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嘉佑嬉事贴吧>第两百章 心剑
  大堂内,诸葛绥明大声叫嚣:“天子无道,择圣君而辅之!”

  他挑衅的看着卢仚,冷笑道:“大胤开国之初,我文教先贤,就是如此,选中了大胤太祖辅之得了天下。如今天子无道,就连白山长这等在世圣人都……”

  卢仚打断了诸葛绥明的话。

  他操起公案上的砚台,直接砸了下去,命中了诸葛绥明的面颊,将他打倒在地,满口大牙喷了大半出来。

  诸葛绥明满脸是血,他躺在地上抽抽着,嘴里不断发出瘆人的‘嘎嘎’笑声。

  卢仚摇头,他不擅长和这些文教臣子嚼嘴皮子。

  他心知肚明,自己做个文抄公,还是合格的,但是引经据典的和这些文教臣子讲道理……他是讲不过的。

  没办法,上辈子的学问加上这辈子的学识,再翻个跟头,也不可能和诸葛绥明他们这种真正的文教高手相提并论。

  但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没听说过用一张嘴,能将江山社稷给吹散的。

  “拖下去,斩了,将脑袋炮制好,快马送回镐京。”卢仚挥了挥手:“按大胤律,杀他满门,传信天下,以警不臣。”

  诸葛绥明猛地瞪大了眼睛,他挣扎着,双臂艰难的撑起了身体,嘴里含含糊糊的嘟囔着什么‘刑不上士大夫’之类的话。

  卢仚一挥手,一队亲卫冲了上来,七手八脚的将诸葛绥明,连带着和他一起躲藏被抓的城防军将领一并拖了下去。

  很快,外面就传来一阵惨嚎。

  血淋淋的首级送了上来,卢仚一挥手,让亲卫将首级送下去炮制保存,更让行军主簿将这里的对话一五一十的记载了下来,用最快的速度,连同诸葛绥明的脑袋一起送回镐京。

  白长空做了这么多年国子监副山长,他的门生弟子遍布朝堂和地方。

  如果他的门人弟子中,多几个像邬州牧这样的人,多几个像邬州牧的儿子这样的人……啧啧,大胤的江山,真的会有麻烦了。

  不过,这种事情,就让朝堂上的大人们去操心吧。

  “真没道理,白长空这样的人,居然会有这样的孝顺学生,不惜身败名裂、满门抄斩的为他讨公道?”卢仚摇头苦笑:“这上哪里说道理去?就白长空他们一家子……死有余辜呢!”

  思忖了一阵,卢仚喃喃道:“说不定,很多人已经将白长空全家的死,硬扣在了我的头上。我的名声,怕是要臭大街了……这可不行。”

  “虽然我对名声,不怎么看重。但是,也不能真个举世皆敌。”

  “放在往日倒也无妨,名声臭点,臭点,谁能耐我何?但是如今大争之世,名声太臭,如果碰到哪位打抱不平的世外高人,啧!”

  卢仚想起了青柚三女。

  她们不就是典型的隐世门阀,世外高人么?

  还好自己趁着三女初出茅庐,只是三只小菜鸟的时候,很顺利的和她们交好了。

  但是万一,再有那种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听说了自己的恶名,冲上来莫名给自己一剑呢?

  卢仚的脖颈有点发寒。

  他很严肃的看向了鱼癫虎:“记住了,从今天起,每天早中晚都要提醒我,吟诗作赋,做文章……本公,要做一个举世闻名的大文豪,让天下人都知道,我天阳公卢仚,是一个有才学的正人君子!”

  鱼癫虎一脸懵懂的看着卢仚。

  吟诗作赋,做文章?

  可是您正提调大军,征伐不臣呢?这吟诗作赋什么的,不是应该太平时节才做么?

  卢仚又叮嘱道:“挑选一支精锐的传令兵,每隔三五天,我做出来的诗词歌赋,用最快的速度传回镐京,交给阿虎,让他找人为我刊印后,传遍天下。记住了,这事情关系着身家性命,可万万不能耽搁了。”

  鱼癫虎更是一脑壳雾水的看着卢仚。

  但是见到卢仚说得认真,鱼癫虎不敢怠慢,急忙应承了下来。

  他急匆匆的跑出大堂,跑去羽林军中,精挑细选那些坐骑跑得最快,身手最强的精锐,将他们编成了一支三百人的小队,专门负责往镐京传递卢仚的文稿。

  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邬州城内,几条主要大街上,一队队豹突骑游骑往来巡弋,弹压不法。

  随军的军法官,带着大队人马以及行军主薄等文官,正拿着账本、地契,在邬州城的几个主要坊市内,查抄各项产业。

  邬州牧、邬州征讨使以下,但凡牵扯到这次叛乱中的所有官员,他们的家产全部被查封,事后或者归入官中,或者拿出来拍卖,这些事情,大概要等朝堂任命的新的官员到任了,再由他们来负责。

  但是这些官员,以及和他们有牵扯的那些富商、地主等等。

  他们的不动产只是封存,而那些浮财,按照大胤军中的潜规则,五成浮财会直接由卢仚麾下的讨伐军分配,剩下的五成缴获,将上缴国库。

  诸葛绥明等官员,以及和他们有牵扯的那些倒霉蛋,他们几乎占据了邬州城七成以上赚钱的行当,城外的良田更是数以千万亩计。

  他们积攒的浮财,是一笔天文数字,负责查抄的军官们,一个个笑得嘴巴都合不拢了。

  这一笔缴获,只要分配下去,起码相当于所有官兵十年以上的薪俸。

  邬州城,中心城区,一条宽有两里的大江蜿蜒流过,一座高有十三城的‘春江楼’正坐落在江岸的突出部位,三面环水,一面比邻城中的主干道,风景优美,地理位置极佳,这是邬州城内排名第一的奢华酒楼。

  春江楼,最顶楼,撤掉了所有的隔断,楼顶就中心位置摆放几张桌子,卢仚做东,正在款待羽林军、东征军团的一众高级将领。

  而最重要的主宾,自然是在白天的攻城战中,表现出了非人实力的青柚三女。

  卢仚的讨伐大军中,好些将领对于卢仚身边的青柚三女,原本心中很有点不以为然——三个娇滴滴的小丫头,怕是连一把砍刀都提不起来,她们跟着大军,能有什么用?

  甚至豹突骑的好些将领,都在心中腹诽,搞不好这三女,就和卢仚有某些不正常的关系。

  但是白日攻城,三女放出青鳞剑一通施为,虽然没怎么斩杀守军,却是讨伐大军顺利登城的最大功臣,如果不是她们的剑光掩护,讨伐大军起码也要付出上万人的代价,才有可能登临城头。

  三女坐在主宾位置,一名名身穿劲装的魁梧大汉毕恭毕敬的逐个敬酒。琇書蛧

  这些军中将领,个个都是粗人,倒也说不出什么好听的话来。

  他们不会说话,也就一个个很爽直的不多废话。

  他们逐个走到青柚三女面前,毕恭毕敬的向三女敬酒,三女只是喝了一小杯,他们就连干三大海碗烈酒,然后用力的拍打着胸膛,赌咒发誓以后三女但有所吩咐,他们无不从命!

  三女出身青鳞剑阁,这是在天地灵机崩碎之后,销声匿迹、隐身世外不知道多少年的剑修家族。

  她们从小生活在远离红尘,毫无烟火气的世外桃源中,何曾见过这些将领的做派?

  作为以神御剑一道的剑修,她们的剑心通明,对人心善恶的感知力极强。

  她们能感应到这些将领毫无杂质的热诚,甚至对她们有一点点隐隐的敬畏!

  三女喜笑颜开,端着小酒杯和这些粗豪的将领连连碰杯,酒喝的急了,小脸蛋都泛起了一片红晕。

  卢仚穿着宽松的便服,笑呵呵的端着海碗,同样一口一口的陪着酒,只觉心中快慰,自己追求的人生,莫过于此。

  大口喝酒,大块吃肉,无忧无虑,享受人生。

  这样的快活日子啊,一千年太短,目光再放高一点,一万年如何?

  突破烈火境,寿命已达八百,一千年真是太短了!

  此情此景,当高歌一曲啊!

  卢仚放下海碗,用力鼓掌大笑:“三位姑娘,诸君,今日大战,我等成功,又有如此春夜美景,美酒豪情,本公当诵一诗,还请品鉴。”

  站起身来,卢仚背着手,绕着顶楼转了一圈,然后大声吟唱。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卢仚‘文抄公’光环一放,顶楼一片死寂。

  那些粗豪的将领也就罢了,就算是从小也算读了不少书的青柚三女,也被卢仚这首豪气四溢的,却又极其应景的诗词震得呆愣愣的。

  “好,好,好!”终究是鱼癫虎最早回过神来,他用力鼓掌,大声叫好:“公爷,这诗,果然好……我看啊,公爷您就算去做那劳什子国子监的山长,也是够格的!”

  一群将领纷纷回过神来。

  此情此景,不管如何,只管先叫好就是了!

  这诗好到哪里,他们是不懂的,但是这诗,让他们莫名的想要多喝几坛子老酒,这就证明,这诗好得不得了。

  那还等什么?

  举杯畅饮就是了!

  攻下叛乱的邬州城,斩杀这么多叛军、逆臣,一份军功已经到手。

  接下来,还有这么多浮财等着分配!

  升官,发财,人生得意啊!

  “喝!”一群将领纷纷举起海碗大声欢笑。

  ‘啪、啪、啪’,清脆的鼓掌声从楼下传来:“好诗,好诗……想不到,屠戮妇孺、辱没斯文的天阳公,还有如此才情!”

  “可惜,可惜,越是文武双全,越是为祸甚烈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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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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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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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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