深渊,再无任何底线。
“热忱。”陈诚手握毛笔,写下两个大字。
成大事者,固要有绝世之才,却还需坚韧之志。
“终究是我俗了……”陈诚搁下笔,看着窗外淡淡的金色阳光,久久不语。
他忽然想起了宋乐。
如果他还在,会是什么态度呢?
圣人在关中击黄巢时,宋乐在绥州接收移民,开河修渠,将无定河两岸变成了金黄色的麦田。又外连银、麟诸州,确保后方安稳。
圣人置马政,宋乐多有看顾,屡屡过问。
圣人农牧并举,宋乐大力推行,四处巡查。
圣人开武学,办杂学,宋乐鼎力支持。
……
宋乐当时在想什么?
陈诚有些遗憾。他与宋乐之间,虽然没有太多的意气之争,却也不是特别亲近,一人善谋全局,一人多有急才,两人并不是一个路子的。
交不深,言亦不深,可惜,可惜了。
不过,陈诚隐隐觉得,宋乐内心深处的渴望,自身所秉持的理念,应该和他是一致的。他们追求的都是辅佐贤明君主,扫平乱世,还天下一个长治久安。ωωω.χΙυΜЬ.Cǒm
你想当萧何,我欲为张良,又有什么不同?
至于其他人,陈诚还没放在眼里。
赵光逢顶多算半个能让他入眼的,萧蘧、卢嗣业之辈,就只懂得逢迎了。
办事是一把好手,但没有自己的想法,不能给君上提供有用的建议。这类人,不过是奉旨办事的“匠人”罢了,不值得他多看一眼。
不过,圣人眼下需要的就是这类人吧?
他不需要有想法、有理念的人,因为他已经定下了大方向,他现在需要的是能够执行他意志的官员甚至是继承人。
步入人生暮年的天子,就是这么自信,又这么刚愎自用。偏偏他在盛年时还积攒下了巨大的威望,他总是对的,没人敢质疑,若有,那就请他离开。
陈诚吁了一口气,其实,他对圣人让他致仕没有什么怨恨。
相反,他对如今的地位非常感激,只不过本能地想要维护邵家江山罢了。
或许,圣人并没有错吧。
从四十年前开始,他就总是对的,一路对下去,打败了所有对手。
或许,古来贤君的道路并不止一条吧。
汉代还有黄老学说,休养生息之下,国力臻至鼎盛,终于让武帝有了挥霍的本钱。
他只是有些担心。
时移世易,风气不比汉时了。
这时候不拔高德教的地位,用礼来压制丧乱的人心,可行么?
没人能给出答案。
圣人想用他的寿命,来镇压天下。
甚至就连继承人,都选的武夫,父子两代接力,镇压天下,确保他的构想不被社会动乱所打断。
这样的豪情壮志,陈诚是佩服的。
这不比打天下容易,甚至更难。圣人豪赌的魄力,也让人震惊。
他就是有些担心。
他担心的并不是自己。
他担心金色的麦田变成荒芜。
他担心繁华的城市变成废墟。
他担心老弱妇孺变成兽兵嘴里的食物。
他担心呕心沥血治理的江山碎成一地。
他担心圣人的不世功业毁于一旦。
“雾里看花……”他又提起笔,写下了四个字。
没人能看清未来。
******
王雍府上,高朋满座,欢声笑语不断。
国朝政事堂有七位宰相,其中两位是中书侍郎,两位门下侍郎,一位秘书监,剩下两位一般是六部中的某两位尚书。
王雍之前任少府监,这是要比六部尚书还低半格的职位,结果直升门下侍郎,可谓突飞猛进。更重要的是,这是简在帝心啊,他在政事堂中的分量,已经不能以门下侍郎来看待了,纵是赵光逢、萧蘧二人,估计也得客客气气的。
农学出身的官员顿时一扫晦气,纷纷上门拜谒,以至于王府门前的道路都堵得水泄不通。
耶律滑哥也来了,敬陪末座,畏畏缩缩,见谁都躬身行礼——其实是他畿县县令,官阶不低了。
是的,他不是农学出身,他是契丹降人。
但在担任蓝田县丞期间,与司农寺合作愉快,出了不少力,因此也被视为农学一系的官员,得到王雍邀请,参加今晚的这场宴会。
对此,他是既喜且忧。
喜的是有宰相看重自己,以后背靠大树好乘凉。
忧的是身上已被烙上了农学系的烙印,万一将来失势,遭到清算,他也跑不了。
不过,小人物有的选择吗?大部分是没有的。
大人物对你表示欣赏,如果不主动贴过去,会是什么下场?
滑哥不傻,知道该怎么做。
“圣人拔擢老夫——”王雍高坐于上,举着酒樽,一脸感慨道:“老实说,我也没想到。新朝雅政之下,农学大兴,诸位都有前程。好好干吧,出了成绩,老夫自为你们请功。来,满饮此杯。”
“满饮此杯。”众人喜笑连连,举杯畅饮。
要的就是王相这句话。
他们勤勤恳恳干事,还不是为了升官发财?况且,农学出身的官员是比较苦的,很多在司农寺,或者在内务府,即便去了州县,只要不是主官,一般也会被分配最苦最累的所谓“劝课农桑”的活计,这是要经常下乡的,没法长久待在衙门里喝茶。
付出这么大,怎么能没有收获呢?王相这句话,可真鼓舞士气啊!
耶律滑哥就颇受鼓舞。
他原本是蓝田县丞。这个职务说实话就是县令的副手,按理来说你只要不想着和县令争什么,整体是比较清闲的。但他在蓝田县的时候,就被县令安排专门对接司农寺,各种苦活、累活,腿都快跑断了,还不怎么受县令待见。
这就是佐贰官员与主官的差别。
如今他是一县之长,蓝田县上下全都由他说了算,顿时清爽多了。
负责具体执行的县尉是个武夫,性子爽快,也愿意跑。催课、发役、捕盗、转输乃至分发司农寺送来的种子、牲畜,非常勤快,让他轻松了许多。
县丞、主簿也客客气气的,不敢和他对着干,日子一天比一天舒心。
咱农学一脉,就需要更多的主官、大官,不然局面都打不开,始终被人压制着。
一旦被压制,做出成绩的难度就会无限拔高,久而久之,就会被人轻视,难登大雅之堂,成不了主流。
所以,王相入政事堂这一步,走得十分关键,让大伙都有了主心骨,可以挽起袖子大干快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圣人的支持。
没有他老人家下令,王相如何能进政事堂?真以为写了本《血脉论》,有了点名气,就能宰执天下么?不可能的。
更别说,还有不少人在骂这本书呢。
酒过三巡之后,王雍拍了拍手。
众人循声望去,却见他捋了捋胡须,说道:“诸君都是一时人杰,本事自不必多说。咱们农学一脉之所以受圣人青睐,在于于国有益,于天下有益。老夫能入政事堂,也有诸君尽的一份力。”
“咱们农学苦啊,所有功劳都是实干出来的。烈日炎炎之下,踏遍田间地头。风雨交加之时,走过陂池水塘。好不容易下直休息了,满身满脚的污泥。这个官,当得也太不体面了!”
“但没办法,咱们吃的就是这碗饭,圣人看中的也是咱们能吃苦。从今往后,不能懈怠。圣人的眼睛里容不得沙子,若让他老人家失望,咱们农学一脉算是毁了。”
“还是那句话!”王雍又端起酒樽,大声道:“谁干得好、干出成绩了,老夫亲自为他请功。政事堂哪位宰相敢说不是,老夫亲自领他到田间地头看看,撕破脸也在所不惜。来,满饮此杯,饮完用心做事,好好干活!”
耶律滑哥遥遥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国朝官场上的一个派系,彻底成型,他已是其中一分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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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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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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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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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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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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