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在二月初五这天,辽东道府兵大集,至沈州集结。
说是“大集”,其实就是意思意思,出动了两千人罢了。
毕竟本地局势并不那么安稳,而府兵又是地方上的定海神针,各府州凑一凑,有个两千人差不多了。
“陈大郎,发财了啊。这裘衣,啧啧。我告诉你,出征不用穿好的。万一破了、脏了,心疼不心疼?”m.χIùmЬ.CǒM
“我乐意,咋地?纵是坏了,闲暇时去打个猎,剥几只骚狐狸的皮,简单得很。”
“暇州狐狸那么多?仙州多是原野,好皮子看来还是得去山里找啊。”
“你这身鹿皮甲不错啊,哪来的?”
“托人去安东府鬼叫岭监狱找李瘸子做的。李瘸子以前是博州鼎鼎大名制皮大家,手艺好着呢。”
“他怎么也来这边了?”
“犯事了呗,给流放过来了。”
时辰还早,府兵们在空地上闲聊着。
都是熟人了,被打散至各州各县安置,除集中操训外,平日里几乎见不到面。这会在沈州相聚,彼此间还是很亲切的。
今日天寒,但众人并不怎么畏惧。
人人身上都穿着厚实的裘衣,脸上用猪膏涂抹,还戴着皮手套。
不远处,还有许多披着羊皮袄的部曲,各自牵着两匹马。
一匹马给人骑乘,必要时也可拿来冲杀,但他们是步兵,没那个必要。
一匹马驮载着杂七杂八的物事,主要是甲胄、武器之类。
看得出来,府兵们的经济条件很不错。
武器装备都是自己找人打制的,马也是自家养的,甚至连从家里到集结地所需的粮食也是自己准备的,身边还跟着部曲、仆人帮忙,十分奢侈。
这才是府兵本来的模样啊!
唐高宗后期,耕作十几亩地,穷得不惜自残也要逃役的府兵是什么鬼?
唐玄宗年间,在破产边缘徘徊,被杨国忠用镣铐拷去云南打仗的府兵是什么鬼?
府兵们在外头闲聊,军官们在屋内烤火。
“今年又有南蛮要过来吧?”有人问道。
“有的,听闻至少有五千户。”
“南蛮来得有点多了。其实我不太喜欢他们,笨得可以。一到冬天就跟冻僵了的蛇一样,四里八乡打听打听就知道了,经常有挺不过去的。”
“还不如江西人、淮南人、湖南人扛冻。”
“去年家里收成怎么样?”
“收了二百七十多斛麦子,这地怪肥的,真是不错。”
“是啊,我家有部曲耕作三年了,第一年荒地,收成不行。第二年只能说凑合。第三年就两百多斛了。”
“当初圣人把我等安置在辽东,不少人还有怨言,现在都没话了。除了冬天冷点,粮食方面真是没得说。”
“不止粮食。随便打打猎也是笔很大的进项。外边那么多荒地,没人管,你就是派小孩去牧羊,也能养个几十只、百来只。”
军官们的讨论就主要着眼于家庭的经营上面了。
府兵不纳税,不服徭役,只服兵役。一年二百多斛粮食的收成,良心点的与部曲五五分账,那也有一百多斛。
禁军士卒,出征时一天给面三升,一个月也就九斗粮,一年不到十一斛。府兵全家要怎么吃才吃得完?
即便第二代分家了,只剩一半地,还是可以维持一个正常的府兵。
前唐立国之初,给府兵授田一百四十亩,那也是传到高宗、武后年间才败坏的,至少已经是第三、第四代府兵了。
如果限制分割府兵的田地,尽可能保存他们的财产,那还可以维持更长的时间。只不过父母爱子,府兵老爷如果生了一堆男孩,一定要分家产的话,官府也管不了那么细,那就没办法了。
总而言之,府兵这种平时散在地方、独自训练的军户,很难造得起反来,确实是一种很好的边疆低成本解决方案。唯一的麻烦就是受限于人地矛盾,早晚要败坏。
但大夏这会还是初代府兵,之前又是职业武夫,战斗力是非常强劲的。若无他们,辽东真不会如此安稳。
“咚咚咚……”鼓声响了三通。
军官们立刻起身,前往外间。
两千府兵也收起了嬉笑,持械肃立,鸦雀无声。
王彦章从营外走来,目视全场。
他其实已经接到了新任命,出任铁林军都游奕使。不过调令上也说了,先带辽东兵马西行,打完仗后再赴任。
关于此事,颇多感慨。
汴州城陷之时,他追随朱全忠逃到了魏博,比起河南诸将,投降得都要晚,态度也更加恶劣。
蹉跎至今,不是没有原因的。
想想自己都五十二岁了,虽然自觉气力未衰,武力绝伦,但好好想想,真是那么回事吗?
只能说造化弄人!
“点名!三呼未至者,报予折冲府,遣兵捉拿。”王彦章收拾心情,下令道。
自有军吏按册点名。结果全员到齐,并无缺席。
“出发吧!目的地,灵州。”王彦章也不废话,挥了挥手,便当先上路了。
太阳穿过铅灰色的阴云,普照大地。
沈州西郊灰色的原野上,两千府兵自备甲马器械,排成一条长龙,尊奉着圣人的号令,汹涌西进。
******
紫蒙县城外,保圣郡王府典军孙德昭正为主簿鲁崇矩送行。
跟着鲁崇矩一起走的还有来自宝露五州的女真酋豪。
这些女真人来得并不容易。
十一月底消息才传过去,十二月便聚集南下,先乘坐狗爬犁抵达龙泉府,再骑马向西,在保圣州相会。
其实还有一些室韦部落首领。但他们人没来齐,甚至可以说大部分室韦部落没来,毕竟接受国朝册封的不过七八部而已,而生活在北边的室韦部落却有二十部之多。
“可要我派些军士随行?”保圣郡王尚未就藩,便只能由王傅代行了,考虑到有那么多长相凶恶的蕃人首领,孙德昭担心鲁崇矩为其所害,于是问道。
“州中就一千军士,能派多少人?无妨的。”鲁崇矩苦笑道。
“一路上多加小心。”见鲁崇矩坚持,孙德昭也不好说什么。
“告辞!”鲁崇矩拱了拱手,带着十余名本州部落首领上路了。
女真、室韦首领们连忙跟上,兴高采烈。
他们每个都带了几十甚至上百随从。鲁崇矩知道,蕃人贪小利,这是去混赏赐的。
不过——似乎他们自己不是这么认为的。
“完颜氏的人发财了,乌延氏、秃丹氏也出了几个后起之秀。”
“这次得和圣人说好,让咱们的子弟跟着西征,军前效力。”
“还记得当年圣人在湄沱湖畔起舞,这一过却是好几年了。”
“圣人还吃生鹿舌,哈哈,当时我以为他吃不下去呢。”
鲁崇矩笑眯眯地听着。
蕃人粗鄙无文,什么话都敢讲,什么事都敢做,淳朴直率,与你看对眼了,什么都好,看不对眼,说不定就要反了。
“是啊,我当时就盯着圣人的表情,不过没看出来什么。”
“圣人是条汉子,他若死了,我给他披麻戴孝。”
“那叫缟素,什么披麻戴孝。”
“对,我全族缟素。”
“圣人若看上我女儿就好了,给我生个外孙,我把部落给他。家里几个儿子,看着就生气,终日饮酒,还偷我小妾。”
“你那小妾不经常拿来招待客人么?”
“招待客人,不招待儿子。”
“你那小妾也生过两个儿子吧?我看不是你的种。”
“管他是谁的种,就当儿子养了,还多几个打仗的人。”
一路之上,风雪连天,但众人兴致很高,说笑个不停。晚上住驿站时,更是呼朋唤友,喝酒吃肉,吵闹不休。
鲁崇矩放下身段,与他们打成一片,倒获得了不少信息。
这次连最远的鲸海州的人都来了。圣人在黑水一带的号召力,确实挺强的。
昔年湄沱湖之会,女真诸部先被狠狠揍了一顿,然后与圣人盟誓,至今都十分老实——上次有小股沙陀人叛乱,女真诸部还奉命出兵平叛,可以说非常恭顺了。
“黑水五州现在怎么样了?”鲁崇矩问道。
“圣人给咱们送了黑麦、燕麦种子。”
“还有当官的过来教咱们怎么种。”
“黑麦是好东西,能养活不少人。”
“秃丹家的人说,如果燕麦再丰收几年,大伙就凑钱筑一座城。”
“有了城,日子就好过多了,到时候搬城里去住,不挖洞了,哈哈。”
鲁崇矩暗暗点头。
让女真人学着种黑麦,应该是朝廷的意思。
种地能养活更多的人,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但相应地也会慢慢失去血勇之气。毕竟过上好日子了,不再茹毛饮血了,人吃苦耐劳的能力就下降了。
怎么说呢,有好有坏,对他们而言整体是好事。
这个世上,没有人是傻子,即便野人也不傻,甚至更加敏感、多疑。你防着他们,打压他们,那就永远不可能让他们真心臣服,早晚会决裂。
让野人文明一些,筑城耕田,以后说不定还有把羁縻州升为正州的可能。
休息一晚之后,第二天继续出发。
当鲁崇矩收拾停当,走出房门的时候,女真人已经在检查器械了。
驿站大院之内一片抽刀入鞘的声音。
“哈哈,有这么多忠勇之士,何敌不可破?”鲁崇矩哈哈一笑,招呼众人上路。
******
山岭草地之内,信使的马蹄声从未断绝。
女人一大早就烧热了铁锅,锅内的米粥粘稠浓厚,香气扑鼻。
男人最后检查了一遍羊圈,然后回到帐内吃早饭。
草原生活艰苦,能耕作的地方少,粟米这种东西得去长夏宫才能换得,一般而言舍不得拿出来吃。
但今天比较特殊,家里的男人马上要出征了,这时候得吃顿好的。
仿佛感受到了离别的气氛,就连牧羊犬也十分乖巧,不住地与主人撒娇。
十四岁的长子拿来了桦木弓梢,上好弦后,仔细为父亲调校。
十岁的次子流着鼻涕,将磨好的刀插入刀鞘,放到父亲马鞍一侧。
女儿抱着一只刚出生的小羊羔。羊的腿有些问题,直不起来,若在往常,她定然十分焦急,但今天父亲要走了,她的心思已不在羊羔上面。
“不用多想。”吃完一碗米粥,男人又开始盛第二碗,说道:“听百户说,不是去打仗。大汗要与各部落首领会盟,应该是好事,说不定还有赏赐。”
“你一个小将,能混到什么赏赐?”女人担忧地说道:“会盟结束之后呢?会不会打仗?”
男人若有所思,没说话。
“听老人说,草原会盟,十次有八次没好事,会盟完就要厮杀。”女人说道。
“那又怎样?”男人扬了扬眉毛,道:“我是侍卫亲军的人,是大汗的家兵。大汗要打仗,只能遵从。若没大汗的照拂,山后草原一片混乱,咱们长夏宫能顶得住谁?再说了,以往出征都有赏赐,这个铁锅还是打仗挣回来的呢。”
女人无言以对,只是不住叹气。
“爷爷!”长子调校完骑弓后,便将弓弦解下,走了过来,说道:“听张夫子说,将来新君继位,可能会给侍卫亲军的人发赏赐,好多钱帛,我将来也要当侍卫亲军。”
“发赏赐?”男人疑惑道。
“对。”长子说道:“张夫子说,前唐每位天子继位,都要给神策军发赏。”
“咱们不是神策军。”
“咱们比神策军还亲近大汗。”
“张夫子还说了什么?”
“张夫子还说,新君继位之前,很可能还会调侍卫亲军南下,助他稳定局面,这也可以领赏。拥立之功,是最值钱的。”
“张夫子懂得还不少。”男人笑道:“其实他说的没错。咱们侍卫亲军就是大汗的家奴、私兵,有些去中原早的人,已经混上官位了。”
说到这里,男人微微叹了口气。他三十多了,到现在还在草原厮混,管着十户人,这辈子估计都没机会去中原了。
但儿子还是有可能的。
“我不在的时候,你要苦练本领,不能松懈,知道吗?”男人突然说道。
“知道。”少年理所当然地说道:“我将来要去洛阳给大汗当侍卫,然后外放当官。”
“哈哈!”男人笑了。
这确实是侍卫亲军成员的一条好出路。但宫廷侍卫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当的,竞争激烈得很。
如果——开战之时他奋不顾身,战死沙场,倒是有很大机会让儿子长大后当宫廷侍卫。
富贵,都是要拿命来换的啊,但也很公平。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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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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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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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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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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