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乎李钦载意料之外的是,荞儿似乎对读书颇有天赋。
整篇百家姓,几天时间便全部会背了,一个不到五岁的孩子,几天背下百家姓,很了不起了。
反正李钦载前世不如他,小时候也背过百家姓,爹妈连哄带抽,也花了十多天才磕磕绊绊背下来。
接下来要教他认字了。
写字这方面,李钦载莫名有点心虚。
画图纸他在行,写字也会写,但是美观度……
“先学会写姓,咱们都姓李,先把‘李’字学会。”李钦载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很威严。
荞儿乖巧地点头。
一根棍子,一盘沙子,父子二人在沙子上写字。
李钦载先写,很快一个“李”字跃然而出。
字丑没关系,反正孩子还小,不懂得欣赏美丑,五岁前的孩子容易糊弄。
荞儿也拿起棍子有样学样,飞快写好了一个“李”字。
李钦载仔细看了一眼,脸皮顿时有些挂不住。
荞儿写的字,无论结构还是美观度,貌似……比他强一丢丢。
这就过分了,神童不能神到这个地步吧?当爹的面子往哪里放?
“咳,勉强还行,虽然力道不够,美感不足,也算是个字了。”李钦载强自镇定地评价。
荞儿睁着天真无邪的眼睛道:“父亲大人,荞儿的字比您写得好看呢。”
李钦载瞪眼:“胡说!你懂欣赏吗?我的字才好看,你写得丑。”
荞儿摇头:“不对,这个字荞儿早就会写,以前阿婆教过的,阿婆说我姓李,自己的姓名一定要写好,荞儿写了很多遍。”
李钦载释然:“原来你早就会写这个字,难怪……嗯,勉强算不错吧。”
荞儿执拗地道:“不对,父亲大人,阿婆说荞儿写的这个字可登门入室了。”
“登门入室那是抢劫犯罪……”李钦载白了他一眼,小家伙太耿直了,这种时候无论谁写的字好看,都要毫不犹豫果断地拍当爹的马屁呀。
荞儿慢慢凑了过来,弱弱地道:“父亲大人,秋收后,咱们要回长安吗?”
李钦载看了他一眼,道:“当然回长安,那里是咱们的家。”
“这里不是吗?可不可以晚几日再回?荞儿喜欢在庄子里玩,不喜欢长安……”
李钦载颇为意外地道:“长安城比这里繁华多了,为何不喜欢长安?”
荞儿忸怩地道:“府里太大,长辈太多,荞儿都不敢大声说话,还是庄子好,庄子的人也好,父亲大人能和荞儿一起捉鱼烤鱼,和荞儿在田边散步。”
李钦载笑道:“回长安了我也能陪你玩呀。”
荞儿微微嘟嘴:“父亲大人在长安时整日躺在院子里,都不动弹的。”
李钦载脸色不好看了:“小孩子不要乱说话,不动弹的是死人,你爹还有八十年寿命呢。”
李钦载渐渐明白了荞儿想表达的意思。
国公府很大很气派,但确实规矩比较森严,而且李勣李思文这些长辈平日不苟言笑,荞儿作为一个刚进府的孩子,心中有所畏惧也是正常。
庄子里不一样,出门便是天地良田青山绿水,别院的下人都亲切,庄户们也都朴实,除了被人骗过三条烤鱼外,几乎没有别的缺点了。
相比之下,荞儿自然更喜欢留在庄子里,至少这里没什么拘束。
李钦载想了想,含笑道:“如果荞儿能学会写百家姓上的二十个字,我就考虑多留几日,如何?”
荞儿兴奋地道:“真的吗?”
李钦载正色道:“爹从来不骗人,尤其不骗小孩子。”
荞儿立马道:“那就请父亲大人像前日荞儿一样立个字据吧,还有画押,按手印……”
李钦载:“…………”
是报应吗?来得好快。
考虑要不要揍他一顿,没挨过揍的孩子,童年是不完整的。
李钦载沉吟良久,缓缓道:“立字据可以,不过有个小问题……”
“什么问题?”
“我立的字据,你看得懂吗?你认得几个字?”
荞儿两眼睁大,然后一副倍受打击的模样,颓然地垮下瘦弱的小肩膀:“荞儿看不懂……”
李钦载冷笑:“所以,你还是安心去学写字吧,小文盲。”
荞儿垮着小肩膀练字去了。ωωω.χΙυΜЬ.Cǒm
李钦载悠然地躺了回来,得意地哼起了小调儿。
小样儿,翅膀还没硬,想翻天吗?
…………
李钦载不介意在庄子里多留些时日,反正回了长安城也是躺着,在哪儿躺都一样。
对了,好像还当了个少监的官儿,没关系,天子都允许他不管事了,李钦载当然更无所谓,混日子这方面,他有两辈子的经验。
秋收过了好几天,李钦载和荞儿却丝毫没有离开的意思,父子二人每天上山下水,玩得很开心。
荞儿也慢慢跟庄子里的孩子们混熟了。
不得不佩服小孩的交际能力,李钦载都没看出究竟,荞儿已跟庄子上的孩子们玩到一块儿了。
意外的是,随着荞儿融入庄子里的孩子圈,李钦载修改的《百家姓》也慢慢被推广开了。
起因是荞儿学习勤奋,与孩童们玩耍的时候都不自觉地背诵百家姓。
背得多了,庄子上的孩子们也渐渐学了几句,不过学得参差不齐,荞儿看不过去,索性手把手全部教给了他们。
几天过后,庄子上的孩子几乎都会背百家姓了。
约莫是哪个孩子回家后,当着父母的面也背了几句,庄户们顿时大惊,然后大喜。
这年头穷人家的孩子是不读书的,不是不想读,而是根本读不起。
寻常庄户养家糊口都勉强,要供养出一个读书人更是难上加难,从启蒙时算起,每年的纸笔费用,书本费用,请先生的费用等等,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开支过后,家里多了个读书人,却少了一个成年劳力,寻常庄户人家根本负担不起。
但荞儿教给孩子们百家姓后,庄户们顿时又惊又喜。
庄户们没什么见识,他们哪里知道这不过是启蒙读物,自家孩子抑扬顿挫地念诵百家姓时,庄户们只知道这是学问,读书人才配拥有的学问。
如今自己的孩子也学会了这门学问,这是大恩德!
仔细打听后,得知这门学问是李家五少郎的儿子教的,庄户们对李钦载父子愈发感恩戴德。
不讳言的说,这年头的学问其实跟秘方一样,轻易不会授人。
连孔子教弟子都要束脩,可见学问都是有价格的,荞儿却平白教给了庄子里的孩子们,庄户们都是朴实懂礼的人,自然不会毫无表示。
于是莫名其妙的,李家别院门外,一大早站满了人。
宋管事打着呵欠开门时,被黑压压的人群吓了一跳,接着脸色苍白地窜了回去,大门砰地一关。
很快大门又开了一线,宋管事只露出了一个脑袋,色厉内荏地喝道:“咋!你们想咋!来闹事的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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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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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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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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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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