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出身不凡,已是显赫之极了,诗词名篇什么的,对自己来说不过是锦上添花。
若对历史敬畏,何妨给那些本应在青史中湛湛生辉的诗人文士们留一条活路,让他们回到历史的轨迹上,继续绽放本应属于他们的光芒。
不过这一次,李钦载实在没有别的选择,再说,将《滕王阁序》送给滕王,实在太应景了,情不自禁就拿出来了。
当然是自己的原创,这是毫无争议的。
王勃?他还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这时候大约正在亲爹的棍棒下读书,说不定偶尔也会拿弹弓打鸟。
所以,这篇千古第一骈文的作者就是李钦载,渭南县侯,英国公之孙。
出身如此高贵的人,写一篇千古第一骈文不是正常操作吗?
滕王独自坐在堂内嚎啕大哭,《滕王阁序》里的每一个字都触到了他的灵魂。
一生纵情山水的无奈,一生怀才不遇的痛苦,一生颠沛流离的委屈,这篇《滕王阁序》尽俱矣。
它仿佛一把尖刀,狠狠地割裂了滕王隐藏多年的伪装,将他从出生到如今种种屈辱不堪的经历无情地暴露在阳光下。
是的,滕王也曾经是一个有抱负的人。
他不仅仅是只懂吃喝玩乐的老纨绔,曾经他也学识不凡,他擅乐律,工书法,精丹青,他生活的圈子尤喜与文人名士相聚,与他们吟诗作赋。
除此之外,他还是一个希望报效社稷的臣子,所以他尽管衣食无忧,但也不得不矮下身段,让李钦载帮忙游说李治,给他安排差事。
他不想被排挤到朝堂权力中枢之外,他渴望以一己之力为大唐做点什么,哪怕只是微不足道的小小改变。
可惜他终归只是李渊纵欲的结果,他从出生开始,便不可避免地与玄武门之变,弑兄杀弟,逼高祖禅位等等不光彩的天家丑闻联系在一起,他的命运里,注定了无法入李治的正眼。
一篇《滕王阁序》,道尽滕王的委屈心酸。
独自在堂内哭了许久,滕王小心地将这张名篇收起来,然后搬起面前的一坛新酒,仰头便大灌起来。
良久,闻声而至的金乡县主匆匆赶来,却见滕王已大醉,像一滩烂泥躺在冰凉的地上,嘴里还发出尖利的嘶嚎声。
金乡吓坏了,急忙上前摇动滕王的身躯:“父王,您怎么了?”
滕王迷蒙地睁开眼,童孔充血通红,盯着闺女惊吓的俏容,滕王嘴角扯了扯,叹道:“女儿啊,李景初确是当世大才,他是大才啊!”
说完滕王眼睛一闭,沉沉睡去。
金乡惊愕地看着滕王,她不明白为何刚刚还在与李钦载对饮,双方那剑拔弩张的气氛,她躲在屏风后面都能清楚地感受到。
可为何眨眼的功夫,自己的父王不仅酩酊大醉,而且还夸李钦载是当世大才,她离开后的短暂时辰里究竟发生了什么?
无奈之下,金乡正要吩咐下人将滕王抬回房去,却不经意看到滕王内襟露出一页纸角。
金乡好奇抽出那张纸,上面赫然写着《滕王阁序》,看那熟悉的凌乱且难看的字迹,竟是李钦载亲笔所写。
金乡急忙上下通读了一遍。
一遍读完后,金乡两眼无神,脑子里嗡嗡作响。
这篇骈文……是他作的么?
认识他也有两年了,她原以为李钦载精通算学,当世天家和权贵仰其才,纷纷送子弟前来拜师学艺,算学一道,李钦载是当世公认的开山宗师之才。
然而金乡没想到,李钦载除了算学,竟也有如此斐然文采,这篇骈文显然是写给她父王的,里面字字珠玑,每一句单拎出来都是美妙的诗句。
尤其是文章后半部分感怀身世,以及怀才不遇的不平,继而直转而上,一句“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又让文章升华到另一种励志不屈的境界。
金乡越读越觉得,这篇骈文其实是李钦载对滕王的怜惜和劝慰。
难怪李钦载走后,父王独自一人酩酊大醉,难怪他大醉之下尚言李钦载有大才。
“果然是大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上下千年,唯此骈文可称第一。”金乡喃喃自语,眼睛却越来越明亮。wWW.ΧìǔΜЬ.CǒΜ
以文而识人,从这篇骈文里,金乡看到的不仅是李钦载的才华,还有百折不屈的精神,和堂堂正正的君子气度。
她愈发觉得,自己没看错人,他值得自己奋不顾身地奔赴。
滕王被下人抬回房,金乡却双手捧着这篇骈文,如同揣着绝世珍宝,脚步轻快地回到自己的卧房。
她要将这篇骈文誊抄下来,让天下人都看到他的才华,也让天下人看到她的选择没错。
如果说这篇骈文最大的缺点,那就是……字太丑了,简直如同五岁孩童的涂鸦之作,实在拿不出手,千百年后,谁敢相信这是千古第一骈文的亲笔原稿?
…………
长安城出现了一篇很神奇的骈文。
骈文原本在文人士子之间传递诵读,后来读的人多了,文章也就慢慢传了出去,直至上到朝堂权贵重臣,下到市井贩夫走卒,都听说了这篇了不得的文章。
在这个年代,文章写得好是真能出名的,而且出大名。
无数文人士子皓首穷经,冥思苦想,也要写一篇看得入眼的文章或诗作,用来向权贵人家投行卷,换取晋身之阶,一篇文章的好坏,基本能决定一个人一生的命运。
《滕王阁序》出名了。
它最神奇的地方在于,文章里所述的洪州滕王阁如今还只是一块地基,而这座楼阁的传序却已然问世。
文章因景而抒怀,无数文人诵读之后,对那座远在洪州的滕王阁已然产生了无比的向往,甚至许多人读过之后,已决然地启程离开长安,带着随从家仆朝洪州而去,为的便是瞻仰文章里那座楼阁。
很少有人知道,这座楼阁根本还没建起来。
但,文章已传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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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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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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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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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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