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李治你别怂燃文>第九十四章 两小无猜?
  清晨从长安城出发,马车整整走了一个白天,快傍晚时才赶到甘井庄。

  驶进村口小道,庄子里风平浪静,远近犬吠相闻,乡邻农舍炊烟袅袅。

  李钦载在马车上深深吸了口气。

  不知为何,总觉得待在这个贫瘠的庄子里却比在长安城的国公府里更安心。

  憨笑朴实的庄户,秋收后一望无垠的空田,几头老牛慢悠悠地嚼着干草,每一幕场景都能入诗入画。

  而李钦载,像一个被美景热情留住的过客,从此结束了漂泊。

  如果人生注定在某处停下,李钦载宁愿选择这座庄子为终点站。

  来到别院门口,侧门打开,宋管事一个箭步窜了出来,掀开马车的车帘,侍候太后似的将李钦载扶下了马车。

  “五少郎一路风尘仆仆,您辛苦了。”宋管事温馨送上问候,顺便让杂役将马车卸下,将马牵入后院马厩喂料。

  “家里还好吗?”李钦载掸着身上的灰尘问道。

  宋管事陪笑道:“一切都好,有老朽照看别院,保管出不了事。”

  “嗯,荞儿呢?没人欺负他吧?”

  宋管事肃然起敬:“小郎君可了不得,才来别院几天呀,便能教庄子里的孩童们读书了。”

  “如今庄子里的孩子都唯小郎君马首是瞻,俨然已是甘井庄的孩子王了,放眼庄子上下,谁人敢欺负小郎君。”

  李钦载笑了笑,不错,有他儿时的几分神韵了。

  见李钦载笑得高兴,宋管事仿佛找到了少主人开心的密码,急忙补充道:“小郎君在庄子里威望渐重,他教孩子们背写《百家姓》,如今连庄户们见了他都得尊称一声‘小先生’……”

  “小先生?”李钦载皱了皱眉:“这么小的孩子,称什么‘先生’,过分了。”

  宋管事正色道:“古人教习一字便可为师,小郎君教庄子里的孩童们背书认字,恩莫大焉,自是当得起‘先生’二字。”

  李钦载无奈地道:“行吧行吧,小先生就小先生,他都厚着脸皮受下了,我还能说什么?”

  说来古人的执拗也是不可理解,他们对规矩礼仪非常注重,真的是一字便可为师,在对待学问方面,人们确实如同膜拜神灵般虔诚。

  正要迈步走进后院看看荞儿,宋管事却突然神秘兮兮地道:“五少郎,小郎君今日有客来访……”wWW.ΧìǔΜЬ.CǒΜ

  李钦载停下脚步:“有客?五岁的孩子有啥客人拜访他?”

  宋管事古怪地一笑,道:“是庄子里一个庄户家的闺女,跟小郎君同龄,那闺女似乎对小郎君的才华一见倾心,这几日缠着小郎君背书认字……”

  李钦载倒吸一口凉气,震惊了:“对……对他的才华……一见倾心?五岁的小闺女懂啥叫‘才华’吗?”

  宋管事笑着叹气:“谁说不是呢,反正人家闺女特别黏着小郎君。”

  “小郎君本来是拒绝的,可耐不住闺女会磨人呀,整日缠着他不罢手,一来二去的,小郎君对她似乎渐渐有了好感……”

  “今日那闺女又来了,此刻两位估摸正在后院一同玩耍呢。”

  李钦载仍然震惊中……

  这是要收儿媳妇的节奏呀,小兔崽子也不想想,他爹至今还是单身狗呢,他好意思早恋?毛长齐了吗?

  挥手打发了宋管事,李钦载独自走进后院,蹑手蹑脚地接近花园。

  花园里有一个秋千,是当初李钦载命下人装上的,让荞儿有个玩耍的东西。

  此刻花园的秋千上并排坐着一双小小的人影儿,配上皎洁的月色,还有花园里盛放的菊花。

  啧,特么的货真价实的花前月下呀!

  李钦载不动声色找了个暗处蹲了下来,他很想知道古代的早恋是如何操作的。

  秋千静止许久,坐在秋千上的荞儿忽然道:“秋千不动了,我下去推你好不好?”谷

  小女孩奶声奶气地道:“好呀。”

  荞儿跳下秋千,果真开始推了起来。

  秋千前后摇荡,小女孩咯咯直笑,荞儿也笑,两小无邪的笑声在后院悠悠回荡。

  蹲在暗处的李钦载咬碎了银牙,这特么跟看岛省狗血偶像剧似的,内心深处居然隐隐有种嗑到CP的甜蜜感是肿么肥事?

  五岁啊,你们才五岁啊,你俩这发育状况,除了推秋千还能干啥?能干啥?

  想推车,至少还得等十年。

  两小丝毫没察觉阴暗的角落里,一个怪蜀黍正在暗暗腹诽吐槽。两小仍玩得很开心。

  秋千荡了一会儿,荞儿累了,小女孩跳下秋千,心疼地捏着他的胳膊:“小先生受累了,你上来,换我推你好不好?”

  荞儿笑道:“不必了,你也会累的,不如吃点零嘴儿吧,我爹去长安前给了我两块柿饼,听说很稀罕呢,我分给你一块吧。”

  说着掏出一块柿饼递给小女孩。

  小女孩高兴极了,也不推辞,接过柿饼便咬了一口,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儿:“真好吃。”

  荞儿也咬了一口,笑道:“果真很好吃。”

  蹲在暗处的老父亲仰天无声长叹。

  他们在吃柿饼,我却被塞了一嘴狗粮……

  今日便让这两位偶像剧男女主角知道,按狗血剧情发展下去,接下来该家长出面棒打鸳鸯了。

  给你五百万离开我儿子?不,想都别想。

  他爹给不起。

  那就恶狠狠地祝你们幸福吧!

  小女孩吃完了一块柿饼,意犹未尽地舔了舔手指,仰头看了看天色,惊呼道:“哎呀,太晚了,我爹该找我了,我要回家,明日再来寻你玩耍好吗?”

  荞儿依依不舍地道:“明日早点来,我还有好东西吃。”

  小女孩甜蜜地应了,然后蹦蹦跳跳从花园离开。

  等到小女孩离开后,李钦载才悄然现身在秋千后面。

  听到动静,荞儿回头一看,顿时惊喜地扑了上来。

  “爹,您终于回来啦!”荞儿欣喜地抱住李钦载的大腿。

  李钦载挤出一丝微笑,嘴上应付着荞儿,脑子里却仍在思考分辨。

  俩小家伙如今的状况,算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还是属于情窦初开早恋?

  是棒打鸳鸯还是任其发展?

  实在不好定性,搞得李钦载都有些黯然神伤,他觉得自己像个鳏居多年的老父亲,操着儿女终生大事的闲心。

  这个二十岁的老父亲自己还打着光棍呢。

  李钦载终于认真开始思考,是否真的该给儿子找个后妈了?跟婚姻啊家庭啊什么的没太大关系,主要是他已二十岁了。

  二十岁,是条狗也该牵出去配种了吧?

  哪怕配个串串儿呢。

  逃婚的那个不行,一个无比嫌恶未婚夫的女人,李钦载实在没信心能与她共度余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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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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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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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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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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