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姓包括回统,仆固,同罗,拔野古等等,这些拗口的名字不用记,总之,四个字可以概括他们,“都是坏人”。
三十年前,战神李靖横扫DONG突厥,一战而彻底灭其国,诛其裔,突厥残余西窜逃亡,北方偌大的草原牧场大漠被铁勒九姓所占。
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是天生的敌人,华夏数千年的主要威胁大多来自北方。
旧的敌人走了,新的敌人又来了,历朝历代莫不如是。
铁勒九姓频频犯边,作为一心想要超越老爹,不想一辈子活在千古一帝阴影里的御姐控天子,当然忍不下这口气。
江山给我了,功臣名将给我了,就连老爹被窝里的才人姐姐都继承过来了。
天下臣民的眼睛都在盯着他,都在等着看究竟是不是老子英雄儿怂包,如今遇到外敌犯边怎能忍?wWW.ΧìǔΜЬ.CǒΜ
必须干死他们。干翻他们的姿势还得有新意,花样还得比先帝漂亮,否则对不起老爹留下的贞观之治的遗产。
就在朝中君臣厉兵秣马准备北征之时,李钦载发明的强弓应运而生。
不得不说,李钦载真的撞对了运气,皇帝要打仗,立马发明了一件战场利器,恰好迎合了李治的需求。
否则李钦载恐怕没那么容易脱罪,就算被特赦释归,至少也要等三五月甚至半年,那时遭够了罪的李钦载或许还有闲心写一句“轻舟已过万重山”。
书房里,李勣眼睛半阖,似在打瞌睡,浑浊的目光却不时从图纸上一扫而过。
“此物……可有名字?”李勣缓缓问道。
李钦载垂头道:“可称‘神臂弓’。”
李勣两眼赫然睁大,眼中闪过一抹精光。
“呵,‘神臂弓’,好,好!好名字!”李勣嘴角露出了笑容:“既是你所创,名字自然由你取,老夫便上疏陛下,此物便定名为‘神臂弓’。”
李钦载笑了笑。
神臂弓,其实是数百年后的产物。
在那个国富却武力孱弱的朝代,统治者失去了北方幽云产马之地,不得不以重甲步兵和神臂弓来对抗北方的骑兵。
为了能应对敌人骑兵冲锋的速度,那时的工匠用尽了智慧,生生将弓箭的射程提高了一倍。
它的制造原理其实并不难,只是在弓弦和弓臂之间加装了一个木制的机件,能够省下拉弦的力气,也能拉开强弓令射程翻倍。
超越这个时代的东西提前面世,李钦载心里有些不安,觉得自己会不会改变历史的轨迹,会不会让以后的历史事件都变得不可测不可控。
转念一想,顾不上了,未来再不可控,总比流徙千里强多了。
再说,有些缺心眼的家伙穿越后连马桶都敢发明,自己发明个神臂弓已经算是心智很正常了。
祖孙聊了一阵,李勣似乎有些疲累了,淡淡地道:“神臂弓出世,对我大唐军将颇为重要,消息想必已传出去了,这几日估摸便有人要见你,你收敛一下,不可失礼。”
李钦载不解道:“谁要见我?”
李勣嘴角扯了扯:“几个老而不死的狗东西。”
李钦载缓缓吸了口气,他明白了。
大约是现存于世的几位老将,混世魔王程咬金也健在,听说脾气颇为火爆,一言不合就动手。
李钦载惴惴之余,决定自己最近一定乖乖当好孙子。
人家辈分大,力气也大,在他们面前怂一怂不丢人。
识趣地行礼,告退,李钦载正退到书房门口时,李勣却冷不丁又说了一句话。
“先帝御赐的白玉飞马,你卖掉便卖了,既有神臂弓将功折罪,老夫不追究,此物多半也寻不回来了……”
李钦载一愣,愧疚地道:“是,孙儿对不住祖父大人。”
李勣哼了哼,又道:“不过,事发有果,亦该有因。果报已了,事因却不可不问。”
“当日你与狐朋狗友饮宴耍钱,究竟是何人怂恿撺掇你偷家里的白玉飞马,此事可要弄清楚,不然你就真是个无脑无心的废物纨绔。”
李钦载一惊,接着立马明白李勣的意思。
这里面有事!
没有任何事是偶然发生的,偶然里面一定有必然。
事情发生在李钦载穿越之前,换了以前那个纨绔前任,或许真不会想太多。
但李钦载却从李勣的一句提醒里立马明白了,此事背后有阴谋。
李勣阖眼,语气却渐渐变得冷漠:“背地里算计我李家,差点将全家陷入泥潭中,断无让他轻易抽身的道理。”
李钦载行礼,肃然道:“是,孙儿明白了。”
李勣盯着李钦载的眼睛,从他的眼睛里,李勣看到了一种陌生的认真和睿智。
李勣嘴角勾起浅笑:“去吧,莫惹祸,也莫妄自菲薄。其中分寸,尔自拿捏。”
“是。”
退出书房,李钦载轻轻掩上门,书房内光线突暗,李勣的表情隐藏在一片阴影中,唯有那双看似浑浊的眼睛却精光毕露。
其实这件事本应该由长辈去追查,但李勣却还是提醒了李钦载。
没别的原因,李钦载最近的变化太大,李勣一时竟已看不透这个孙儿。
所以他想再看看,看这位孙儿究竟有多大的变化,发明神臂弓究竟是一时偶得,还是韬光养晦厚积薄发的结果。
若李家在李勣之后,还能再出一位麒麟儿,家族基业之鼎盛,或许还能再延百十年。
但愿,这个曾经让全家失望甚至放弃的孙儿,能够痛改前非,大彻大悟。
晋时有个叫周处的人,少年时也是顽劣不堪,作恶多端,然而一朝悔悟,斩蛟除害,终成千古美名。
李勣很希望自己的这位孙儿也是唐朝的周处,蜕变之后,化身为人中龙凤,李勣于愿足矣。
…………
书房外,李钦载转身之后,表情有些无奈。
无奈的是,他其实并不想无休无止地卷入这些所谓上层权贵的争斗中。
发明神臂弓是为了脱罪,也是为了脱身,他想过的生活不是勾心斗角,而是混吃等死。
前世当社畜朝九晚九,累得不如狗,这辈子凭什么还要那么辛苦跟这个斗跟那个争?
老天让自己穿越来唐朝,不就是可怜自己前世的辛苦,才让自己过来享今世的清福吗?
太平盛世,理应享太平。
勾心斗角什么的,偏题了!
犹豫半晌,李钦载暗暗决定,办完这件事就告老还乡。
至于还哪个乡,这事儿不急,总之要还乡。找个风景幽美的地方与世无争,混吃等死过完这辈子。
突然间,李钦载与前世童话世界里的邪恶女巫共情了。
她们避开人烟,搬入丛林独自生活,如果有人闯进来打扰她们,就把那些人杀掉……
多么美好的一生。
李钦载如今也无比向往这种生活。
嗯,再娶个婆姨,盘亮条顺的,屁股大的,能持家的,能狠下心跟自己共谋共犯,夫妻联手杀掉打扰自己平静生活的……
对了,打死不找公主,后人说“脏唐脏唐”,大半是唐朝的公主们赚出来的名声。
做了半天心理建设后,李钦载的心情渐渐恢复了平和。
接下来把那个撺掇自己偷白玉飞马的混蛋揪出来,然后狠狠教他做人,这件事便了结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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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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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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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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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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