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今日本身就是官僚化的体制内入职过场,又不是什么真的闯三关上五楼的,无论如何,不可能接受什么‘尊卑’的张行绝不至于为此感激涕零。
或者更直接一点,出了门,领了钱,上了路,这人就满脑子都是买什么马了。
一匹马,尤其是一匹好马,价值不菲,寻常人家但有一匹好马,便是半份家业……真的是半份家业,一匹好马的市价是多少呢?
三十匹绢,或者六十贯钱,而现在入了张行腰包,乃是按照最新市价置换的三十六两白银,图的是方便携带和保值。
而张行来到东都一月,在冯庸和青鱼帮那里薅了许多羊毛,加一起也不过是十三两白银和十多贯闲钱,也就是吃一下锦衣巡骑特有的工作福利,才能获得一匹属于自己的好马。
说到底,不是谁都是白有思那种顶级贵族,可以那般大手大脚。
从岛上往东,越过三个坊,便是著名的东都北市……北市位于洛阳县正中,与河南县的南市交相辉映,也各有不同。
南市占地面积极大,相当于四个坊,里面商家足足四五千家,属于日常经营,能想到的东西都有卖,而只有一个坊大小的北市主要还是奢侈品与大宗交易,比如香料、彩帛之类。
至于牛马,其实也属于高端货物,但因为货物的特殊性,一般是养在北市东北的殖业坊内,然后在北市东北角专门设立一个牛马行,等要交易时来这里报税。
“两位官人是要买马?”
“两位官人来我家,来我家,我家的马是西北的,巫人隔着沙漠送来的,个个都是高头大马!”
“两位官人别听他的,西北的马都是样子货,靖安台的官人们都还是喜欢我们家的北荒马,结识耐用,好养活,活得长……”
刚一抵达北市牛马行,便有一群半大小子蜂拥而上,一面招揽生意一面相互推搡,却无一人真的挨到张行与秦宝身边,俨然是熟门熟路,知晓这是靖安台的锦衣巡骑来买马,只想赚个五文引路钱。
张行回头去看秦宝。
秦宝也只是一摊手:“放心,他们都晓得利害,背后的牛马行也都是长久生意,不会有人为一匹马坏了名头、惹上靖安台的……只按照咱们路上说的,你看自己喜好,定下哪一类就好,剩下我替张兄来挑。”
“那就按之前说的……北地马!”张行情知自己是个门外汉,只能选个机型,便干脆一咬牙做了说法。
“我就猜到你要家乡的马。”秦宝笑道。“就算是忘了事,也必然是骑惯了的,就好像使弩使大刀使地那般利索。”
张行连连摇头……他哪是什么家乡不家乡,无外乎是他这个身体虽然明显会骑马,但骑马本身毕竟是个技术活,而且考验心态,与其追求刺激,不如整个稳妥的来。
然而,虽然定了是结实耐用好养活的北地马,可一路挑下来却并不顺利——秦宝是个懂行的,可按照这个行家的说法,但凡摆在明面上的好马,早就被牛马行主人选下来定给城里的王公贵族了,剩下的马倒不是说不行,却不免显得他秦二郎白陪着兄弟来了一趟。
就这样,连挑了四五家,始终寻不到能和秦二郎自己那匹黄骠马相提并论的北地好马,甚至眼睁睁看着一匹乌云盖雪被其他人先一步牵走,不免愈发焦躁,而张行反而不好劝的,只好朝卖家使眼色。
牛马行的掌柜又不是北市那些招客小哥,本身未必多看中这单匹马的生意,只是不好得罪锦衣巡骑罢了,此时见到正主在背后使眼色,心里会意,却是稍作踌躇之态,然后拱手来对秦二郎:
“这位官人……时候不早,官人若是真有心想捡个漏,那老朽大胆指个地方与二位,若是那里没有,明日再来,或者回来选一个好口岁的北地马,我给两位官人赠送一套马鞍便是……都是无妨的。”
秦宝一时诧异:“还有别处牛马行?”
“那倒不是。”掌柜摇头道。“是鬼市,白天开的鬼市,就在北市西南时邑坊里的野巷子,蒋老大看着的场子,换成别人,我真不敢指,但两位是靖安台的大爷,而且您这位官人又是懂行的,才敢冒险一指……若是二位愿意去,我让我家小子给二位引个路,两位虽是锦衣,但白天老老实实去做交易,想来也无妨的。”
秦宝稍作踌躇,立即点头。
那掌柜也立即回头,去喊自己儿子。
“什么是鬼市。”倒是张行,此时反而来了兴趣……他是真不知道。“跟修行有关系吗?全是江湖人士装神弄鬼那种,可有天材地宝?”
“就是私市,哪来江湖人士?”
秦宝微微皱眉,低声以对。“国家法度严密……住处在坊里,交易在街市,但坊外大街和东都三市也要应时而闭,好像税金也挺重,坊内倒是能稍微避税,也可以随时交易,但偏偏坊墙围住,注定不能货物齐全……所以,金吾卫少的南城,常有人夜间在泄水道里做生意,即便如此,为怕被检举,也常常要戴着面具或是脸上涂灰,夜中、泄水道里、人人遮蔽,免不了以次充好和强买强卖之事,甚至动辄斗殴打杀,说是鬼市,倒也算是妥帖……这北城也有,却是长见识了。”
张行即刻醒悟,这事说好听点,是‘制度跟不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经济生活需求’,说难听点,叫‘苛政猛于鬼’。
而无论如何,都算是自己认知范畴里的玩意了。
出乎意料,那牛马行掌柜的儿子才十八九岁,居然正在读书,被喊了两句,从自家马棚后面钻出来,先被父亲呵斥,还威胁要撕书,只能低头强笑,将书塞入怀中,然后快步来到二人跟前,随即文绉绉一礼:“小可阎庆,见过两位官人……小可这就带两位过去。”
张行眼睛尖利,一眼看到是一本简装版的《白帝春秋》,不由心生好感,当即指点:
“这么年轻,不要老看这些官修史书,有时间读读一些名著小说,那才是养文华气质的。”
阎庆一面在前领路一面压低声音尴尬回复:“也不怕两位笑话,我一个牛马行家里的出身,小时家里只有四五匹马那种,只能给人代养糊口,免不了要早起夜起的,委实错过了修行入门的最好时机,现在家里好了一些,再看看书,并不是指望什么文化,乃是要借着着零碎时间读点经史,然后看看能不能考个科举,再掏点钱,换个吏员做……”
张行当即恍然。
且说,这个世界,自从青帝爷教化诸族,铺陈文明开始,便有文字传下,距今已八千载。虽然前期文明发展极慢,更有诸族混战,打到天昏地暗,硬生生逼出来黑帝、赤帝、白帝这几位狠角色出来证了至尊,但孬好人口基数摆在这里,还有懂行的神仙管着,所以文化传播还是很被重视的。
到了眼下,既有几位至尊和座下神君亲自传下的经典;等王朝更迭起来,也有官修史书的成例;再往后,文风积累起来,更不免有偶然冒出来的文华大家搞出来一些好文章、好书本……之前几百年形成了以《女主郦月传》为代表的小说时文风潮,便是一时之文华所在。
最起码在张行看来,这个世界的文学水平,还是达到了某个特定封建文化水平层次的。
但怎么说呢,神仙和龙摆在那里,门阀与军事贵族客观存在,再加上是边缘莽荒地区文教难兴,还免不了真气修行这套‘正途’……故此,虽然先帝爷首创了科举制度,但一则没有被社会公认,二则本身也不健全,到了目下,基本上还是靠贵人看了卷子赏识那种路子,否则便是勉强过了,也只能去做个基层吏员。
也就是像阎庆这种出身低微没有门路,然后本身又没有修行的人,偏偏又不甘寂寞,才会想着去走这条路。
当然了,张行心知肚明,大哥别笑二哥,别看他跟秦宝修行到了第五条正脉,人人喊一声官人,但此刻锦衣行天街上,本质上还是被大贵族白有思给看中了、抬举了。
如此而已。
想到这里,张行心中复又微微凛然,然后本能反思起来,只觉得自己这些天有些得意忘形了。
不过,转念一想,自己之所以得意,却并非是升了官、转了职,待遇更好。乃是说,自己当日纠结之下,咬牙冒险选择锄强扶弱,往上,得到了白有思的认可,换了眼下这身锦衣;往下得到了包括刘坊主和秦宝这种明白人和老实人的尊重;中间,自己也算是快意恩仇,报了那对夫妇图谋自己的怨仇,这才会不觉有些飘飘然和恣意起来。
这么一想的话,张行内心稍作收敛之余,却又坦然起来——自家做了好事,干了自己都佩服的举止,凭什么不能昂然自若?
种种心思,不过是转念而已。
前面带路的牛马行家生子阎庆是个妥当人物,沿途说笑,不卑不亢,既有市井狡猾,又有读书人的两分气度,委实让人心生好感,却是丝毫不知道,自己读书想科举这种事情,已经引得身后一名锦衣巡骑一路上脑子转了不知道多少圈。
“两位官人,就是此处了。”
拐入北市东南的时邑坊不久,阎庆忽的便止了步伐,只指着前面一个巷子说话。“我家是正经的牛马行,不好当着蒋老大的人进去……两位官人自便,买不到合适的,也可回我家说话。”
秦宝当先颔首。
而张行却忽然郑重拱手,语出惊人,俨然是自顾自改了画风:“阁下是个好汉,而且是好学的好汉,将来必有成就。”
秦宝目瞪口呆。
那阎庆也惊愕一时,慌忙摆手:“可当不起官人大礼,更当不起好汉二字。”
言至此处,这阎庆顿了一顿,赶紧认真来说:“我不是客套,我读书看书里说,人立在世上,就好像龙盘在蛇旁,一眼就能看出来的,我都十八九岁了,看了好几年书,还只是个牛马行的帮衬,既没有两位官人这般勇力,又没有文华显露,哪里算是好汉呢?”
张行连忙摆手,昂然正色以对:“不是这样的,你没有被人分辨出来,是因为之前根本没有人正眼看你,而今日我和我兄弟认真看了你,便觉得你好学知礼,宛如幼龙头角峥嵘,与旁边的凡蛇不是一回事……你不必自谦了!”
秦宝听得愈发目瞪口呆,而那阎庆却是眼圈一红,差点哭了出来,显然是生平难得被人认可,激动起来。
“在下靖安台锦衣巡骑,北地张行,今日得见,实属有幸。”张行见到对方要失态,赶紧报上名字,郑重拱手而去。
“我乃登州秦宝。”秦宝也茫茫然拱了手,然后转身慌张张去追人。
一时只剩下那牛马行家的阎庆一边抹泪一边拱了手,然后掩面而去。
且不提阎庆如何,只说秦宝追上张行,在一些打手的迟疑顾盼中进入私市,忍不住当先来问:
“张兄,刚才你是、你是怎么……”
“怎么把人弄得热血沸腾,宛如古书里场景的?”张行面无表情,扭头反问。“然后又怎么一口认定人家是个好汉的?再然后你也想学?”
“不错。”秦二郎咬牙承认。
“这话往敷衍了说,便是你会相马,我会相人。”张行继续面无表情言道。“我一眼就看出那小子不是池中之物……你学不来的。”
“那往真心了说呢?”秦宝迫不及待。
“往真心了说,将来他不成好汉,这事会有人专门记住?反过来说,真成了好汉,岂不是我和他一起的造化?”张行停住脚步,眉毛一挑,摊手反问。“况且,不说什么以后将来,退一万步来讲,这么一个好学的孩子,结果却因为在市井中为人轻视,读个书,连他亲父都明显不理解他,却还在坚持,可见品性上是有说法的,那我反其道行之,认真鼓励一下怎么了?难道比中午那桶酸梅汤更费些功夫?
好学的孩子,就该鼓励!”
好像又学到了一些东西的秦宝竟然无话可说。
也就是此时,秦宝忽然怔住,然后立即转向,目光停留在远处一个小巷口前。张行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赫然见到一匹白棕相间的北地健马正蹬着蹄子,抬头来望自己。
随即,二人同时大喜过望,一起走将过去。
而当张行伸手挽住这匹一见钟情的北地花马时,秦宝却去伸手拽住了花马身后一匹半大马驹,马驹精瘦,白底黄斑、黑斑混杂,看起来像是个豹子纹,颌下还有个肉瘤子,长相堪称丑陋。
但不用秦宝说,张行也一瞬间便醒悟过来,这匹丑马才是真的神骏,因为就在秦宝去拽这匹马的时候,尚未触及,马毛便直接炸开,秦宝也愕然缩手,但此马丝毫不鸣,只是抖了抖身上毛,便重新立定。
张行已经猜到是怎么一回事了,这匹丑马居然将秦宝修行的定雷真气给引了出来。
“私市便宜,不还价……”就在这时,两匹马后面的巷子里,一名戴斗笠的人忽然出言。“两匹马一起,一百四十贯文。”
花马牙口正好,膘肥体壮,按规矩,标准市价六十贯,私市便宜,很可能是五十贯甚至更少。
换言之,人家卖马的人不是傻子,本身晓得另外那匹半大斑点丑马有说法,所以明明那么丑,还是个半大小子,就要价近乎于花马两倍。
秦宝闻言一时黯然,他的战马补贴早已经买了一匹黄骠马,便是察觉到神异,又如何有钱再买一匹马,还明摆着比寻常健马贵那么多。
“我这马也是迫不得已才卖。”斗笠客见状有些不耐。“本身很可能是龙种,本想赌一赌的……但它既吃肉又喝酒,不给就拆马棚,养到半大就彻底养不起,根本没那个钱财和力气去等它成年,赌他是真龙种了……你们若不买,我只好冒险牵到天街上,看看有没有达官贵人识货。”
“小心没遇到大贵人,先有中等的官吏、军伍看中,直接牵走不给钱。”张行一语道破对方的尴尬处境。“我们俩人都是外地来的穷光蛋,一百四十贯委实没有……花马不愁卖,你只说这斑点丑马多少钱?”
“八十五贯!”斗笠客顿了一顿,闷声回复。“不能再还价了。”
“八十贯,我全用白银,现在银子紧俏,合四十八两白银,我给你四十九两,团一团,想藏哪儿藏哪儿……如何?这是我所有的银子,剩下几个铜板,我也得给自己留点来吃饭。”张行一边算账一边努力来劝。
斗笠客压着斗笠看了看二人身上的锦衣与袖口刀,瓮声瓮气:“你们不是好相与的,我不跟你们一起去取钱……四十九两,得把现银拿这里来!”
“二郎,你骑马快,去牛马行那里借匹马,去我住处将放在床头褡裢里的十三两银子拿来,我就在此处等你。”张行毫不犹豫,回头低声吩咐。“速去速回。”
秦宝略显不舍地瞥了一眼那马,点点头,然后即刻转身而去。
秦宝既去,张行留在远处拽着马不动,只与卖家套话,但卖家既然得了准信,却是一声不吭……无奈何下,二人只能枯等。
果然,秦二郎到底可靠,抢在净街之前便带着银子疾驰回了时邑坊,随即,张行也不拖泥带水,直接当面数出三十六加十三,合计四十九两白银,也委实是他的绝大部分身家,直接交给对方,然后又经本地老大验了白银,收了一两抽水,便算是交易成功,牵着马走出了小巷。
“恭喜张兄得一龙驹。”一走出来,秦宝便拱手来恭喜,但眼神里的艳羡根本遮掩不住。
张行面无表情,只将缰绳往对方拱起的手上一缠,便反过来拱手:“恭喜秦二郎慧眼识马,得一龙驹,莫忘了,把我的黄骠马准时还我。”
秦宝瞬间便醒悟过来对方意思,本能便想推辞,因为两匹马的价值实在是相差太大……但缰绳在手,他一个爱马之人,居然一时舍不得。
半晌,才扭捏出几个字来:“莫非张兄觉得在下也是个好汉吗?”
张行闻言哈哈大笑,脑中早已经闪过无数恰当回复……有干脆点的:
秦二郎自然是个好汉,宝马正当配英雄!
也有往中心思想上靠的:
天下事以人为本,区区一马,在秦二郎面前算个什么呢?
类似的豪言,上个世界里整日键政键史的他能给捯饬出来一打,还不重样。
但思来想去,张行反而觉得无趣,故此,他只是点了点下巴,然后伸手拍了拍对方肩膀,便含笑来说:
“没别的意思,就是觉得二郎你这人不赖,能处!”
秦二郎是个内秀的,自然晓得对方是在打趣,不让自己对此事过于负担,便也随之一笑。但不知为何,等对方转过身去,虽然心里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却居然还是如那半大小子阎庆一般一时红了眼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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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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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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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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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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