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廷烨高声喊道,希望能够控制住部队,然而在炮火的攻击下,哪还有人听得他的口令。
士兵们一个个不是呆若木鸡,就是四散奔逃,有的以为通过自己的奔跑可以逃脱这样的炮击,可是刚冲出去几步,就被炮弹轰上了天。
可是顾廷烨高估了他麾下的士兵们,这些天武军的士兵们看似个头大,看似英勇,然而两三轮炮击后,早就被炸得人仰马翻。
换句话说,就是被炸傻了!
毕竟,啥人能扛住大炮的攻击。
实际上,三十门威远炮的威力并不大,一分钟下来之后不过也只打出了一百五十发炮弹。
威远炮虽然比当时北宋军所使用的大炮要厉害的多得多,但和现在的大炮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的,因此,造成的实际伤亡不超过一千人。
但造成的心理威慑绝对大。
眼见天武军已经大乱,苏夏号令举旗,开始突击。
一直隐蔽在两军侧翼,预先埋伏好的第三总队和第四总队发起了突击,以绝对优势兵力展开了围剿。wWW.ΧìǔΜЬ.CǒΜ
伏兵是从左右连个发动突击的,苏夏的意图很明显,要求部队尽量全歼,至少不能让他们逃脱出去。
在强大的炮火面前,飞扬跋扈的天武军尽管死伤不多,但已经彻底失去了战斗意志,失去了指挥,四散奔逃。
“举令旗,分割,拒不投降的,坚决击毙。”
作战之前,苏夏曾经严令各总队,宁可付出多一点伤亡,绝不允许有天武军的士兵逃脱出去,务求全歼敌人。
为了全歼天武军,苏夏动用了第一总队将近一半的兵力,骑兵旅一部、火力支援总队一部,第三(曾可达)、第六(孙立孙新)两个总队、共计近两万人,对五千人的天武军进行了包围分割。
顾廷烨站在队伍中的最前面,摇旗呐喊,他倒是颇有些贵族子弟的气魄,站在军中,巍然不动,身边围绕着耸立的大旗和围绕的卫兵和将校。
这要是在传统的作战之中,这样肯定是最佳的,敌人射来弓箭时,身边的卫兵和副将等不重要的人可以抵住飞来的箭弩,但是在火器时代,炮弹可不是吃素的。
顾廷烨那伙人站立的地方成为了炮火集中覆盖的地方。
作为火炮指挥的总队长官凌振,立刻举旗,口中默默有词:“目标正南偏西,距离八百尺,一发装填,准备,放!”
“咚咚咚!”
“轰……”
“将军小心。”
一名天武军的亲兵听到凌厉的炮弹声,想要上前护住顾廷烨。
但来不及了,十几发炮弹同时砸在了顾廷烨的身边。
猛烈的炮火之下,天武军很快战不能敌,炮战之中,可怜忠心耿耿的顾廷烨,在护国军猛烈的炮火之下,被当场炸死。
其余各部兵马因火炮阵法大惊,死伤惨重,一片混乱。
“放下武器,放下武器,跪地受缚,可免一死。”
天武军的士兵们喊着预先说好的口号,齐声高呼,让人不寒而栗。
苏夏并不想将这变为屠宰场,左右军中大部分都是京城中人,不愿投降,但当苏夏再次推出大炮时,大多都投降了。
以优势火力和优势兵力突击弱势火力和弱势兵力,岂能不胜?
这场战斗大概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天武军这帮“精神小伙”大多都被吓傻了,一个个面容呆滞,束手就擒。
打扫战场才发现,击毙天武军都指挥使顾廷烨以下正偏将佐八人。
天武军被炮火、兵士斩杀者多达一千三百人,伤俘三千六百余人。
苏夏骑着马看着顾廷烨的尸首,顾廷烨的尸首很全乎,亮银亮甲,浑身没有一丝伤口。
凌振检查了他浑身,一抱拳上前道:“将军,他是被炮震死的。”
苏夏点点头,无奈的叹了口气:“可惜了,他倒是忠于大宋,只不过不为我所用。”
转化间,他继续道:“传我将令,全歼天武军这件事暂时不得外传,违令者杀无赦。”
“是。”
一旁的熊辉忙问:“那大人,这些俘虏怎么办?”
“先押回到这里来,暂时让他们做农耕工作,为我们所用基本不太可能,这些人的家眷都在京城之中,来年可与宋徽宗做生意,再做探讨,吴秉毕不也是被俘获了吗?看看宋徽宗愿意花多少银子赎回他们!”
……
林冲的骑兵队人高马大,为首的林冲浑身血迹斑斑,很明显,在刚才的冲击战斗中,有不少试图抵抗都被他挑落马下。
林冲的背后则是几名骑兵军官,见苏夏等人骑着马过来了,立刻在马上行了军礼。
军礼是苏夏军新定制的,与现代的军礼一样,当低级军官和士兵见到上级的时候,将右手稍稍抬起,苏夏为此解释的理由。
这样的军礼避免了单膝下跪等等繁文缛礼,在作战的时候更加方便,而在重大礼仪活动时,还是要保持单膝下跪等传统,毕竟,古人很重视这个,苏夏也不好一下子全都改过来。
“林教头,仗打的不错,”
林冲带领着骑兵将大宋的天武军杀了个落花流水,心里也是格外的服气:“大人,您的炮兵太厉害了,等我们的骑兵冲上去的时候他们都傻了,简直如同砍瓜切菜般,这样的仗打的太畅快了。”
苏夏话锋一转:
“林教头,这仗虽然赢了,但是你们不能歇,你的骑兵部队必须快速机动到登州卫,与登州知州宗大人共同商定,我担心那段鹏举行不轨之事,虽然我们上次战胜了他,但此人作战飘忽不定,我们的情报人员发来情报,在段鹏举进兵的大军上,没有看到段鹏举本人,这一点很奇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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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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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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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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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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