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为农耕民族,历朝历代都对北方的游牧民族颇为头疼,中华上下数千年的历史,若以一言概之,便是农耕民族世世代代抵抗游牧民族入侵的历史。
强悍如太宗李世民者,在大唐刚立国时,面对突厥的进犯也是焦头烂额,当时的突厥人几乎已打到大唐的国都长安了,李世民不得不在渭水边与突厥人签下了妥协的条约,史称“渭水之盟”。
这件事一直被李世民认为是生平最大之耻辱,直到数年后,李靖率军北击突厥,将突厥人打得狼狈逃窜,大唐北方已定,才算一雪李世民之耻。
由此可见,游牧民族的战力确实不容小觑,连李世民都头疼,甚至不得不妥协的民族,李钦载不认为自己比李世民强。
月夜下,地面的震感越来越清晰,远处传来了隆隆的马蹄声,还未见敌军身影,便已感觉到这支兵马是何等的无坚不摧。
在刘仁愿的指挥下,将士们在距离地雷场两百步外列阵,所有人都紧张地握紧了手中的三眼铳,眼神凝重地盯着远处。
从东征以来,唐军将士倚仗犀利的火器,每战基本都是顺风仗,获胜没有太大的悬念。
然而今日此刻,才是考验唐军真正战力的时候。他们面对的敌人无比骁勇,又有着骑兵的天生优势,而五千唐军全是步军,无论人数还是兵种都不如敌军,可以肯定,今日必是一场恶战。
李钦载神情冷峻地立于中军,盯着远处已渐渐出现身影的骑兵。
漆黑的夜色下,这支骑兵井然有序地摆出了冲锋的阵型,前方是由百十人组成的锥尖,然后侧翼如翅膀般展开,如果从上空看去,他们的阵型形状像一柄出鞘的利剑,正在狠狠地刺向唐军。
李钦载抿紧了唇,仍不发一语,他已将指挥权交给了刘仁愿,那么他便不会胡乱干预刘仁愿的指挥。
中军阵内,冯肃等部曲们手上没有兵器,而是人人手执一面铁盾,将李钦载团团围在中间,紧张地注视着远处的动静。
李钦载瞥了他们一眼,道:“你们不必如此紧张,除非前阵被破了,否则敌军的箭射不到中军阵内。”
冯肃摇头,严肃地道:“五少郎,莫小看敌军的箭,北方的靺鞨人和奚族人常年生活在森林和草原之中,他们谋生就是靠游猎。”
“这些人从幼年时便要练习箭术,军中的神射手多如繁星,可拉五石弓的力大之辈也不在少数,您虽在中军阵内,却也不能防。”
旁边仍举着帅旗的郑三郎不服了,瓮声瓮气道:“拉五石弓也不见得是什么力大之辈,我能拉八石呢。”
冯肃笑骂道:“憨货,现在是比力气的时候吗?好好举着旗,这是咱家五少郎的威信和面子,帅旗若倒,军心就散了。”
郑三郎立马挺直了身躯,将帅旗举得更高。
“头儿放心,就算我被千刀万剐了,也保证帅旗立得稳稳的。”郑三郎咧嘴笑道。
郑三郎的身后背着一柄硕大的陌刀,人虽然被陌刀营开除了,但郑三郎却喜欢使陌刀,这种又沉又长的大家伙很适合他这种力大之士,挥舞起来如横扫千军。
远处,敌军数千骑兵在行走中已列阵完毕,在敌将的大喝声中,骑兵突然加快了速度,隔着两里远便开始全力发起了冲锋。
兵马大约三千余人,李钦载估计是敌军的前锋部队。
三千人的冲锋却气势惊人,给人一种碾压一切的畏惧感,在这样的军队冲锋下,没人能抵挡他们的凌厉一击。
全力策马冲锋之下,顷刻间便离唐军越来越近。
将士们的神情愈发凝重,手中的三眼铳握得更紧了。
刘仁愿艰难地吞了口口水,表情逐渐狰狞起来,放声厉喝道:“前阵瞄准,中军准备!”
将士们虽然紧张,但仍有条不紊地执行,镇定地迅速站在自己该站的位置上,静静地等待两军激烈碰撞的那一刻。
李钦载死死地盯着敌军的距离,从五百步,到三百步,最后两百步……
轰!
地动山摇,天地变色。
敌军前锋的战马终于踩上了两百步外埋设的地雷。
而且由于敌军冲锋的阵型太密集,地雷爆炸后达到了最佳的杀敌效果,方圆两丈的爆炸半径,几乎没有浪费。
无数敌军猝不及防之下被炸得支离破碎,漫天血雨伴随着各种残肢断臂,落在活着的敌军将士身上。
敌军将士惊恐地勒马,像一群无头的苍蝇四处乱转,仓惶之下又有人踩上了地雷,又是一阵惊天巨响。
就那么一瞬间,三千敌军前锋几乎被折损了一半,而此时,他们甚至还没与唐军正面交上手。
一股对未知的恐惧迅速在敌军中蔓延。
从将领到普通将士,没人知道为何兄弟们无端端被突然炸成了碎片,没人知道是什么东西爆炸了,他们更害怕的是,前方这段两百步的距离里,究竟还藏着多少即将爆炸的东西。
简直是神物,如同天神降下的天罚,在他们即将冲散唐军阵列的时候,天罚降临,无可逃避。
人类面对未知的事物时,首先第一个念头便是恐惧,其次才会慢慢克服恐惧去了解未知的事物。
一连串爆炸后,敌军将领不仅自己恐惧,而且他发现麾下将士的军心已乱,人数也只剩下了一半,这样的情势下,继续冲锋无疑是非常不理智的。
又惊又惧地看了看两百步外的唐军阵列,将领狠狠一挥马鞭,大声呵斥了几句,然后拨转马头便领着麾下将士撤退。
见敌军撤退,唐军将士们没有欢呼胜利,他们很清楚,距离胜利还早得很,眼前的这一拨敌军不过是一支前锋而已。
真正的恶战是在敌军主力到来之后,而那时,地雷已被引爆得差不多了,唐军将士必须与敌军当面交战。m.xiumb.com
会有很多袍泽死去,而他们,必须像钉子一样,死死钉在这片土地上,半步不能退。
…………
辱夷城内。
薛讷,莫恩俊和几名手下牵着几匹马,正悠闲地在城中的集市上穿梭。
马是薛讷半路上买来的,运气好遇到一支不怕死的商队,这等兵凶战危的关头。仍有商人甘冒风险满载货物,在城池之间来往,贱买贵卖。
风浪越大,鱼越贵。
商人很清楚这个道理,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生命安危算什么?错过赚钱的大好机会才是遗憾终生。
而薛讷,正愁没法混进辱夷城,半路上遇到这支商队后,立马有了灵感。
在倭国和百济都狠狠发了一笔的薛大公子,自然是财大气粗,大手一挥,这支商队的马和马上的货物他全买下了。
就是这么豪横,不答应就加价,加到你答应为止,会有人跟钱过不去吗?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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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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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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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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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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