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李治你别怂笔趣阁>第七十三章 你不准吃
  安慰从霜也好,安慰自己也好,崔婕越说越觉得自己的分析是正确的,是冷静且睿智的,是闪烁人类智慧光芒的。

  这个年代虽然没有概率学这门学科,但崔婕无疑觉得自己的概率学已经很精通了。

  李家那么多口人,又有那么多庄子。

  随机分配的话,甘井庄恰好轮到那个纨绔子的几率实在太小了。

  “姑娘,可李家来的是别人,也不是好事,若认出咱们来……”从霜期期艾艾道。

  崔婕笃定地道:“是别人也无妨,李家没人见过咱们,当年结亲时也是双方长辈见过面。”

  “咱们不能走,本来没事的,若突然跑掉了,反而更惹李家人怀疑,从今日起,咱们用化名,就说……嗯,就说是从北方逃难来的。”

  从霜迟疑道:“这样……可以吗?”

  “可以!我打听过了,今年北方铁勒九姓频频犯边,屠戮大唐边民,咱们就是北方的边民,家破人亡,唯剩我们姐妹相依为命,一路逃到这里。”

  “从今日起,你我祖籍便在榆林郡,我叫‘瑾瑜’,你叫‘瑾秀’,你我姓周,是亲姐妹。”

  从霜默默念叨了几遍新名字,小脸儿一垮,道:“姑娘,这名字好难记呀,为何不取个简单点的,比如你叫‘大囡’,奴婢叫‘小囡’……”

  崔婕白了她一眼,道:“你好好记住新名字,什么大囡小囡的,听着太随意了,左右不过是个化名,暂时一用罢了。待咱们攒够了钱,便马上逃离李家的魔窟!”

  从霜用力点头,然后继续默记新名字,反反复复嘴里念叨个不停。

  崔婕坐下来,镇定地做起了绣活儿,脑子里却仍在思考刚刚编出来的身世和名字有没有漏洞。

  思来想去,崔婕觉得已天衣无缝,不由为自己的随机应变能力默默点了个赞……

  “从霜,我算了算,咱们现在攒的钱才二十多文,若能攒到一百文,便足够咱们离开庄子了,先逃到长安城,若有追兵,咱们便南下入蜀,若长安城无追兵,咱们不妨在长安再住些日子,继续攒钱。”

  从霜嗯了一声,但又迟疑道:“可是,姑娘,难道咱们一辈子都这样逃下去吗?”

  崔婕手上的动作一顿,俏脸浮起几许愁意,叹道:“逃一辈子也比嫁给那个臭名昭著的纨绔强吧?”

  “我若嫁给他,以他的秉性,说不定每日都要被他欺辱打骂,我绝不会让自己的一生过得如此凄惨。”

  …………

  离秋收还有几日,李家别院的管事和下人们已经开始准备仪式了。

  府里都忙,唯独李钦载最清闲,当然,还有一个荞儿。

  作为主家少郎君,李钦载当然不会参与准备仪式的各种琐事,这不符合他的人设。

  秋日的阳光晒在身上懒洋洋的,李钦载是第一次来古代的农村。

  大好时光,随便蹉跎。

  躺在院子里晒太阳这种活动不必急于一时,李钦载决定带荞儿在庄子里逛逛,领略一下古代的田园风光。

  父子二人牵着手走出别院,刘阿四不放心,亲自带了几名部曲跟随。

  李钦载倒是不担心自己的安危,来到这个世界他基本上没与人结仇,也不是什么左右朝局国运的宰相大官儿,实在没必要如此紧张地保护他。

  于是李钦载挥退了保护他的部曲,唯有父子二人在田垄陌间慢悠悠地散步闲逛。

  一路上也看到不少庄子里的农户们,农户们穿着粗布衣裳,扛着农具三五成群,脸上洋溢着喜悦的笑容。

  今年地里的收成显而易见很不错,交了主家的租子后,应该还能剩余不少。

  农户们都在悄悄地琢磨秋收后的花用,去县城给家里的婆娘买两尺素布,给娃儿买几斤肉解馋,听说城里酒肆卖的酒不错,比自家酿的醪糟霸道,也可以考虑打两斤尝尝鲜……

  小小的算计,小小的理想,对日子并不宽裕的农户们来说,已是难得的奢侈了。

  不为填饱肚子发愁,便是天大的幸福。

  农户们很知足,贫苦的人只要一丝丝甜,便能填满他们半生的苦。

  庄子里到处洋溢着丰收的喜悦,随处可听到农户们放声的大笑。

  婆娘们聚在一起东家长西家短,年幼的孩子四处乱跑,被婆娘拎起来一顿揍,揍完扔一边,孩子咧嘴哭了半晌后,便收起了哭声,继续没心没肺到处乱跑乱叫。

  李钦载嘴角带笑,牵着荞儿缓缓走在庄子里。

  一切都很新奇,也很欣然,明明是秋天,他却闻到了春天的味道,那是万物复苏的生机。

  见李钦载和荞儿走近,农户们顿时噤若寒蝉,默默地退让一旁,垂头让父子二人过去。

  农户们虽然不认识父子二人,但从二人的衣着上能看出,这是富贵人家,庄子里唯一的富贵人家便是李家别院,而且庄子里有大半的农户都是李家的食邑。

  简单的推理一下,农户们便知道了李钦载的身份。

  必然是长安的主家来人了,虽不知姓名,但必然是老国公爷的亲属,如假包换的贵人,可不敢犯驾。

  李钦载和荞儿走了一阵后,才慢慢发觉,自己父子好像被农户们孤立了。

  原本三五成群聚在一起谈笑风生的农户们,一见他们走近便自动熄火,瞬间寂静,每个人表情恭敬,退避三舍。

  李钦载苦笑,在这个阶级森严的年代,与农户们平等聊天恐怕没那么容易。

  “咱们去河边转转吧。”李钦载颇为无趣地道。

  既然没人敢搭理,李钦载也不能死皮赖脸往农户人群里凑。索性找个没人的河边散散心。

  荞儿用力点头,神情很欢喜,看得出他很喜欢这个庄子,相比之下,长安城的国公府似乎令他有些不自在。

  甘井庄正好在渭水边,渭水是黄河的最大支流,早年间这片村庄便是依渭水而建的。

  庄子东头村口便是著名的渭水,李钦载和荞儿很快来到渭水河边。

  此处的水流很平缓,而且河面很宽,像一片静止的湖泊。

  水面波光粼粼,秋风拂过,泛起圈圈涟漪。

  父子俩站在河边,李钦载深深吸了口气,叹道:“秋高气爽,青山绿水,此乐何极。”

  荞儿不解地道:“父亲大人所言何意?”

  李钦载瞥了一眼圈圈涟漪的河面,道:“意思就是,如此清闲无忧的天气里,咱们应该抓几条鱼,就在岸边烤着吃。”

  荞儿两眼一亮,用力点头:“嗯嗯!烤鱼吃!”

  左右环视一圈,李钦载道:“抓鱼需要工具,烤鱼也需要调料,咱们先回别院准备东西,然后再来抓鱼。”

  荞儿兴奋点头,看样子似乎有点蹦起来雀跃的意思,碍于以前的教养,努力忍住了,只是小脸已高兴得涨红了。

  不敢把荞儿独自留在河边,孩子通常管不住自己,万一掉进河里就出大事了。

  于是李钦载牵着荞儿往回走。

  半个时辰后,东西都准备好了,父子二人再次来到河边。

  抓鱼的工具有渔网和渔兜,有桶,还有一堆调料,甚至还带了一些引火的枯草和木炭。

  抓鱼的过程并不复杂,用河边的湿土垒了个小窝,放开缺口引入河水,窝里面放了一些醪糟,没多久便有几条鱼儿游了进来。

  不得不赞叹如今的生态环境,真的是山清水秀鱼肥。

  四五条鱼被李钦载眼疾手快扔进桶里,荞儿在一旁兴奋地拍手大笑。

  “父亲大人,生火,生火!”

  李钦载笑着看了他一眼,还好,几年严厉的教养并没有磨灭孩子的天性,此刻的他,终于有了几分幼童该有的样子了。m.χIùmЬ.CǒM

  剖鱼,生火,烤鱼,李钦载手法熟练地操持,荞儿围着他上蹿下跳,高兴得不行。

  岸边临时搭起的简易土炉里炭火通红,鱼儿被串在树枝上,洒上调料,一阵浓浓的香味四散开来。

  没多久,烤鱼熟了,李钦载递给荞儿一条,不放心地道:“烤鱼有刺,你吃鱼会不会吐刺?”

  荞儿自信地一笑:“我在阿婆家时也吃过鱼的,会吐刺,从来没卡过喉咙。”

  李钦载这才放心地把烤鱼递给他,又叮嘱道:“吃肚皮上的肉就好,那里刺少肉嫩,别的地方的肉太厚,也不易入味,就不必吃了。”

  荞儿点头,然后嗷呜一口,咬到鱼儿背部的肉,最厚刺最多的那一块。

  李钦载叹气,真是一点都没听进去啊……

  不过见荞儿吐刺很熟练,一口鱼肉在嘴里鼓捣半天才咽下,李钦载渐渐放心了,看来他说的是真话,吃鱼吐刺不是问题。

  孩子吃得开心,李钦载却突然觉得肚子有点阵痛。

  啧,长安渭南相隔不过百余里,难道也有水土不服的毛病?

  扭头四顾,李钦载找准了一个地方,然后摸了摸荞儿的头,道:“为父我去办点关于出口的重要业务,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

  荞儿忙着吃鱼,敷衍地点头应了。

  李钦载指了指河面,严厉地道:“绝对不准靠近河边,我就在不远处盯着你,若敢靠近,我会很生气,非常生气。”

  荞儿放下烤鱼,认真地道:“父亲大人放心,荞儿不会水,阿婆教过的,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荞儿绝不会靠近河边。”

  李钦载这才转身离开,也不敢离开太远,找了个相隔十余丈的草丛,拨开草丛,能随时看到荞儿瘦小的身影,李钦载这才放心蹲了下去,开始办重要业务。

  荞儿吃得很开心。

  准备时间不足,烤鱼的味道其实只能算尚可,但野外捉鱼烤鱼这件事,对荞儿来说算是头一次,所以烤鱼吃起来格外的香。

  独自一人吭哧吭哧,不知不觉吃了两条鱼。

  荞儿犹豫地看了看烤炉上剩下的三条鱼,决定不吃了,留给李钦载。

  正在这时,却听到一道陌生的女声从身后传来。

  “你在吃什么?好香呀!”

  荞儿回头,见一位十五六岁梳着双丫髻的姑娘正盯着烤炉上的鱼,眼中露出馋色。

  “小家伙,吃不完的给我吃好不好?”馋得不行的小姑娘笑眯眯地乞求道。

  荞儿小脸儿一板,起身伸展双臂,像只护食的小母鸡,拦在小姑娘身前。

  “不行!剩下的鱼是父亲大人的,你不准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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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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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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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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